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光:回憶錄的寫作和當代人的存史責任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中國當代史是發(fā)生在從傳統(tǒng)社會到現(xiàn)代社會急劇變動的大時代的歷史。置身其中的人們,將親身經歷的歷史事件,所見所聞的人與事,所感所受的情與理,以回憶錄的方式記錄下來,這是豐富我們民族記憶,提供文化積累價值的極有意義的事情。
一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薪火傳遞的文化使命。當代中國所發(fā)生的社會歷史變遷,是三千年未有過的大格局。我們置身在這個社會歷史變遷過程中,所經歷的大起大落,大悲大喜,其復雜性可能是后來人難以想象和難以體會的;
同時,由于這是一段在跌宕起伏中疾行的歷史,歷史場景變動極為頻繁,不免會給后人留下許多空白。所以,每個歷史的經歷者都有責任為后人存史。正是出于此意,韓鋼教授在《炎黃春秋》創(chuàng)刊十五周年座談會上提出:當代人要寫當代史,立刻得到了學界同仁廣泛贊同。足見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能否為后人提供一個真實的歷史樣本,會直接影響到他們鑒往知來的歷史感知能力。一份留有許多空白的歷史記錄,會造成人們對歷史的誤讀和誤解,甚至會對后人的歷史觀產生嚴重誤導。這從我們代際傳承的文化責任來說,則是“罪莫大焉”了。然而,復原歷史的工作難度很大,僅僅靠留有大量文獻檔案材料和影像資料是很不夠的,還得需要知情人的說明和補充。檔案中保留的原始文字資料和當事人追記的回憶錄,都是復原歷史不可偏廢的兩個方面。如果把檔案文獻資料當作歷史現(xiàn)場的物證,回憶錄就是歷史現(xiàn)場目擊證人的證詞。歷史不僅是檔案文獻,更多的是表現(xiàn)在字外文章上。當事者和知情人的記述,有著檔案文獻資料不可替代的存史價值。
第一,檔案文獻對歷史的記載是有限的,文字記錄缺失,文字記錄不存,文字記錄有誤,這在歷史學研究領域都是屢見不鮮的。以中共中央出兵朝鮮決策為例,迄今為止,即便是官方出版物,都未曾公布過中央高層幾次會議商討的記錄。有研究者推斷,很可能當年的會議沒有記錄。在缺乏文獻的情況下,彭德懷的自述、聶榮臻的回憶、楊尚昆的訪談錄,這些當事人的口述資料便顯得彌足珍貴,否則,出兵決策過程很難知曉。
第二,檔案文獻中記錄的資料,有許多是經過選擇性處理的。有些重要的歷史細節(jié)可能當時沒有記錄下來,也有些是在選擇性的記錄過程中被過濾掉了。以1967年“全面奪權”的決策過程為例,如果只看到毛澤東對上海一月奪權的支持和肯定,似乎是“先有事實,后有概念”。實際上,毛澤東在1966年12月26日的生日家宴上已經表明了他的意圖。這次生日家宴的參加者,是江青、陳伯達、張春橋、王力、關鋒、戚本禹、姚文元這些中央文革小組的人物。毛澤東即席講了很長的一篇話,主題是“全國全面開展階級斗爭”,表示了他要將“文化大革命”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的決心。家宴自然不便記錄,幸賴王力有個事后回憶,人們才知道“全面奪權”的來由。
第三,檔案文獻的記載對當時歷史場景往往忽略不記,而有的可能是比文字記載還重要的歷史記憶,離開了這些場景就有可能說不清楚歷史事件發(fā)生的真相,后人很難具有那種生動具體的歷史現(xiàn)場感。以毛澤東在1962年七千人大會上的講話為例。公開發(fā)行的毛澤東文稿中說的是,“凡是中央犯的錯誤,直接的歸我負責,間接的我也有份,因為我是中央主席!眴斡械漠斒氯嘶貞,毛澤東當時在會上講的是,“誰叫我是黨的主席呢?!”兩段話的語氣態(tài)度完全不一樣。再以1964年底的中央工作會議為例。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和劉少奇發(fā)生了激烈的沖突,并成為以后發(fā)動“文革”的起因之一。但僅從當時的會議記錄上,還不足以看出來毛澤東有多么大的不滿情緒。具體情況只有來自知情人的回憶。曾志是毛澤東在井岡山時期的老同志,毛澤東私下說“有人就是往我頭上拉屎尿”之類很有情緒的話,只有在他們面前才能講出來。
也正是由于曾志和其他當事人回憶了這些細節(jié),我們才能得知毛劉分歧發(fā)生的嚴重性,看懂一些他們講話記錄中的弦外之音。
第四,檔案文獻是對當事人已經表現(xiàn)出來的言行記錄,在這些當事人言行中的情態(tài)、感受和復雜的思想動機,是不容易把握住的。這就需要通過當事人的回憶作一補充,才能窺其真意。以1959年廬山會議為例。薄一波作為主管工業(yè)的副總理,事先準備在會上的發(fā)言稿是原要講一講“大躍進”的缺點和問題,但上山后看到會議的風向變了,不敢再拿出稿子來,轉而又違心地參加到批彭德懷的行列中,才得以僥幸過關。
他的這一段復雜的心路歷程,在相當多的高級干部中具有普遍性,也只有在他們自己的回憶錄才能坦露出來。
對于一個重大歷史事件的歷史記錄,不僅要有檔案文獻,還要靠當事人的回憶錄,否則一些重要的情節(jié)和參與者的情感心態(tài)是很難清楚的。如1959年廬山會議的真相,人們長期是知有其事而不知其詳。李銳《廬山會議實錄》的回憶錄出版,填補了這一段歷史的空白,世人對這個重大歷史事件所以由糾“左”轉到反右的具體經過就全然清楚了。
二
回憶錄的存史方式,最適宜保存歷史發(fā)生過程中的情態(tài)。“情態(tài)”反映的是人們在歷史現(xiàn)場中的歷時性作為,描述在歷史事件中不同當事人的態(tài)度、神態(tài)、言行等等現(xiàn)場表現(xiàn),是復原歷史中最難把握的知性方面。對于歷史發(fā)生過程中的“道理”,后人通過文獻資料的研究是能夠認識清楚的;
但對歷史發(fā)生過程中的“情態(tài)”,則是后人難以準確摹寫和真切感受到的。
梁啟超先生論史,最注重歷史的情態(tài)。認為情態(tài)是“過而不留”的事情,文字傳寫困難,為史者“摹體尚易,描態(tài)實難”。
歷史的知性本是生動鮮活,有血有肉的。歷史記述一旦缺乏情態(tài),也就成了所謂“得肉遺血,得骨遺髓”的粗劣摹本,論人述事自然不免是隔靴搔癢,得理而不得其形,得形而不得其神,歷史也就成了一部生硬刻板的教科書。
或許正是由于過去的歷史撰述過于刻板,近些年來又有紀實文學題材的歷史作品大為流行。此類作品于史實之外,施之于作者的個人推斷和合理想象,平添一些情景描述和人物心理分析,以求得歷史的生動性。但這種憑借合理想象得來的歷史生動性,最容易誤導不熟悉歷史的讀者。這種例子可以說是屢見不鮮。僅舉一例:有一位老將軍請一個文學青年整理他參加審理林彪反革命集團案的回憶錄。其中有一個細節(jié)是,林彪在1966年5月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寫了一個證明葉群是處女的條子。這本是針對陸定一夫人嚴慰冰的匿名信寫的。但這位文學青年在這個問題上的想象力極為豐富,用了三四頁的篇幅寫葉群生性放蕩。上中學時就已經失貞,在延安又和陳伯達等人吊膀子,繼而色誘林彪,在新婚之夜又暗藏了一個帶血的短褲冒充處女……。
作者從人物動作、對白都是描寫得栩栩如生,猶如當夜是在現(xiàn)場窺視一般。盡管老將軍提供了許多很有價值的第一手資料,但經過這位文學青年富有想象力的再創(chuàng)作,誰還能認為該書還有存史價值呢?所以,在從提高歷史知性的意義上講,與其要后人憑想象編寫出那些文學體的紀實歷史,還不如讓當事人保留下更多實實在在的歷史記憶。畢竟,離歷史現(xiàn)場最近的人對歷史現(xiàn)場的臨摹,更能接近歷史的真實。
我們讀史,每每遺憾前人記載的罅漏模糊。所以今天存史,就要盡可能地少留下給后人的遺憾。當代人寫當代史,歷史當事人都在,可以相互補正,有著后人所不企及的即時性優(yōu)勢;貞涗浭钱斒氯藶闅v史留下的文本。在當代人寫當代史中,回憶錄是具有個人親歷特點的歷史發(fā)言稿,對歷史細節(jié)的披露最為詳細,表達感情最為真切,有不容忽略的存史價值。
相對于復原歷史的全面性、準確性和豐富性的要求而言,每個人都受到時空限制,所經歷的都是歷史的一個斷面。在同一個歷史的場景中,是處于漩渦中心還是漩渦邊緣,是主動地順從時勢還是被動地接受時勢,是在臺上充當主角、配角還是在臺下的觀眾,是正面人物還是反派人物,是高層權勢人物還是底層草根階級,大家的歷史感受是很不一樣的。由于在歷史中所處方位不同,有的大堂正景,有的旁門側影,但各有其存史的價值,當“正景”和“側影”合一時,歷史便成了“全景”。所以,歷史需要經過多角度、多層次的反映,才能達到整體的復原效果。
歷史是屬于國民的公共領域,每個人都有言說歷史的話語權利。不論人物大小、貴賤、貧富、正反、主次,只要是歷史的親歷者,都可以講述自己經歷過的歷史。這是歷史話語權應有的平等之義。特別是一些重大歷史事件的參與者,更有資格作為歷史現(xiàn)場的目擊人講述這段歷史。從存史的要求上說,只有歷史中的不同角色都有所體現(xiàn),才能完整地呈現(xiàn)歷史發(fā)生過程中的情態(tài)。
我們今天解讀歷史文獻,必須要把文本放到當時的語境中才能理解透徹。而當時歷史情景的再現(xiàn),最需要當事人寫當時事。他們對當時歷史場景的知性,是其他人很難有真切體會的。例如林彪秘書寫的《毛家灣紀事》,客觀講述了他在林彪身邊工作的所見所聞,提供了研究林彪事件的第一手材料,史學界對這本書非常重視。
后來作者和女兒一起在香港出版又出版了一部同類的書,篇幅更大。這或有舔犢提攜之意,但新書畫蛇添足的錯訛地方太多,存史價值反不如前。
歷史是有理性的一面,但非理性的一面可能更多。只有對歷史情態(tài)有所了解,才能具有歷史的史感,理解歷史發(fā)展的復雜性——合理中有不合理,不合理中有合理。當事人寫當時事,一般能夠有比較準確的史感。如,龔育之對“二月提綱”和東湖之行的回憶,李雪峰對“文革”發(fā)動情況的回憶,都是當事人寫當時事,述事清晰,情理交融,有著其他人不可替代的權威性,對我們認識“文革”發(fā)生過程的復雜性是極有幫助的。
三
回憶錄的寫作,有“公撰”、“私撰”兩種!肮笔怯薪M織的集體寫作方式。撰者一人的敘述,有一班人馬幫助記錄整理,查找核對資料,分頭撰寫成章。因是組織行為,資金寬裕,檔案材料使用比較方便,在事件敘述上具有原始資料的權威性,同時敘述方式上最講政治,也比較拘謹。但這類回憶錄,忌諱最多。一旦牽扯到事主的歷史作為,則都是相當敏感的,往往不免隱惡揚善,文過飾非,摻加私筆。這是讀者不得不格外留心的地方。
“私撰”完全是個人化的寫作。因是撰者親歷親為,文責自負,忌憚較少,思想放的較開。而且因為所述之事,情真感深,印象深刻,可以提供具體的細節(jié),所以在敘述上是以情節(jié)生動、描寫細膩見長。坊間流傳,多為此類。但由于當事人缺乏原始資料的參考,記憶的錯訛之處在所難免,且寫作動機各異,表達能力不同,所以質量差距很大,存史的價值很有高低。
存史首先須有歷史的公器意識。各種回憶錄中,作者的撰寫動機如何,直接決定其存史的價值。那些旨在塑造自己生前身后名的回憶錄,功利性極強,涉及歷史必然是曲筆,涉及自己必然是溢美。如果相關的幾部書對照起來看,當下就會發(fā)現(xiàn)其中諸多矛盾,遑論后世人們還會自有公論。所以,這種個人功利目的性極強的回憶錄,并不能承擔傳世的作用,日后隨著社會生活透明度的不斷提高,公共話語范圍的不斷擴大,必然是價值遞減的。
回憶錄畢竟是具有強烈個人色彩的存史方式。即使是從對歷史負責的愿望出發(fā),作者也會有意無意地出現(xiàn)撰述的誤區(qū),仍會有涉及人事上的避諱之處和對自己當時言行的撇清之舉。歷史的大關節(jié)處清楚,未必在小關節(jié)上也清楚。這種事情在回憶錄中是非常普遍的。甚至一些文情并茂、真實可信的佳品,也是在所難免。韋君宜的《思痛錄》,是筆者認為近年來寫得最好的回憶錄之一,但個別細節(jié)也有不實之處。書中所述1943年延安整風的搶救運動中,“李銳和范元甄、黃華和王龍寶、魏東明和馮蘭瑞”三對夫婦因運動離異。馮蘭瑞最近著文說,這三樁家庭變故,恰恰全不是因為運動,而都另有隱情。(見馮蘭瑞:《“真話”中的謊言》一文。
)由此可見,求真不易,存史亦難。就回憶錄而言,要如實地記錄自己,坦露一生心路歷程,這是把自己放到一個公共的手術臺上,當眾自己解剖自己的事情,很不容易。像盧梭《懺悔錄》那樣,具有嚴酷的靈魂拷問能力的大徹大悟者,古今中外能有幾許?
平心而論,各種各樣的回憶錄,多少都會有當事人自我合理化的成分在里面。這種自我合理化的要求,是人性使然。人們對曾經歷過的尷尬事,為擺脫懊惱和懺悔的長期煎熬,求得心里的安寧,是需要對自己的行為有一個相對合理性的解釋的。差別僅僅在于,這種自我合理化產生的撰述誤區(qū),是有心為之,還是無心為之。有心為之,長此以往的自我蒙蔽,就會把謊言當作事實。無心為之,能夠在事實面前保持住一份自我反省的清醒,能夠在真假美丑的邊界上把持住是非曲直的道德底線。所以在存史中出現(xiàn)誤差時,兩者的態(tài)度判若云泥。
在回憶錄中表現(xiàn)出來的自我合理化的因素,在主觀上有自我解脫的需要,(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在客觀上有著時過境遷的記憶誤差。從橫的方面看,我們所經歷的歷史現(xiàn)場,都是整體過程中的一個斷面,印象深刻的是一些具體事件和個別情節(jié),所以在回憶往事之中還必須具有一種歷史整合的能力,否則我們個體記憶的歷史印象是支離破碎的。從縱的方面看,隨著我們時代的發(fā)展,社會的價值體系已經與過去發(fā)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是非評價標準也有了截然不同的改變,這些變化隨著我們的生活同步發(fā)生,在改變我們頭腦中思想觀念的同時也往往會改變著我們的歷史記憶方式,把現(xiàn)在的合理性移植到過去的合理性上,產生一種“合理”的歷史遺忘。因此,能否以現(xiàn)在的認識高度,重新回到當時的語境中反省事實,也是維護歷史真實性,客觀記錄歷史的存史需要。
撰寫回憶錄,是一項恢復歷史記憶的工作,需要對歷史負責,不能虛飾,不能挾私。不僅需要有實事求是地審視自己和審視他人的客觀態(tài)度,還需要借助當時的日記、筆記和文件等原始資料恢復歷史的記憶,特別是需要有其他歷史當事人的交流、印證和相互補充。例如周海嬰回憶說,1957年毛澤東在上海,曾回答知識界朋友提出的魯迅活著會怎樣的問題。學界立刻有人對此事提出質疑。隨后又有黃宗英等人證實確有其事。這種“質疑——詢證”的往復過程,其實并不帶來難堪,而恰好是還原歷史本然的要求,體現(xiàn)了探求真實的科學精神。許多史實或許經過這樣的過程仍難求證,但是經過這樣的過程人們一定會向真實又靠近一步。可以這樣說,人們的個體回憶都是不可避免地有著記憶上的誤差,但如果在啟發(fā)大家共同回憶的群言環(huán)境中,可以最大限度地修正這個誤差。
史學一途,向有“孤證不立”的老話。從存史的意義上說,不但需要大人物的回憶錄,也需要小人物的回憶錄;
不但需要正面人物的回憶錄,也需要反面人物的回憶錄。從存史的價值上說,不能因人廢言,也不能因事廢人。無論是出于自我標榜的需要,還是出于自我辯解的需要;
有公心固然好,存私心也可以,都可以將自己經歷的歷史寫出來,公諸于眾。公眾自會鑒別。各種類型的回憶錄越多,對校正歷史記憶所起的作用越大,越能接近歷史的真實。
四
在存史的問題上,我們不能期望每個人的回憶都是客觀、公正和準確的。實際上記憶上有意無意的疏漏、訛誤,是回憶錄中非常普遍的事情。但是,只要大家都能參與到存史過程中去,個體記憶上的錯訛就會最大可能地得到矯正。
對復原歷史來講,不怕眾說紛紜的嘈雜,只怕“輿論一律”的孤鳴;
不怕百家爭鳴的質疑,就怕鴉雀無聲的寂靜;
不怕百花齊放的繁蕪,就怕一花獨放的單調;
不怕當事人的回憶出錯,就怕連出錯的回憶錄都沒有。歷史的經歷者,特別是經歷過一些重大歷史現(xiàn)場中碩果僅存的當事者和知情人,無論為了對自己有交代,還是為了對世人、對后人有交代,都不應帶走一段歷史,而應有更為積極的存史態(tài)度。
但是,我們也看到在對回憶錄的撰寫態(tài)度上,有些歷史當事人并不太積極,甚至多有顧忌。主要有兩種態(tài)度:一種是怕揭傷疤。已經愈合的傷疤不愿再觸動,過去痛苦的往事不堪再回首,承擔不了回憶的沉重,只想靜靜地安度晚年;
一種是怕影響不好。事情已經過去了,再翻出“舊賬”會刺激一些當事人,擔心會產生不好影響,不如安于現(xiàn)狀。筆者最近在采訪中,曾遇到兩個例子:
一個是海軍某所退休工程師的例子。這位同志的丈夫在“文革”中因散發(fā)反對江青一伙的傳單,被作為“現(xiàn)行反革命分子”抓起來處死了,株連了全家老小。雖然這個冤案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已經徹底平反昭雪了,死者得到了反“四人幫”勇士的褒獎。但這位遺孀卻至今心有余悸,不敢回憶過去,甚至一提及過去的苦難就要犯心臟病。她至今還擔心,再提此事是否會再度遭到迫害,影響孩子的生活和前途?梢,她現(xiàn)在還是在過去的恐怖陰影中,不堪回首往事。
一個是某著名高校的一個老同志的例子。這位老同志在“文革”一開始被打成“走資派”、“黑幫分子”,吃了很多苦,批斗很厲害,把一個耳朵都打聾了。我們采訪他時,曾建議他寫寫自己經歷的一樁很有影響的“文革”打人事件。這位老干部考慮再三,覺得當時打他的人,有些現(xiàn)在還在同單位中工作,有的還有了一定的職務,擔心寫這些事情會對這些人產生不好的影響,最后還是婉言拒絕了。筆者非常敬佩這位老同志的宅心仁厚,但仍然覺得對于當代人的存史責任來說,這還是有些過分謹慎了。
筆者一向認為,在中國當代史的研究中,存史是豐富我們民族精神財富的責任,比述史可能更重要。能夠為后人留下我們這一代人如何認識問題,如何處理問題的客觀記錄,可以提高他們鑒往知來,處理當前問題的選擇能力。所以,作為歷史的過來人和當事者,都有給后人留下歷史記錄的責任。歷史是客觀存在的,既逃避不了,也湮滅不得,既不能企望能夠洗去過去的痛苦,也不能有“鄉(xiāng)愿”態(tài)度姑息以往的罪錯,只能是實事求是地對待歷史,勇敢地直面歷史,客觀地正視歷史。正是從這點認識出發(fā),筆者期望看到越來越多的人敢于秉筆直抒歷史,參加到撰寫回憶錄的隊伍中去,非常樂于看到各種各樣的回憶錄面世。
王海光,中共中央黨校黨史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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