防護器械管理使用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07-10 來源: 調研報告 點擊:
防護器械管理使用規(guī)定
一、學校保安、護校隊要按規(guī)定配齊防護器械(防暴頭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盾牌、鋼叉、鎖腳器、防暴棍、鋼質甩棍、強光電筒、對講機、辣椒噴霧器等)。并經(jīng)常組織演練,熟悉器械的日常保養(yǎng)、使用等。
二、防護器械必須確定專人管理,設置裝備架集中擺放,要根據(jù)應急處置需要,方便取用。
三、學校應建立防護器械管理使用臺賬,如實登記所配備的安防器械,要做到賬物相符。每月對器械進行檢查,確保器械能正常使用,如遇損壞,及時更換。
四、防護器械實行領用登記制度,非護校隊員、保安員不得隨意使用。
五、學校保安必須扎多功能腰帶并佩戴伸縮警棍、胡椒噴霧器、手電、防割手套等(保安人手一套)。各學校至少配備鋼叉 2 把,鎖腳器 1 個,盾牌 2 副。長防暴棍(齊眉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暴頭盔等根據(jù)護校隊每日值班人數(shù)人手一套的標準配備,最低不得少于 3 套,護校隊人數(shù)最低不得少于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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