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反思一個觀念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在80年代以來的文化熱中,學界普遍接受了這么一個解釋中國近代史進程的理論框架,即傳統(tǒng)社會在外力沖擊下向現(xiàn)代社會變遷,對應于文化由表及里的器物、制度、價值三層面,洋務運動、戊戌變法和五四運動構成該變遷的三大階段。這種描述最早出自晚清的曾廉:“變夷之議,始于言技,繼之以言政,益之以言教。”后來,殷海光、金耀基、龐樸等當代學人先后在臺灣、香港和大陸三地對此加以闡釋。當然,與曾氏所擔憂的“變于夷”不同,殷、金、龐諸氏均旨在論證,西化乃是出自文化科學本身之內(nèi)在邏輯。于是,整個近代史就被整合成一個認識越來越深刻、行動越來越正確的現(xiàn)代化過程,潛臺詞則是,當今文化討論的任務仍然是“打倒孔家店”,擁抱“藍色文明”。?
盡管立論者的動機應予充分肯定,但不能不指出這種邏輯在理論上是難以成立的,在現(xiàn)實中也會帶來一些消極影響。?
首先,這個理論框架所隱含的文化結構說前提不能成立。誠然,文化在外部描述中呈現(xiàn)為物質(zhì)文化、制度文化與精神文化三個塊板。但三者并非由表及里的同心圓,更不是鐵板一塊,它們只是經(jīng)由人這個文化主體才獲得其統(tǒng)一性或結構關系。物質(zhì)文化對應于人的物質(zhì)生活需要;
制度文化對應于人的社會分工與合作的需要;
精神文化對應于人追求理想渴望永恒的需要。因此,三者間并不直接決定,彼此間的互相影響,均需通過人這個中介環(huán)節(jié)才能展開完成。從經(jīng)濟決定論到價值決定論,均因忽略了活生生的人之“軸心”地位,而把復雜的社會存在和歷史運作過分簡單化了。尤其制度一維,某種程度上乃是一種由社會強勢集團支配的對現(xiàn)實利益關系的劃分,又怎么能夠籠統(tǒng)地以(傳統(tǒng))文化目之并寄望于通過文化的批判或建設即可予以改變或改造呢??
其次,對于個體來說,文化塑造其個體人格,對于民族來說,文化反映該民族之氣質(zhì),但我們卻不能據(jù)此推出文化宿命主義,得出“借思想文化以解決問題”的結論。佛經(jīng)是佛陀所說之法,先于眾沙門而存在,但作為凈飯王太子的喬答摩•悉達多對于所謂佛法而言顯然又是邏輯在先。道者生于心,法者因于事,器者應于物。如果道、法、器可以對應于前述文化諸要素,那么這應該是作為特定文化主體(如民族、人類)與諸文化符號之間的真實關系。正因每一文化首先只能是“為人的存在”,它就必然內(nèi)在地包含著自我更新的可能,構成該文化面向未來的生長點。在我看來,關鍵在于受此文化熏染浸潤之人能否挺身而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法圣人之所以為法,回應挑戰(zhàn),繼往開來,而不是從知識的完備性預設出發(fā)對古人求全責備,把現(xiàn)實的困境誤解成傳統(tǒng)的危機。文化的發(fā)展從來就有如接力賽,每一代都須盡其所能跑出自己的最大速度,一代一代的成績就構成一個民族整體的文化景觀。前述以變教為尋求富強之前提的觀點,則正犯了錢穆先生所謂“指生原為病原”的錯誤。?
此外,即使該理論框架邏輯上能夠成立,也與歷史事實不盡相符。因為戊戌維新本身并未獲得成功,康、梁他們做出的制度安排并未通過實踐驗證出其效果究竟如何,能否富國強兵或現(xiàn)代化。因此,按照該理論框架,接下來的應該是新一輪制度變革的努力與嘗試,否則,變教的五四運動倉促登場顯然就有點師出無名了。——戊戌變法與五四運動之間有一辛亥革命,但總不至于有人把五四運動作為辛亥革命的接班人或后續(xù)手段來加以定位吧?相反,辛亥革命不在其解釋場域之內(nèi)正是該理論框架存在內(nèi)在缺陷的明顯標志。?
應該說,這個理論框架從曾廉的《與友人書》中脫胎而出,依次席卷臺、港地區(qū)及中國大陸并非偶然。它孕育于知識分子對政治不滿而又無能為力的五四時期,既是由此而來的文化激進主義的產(chǎn)物,又為這種文化激進主義提供了知識上的合法性支持,強化了這種心理定勢。
文化熱的思維特征是以文化為綱,不論什么問題,似乎不“上升”到文化層面即不可謂之深刻。實際上離開對人與人的諸種關系的探討,將特定社會結構變遷的問題化約轉換成觀念文化變遷的問題,只會導致對問題之真實性的遮蔽,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問題的癥結。當然,茲事體大,這里無法展開,而只能簡單指出該解釋框架導致的某種影響,最直接的一點就是對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的整體評價過低,對它們的指導思想與具體措施沒有足夠估價。實際上張之洞、康有為均屬于代表民族文化生命力的“圣之時者”,正是他們,將民族的危機化作了一次重構傳統(tǒng)的機會。半個世紀以來,解釋近代史的理論框架均以科學性相標榜,實際近代史的主題與數(shù)千年來的主題與每一代人的生活主題并無根本的不同,首先應該從存在的人文性角度來把握。即每一代人總是從歷史給定的情境中,從有限的生命存在中,調(diào)動自己全部的心智力量,使自己所屬的生命共同體戰(zhàn)勝挑戰(zhàn),蓬勃生長。和諧,公正,和效率則顯然是以此為出發(fā)點和終極目標的文化所必然追求的。站在某種特別設定的終極立場,給歷史人物的生平與志業(yè)評分排座次,不僅在理智上顯得狂妄,情感上也有些輕佻,因為古圣先賢之名作為文化符號既是一個歷史事件,更是一份精神遺產(chǎn)。捫心自問,我們之于時代,是否也有所作為有所貢獻因而足以傲視古今??
陳寅恪先生認為文化的發(fā)展須一方面接納外來之學說,一方面不忘本民族之地位。而該文化之主體以“日新,又日新,日日新”的精神,立足現(xiàn)實,沉潛以對,則不僅是成功實施這一發(fā)展戰(zhàn)略的前提,我想,也應是陳氏所歸依的張南皮曾湘鄉(xiāng)中體西用說之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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