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殺人”還顧慮“農(nóng)民難纏”?_小農(nóng)民獲得遠古傳承
發(fā)布時間:2020-03-22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當時心里特別害怕,怕她以后無休止地來找我……捅死了就不會看到我了……一念之差,我對不起張妙……”3月23日上午,在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中,藥家鑫故意殺人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藥家鑫的律師最關鍵的辯護意見是“激情殺人”,認為藥家鑫父母要求嚴格,使得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低于常人,應急能力差,導致“激情殺人”,屬初犯偶犯,不具再犯可能。但從藥家鑫的供述來看,他當時是很激動害怕,但不是頭腦充血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反而異常清醒,盤算著撞傷不如弄死,這樣她就不會“無休止地來找我”了。顯然被害人家屬對“農(nóng)民難纏”這點非常氣憤,甚至會出現(xiàn)“人活著比什么都強,癱一輩子也不要一分錢”的寬容,更別說糾纏了。
我國刑法中并無“激情殺人”的規(guī)定,但從理論上而言,激情殺人是情節(jié)較輕的故意殺人罪,酌定從寬處罰。藥家鑫的律師用“激情殺人”來辯護無非想讓他的當事人免死,但我認為“激情殺人”的托詞反而傷害到了無辜的死難者張妙,讓這個年僅26歲的年輕媽媽無端背負惡名。因為判斷“激情殺人”的前提是,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導致犯罪人確有可以饒恕之情。
先遭車撞又被連捅6刀的張妙何錯之有?誠然,她可能在血泊中還要強忍著傷痛回頭看看肇事者的臉和車牌號。也許正是這個眼神激化了矛盾,讓藥家鑫動了殺念。暫且不說張妙是不是真想看車牌,即便是真看到了,也不是張妙的“過錯”,這與典型的激情犯罪的案例是不同的。
藥家鑫是個極端個案,問題是我們周圍還有多少人有著“農(nóng)民難纏”或者“窮人麻煩”的慣性思維呢?不知道有多少人和藥家鑫有著一樣冷血的“激情”暗涌――農(nóng)民傷不起!!!一旦惹了這些人,得理不饒人。然而從庭審來看,農(nóng)民張妙一家有人情昧,有不卑不亢的尊嚴,有“癱一輩子不要一分錢”的心胸與骨氣,只要張妙還活著,“我娃有個媽,我有個妻子,我們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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