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動人口社會公平感與心理和諧的實證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06-21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摘 要:為了更好地了解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現(xiàn)狀,探討社會公平感與心理和諧之間的關系,本研究采用蔣慶剛編制的“社會公平感問卷”和許慧、賈黎齋等人編制的“心理和諧問卷”對江蘇省常州市1000名城市流動人口進行調(diào)查分析,其中有效問卷為646份,有效回收率為64.6%。結果表明:1.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感都較高,高于其中位數(shù);2.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在年齡和受教育程度上表現(xiàn)出顯著差異,在婚姻狀況、工作年限和來到城市的時間部分維度表現(xiàn)有顯著差異,在薪酬和城市居住地則表現(xiàn)為無差異;3.城市流動人口的心理和諧感,在受教育程度上表現(xiàn)出顯著差異,在年齡、婚姻狀況、工作年限、來到城市的時間、薪酬和城市居住部分維度表現(xiàn)有顯著差異;4.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存在顯著的正相關;5.社會公平感對心理和諧具有正向的預測作用。
關鍵詞:城市流動人口;社會公平感;心理和諧
作者簡介:方翰青(1968-),男,江西崇仁人,江蘇理工學院教育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職業(yè)心理、心理測量;譚明(1960-),男,黑龍江哈爾濱人,編審,江蘇理工學院職業(yè)教育研究院副院長、雜志社社長,研究方向為成人教育、高等職業(yè)教育。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guī)劃基金項目“城市流動人口心理融入的實證研究”(編號:14YJAZH017),主持人:方翰青。
中圖分類號:G7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7518(2016)36-0038-12
社會公平感作為一種主體的主觀感受性,指的是社會主體在具體情境中,受教育經(jīng)歷、社會背景和社會階層不同的影響,對社會公平現(xiàn)象的一種心理上的感受和由此而產(chǎn)生的一種主觀判斷。心理和諧是社會主體的一種主觀意識上的和諧狀態(tài),包括自身的認知、情感、意志、性格等方面的和諧,是指人們在其所處的社會背景下形成的,受當時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環(huán)境的影響,自身的認知、情感、意志等是否處于和諧狀態(tài)。城市流動人口作為城市發(fā)展速度的標志,帶來的社會問題一直被眾多領域的學者們所關注,而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感等自身的主觀態(tài)度體驗不能被忽視,本研究對城市流動人口的這一主觀態(tài)度進行研究,無疑是對城市流動人口進一步的認識并做出一定貢獻。對于中國社會,公平理論主要探討如何維持社會的穩(wěn)定,但對個人本身的利益關注較少,而且也比較重視弱勢群體。本研究是以長三角地區(qū)的城市流動人口作為研究對象,對其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進行調(diào)查研究,探討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之間的關系,不但可以比較全面的了解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的特點,豐富國內(nèi)關于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的理論研究,拓展社會公平感和心理和諧的研究范圍,還可以幫助城市流動人口了解自身的狀況,提高自身的社會生存能力和生活技巧,以積極健康的平和心態(tài)對待人生際遇,維護自身的公平感與和諧感,也可以為政府機構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參考依據(jù)。
一、研究總體設計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采用的是隨機抽樣的方法,在長三角地區(qū)對1000名城市流動人口進行調(diào)查,共發(fā)放問卷1000份,有效問卷646份,有效回收率為64.6%。詳細的被試具體情況見表1。
(二)研究工具
1.社會公平感問卷。本研究是借鑒的是蔣慶剛編制的“社會公平感問卷”,共32題目,采用七分等級評定,反映的是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動公平、機會公平、權利公平和弱勢公平六個方面公平的感受。采用七級記分制,1代表非常不符合;2代表不符合;3代表不太符合;4代表不清楚是否符合;5代表有點符合;6代表符合;7代表非常符合。研究表明該問卷有較好的結構向度和建構信度。該問卷的內(nèi)部一致性信度在0.82以上,說明本問卷符合測量學統(tǒng)計指標。
2.心理和諧量表。本研究采用的是許慧、賈黎齋等人編制的和諧心理問卷,此量表是在自我和諧量表的基礎之上進行研討編制的。該量表包含認知和諧、情緒和諧、人際和諧、社會和諧、意志和諧、自然和諧和認知和諧七個維度,共有27個題目。采用五分等級評定,1代表“完全不符合”,2代表“比較不符合”,3代表“不確定”,4代表“比較符合”,5代表“完全符合”。該量表的信效度符合心理測量學的要求,在本研究中,其內(nèi)部一致性信度為0.7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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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采用的是問卷的初測,確定施測的問卷;其次由經(jīng)過培訓的專業(yè)人員到相對應的各個地區(qū)進行匿名問卷調(diào)查,使用統(tǒng)一的指導語,對于特殊人員采用口頭敘述問卷,并如實記錄;再次將收回的問卷進行整理,剔除無效的問卷;最后用SPSS17.0對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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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采用SPSS17.0進行數(shù)據(jù)處理,進行描述統(tǒng)計、方差分析、相關分析和回歸分析等。
二、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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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流動人口社會公平感總體情況。從表2可知,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均分為4.221,標準差為1.056,社會公平感個因子得分按高到低順序排列為:程序公平、弱勢公平、互動公平、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分配公平。
從表中可以看出,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在各個維度的平均分都顯著高于中位數(shù)4,可以說,從總體來講城市流動人口的社會公平感是較高的。
2.年齡對社會公平感的差異分析。由表3可知,不同年齡的城市流動人口社會公平感存在顯著差異。
城市流動人口在年齡變量上,程序公平、互動公平、機會公平因子存在顯著性差異。在權利公平、弱勢公平和分配公平因子上不存在顯著差異。
經(jīng)過事后多重檢驗得知,在分配公平因子上,25歲及以下組顯(P<0.05)著低于36-45歲組和46-55歲組,26-35歲組顯著(P<0.05)低于46-55歲組,其他組別之間無顯著差異;在互動公平因子上,46-55歲組顯著(P<0.01)高于25歲、26-35歲組和36-45歲組,56歲以上組顯著(P<0.01)高于25歲、26-35歲組和36-45歲組,其他組別之間無顯著差異;在機會公平因子上,46-55歲組顯著(P<0.05)高于25歲、26-35歲組,56歲以上組顯著(P<0.05)高于25歲、26-35歲組,其他組別之間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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