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福貴:教科書模式與多元化、個性化的學術要求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內容提要:
文學史文本實質上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教科書文學史,一種是學術文學史。不能用前者代替后者,也不能用前者的尺度作為后者的尺度。教科書的體系結構是一個多層次的概念,而就中國現代文學史教科書來說,也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思想體系,不同思想體系的教科書有不同的歷史價值觀和文學審美尺度。文學史寫作應由教科書模式的集體操作轉化為個人操作。教科書模式的要害不在于寫作行為的集體化,而在于文學史觀的集體化,從而使文學史文本失去個性化。
文學史文本實質上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教科書文學史,一種是學術文學史。不能用前者代替后者,也不能用前者的尺度作為后者的尺度。教科書文學史注重基礎性和知識性,強調評價的穩(wěn)妥性和普適性;
學術文學史注重創(chuàng)新性和思想性,強調評價的個人化和獨異性。二者成熟的共同特征是評價思想的系統(tǒng)化。當一種思想被體系化之后,必然就在一定程度上對其他思想(一般是未被體系化的思想)的形成和發(fā)展構成了限制,于是這又為后來的批評也就是再評價提供了對象和契機。因此,在思想仍然被體系化的時代,我們有必要也有條件對文學史特別是教科書文學史,從歷史哲學的高度進行根本的反思。
“教科書是根據教學大綱編定的系統(tǒng)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教科書是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所規(guī)定的教學目的要求,教學內容范圍,按照學習者身心發(fā)展階段,適應社會文化發(fā)展的需要而編輯的系統(tǒng)學習的教材。”(1)教科書是一種基本的知識系統(tǒng),作為這樣一種系統(tǒng)必然要講究其知識的規(guī)范性。這種規(guī)范性在中小學教科書中是極其必要的,即使是強調思想的規(guī)范性和結論的單一化也是十分自然的。教科書體系的最大特點是教育思想體系的同一性,而教科書體系的同一性來自于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這種同一性是在所謂規(guī)范性的原則下進行的。古代教科書的內容往往是宗教經文和圣人著述,這些都不是正式的教科書。但是正是由于沒有科學的教科書,才使這些經典確立了至高無上的地位。中國古代雖說沒有純正意義上的教科書,但是儒家經典所承擔的思想教化功能遠遠超出了一般教科書的范圍。儒教不是宗教,沒有嚴格的教規(guī)、教儀,因此沒有純正宗教傳播過程中的限定性。所以與純正宗教相比,儒家觀念系統(tǒng)具有一個明顯的優(yōu)勢是,具備宗教的神圣性而不具備宗教的神秘性,是世俗化的準宗教。神圣性使其獲得了純正宗教的權威性,世俗化又使其獲得了純正宗教所沒有的廣泛性。所以,儒家道德觀念不僅高懸于殿堂之上,亦散布于窮鄉(xiāng)僻壤之間,它滲透于中國人世代承傳的生活細節(jié)和精神深處中。它不僅是人們的知識價值標準,也是政治制度的思想基礎,更是道德說教的教育體系。中國是世界上最重視教科書特別是文科教科書的國家之一,“以德為尚”的思想傳統(tǒng)和“述而不作”的學術傳統(tǒng),在當代社會的“政治掛帥”的體制思想中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而強化的結果就是對教育思想和教科書體系的格外重視。
教科書的思想體系構成是教科書的核心問題,以何種教育思想或哲學思想編寫教科書將決定教科書的價值體系的差異。從學理上講,中國現代文學史教科書也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思想體系。不同思想體系的教科書有不同的歷史價值觀和文學審美尺度,如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體系必然突出革命文學和左翼文學的價值;
啟蒙主義中心體系必然突出文化批判和自由主義文學價值;
民間文化主義體系必然突出大眾文學和通俗文學的價值。
長期以來,由于把學校作為教育陣地,教育功能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明顯被單一化,陣地意識和“育人”意識——培養(yǎng)革命事業(yè)接班人的政治意識過強,從而導致教科書從來就不是一種普通的寫作文本,而是作為思想教育和培養(yǎng)無產階級的接班人的尺度而存在的。在統(tǒng)一的思想支配下,形成了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統(tǒng)編的教材,甚至統(tǒng)一備課的模式。最后,培養(yǎng)出來的就是統(tǒng)一規(guī)格的人。統(tǒng)一也是同一,思想的同一是統(tǒng)編文學史教科書的一種政治前提。因此說,教科書文學史也是一種政治文本,而教材的“統(tǒng)編”與“協(xié)作”這一行為的最終結果是要完成一種思想的共識。
例如,關于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性質判斷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出版的幾部并不成熟的文學史著作中,即沒有明確的闡釋,更沒有統(tǒng)一的界定。當時的文學史寫作者“較多地表述自己的心得體會,因而已出的學術著作往往各有特色,表現了比較鮮明的學術個性!保2)相反,在其后半個世紀里所出的中國現代文學史著作上百種,但是卻呈現出多而單一的局面。不僅在關于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性質界定上,表現出堅決的一致,而且在對具體的作家作品的評價乃至評價語言的使用上也如出一轍。這種一致,不能簡單地看作是技術上的照搬照抄,而仍然是思想上的重復和同一。
以20世紀50年代王瑤的《中國新文學史稿》、丁易的《中國現代文學史略》、劉綬松的《中國新文學史初稿》為例,關于中國現代文學的性質作出了極其一致的判斷:“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部分”、“無產階級思想領導的”、“人民大眾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學”成為其共有的關鍵詞。(3)其實,這種性質判斷在1950年5月教育部頒布的《中國新文學史教學大綱》中,早已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這部簡略的大綱構成了半個世紀以來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基本性質判斷。而在這份大綱出現之前的第一次全國文代會上,郭沫若所做的題為《為建設新中國的人民文藝而奮斗》的總報告中,已經對中國現代文學的性質已經作出了經典性的判斷:“無產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的文藝”。關于中國現代文學的性質的這種判斷之所以如出一轍,就在于寫作者們所受毛澤東著名的《新民主主義論》的共同影響。這種性質判斷直到今天仍被沿用。
毛澤東作為中國一代新的政治家,他對于中國社會和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判斷表現出極為深刻的見解。然而政治判斷的標準是一元的,而文藝判斷的標準卻是多元的。在政治的一元判斷之外,還應該有審美的、道德的、心理的等文化判斷。對于中國現代文學的性質可以判斷,也可以不判斷;
可以說是反帝反封建的人民大眾的新民主主義文學,也可以說是個性主義和人道主義的文學,或是思想啟蒙和政治救亡的文學等等。每一種判斷都是對現代文學性質的一種認識,都是對現代文學史寫作的一種豐富。相反,受制于一種固定的文學史觀,最后是思想個性和藝術個性的喪失。
文學史寫作應由教科書模式的集體操作轉化為個人操作。教科書模式的要害不在于寫作行為的集體化,而在于文學史觀的集體化,從而使文學史文本失去個性化。當歷史研究以政治性為唯一的思維和尺度進入評價者的判斷時,結論往往是既定的,而批評的同一性于是發(fā)生。就批評的主體來說,對任何文學事件的歷史價值與當代意義的理解都應該是非一元化的。特別是對其當代意義的理解上,更應該有多樣性,這便是文學史文本寫作主體的個性化原則。人們在參與若干文學史文本的集體寫作時,幾乎是不約而同地被要求注意結論的穩(wěn)妥性,觀點與眾多參與者的一致性。而所謂穩(wěn)妥其實就是對評價對象的共識,觀點的一致就是消除思想的個性。在所謂“穩(wěn)妥性”的原則下,思想常常被要求磨去棱角而適應“定論”。一部教材就這樣被磨來磨去,最終成了眾多而千篇一律的教材中的一種而已。如此說來,中國只需要一部文學史就足夠了。這是教科書時代文學史觀的典型特征。
對于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的評價,從來就不是一種單純的文學史、學術史的評價,而是關于中國現代史、革命史的評價。這為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的寫作和評價的政治屬性,提供了一個不可回避的前提。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而且我認為一切歷史也都應該是個人史。每個人不一定都有參與歷史過程的機會,但是每個人都有評價歷史的權利。在這種個人權利的保障下,個人化的歷史文本才能發(fā)生。在文學史寫作的認識上,必須由教科書時代而向后教科書時代轉化。后教科書時代的特征就是文學史評價尺度的多元化與個性化,確立文學史哲學認知下的現代文學史價值觀,從而最終構成對文學史本身的豐富。
歷史是由事實和思想構成的統(tǒng)一體,它包括外部事件和內部思想兩個部分。這相對于后來的評價者來說,歷史就是史實和史觀的結合。但是,評價者的評價不是史實的簡單說明書,他的評價可以從發(fā)現一個外部的事件開始,但絕不能停留在那里,必須把握事件背后的思想過程,并用自己的思想去評價,而評價的方式就是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重現并印證它。在這個意義上,評價者的思想才是積極的、有獨特價值的。歷史的思維就是批判性的思維,它表現在歷史價值和當代意義的兩方面的評價中。
歷史價值的批評可以是一種事實的評價。在一種固定化的時間里,對于一種既定的歷史存在,其價值與意義都早已顯示出來,因此,一元化的理解不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應該的。因為評價對象本身就產生在一個需要同一性也具有同一性的思想環(huán)境之中。文學史哲學是這樣完成的:文學史事實以及形成事實的思想環(huán)境——評價者對歷史事實和思想真實的當下理解——文學史文本。事實判斷的過程,需要的是公正和客觀,真實性是其最基本的原則。對事實背后的思想認定是判斷的進一步深化,與事實一同構成了歷史的證據。在第二個過程中,寫作者要遵循的是歷史哲學的個別性要求,建構具有獨特個性的評價尺度。一個事實并不只有一種理解,因為在史實判斷過程中,歷史即使可以稱之為是一種發(fā)現過程,但也不是只有一種發(fā)現。更何況歷史不只是發(fā)現過程,還是分析和評價過程。歷史往往是這樣,在若干個陳述的思想與事實中,存在著并不真實的陳述。歷史事件的當事人往往為了一定的目的而把事件的真相和真實的思想隱藏起來,從而在公開場合上做了“偽證”。所以,第二個過程是必不可少的,歷史總是后人寫的。文學史寫作的多元化和個性化不僅是一種追求的原則,也是一種可能的事實。
現代化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制度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是這一概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現代社會對于教育的重視不同于傳統(tǒng)社會,教育的目的是追求人的充分發(fā)展。思想永遠應該是鮮活的,其活力便來自于社會思想的多樣性。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實,只有存在悖論和異質,才更有生命力。對于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的個性化、多樣性的理解其實是對文學史學構成內容的豐富和發(fā)展。更何況思想是每個當代人的基本權利。歷史,不是既定的權力話語體系。
21世紀的社會應該是一個寬容的社會。寬容的思想本質就是價值觀的多元化,多元化是由豐富的個性化構成的。改革開放20年來,中國最尖端的經濟理論在政治權威的支持下,已發(fā)生了本質性的、體系性的變化,而中國的文藝思想體系包括文學史觀不過是一種同位橫移,時間在這里似乎是毫無意義。不認同傳統(tǒng)文學史觀已成為私下里一種相當普遍的個人認識,只是尚未具備實現這一認識的思想環(huán)境。如果我們要真正維護教科書主流思想體系的權威性,就必須讓它不斷經受學術化和個性化的檢驗。
迄今為止的中國現當代文學史文本的差異大都是在史實資料上出入。我以為,文學史寫作突破的主要關鍵已不在于史料的再發(fā)掘,因為資料的發(fā)掘,已經接近極限狀態(tài),而將那些細小的發(fā)現納入文學史文本中只能離歷史的真實更遠。百余種文學史文本大同小異的事實只能提供給我們一個結論:現當代中國文學史文本的寫作有著一種共同的約束——不容懷疑的一元化的文學史觀念。因此,最應該改變的是文學史觀亦即歷史觀。半個世紀以來,既定的正統(tǒng)文學史文本已經成為一種思想和政治的原則。對于半個世紀以來文學發(fā)展的波峰浪谷的總結、對當下和未來文學態(tài)勢的把握,又必然與對這一原則的評價、認識相關。因為無論肯定和否定,文學史的寫作都不能通過對這一原則的漠視和回避來完成。
一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絕不能成為一部思想經典的注疏歷史。儒家"述而不作”的注疏傳統(tǒng)實質上并不是一種學術價值觀,而是一種僵化的思想原則。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絕不是一種政治口號,而是一種思想路線、一種學術精神,這應當體現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文本寫作的實踐之中。
。1)白月橋:《課程變革概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11、312頁。
(2)黃修己:《中國新文學史編纂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17、118頁。
。3)見王瑤《中國新文學史稿》,新文藝出版社1953年版,第8頁;
丁易《中國現代文學史略》(上)作家出版社1955年版,第4頁;
劉綬松《中國新文學初稿》(上)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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