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東:獨立與自由并非強權恩賜而來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戰(zhàn)略與管理》雜志社的顧問何家棟先生最近撰寫了一萬五千多字的長文發(fā)表在《戰(zhàn)略與管理》2000年第6期上,批判我的《當代中國民族主義論》。我對于何家棟先生的年齡十分尊敬,但我不得不指出,何家棟先生在文中對于我的觀點進行了大量的歪曲,而他自己的許多觀點,如果真站得住腳,那真是對于人類思想有了太多的創(chuàng)造性貢獻,可惜實在是站不住。由于何家棟先生的文章很長,又講了許多方面,我一個一個地去詳細回答,一時不值得花那么多時間,而且恐怕也難以有地方愿意給我這個篇幅去發(fā)表。因此,我只能擇其要點,點到為止。有些問題,論據(jù)十分豐富,俯拾皆是,我過去也已經(jīng)論述過。對于這些問題,我只提出結(jié)論,不再多舉例證。
我不知道《戰(zhàn)略與管理》雜志社有沒有勇氣秉持公正,刊登我對于何先生的批判的回答。
一.社會達爾文主義究竟是一個現(xiàn)實還是我在提倡
何家棟先生在文中給我扣了個提倡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帽子。其實,我從來沒有提倡過社會達爾文主義。如果說我的文章與社會達爾文主義有什么關系的話,那大概是我對于客觀現(xiàn)實的描述讓何家棟先生想到了社會達爾文主義。坦率地說,人類社會的現(xiàn)實,至少有相當部分確實仍然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看到一個人指出現(xiàn)實世界中的惡,便說這個人就是惡的提倡者,這是一種什么邏輯?這就是何先生所說的“通向真善的一座橋”的偽善?我不認為這種偽善是“通向真善的一座橋”。恰恰相反,它為惡做掩飾,欺騙受害者,不許別人指出惡并予以鏟除,這恰恰說明它是惡的幫兇。
我從來沒有提倡過社會達爾文主義。我講的是中國人應該如何在這個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世界上生存,這與提倡完全是兩回事。從最終目標講,我希望能夠鏟除這個世界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并且希望我們中華民族對此做出較大的貢獻。而要鏟除社會達爾文主義,決不能去掩飾這個世界上社會達爾文主義還存在這樣一個現(xiàn)實,決不能只企盼何先生所給予全部希望的“優(yōu)勢群體的道德覺悟及對弱勢群體同情和善待”。這就是我為什么提倡尚武精神。
二.難道獨立與自由是靠強權恩賜而來?
何先生大講今天西方社會對于弱勢群體的善待。西方社會確實有對于弱勢群體的善待。問題是這種善待是怎么來的。是像何先生所說的那樣,來自于“因為人性中有善的一面”而“自由主義力圖發(fā)掘人的優(yōu)點”,以及“優(yōu)秀的少數(shù)”的“人類理性”的“了不起的勝利”嗎?我認為不完全是,甚至大部分不是。
譬如,何先生認為,美國的“政治正確性”來自于“優(yōu)勢群體的道德覺悟及對弱勢群體同情和善待”。這一點,美國的黑人恐怕不會同意,美國的白人恐怕也不會同意。從理論上說,何先生的這種觀點與美國,乃至西方民主國家政治制度的建構(gòu)所依據(jù)的理論也是完全背道而馳的。所以我在前面說,何先生的許多觀點如果真的能夠成立,那真是對于人類思想前所未有的突破性貢獻,此即其中一處。
縱觀人類歷史,弱勢群體之所以有時受到強勢群體的善待,多半處于兩個情況:一是強勢群體正在面臨與其他強勢的爭斗,暫時無力壓制弱勢群體,甚至需要弱勢群體的協(xié)助;
二是弱勢群體雖弱,但已具備了嚴重殺傷強勢群體的力量,并表現(xiàn)出不惜為此一戰(zhàn)的決心;
決非僅僅來自于“優(yōu)勢群體的道德覺悟及對弱勢群體同情和善待”。南北戰(zhàn)爭時的美國黑人處于第一種情況,而真正奠定了當今美國的“政治正確性”的1960年代,則屬于第二種情況。任何一個嚴肅的美國學者,甚至是普通人,都不會認為美國黑人今天相對改善了一點的地位與1960年代美國黑人在民權運動中的斗爭無關,而只是白人出于“道德覺悟”的“善待”。
何先生認為我“對華人華僑史的了解不夠”,“要提倡華人民族主義就要三思而行!蔽抑幌敫嬖V何先生一點,許多美國黑人認為華人沒有資格享受現(xiàn)今美國對于少數(shù)族裔的“善待”,理由是華人沒有參加1960年代黑人爭取民權的巷戰(zhàn)。做順民有時也許劃算,但并不光榮,特別是絕不能說“道德覺悟”高。有時,則連劃算都不一定。臺灣女作家龍應臺曾經(jīng)記述過一個關于華人的故事:“在1868至1878年的古巴獨立戰(zhàn)爭中,許多自由華人加入了‘古獨派’的軍隊,和西班牙殖民政府作戰(zhàn)。最有名的是Teniente Tankredo(華文名字已不可考)。他受重傷,被西班牙政府軍逮捕。西班牙軍人稱他為‘苦力’要放走他時,他從軍裝口袋中取出文件,證明自己是‘古巴解放軍’的高級軍官,不是一個無名的中國苦力,‘射吧!’他說!边@樣的華人至今為當?shù)厝怂囱觥N宜囱龅,也不是當順民的華人,而是作為自由戰(zhàn)士的華人。這不是一個了解不了解華人華僑史的問題,而是我與何先生的價值取向根本不同。
何先生還指責我提出了“民主的生存空間決定論”,所以,我支持民主制的表態(tài)“很難被認為是由衷之辭”。這又是一個把我所沒有的觀點強加于我,然后再加以批判的例子。我從來沒有提出過“民主的生存空間決定論”,從來沒有認為生存空間小就不能搞民主。恰恰相反,我認為民主制度有利于強國,因而有利于拓展生存空間。另一方面,更寬裕的生存空間當然也更有利于鞏固和完善民主制度。這二者是相輔相成之勢。
倒是何先生的觀點,我認為對于建立民主制度極為有害。因為他否認了現(xiàn)代民主制度從建立到其運行的根本機制都在于力量的制衡,而把希望寄托于“優(yōu)勢群體的道德覺悟及對弱勢群體同情和善待”。按照何先生的邏輯,美國的獨立戰(zhàn)爭根本就不應該打,而應該等待英國的“道德覺悟”。我認為,美國的建國者們多半也是與我一樣,重視“拳頭硬”的作用,多半在何先生眼中會成為“兇徒”。
我并不否認強勢群體的道德良知的進步也可以有作用。但這些決不是獨立、自由與民主的主要來源和保障。獨立、自由與民主決非靠“道德覺悟”的優(yōu)勢群體恩賜而來,而是靠弱勢群體以自己的力量與意志爭取而來。所以,提倡尚武精神不僅有利于強國,而且有利于民主。何先生質(zhì)問:“尚武精神還是公民精神?”我認為,可以這么說,尚武精神是公民精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當然,尚武精神不是全部。我從來沒有反對過崇文,崇文與尚武都重要。我反對的是完全抹殺尚武的“閹者的夢囈”。而這種“閹者的夢囈”不僅不利于中華民族對外爭取自己的民族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我們促進國內(nèi)的正義與民主。
這些道理本不難懂,西方的學問中也很多。以何先生和許多同樣學貫中西的學者的智力和知識,為什么還會在這些道理上總是一錯再錯呢?我以為,只要一牽涉到美國,他們就總要搞錯,這是因為他們做了一個錯誤的假定,即美國這個強權和其他強權不一樣,是“道德覺悟”特別高的。我想告訴何先生的是,這個假定即使是美國人也不見得就能夠同意。不知何先生看過美國電影“國家的敵人”沒有。這個電影告訴我們,一些美國人也認為,美國的強權是不可信賴的,必須隨時對之提高警惕。他們至少對于美國的強權還有一定的影響,至少還掌握投票權,尚且有如此之警惕。而我們中國知識分子,反而對于美國的強權如此信賴,豈不謬哉!
三.要弱勢群體施行逆向種族主義的道義何在?
我堅持反對逆向種族主義的立場,而何先生則盛贊在西方逆向種族主義“如日中天”。這里就需要澄清一個問題了:我所說的逆向種族主義所指為何。我所說的逆向種族主義,從來沒有指向國內(nèi)漢族與少數(shù)民族的關系的意思。最近,有一個叫做王思睿的學者,不知是真的無知,還是裝作無知,把我所說的逆向種族主義往國內(nèi)民族關系上歪曲,但任何人只要讀一下我提到這個名詞的地方,都可以清楚看到,我所說的逆向種族主義是指對于整個中華民族的自我種族歧視而言。就整個中華民族而言,其參照物自然是世界體系。在這個世界體系中,中華民族目前尚處于弱勢,處于強勢的是西方人。因此,我所說的逆向種族主義,是一種對于弱勢群體的歧視,與作為一種對于弱勢群體的補償?shù)哪嫦蚍N族主義恰恰是完全背道而馳,談不上有任何道義。
另一方面,說在西方逆向種族主義“如日中天”,恐怕也是言過其實:美國因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所施加的壓力,剛剛對一部分少數(shù)族裔(還不包括華人。如果何先生知道一些華僑華人史的話,就應該知道,某些西方國家對于華僑華人法律上的歧視一直延續(xù)到1970年代,尚且不談實際生活中的歧視)有所補償,便有一些白人跳了出來,大罵這是“逆向種族主義”(“逆向種族主義”在英語中也是個貶義詞),而最近美國加州等的一系列立法,正在逐步取消美國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所爭取到的“逆向種族主義”。
中國的一些知識分子,站在西方強勢群體一邊,對于自己的弱勢同胞施行逆向種族主義,這種行為相當卑劣,何先生雖巧言善辯,恐怕也難以為其戴上正義的桂冠。
四.也論偽善
何家棟先生文中對于“偽善”一詞作了篇幅相當大的辨析,足證自己確實學貫中西、博古通今。我在前面已經(jīng)提到,何先生引經(jīng)據(jù)典,認為偽善是“通向真善的一座橋”。這個見識果然高明,我也同意有這種類型的偽善。然而,我們不應忘記,還有另一種偽善,這就是偽裝成善來欺騙和麻痹對手,以逞直截了當之惡所難逞之大惡。
另外,我對于“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應當拆除障礙,允許人員自由進出”的提法,第一是指出,你西方人既然聲稱自己有這么善,就請實際上做到,否則我當然要疑惑你是在欺騙和麻痹我;
第二則是真誠地在建議一種更加正義的世界秩序。我并不認為這個更加正義的世界秩序能夠馬上實現(xiàn),但我認為,如果人類真的要擺脫戰(zhàn)爭,實現(xiàn)永久的和平,這是不可或缺的。
何先生指責:“你不去努力幫助中國農(nóng)民乃至城鎮(zhèn)居民首先擺脫‘二等公民’、‘三等公民’的身份,獲得在中華大地(包括港澳)遷徙自由的憲法權利,卻為‘西方人權觀’沒有馬上給予‘多佛爾港的那58個中國人’‘世界公民’的地位而大做文章,這不是‘加倍的虛偽’又是什么呢?”我的回答是,至少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公民在中華大地(很遺憾,不包括港澳)的遷徙自由,至少遠遠、遠遠大于向西方國家遷徙的自由。當然,中國的情況并不理想,甚至可以說很糟。但僅僅因為目前中國自己的情況也不理想,就把我對于一個更為美好的世界秩序的憧憬說成是“加倍的虛偽”、“虛偽的平方”,這又是什么邏輯?譬如說,一個人被強盜搶了錢,他去追回來;
何先生在那里斷喝一聲:你兒子還偷了你五百塊錢呢,你為什么不先管管好你自己的兒子,而去喊什么捉強盜呢?你這是加倍的虛偽、虛偽的平方。何先生學問果然精妙,他對于漢語的使用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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