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改的實質是價值理念革命:共享理念實質就是堅持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公車必須改革,這是全社會上上下下多年來的共識。但筆者以為,公車改革既是一個“經濟命題”,也是一個“制度和價值命題”。改革的意義不僅要講“小道理”,算經濟賬;而且要講“大道理”,算政治賬,要從反特權腐敗、樹立公仆形象、凝聚民心的政治高度來認識。
從經濟的角度來講,本著“公事公辦”的原則,公務員在辦理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其交通費用應該通過辦公費用來解決。但在當代世界各文明國家,公務活動主要是通過公共交通、汽車租賃公司等現(xiàn)代管理模式來解決,一個市長坐公共交通或開私家車上班是在正常不過的現(xiàn)象,像我國這樣大規(guī)模配備公車、專車的情況非常少見。
目前,我國的公車購置費用每年近1000億元,公車占到了全社會車輛購置的10%~15%,而運行費用則高達數(shù)千億元。雖然相關的法規(guī)規(guī)定副部級以下公務員不配備“專車”,但現(xiàn)實中一些級別更低的官員都享受專車待遇。這如何讓人民群眾相信我們的干部吃苦耐勞、甘愿奉獻的精神,相信我們政治教育所倡導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
公車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車改決不是“贖買”,也不是把不合理的特權“合法化”。像遼陽市弓長嶺區(qū)書記區(qū)長那樣一年8萬元的車補待遇,簡直就是把公共資源當成了“唐僧肉”,還明目張膽地當作“改革成果”,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還一些干部在算經濟賬時,什么購置費、保險費、維修費、過路費、燃油費、折舊費等全算到車補中,似乎自己買的車全部用于“公務”,自家人一點不用。
公車改革的參照系不是假定以前的公車消費的合理性,并根據(jù)這種合理性來計算車改的補貼數(shù)額;而是要按照已有的法規(guī)取消不該坐的公車或“專車”,并參照國外發(fā)達國家的經驗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嚴防“公車私用”或變相地使用“專車”。我們完全可以向國外的一些政府和官員的做法學習,除了國防、安全、外交、警用執(zhí)法和少量國家領導人用車以外,一般性公共事務所使用的公車全部通過社會化和市場化來解決。
當然,公車改革是有一定的難度,這個難度就是幾千年來根深蒂固存在于一些官員頭腦中的“官本位”思想。所以,取消公車,對一些官員來說,實質是一場價值理念革命,是從特權性腐敗的“官本位”意識,到確立我們共產黨人“為人民服務”價值理念的過程,只要我們心里裝著黨、國家、民族和人民,用公共精神的理念指導我們的改革實踐,公車改革就不會如此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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