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 [告別個體戶,上演“一路哭”]
發(fā)布時間:2020-03-17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在這段長達10余年的車輛升級轉換過程中,個體營運證“自由組合,自由買賣”,很多下崗工人、退伍軍人、失地農民、無業(yè)青年等中低收入者通過民間借貸,大本錢投入,承擔著巨大的財務風險。2007年,象山縣運管所宣布收回個體經營權,搞“公司化”經營,一下子將遠未收回投入的個體經營者推向財務危機的懸崖峭壁上,激起強烈反彈。
3年前,寧波象山縣一場政府主導的出租車“公司化”改制引發(fā)一場曠日持久的抵制風波,象山縣石浦鎮(zhèn)出租車個體戶不斷到北京上訪,引起多個國家部委關注,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親自過問,當地運管部門亦被迫十上京城,經歷著煎熬。官民矛盾一直呈膠著狀態(tài)。
石浦鎮(zhèn)的“營運車”起步于1980年代的機動三輪車。1996年象山縣運管所拍賣“面的”個體營運證,營運5年后,2001年兩部“面的”升級換成一部富康“出租車”,營運期6年,限石浦鎮(zhèn)內營運。1999年,象山縣運管所頒布“三證合一”政策,三部“正三輪”合并成一部“貨的”個體營運證,分兩年兩批合并,一部“正三輪”最高市場價賣到了5萬多元。營運5年后,兩部“貨的”合并成一部“出租車”,于2004年推出一批桑塔納3000,2005年推出一批捷達車,當時“貨的”最高市場價賣到24萬~25萬元一輛。
在這段長達10余年的車輛升級轉換過程中,個體營運證“自由組合,自由買賣”,營運證“市場”越炒越高,一輛出租車最高價達75萬元,很多下崗工人、退伍軍人、失地農民、無業(yè)青年等中低收入者通過民間借貸,大本錢投入,承擔著巨大的財務風險。2007年,第一批38輛富康“出租車”營運期到限,象山縣運管所宣布收回個體經營權,搞“公司化”經營,一下子將遠未收回投入的個體經營者推向財務危機的懸崖峭壁上,激起強烈反彈。
“公車公營”惹禍
這是一筆歷史賬,但并不糊涂。2001年石浦鎮(zhèn)誕生第一批區(qū)域“客運出租”車。起因是,當年寧波市政府發(fā)布《關于清理整頓客貨運輸秩序》的通告,“象山縣各基層領導不辭辛勞,耐心勸導”,要求各車主執(zhí)行上級指示,將“面的”以2:1的比例兼并升級出租轎車營運,并向車主們承諾是“面向全國營運的出租車”。一輛“出租車”費用總價高達50萬元至75萬元。當不同區(qū)域出現單數,即缺“半輛出租車營運權”時,由交管部門拍賣發(fā)放,費用在15萬元至28萬元之間。同期,寧波市拍賣投放個體出租車15年營運權才42萬元左右,寧波市寧海縣則按“面的”或“奧拓”直接以1:1徹底更新為出租車。正是象山縣“2:1”兼并升級做法和不徹底升級為后來的官民矛盾埋下隱患。
2007年,象山縣石浦鎮(zhèn)首批運營期滿6年的38輛個體出租車被叫停――6月20日象山縣交通局、象山縣公安局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對經營年限到期區(qū)域小客處理意見的通告》,將這些出租車定性為“區(qū)域小客”,收回個體業(yè)戶經營權,“實行公車公營”。之后,因為政府“同情”個體經營者,又讓這批出租車延長運營了兩個月后強制叫停。但車主們根本無法接受,他們不斷到政府部門請愿,矛盾由此爆發(fā),“象山縣政府動用公安對出頭說理者以各種罪名詢問、傳喚、拘押、逮捕或者追捕20多人”,車主張建云家附近更被安裝了幾臺監(jiān)視器,2007年他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至今他的老婆魯頌麗仍長年在京上訪。
“剝奪個體經營權,剝奪的是職業(yè),是飯碗!备钍宙(zhèn)38輛出租車主氣憤的是,他們的經營權被運管部門收回后,通過招投標統(tǒng)一發(fā)包給一家“亞西亞公司”壟斷經營,這家公司的老板鄭宏武也是開出租車出身!斑@么多人的謀生手段,讓他一個人去發(fā)財,實在想不通。”雖然當地運管部門承諾,“公司化”后,原有車主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但是車主們想要的是“自主經營權”,而不是承包權。因為“在公司”的出租車司機因為受公司“盤剝”而比個體出租車司機少了許多收入。
激起“一路哭”
象山縣石浦鎮(zhèn),東海之濱一個擁有千年文明的漁鎮(zhèn),中國18大名鎮(zhèn)之一。今日石浦有10余萬人口,最近又獲批為“微型城鎮(zhèn)”,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旅游目的地,鎮(zhèn)上賓館林立,漁港碼頭一帶,海鮮店一個挨著一個,晚餐時分,餐桌甚至擺到馬路上。從經濟發(fā)展水平來講,這里遠比中西部地區(qū)許多縣城還要發(fā)達。
記者在石浦鎮(zhèn)采訪了10多個車主,聽到“一路哭”,其中哭得最悲痛欲絕的是一個叫黃春娟的女車主。她一見到記者就長跪不起,一句“你們不懂我的心”后就泣不成聲。26歲時,黃春娟嫁給一個同齡的參加過對越反擊戰(zhàn)的退伍軍人,她不知道丈夫從戰(zhàn)場上帶回一種無法根治的肝炎。家窮,30歲時,他們生下一女一男后,再加上贍養(yǎng)公婆,負擔更重了。又因丈夫的肝炎復發(fā),家庭經濟雪上加霜。黃春娟買了一輛電動三輪車在鎮(zhèn)上拉客,一個人養(yǎng)活6口人。
黃春娟原有兩輛三輪車,便跟人家再拼一輛三輪車――這才有資格買一輛“面的”,然后與另一輛“面的”拼車――這才有資格買一輛出租車營業(yè)用車,總共用6輛車拼出一輛出租車,“過渡來的,不容易”。一路借貸讓黃春娟至今欠債52萬元。2007年自己的車子歇業(yè)停運后,黃春娟幫人家開車,每天賺來的錢都是付利息,“天天熬過去”。
車主們普遍反映,開車運營6年,一輛車超強度營業(yè)24小時,每天收入500元,減去車價、保險、養(yǎng)路費、油耗等各項規(guī)費及支出,就算不付工資,投入的借貸不計利息,收入也只能勉強維持家庭生活,對當初購置出租車營運成本根本無力償還。記者調查發(fā)現,為了職業(yè)和生計,車主們自籌借貸――利息在1:2分至2分之間,大大高于商業(yè)銀行的利息,“投入營運出租車輛成本近億元”。如今,他們當中少者欠幾萬元,多者欠幾十萬元,債臺高筑。
胡甬金,2006年“人市”,花20萬從別人手里買過“半輛出租車經營權”,與別人合拼一輛車。車子尚未開滿一年,就遭遇“2007年6月20日”,政府收回個體經營權。據悉,像胡甬金這樣“火線人市”的人有十多個。一開始,胡甬金頗得象山縣運輸管理所同情,對方教他打官司告賣車子給他的人,后來象山縣運輸管理所發(fā)現自己要承擔連帶責任,又叫他不要打官司了。后來胡甬金多次上訪,2007年底一天夜里,特警闖入家門,把他抓走,24小時后才釋放!拔沂腔ㄥX請人來抓我,花錢受罪!焙鸲啻沃貜,“20萬元扔到水里還響一響呢!”
“宏觀調控權”使力
7月5日,記者見到了象山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余勝才科長。余勝才軍人出身,性格豪爽,一見面就聲明有問必答。記者請他介紹這場出租車經營權變動的決策背景和邏輯――
2007年象山縣全縣有61輛“區(qū)域小客”(他沒有使用“區(qū)域出租”概念)經營年限到期,其中石浦鎮(zhèn)的38輛作為一個標,象山縣城的23輛分為兩個標,進行企業(yè)服務 質量招標,有5家企業(yè)參與競標,最后有3家公司中標。此舉的目的是,從個體經營轉向企業(yè)化經營。但政府考慮到原來經營者的利益為中標企業(yè)設置了兩個條件,一是原來的駕駛員有優(yōu)先承包權,二是壓低管理費,縣城每輛每月1000元,石浦鎮(zhèn)每輛每月800元。
招投標后,縣城23輛車根據政府要求,按計劃按時投入營運,實現了“公司化”運營。石浦鎮(zhèn)的38輛那一標被“亞西亞公司”投中,但原來個體經營者不同意“公司化”路線。余勝才說,經營權是國家公共資源,不是私有的,但是原有經營者想長期擁有經營權,長期經營,政府的思路是走規(guī)范化、集約化、公司化的發(fā)展模式,“我是想把一塊市場管理好”。面對38輛車主不斷上訪,余勝才認為這是“無理取鬧”。
新政引起“一路哭”的局面,政府應怎樣反思?余勝才回答道,推出新政時政府就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三條方針,一是依法行政;二是平穩(wěn)過渡――保證原來駕駛員有優(yōu)先承包權,有車子開;三是公司化經營――行業(yè)總體管理要求,即實現規(guī)模化和集約化目標。政府并未一刀切,沒有剝奪原來駕駛員的職業(yè)和謀生手段,原來分管交通運輸的常務副縣長白國璋是石浦鎮(zhèn)委書記出身,對石浦38輛車主比較同情,在“穩(wěn)定壓倒一切”的執(zhí)政思維下,不僅延長了兩個月的營運時間,而且一再容忍。但面對車主們無休止的上訪,2010年春節(jié)前,象山縣政府最終下了決斷,注銷38輛車的經營權,“不投放了”。
也就是說,這場官民矛盾鬧成三敗俱傷,原38輛車歇業(yè)停運,政府“公司化經營”擱淺,市民出行“打車難”!败囎咏o你開,錢給你賺,為什么還要這臺車子(的個體經營權)呢?”余勝才很不解。為什么不能讓個體經營和公司化經營兩條腿同時走路,非要中斷個體經營?他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一輛個體戶車子把當地醫(yī)院院長撞了,沒有錢賠償,拍拍屁股走人了。這個院長現在還躺在上海華東醫(yī)院里,花了幾百萬,還沒康復。個體戶閑散的,很多家里房產都沒有,沒有抗風險能力,企業(yè)化就有這種能力。再且,政府并沒有強制性收回,而是在經營年限到期時收回,照章辦事。
余勝才說,象山縣184輛個體經營者車輛,到期一批收回一批,比如今年6月象山縣城又有24輛到期車輛,也收回了,也不能營運了。包括今年石浦鎮(zhèn)也有一批到期,全部也收掉。“政策是連續(xù)的,不是只針對石浦鎮(zhèn)原來38輛車主。”但為什么公司化就非得叫停個體經營者?余勝才進一步解釋:“80年代是個體、集體一起上,現在的大環(huán)境是向公司化走路!庇浾咦穯,出租車個體經營在全世界是一個普遍現象,象山的改革是不是一種倒退?這么一追問,余勝才激動了:原來允許個體經營者發(fā)展,政府連宏觀調控權都沒有了,象山縣運力不足,政府要投放新的經營權指標,原有個體經營者就反對、上訪,前幾年運力都投不下去。“政府必須有宏觀調控權!庇鄤俨诺贸鲞@么―個“教訓”。
再者,由于經營權不能放開,原有經營權成為稀缺資源,民間炒賣公共資源,行業(yè)無法管理了。余勝才打比方說,有一次經營權被炒高到100萬一張,一個人剛買來,結果很快國家就放開經營權了,那個人不是倒霉了?因此,“公司化”可以防止經營權炒賣,保證經營者利益,規(guī)避風險。從個人愿望來講,余勝才也希望有一天國家開放經營權,但他認為現在社會條件還不成熟。如果國家老早就開放了經營權,石浦鎮(zhèn)38輛車主也就不用花費那么高的經營權拍賣費用人市,也就不會債臺高筑,也許就不會有這起官民矛盾。
記者調查發(fā)現,走“公司化”經營方式,管理便利是象山縣運管部門的政府第一訴求點,其次是規(guī)范市場,再者是新時期的維穩(wěn)策略――由于全國各地出租車行業(yè)接連爆發(fā)群體性事件,運管部門承受著巨大壓力,面對個體經營者政府工作很被動,不好用行政手段對付“不聽話者”,“公司化”以后,運管部門可以巧妙地通過“公司”這只手“宏觀調控”出租車司機群體,再有“不聽話者”解職即可,將矛盾控制在公司內部,抑制行業(yè)群體性事件。
不料這“三步好棋”卻激起風波,形成“政府主導”與“民意”的抗衡。
怎樣調和矛盾
車主們普遍認為象山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存在違法行政,他們搬出1998年頒行的《寧波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出租汽車有償營運權使用期限為15年。”他們認為,象山縣為寧波市管轄,經營6年后,他們還應享有9年的營運權。依此條例,象山縣交通局運輸管理所收回個體出租車經營權屬于違法行政。象山縣交通局和公安局似乎早就料到這一質疑,他們將這些車定性為“區(qū)域小客”――既然不是出租車,就不受這個條例的制約。因此,雙方爭議的焦點是,這些車是“區(qū)域小客”還是“區(qū)域出租”?
余勝才向記者這樣解釋:外地人坐上去,總歸是出租車,計費方式參照了出租車的計費方式,但當初是為了提高石浦漁港的城鎮(zhèn)品位和城市環(huán)境,讓外地游客可以打到的士,從三輪車和“面的”升級過來,作為農村客運班線的補充,在石浦鎮(zhèn)行政區(qū)域內經營,其性質是“區(qū)域小客”。余勝才透露,2001年他們遭遇一起客運車經營權官司,官司打到浙江省高院,最終定性就是“區(qū)域小客”。對此,車主張建云告訴記者,這起官司涉及的是9輛“面的”,對“面的”的定性不能套用在第一批38輛富康“客運出租”車上――38輛富康車就是當年從“面的”升級為“客運出租”車的,性質已經發(fā)生改變。
車主們對運管部門詬病最大的是,這樣一項涉及廣大出租車主切身利益的政策變動,施政之前運管部門竟然沒有召開聽證會,聽取直接利益相關者的意見。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避囍鱾冞反映運管部門沒有進行公告,而是采取雷厲風行的強制性手段,使得車主們沒有辦法利用公告期去爭取和維護自己的權利。
7名縣人大代表聯(lián)署兩次提交一份議案質問象山縣交通局“區(qū)域小客”的定性!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寫得很清楚,班線客運經營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旅客應當持有效客票乘車,和隨時隨地為乘客服務的區(qū)域出租車的區(qū)別很清楚?h交通局“明顯違法”。
車主們向記者展示的營運權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都寫明為“客運出租”。他們還向記者出示了許多罰單,顯示運管部門對他們進行處罰時,依據的是《寧波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為什么到經營權續(xù)期時,“區(qū)域出租”就變成了“區(qū)域小客”?該縣人大代表們在議案中寫道:“代表們不僅不滿意,覺得在法治年代還出現這種現象,很痛心!贝韨冋J為,縣交通局這樣認定這批車的性質,“恐怕要笑掉牙!”不過,即使面對如此犀利的人大代表質疑,象山縣交通局也沒有妥協(xié)。
余勝才說,如果38輛車主對政府新政不服,可以進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如果政府輸了,政府該賠償還是賠償,但車主們沒有這么做,而是跟行業(yè)管理部門對立起來,“通過上訪,給下面政府施壓”,最后“走進了死胡同”――運管部門一怒之下,已將38輛經營權取消投放,現在車主們想開也開不成了。象山縣交通局之所以堅持己見,余勝才說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須有宏觀調控權”、“為了管理好這塊市場”等原因,而非具體針對某一群體或某一個人――“我對你有仇啊?”余勝才如是說。
那么,“公司化”改制引起的“一路哭”的局面,誰來解救?記者幾次追問,余勝才都沒有正面回答。
近年來,全國諸多大中城市如重慶、三亞、溫州都先后出現了引人注目的出租車糾紛,甚至罷運事件,其原因主要在于經營權的管理。出租車行業(yè)已經成為群體性事件和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的爆發(fā)地帶。北宋政治家范仲淹曾經義正詞嚴地告誡官場說情者:“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今天為了人民大眾的福祉,為了38輛出租車車主的利益,象山縣執(zhí)政者亦應像史書記載的那樣“救一路哭,不當復計一家哭”,妥善解決運管部門與車主們之間的矛盾,還人民一條謀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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