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增科:市民社會、社會主義與社會主義市民社會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自本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市民社會理論再度流行起來并成為當代世界一股重要的社會政治思潮。主張社會獨立于國家而存在的市民社會思想在西方有著悠久的歷史,其傳統(tǒng)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羅馬時期。但以國家和社會的分離為基礎的近代市民社會概念是在十七—十九世紀之間才出現(xiàn)的。近代市民社會理論成為西歐和美國反對專制主義國家和重商主義國家捍衛(wèi)個人自由和權利的重要武器。進入本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市民社會概念得到復活。起初它主要被西方少數(shù)左翼學者和東歐一些激進學者用來批判現(xiàn)實社會并闡明理想社會之輪廓。八十年代后,市民社會概念在西方逐漸得到主流派知識分子的認同,關于市民社會的討論日益增多。一九八九年蘇東劇變后,對市民社會的研究在西方和蘇東學術圈中形成空前的熱潮。幾乎每一個大學都建立了一個市民社會研究團體。市民社會概念也成為眾多學術論著和學術會議(包括國際學術會議)頻頻討論的一個熱門話題。九十年代后市民社會研究熱潮從西方和蘇東學術界擴散到世界其它地區(qū),這些國家學者也紛紛用市民社會概念分析本國歷史和現(xiàn)實或探尋本國市民社會建構問題。市民社會理論遂成為一股全球性政治思潮和當代世界一大熱點理論。
一
市民社會概念為什幺會在本世紀80年代后再度流行起來呢?市民社會理論的復興與一些學者對當代世界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的反思有著密切的關系。20世紀80年代以后,在西方,民主社會主義者所倡導和奉行的凱恩斯主義國家干預政策失靈,福利國家模式也陷入嚴重的危機之中,民眾的政治冷漠情緒日益增長。不少學者開始對社會黨和社會民主黨人單純依靠國家的力量來實現(xiàn)民主社會主義的主要價值和目標的作法產(chǎn)生了懷疑。對民主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的反思,市場社會主義思潮的興起,促使一些西方學者特別是左翼學者重新關注市民社會問題。在東方,社會主義國家高度集權的政治經(jīng)濟管理體制弊端日益暴露,斯大林模式社會主義受到了徹底的批判和清算。八十年代前后社會主義國家所進行的以民主化為方向的政治改革,以市場化為方向的經(jīng)濟改革以及相應的思想解放運動,促成了市民社會的發(fā)育和成長。現(xiàn)實社會主義的變遷促使一些學者對市民社會及其與國家的關系問題進行深入的理論思考。在第三世界國家,依靠權威主義政權推行發(fā)展主義政策來實現(xiàn)現(xiàn)代化的努力除了在東亞有個別成功例子外,基本上都歸于失敗。最近日益加劇的亞洲金融危機也促使人們對政府主導的東亞經(jīng)濟發(fā)展模式的功過得失進行再思考。所有這些都促使一些學者思索如何控制高度自主缺乏制約的國家問題?傊,國家權力無限制的膨脹,國家干預深入到人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這一切除了窒息社會的活力和首創(chuàng)精神外很難再讓人看到什幺進步作用。這一切都促使東方和西方以及第三世界的一些理論家開始重新思考國家究竟應該在社會和經(jīng)濟生活中扮演什幺角色的問題以及怎樣限制和控制國家權力并促進民眾參與政治事務的問題。在西方,各種新社會運動的興起,在東歐團結工會等非官方力量的崛起,使這些理論家燃起了依靠社會自己力量來解決各種問題的希望之火。17~18世紀廣泛流行于西方的市民社會理論正是以反對專制主義國家和重商主義國家為已任,這一理論力主限制國家權力減少國家干預以捍衛(wèi)個人自由和權利。隨后托克維爾提出的志愿性社團組織概念,哈貝馬斯提出的公共領域概念,進一步豐富和發(fā)展了近代市民社會理論。所面臨的問題的相似性,解決辦法又似乎頗為可行,這樣就促使不少理論家重新揀起被冷落已久的市民社會理論并為它增添進一些自己的東西。1989年蘇聯(lián)東歐劇變前后,有不少理論家開始用市民社會理論分析蘇東劇變原因并得出市民社會(在蘇聯(lián)和東歐又稱公民社會)在這些國家向民主過渡中發(fā)揮了關鍵性作用的結論。從此之后,市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結下了不解之緣。而正是從80年代中后期起,民主化和市場化再度成為一股世界性潮流,而作為聯(lián)結市場化和民主化之紐帶的市民社會其地位更加引人注目。于是乎,市民社會熱就從學術圈向公眾擴散,從西方和蘇東學術界向第三世界國家學術界擴散,市民社會建構也成為一些政府和反對黨的口號。以上簡略地和動態(tài)地分析了市民社會概念何以會在80年代后再度流行起來的原因。下面我們具體地分析一下促成市民社會概念再度流行起來的諸因素。
(1)西方民主政治的畸變,凱恩斯主義的失靈,福利國家危機促成一些學者的理論反思。
二戰(zhàn)后,西方民主政治開始出現(xiàn)一些畸形的變化。一是國家權力日益向行政部門手中集中,中央政府權力日趨增強,權力分立和地方自治等傳統(tǒng)觀念受到動搖;二是在美國等國利益集團、行政部門、議會中的有關委員會結成“鐵三角”關系左右著政府政策,在西、北歐諸國壟斷了行業(yè)利益代表權的大型社團組織與政府共同建立起階級合作體制,其結果是由于缺乏組織手段,普通民眾被排斥在政府決策過程之外;三是行政官僚有向專家治國、信息壟斷的方向發(fā)展的趨向,普通民眾知情權、參政權受到侵害。周期性經(jīng)濟危機是資本主義經(jīng)濟難以解決的一個問題。凱恩斯主義力主通過國家干預刺激有效需求來解決問題,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曾普遍采用這一政策。從70年代后期開始,這些國家經(jīng)濟相繼出現(xiàn)經(jīng)濟停滯與通貨膨脹并發(fā)癥,凱恩斯主義失靈了。西歐各國社會民主黨(包括社會黨)一直把爭取工人階級福利改善作為自己的奮斗目標。他們上臺執(zhí)政后,依靠國家政權推行社會福利政策。福利國家以高稅收和高支出為后盾,到70年代末高福利因政府背上的財政包袱越來越重而難以為繼。
面對這種現(xiàn)實情況,一些理論家開始對社會黨和社會民主黨執(zhí)政后單純依靠國家力量來解決社會和經(jīng)濟問題的理論和政策的有效性產(chǎn)生了懷疑。17~18世紀出現(xiàn)于西方的近代市民社會理論成為這些理論家從哲學層次上批判現(xiàn)實社會的有力武器。近代市民社會理論認為社會經(jīng)濟生活可以通過自由市場機制進行自我調節(jié)而毋須國家干預其內(nèi)部事務。近代市民社會理論還認為日益膨脹的國家權力和機構會對個人自由和權利構成嚴重威脅。不同政治立場的理論家均從近代市民社會理論中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新保守主義理論家如弗里德曼、哈耶克等人猛烈抨擊社會民主黨所奉行的福利國家政策和蘇聯(lián)東歐社會主義計劃經(jīng)濟體制。他們極力主張國有企業(yè)私有化,削減社會福利,最大限度減少國家干預,讓自由競爭和市場機制在經(jīng)濟生活中發(fā)揮主要作用。這些政策建議為80年代以來上臺執(zhí)政的許多西方國家右翼政府所采納。新古典經(jīng)濟學也成為經(jīng)濟學中占主導地位的流派。
西方一些新左派知識分子如約翰·基恩(John Keane)等人也從自己的角度對民主社會主義和斯大林模式社會主義提出了批評。約翰·基恩將社會黨和社會民主黨的福利國家政策和共產(chǎn)黨的計劃經(jīng)濟模式統(tǒng)稱之為國家社會主義或國家統(tǒng)制的社會主義,認為他們會導致國家機構的惡性膨脹和社會生活的全面官僚主義化。同時他也不滿意保守黨人奉行的加劇社會不平等的“向窮人宣戰(zhàn)”的經(jīng)濟政策。他們主張超越這兩種選擇創(chuàng)造出一個“社會主義市民社會”來。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基恩有時又稱之為民主的市民社會)具備下列特征:(1)有一個由多元化的公共領域構成的非國家領域,它包括生產(chǎn)單位、家庭、志愿性組織和社區(qū)服務組織,它們受到法律保障并實行自治。(2)它是平等和自由的復合體;髦鲝垖液褪忻裆鐣α拷Y合起來以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平等和自由。為此他認為公民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應按多重分配正義標準分配,即以不同方式、出于不同理由對不同的人分配不同的商品從而填平“富有”與“貧窮”階層的鴻溝。決策權分散于國家和市民社會內(nèi)部及彼此之間的眾多機構之中,機構成員可以充分參與內(nèi)部決策,他認為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公民自由。(3)國家和市民社會互相依存,互為對方民主化的條件。約翰·基恩認為,“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分離必須成為充分民主的社會和政治秩序的一個永久的特征”。1在此基礎上市民社會和國家必須相互成為對方民主化的條件。這是因為市民社會民主化(致力于消除家庭、性別、工作場所等中的壓迫)離不開主權的國家權力的支持。多元化、決策分散、團體自主有可能形成無政府狀態(tài),這就需要有集中的計劃和協(xié)調,利益沖突也需加以調停。政治民主化(擴大議會權力,擴大地方政府和社區(qū)權力,政務公開接受監(jiān)督等等)也有賴于來自市民社會的支持和推動。建立社會主義市民社會要求兩個過程同時展開,即擴大社會的平等和自由及對國家機構進行民主改造。動員公民積極參與這兩個過程成為民主化取得成功的關鍵,至于如何做到這一點,約翰·基恩未加探究。
(2)斯大林模式社會主義受到批判及隨后進行的改革努力刺激一些學者進行理論反思。
蘇聯(lián)東歐等前社會主義國家曾長期實行被稱為斯大林模式社會主義的高度集權的政治經(jīng)濟管理體制。在這種體制中,國家通過經(jīng)濟計劃等手段嚴格控制社會經(jīng)濟生活的每一個方面,同時明令禁止各種非官方的社團組織的存在。由于市民社會為國家所淹沒,國家在人們生活中處于支配地位并享有充分的行動自由。這種體制在一定時期內(nèi)曾發(fā)揮過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推移,這種體制弊端日漸暴露。它使普通民眾養(yǎng)成對國家的依賴感和懶惰思想,來自民間的積極性和首創(chuàng)精神受到窒息,同時各級官員中特權腐敗現(xiàn)象也愈演愈烈。南斯拉夫率先對這一體制進行改革,開始了“自治社會主義”的偉大實驗。60年代起東歐一些國家開始進行以“市場社會主義”為方向的改革。這些改革和實驗目的是為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進行社會主義建設,以打破斯大林主義的傳統(tǒng)模式。以市場化為方向的經(jīng)濟改革導致社會結構的分化和利益集團的多元化,在國家之外的各種社會力量逐步發(fā)展起來并強烈要求參與政治過程,他們成為推動以民主化為方向的政治改革的強大動力。八十年代初以來在蘇聯(lián)和東歐所進行的政治改革使市民社會的存在獲得了合法性和新的活力,與黨內(nèi)改革派一起推動著現(xiàn)實社會主義的變遷。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理論家開始對傳統(tǒng)社會主義模式的理論基礎進行反思和批判。1974年波蘭學者萊茲克·柯拉科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發(fā)表了一篇頗有影響的文章《人類自我認同的神話:社會主義思想中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的統(tǒng)一》。在該文中他指出在傳統(tǒng)馬克思主義者對社會主義的看法(建立在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的同一性的基礎之上)與當代極權主義的社會主義之間存在著某種連續(xù)性。按照經(jīng)典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看法,現(xiàn)代工業(yè)社會以國家和市民社會分離為特征。個人在市民社會中以其本來面目出現(xiàn)(自私自利的個人),在政治領域則以社群的、抽象的形式存在。共產(chǎn)主義任務是重新將人的存在的這兩個方面統(tǒng)一起來,其方法是通過組織一個新型社會消除二者的分離,在新的社會中對人的統(tǒng)治將讓位于對物的管理。他認為馬克思主義關于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相統(tǒng)一思想若付諸實施很有可能導致極權主義。他指出,馬克思主義認為市民社會受私人利益驅使,社會再生產(chǎn)由此得以進行。他進而指出,如果生產(chǎn)中私人贏利動機被清除了,市場機制被棄而不用,國家就會成為唯一的經(jīng)濟活動主體和經(jīng)濟創(chuàng)新的源泉。其結果必定是國家擔負的任務和相應的官僚機構大幅度增加。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相統(tǒng)一之設想付諸實施很有可能出現(xiàn)一個全能的官僚機構。其次,除非個人和團體之間不存在利益沖突,否則經(jīng)濟管理就必然要和調停利益沖突的政治權力聯(lián)系在一起?评路蛩够J為,很難設想一旦階級(以生產(chǎn)資料占有為標準)被廢除,私人利益沖突就會停止。階級斗爭只是爭取剩余產(chǎn)品分配的斗爭的一種歷史形式。這種爭奪剩余產(chǎn)品斗爭在公有制經(jīng)濟中仍會繼續(xù)存在。第三,他認為,馬克思所設想的直接民主只能在中世紀瑞士小村莊那樣的小共同體內(nèi)才能行得通,而代議制民主以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的分離為前提。實現(xiàn)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平等、自由、公正等)與建立社會生活的完美統(tǒng)一體理想相互沖突。他指出,完美的統(tǒng)一體的夢想只能以否定其原初意圖的諷刺漫畫形式出現(xiàn):作為一個由上面靠強力所強加的人為的統(tǒng)一體而出現(xiàn),在那里政治機構制止真實的沖突和市民社會各部分表達自身要求。這種機構幾乎機械般地強迫去粉碎一切自發(fā)的經(jīng)濟、政治、社會生活形式,因此它加深了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的分裂而非使它們彼此接近。據(jù)此他認為完美的統(tǒng)一的人類共同體的夢想只能在專制主義的嚴酷形式下才能實現(xiàn)。2科拉柯夫斯基的觀點在東歐學術界和工人群眾中產(chǎn)生了很大影響!笆忻裆鐣䦟箛摇彼枷刖驮诖藭r開始在東歐形成。
(3)第三世界國家由權威主義政權推行發(fā)展主義政策的發(fā)展模式除了個別成功的例子外均陷入困境,(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這也促成一些學者對如何監(jiān)督和制約高度自主的國家的問題的思索。
二戰(zhàn)后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先后走上了“權威主義政權+發(fā)展主義國家”的發(fā)展道路,即由一個官僚或軍人權威主義政權依靠國家力量推行現(xiàn)代化導向的發(fā)展政策。在權威主義政權下,市民社會雖有一定的發(fā)展但與國家相比仍十分軟弱無力,國家決策過程因排除了市民社會的參與而享有很大的自主性和回旋余地。拉丁美洲、非洲、中東、東亞和南亞許多國家在戰(zhàn)后不久都先后建立起權威主義政權。由于市場機制尚未發(fā)育成熟加上缺少一支職業(yè)企業(yè)家隊伍,權威主義政權在經(jīng)濟發(fā)展中承擔起主要責任,它通過制訂經(jīng)濟計劃、作出投資決策、興辦國有企業(yè)等多種方式直接推動經(jīng)濟發(fā)展。有人稱之為“政府主導型”的現(xiàn)代化模式。從幾十年實踐結果來看,除了南朝鮮、臺灣等東亞個別國家或地區(qū)獲得成功外,其它絕大多數(shù)采用這種模式國家均在政治上和經(jīng)濟上陷入困境。在政治上,權威主義政權面臨著越來越大的開放政治參與渠道的壓力。在經(jīng)濟上,內(nèi)外債務交困,經(jīng)濟增長緩慢,甚至停滯不前。政治腐敗,民眾反抗,高壓政策,民眾更大的反抗,政權更迭,這已成為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不斷上演的一出政治悲喜劇。
權威主義國家推行發(fā)展主義政策的糟糕記錄,促使一些理論家思索如何控制高度自主而又不負責任的國家問題,他們不約而同地想到了市民社會。哈姆扎·阿拉維(Hamza Alavi)早在1972年就指出,在后殖民地世界,國家得到過度發(fā)展,社會則由于殖民干預而不太發(fā)達,國家因而擁有一種相對自主權。3斯蒂潘用市民社會概念描述拉丁美洲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并對市民社會寄予厚望。4非洲學者在80年代后也開始討論市民社會在實現(xiàn)民主化方面的不可缺少的作用。海灣戰(zhàn)爭后中東地區(qū)學者對這一問題討論也大為增加。
(4)西方國家新社會運動及蘇聯(lián)東歐和廣大第三世界國家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的興起使不少理論家看到了市民社會建構的希望之所在。
從60年代末以來,各種新社會運動蓬勃發(fā)展并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這些新社會運動相對于社會主義政黨(社會黨或社會民主黨等)所領導的工人運動而言是新的。各種新社會運動是跨階級的,其中尤以居于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的中間階級成員為骨干。這些新社會運動是單一問題指向的抗議運動,所指向的問題包括生態(tài)問題、和平問題、婦女權利問題、黑人和少數(shù)民族權利問題等,并由此形成不同的新社會運動。各種新社會運動保持著各自的獨立性互不隸屬,因而處于分散狀態(tài)。新社會運動不僅致力于敦促國家制訂或改變某一方面的政策,而且還致力于喚起公眾注意某種不合理現(xiàn)象從而改變?nèi)藗兊乃枷胗^念。在傳統(tǒng)的工人運動走向衰落,同時人們又對單純依靠國家解決各種社會經(jīng)濟問題作法表示懷疑之際,各種新社會運動的出現(xiàn)使一些理論家看到了市民社會建構的依靠力量。有的理論家甚至把各種新社會運動的出現(xiàn)稱為“市民社會的復興”。一些社會主義者也主張社會主義者與新社會運動結成聯(lián)盟。德國社會民主黨副主席拉封丹就曾指出:“在爭取擴大社會的和個人的自決可能性的斗爭中,社會主義者與新的運動可以說是‘天然的同盟者’”。5
從70年代開始,東歐一些國家出現(xiàn)了政治反對派組織(如團結工會、七七憲章、公民論壇等),他們發(fā)起了聲勢浩大的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波蘭團結工會還打出了爭取建立一個民主和自由的公民社會的旗幟。阿拉托稱波蘭社會運動為“市民社會對抗國家”的興起,皮爾贊斯基將波蘭的運動界定為“市民社會的再生”。在蘇聯(lián)東歐劇變后,學者們普遍認為市民社會及爭取建立市民社會的運動在蘇聯(lián)東歐民主轉變中發(fā)揮了關鍵性作用。進入80年代后,第三世界國家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普遍高漲。一些學者開始用市民社會概念描述這些多樣化的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并把市民社會建構的希望寄托在這些社會運動身上。例如印度一些激進派學者就將市民社會視為向不公正和不平等的國家發(fā)出挑戰(zhàn)的各種抗議運動的混合物,它是一種社會和政治形式多元化領域,培育著民主的土壤。6
(5)市場化和民主化成為一種世界性潮流,市民社會理論敏銳地把握了這一潮流因而得以再度流行。
從80年代以來特別是1989年蘇東劇變以來,市場化和民主化已成為一種世界性潮流。在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政府通過國有企業(yè)私有化,減少國家干預鼓勵自由競爭等措施使自由市場和私有企業(yè)重振雄風在經(jīng)濟生活中發(fā)揮主要作用。在蘇聯(lián)東歐前社會主義國家正通過改革向自由市場資本主義轉變。在中國、越南等社會主義國家正在進行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偉大實踐。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也在通過結構性改革實現(xiàn)經(jīng)濟自由化解除國家對經(jīng)濟的過度干預。近代市民社會理論敏銳地把握住了經(jīng)濟市場化的政治意義因而得以再度流行。
按照近代市民社會理論的觀點(以亞當·斯密為代表),市民社會乃是商業(yè)社會獨有的一種文明。在這種社會中,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活動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下會自然而然地增進全社會的利益。市民社會具有自我調節(jié)、自己管理自己事務的能力,這樣國家對其內(nèi)部事務的干預就成為不必要的了。亞當·斯密的理論為倡導國家干預經(jīng)濟的重商主義理論敲響了喪鐘。經(jīng)濟的市場化或自由化推動著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分離開來而獲得獨立的存在與發(fā)展。馬克思精辟地分析了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相分離的政治意義。他指出:“政治制度本身只有在私人領域達到獨立存在的地方才能發(fā)展,在商業(yè)和地產(chǎn)還不自由、還沒有達到獨立存在的地方,也就不會有政治制度(指現(xiàn)代政治制度——筆者注)”。7市民社會的獨立存在和發(fā)展為代議制民主奠定了結構性基礎。在市民社會中的私人經(jīng)濟領域獲得發(fā)展基礎上,各種非官方的社團組織及它們活動于其中的非官方的公共領域也逐漸活躍起來,后者為資產(chǎn)階級民主革命作好了組織準備和輿論準備。洛克、托馬斯·潘恩等人反對專制主義國家的市民社會理論也通過公共領域的啟蒙運動而深入人心。民主革命的條件成熟了。美國和歐洲大陸在18、19世紀通過資產(chǎn)階級民主革命而建立起民主憲政國家,從而為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的分離提供了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托克維爾、密爾根據(jù)民主國家的經(jīng)驗得出結論,即使在民主國家中,一個活躍的、警覺的、強有力的市民社會對于防止專制主義的再現(xiàn)鞏固民主制度仍是必不可少的。近代市民社會理論的上述觀點對當代世界各國實現(xiàn)民主化或進一步民主化(歐美各國仍面臨著進一步民主化的任務)具有強烈的現(xiàn)實意義。有鑒于此,當代世界一些理論家重新揀起被遺忘許久的市民社會理論并作出新的闡發(fā),在市場化和民主化的世界潮流中這一理論得以再度流行起來。有人甚至說,民主化的全球趨勢的偶像是市民社會。8
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對近代市民社會理論既有繼承又有不少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從而形成自己的一些特征。
(1)市民社會研究中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和馬克思主義傳統(tǒng)在當代市民社會理論中匯合起來。
從約翰·洛克、托馬斯·潘恩到約翰·斯圖亞特·密爾和托克維爾的自由主義市民社會理論看到了國家壓制人類自由和權利的危險性。他們認為不受制約的國家權力、不斷擴張的國家干預對人類的自由和權利構成了持久的威脅。因此他們主張維護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的分離,依靠一個活躍的、強有力的市民社會來制衡國家權力,同時擴大市民社會自治范圍,縮小國家活動范圍。在他們那里,市民社會被理想化,國家干預的必要性和積極作用被置而不論。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傳統(tǒng)則強調市民社會中存在著剝削、壓迫和不平等的一面。要解決市民社會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國家干預就是必不可少的。無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的社會主義者中依靠國家來解決各種社會問題思想根深蒂固,由此導致國家統(tǒng)制的社會主義的形成。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家力圖把這兩種理論傳統(tǒng)中的積極因素結合起來,為此他們提出了“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和“民主的市民社會”等概念。按照他們的觀點,堅持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的分離,保持一個活躍的、強大的市民社會,不斷擴大社會自主領域限制國家活動范圍對于保證政治民主至關重要。同時他們還主張,依靠市民社會成員發(fā)起的社會運動和政策倡議等多種形式努力實現(xiàn)市民社會內(nèi)部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并認為市民社會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互為條件,互相促進。
(2)規(guī)范性研究和實證性研究并重,其中實證性研究在90年代有進一步加強的趨勢。
近代市民社會理論主要是一種社會政治理論或政治哲學。作為一種政治理想,它在批判現(xiàn)實社會動員人們反對專制主義國家和重商主義國家方面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在自由市場經(jīng)濟和立憲民主國家牢固確立的地方,近代市民社會理論又為它們提供了意識形態(tài)上的辯護。與上述作用相適應,規(guī)范性研究在近代市民社會理論中占主導地位。
當代市民社會理論既是一種社會政治理論,又是一種政治社會學理論。作為一種社會政治理論,它具有強烈的現(xiàn)實批判功能。后馬克思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繼承了經(jīng)典馬克思主義和新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社會批判傳統(tǒng),矛頭直接指向資本主義國家和資本主義大公司,主張以市民社會為根據(jù)地對資本主義國家和資本主義經(jīng)濟進行民主改造。市民社會在這些理論家那里作為一種道德理想或烏托邦而存在。不同于馬克思主義之處在于,后馬克思主義主張繼承資本主義的優(yōu)秀成果,同時進行“自我限制的革命”或激進的改良,而反對進行反資本主義的“總體革命”。后馬克思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主要是一種社會政治理論,規(guī)范性研究方法在其中占據(jù)主導地位。其它一些市民社會理論家則主要把市民社會概念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和分析性概念來使用。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市民社會理論強調以市民社會為中心來研究問題,它反對以國家為中心的研究方法,也反對以經(jīng)濟為中心的研究方法。市民社會概念既可以被當作一個抽象的總體性概念來對待,以便從宏觀上把握它與國家的關系。它也可以被當作一個可細分的實體性概念來對待,以便深入剖析其內(nèi)部結構。作為一種分析性概念,市民社會主要被視作一種社會實體或歷史實體,人們致力于從歷史學、社會學、政治學、經(jīng)濟學、組織理論等多個學科分析它的起源、發(fā)生發(fā)展過程并展望它的發(fā)展前景。從1989年蘇東劇變后,對市民社會理論的實證性研究明顯加強。不少市民社會研究者開始按國別或地區(qū)來對市民社會及其與國家的互動關系進行實證性研究。
(3)從新的角度把握市民社會概念。
近代市民社會理論把市民社會視為與國家相對的一個概念。早期自由主義市民社會理論把市民社會界定為一個個人權利和自由受到法律保護的領域。自私自利的、但又享有一定權利和自由的個人構成市民社會的主體。后來的自由主義市民社會理論家如托克維爾、約翰·斯圖亞特·密爾等人把市民社會看做是各種志愿性結社的集合體。從古典政治經(jīng)濟學家到馬克思更加強調市民社會的經(jīng)濟方面。亞當·斯密等人認為市民社會是商業(yè)社會獨有的一種文明,它是一種自我調節(jié)、自我管理內(nèi)部事務的社會經(jīng)濟秩序。馬克思認為市民社會主要是一種經(jīng)濟關系或生產(chǎn)關系,他通過解剖市民社會來分析資本主義國家的實質。
當代市民社會理論繼承了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二分法,并在此基礎上界定市民社會。有的市民社會理論家還進一步提出了國家——經(jīng)濟——市民社會三分法,因為他們認為經(jīng)濟子系統(tǒng)和市民社會的分化過程已經(jīng)完成。對市民社會概念的結構性要素人們又有了新的認識。哈貝馬斯對資產(chǎn)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拓寬了市民社會研究的理論視野。新社會運動的勃興使人們看到了市民社會煥發(fā)生機和活力的希望。公共領域、社會運動隨之進入了市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之列。隨著對市民社會研究的深入,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市民社會不僅僅由私人領域、各種非官方的社團組織等“硬件”組成,同時它也是與現(xiàn)代工業(yè)社會和市場經(jīng)濟相聯(lián)系的一種文明和品質。9作為一種文明,它包含著一系列價值和信仰,它意味著人們奉行與這種價值和信仰相一致的生活態(tài)度和思想方式。在對印度、中東等國家或地區(qū)市民社會研究中,人們發(fā)現(xiàn)伊斯蘭教義中的宗教不寬容態(tài)度和印度種姓文化中的等級制思想都是與市民社會的精神背道而馳的。在這些國家或地區(qū),市民社會建構還面臨著一個文化改造問題。
(4)對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認識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近代市民社會理論關于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模式主要有三種:市民社會對抗國家、市民社會從屬于國家、市民社會制衡國家。其中市民社會對抗國家與市民社會制衡國家觀點均源自洛克市民社會先于國家和外于國家而存在的思想。倡導市民社會對抗國家的托克斯·潘恩面對的是一個專制主義和干預主義政權(英國在北美的殖民政府),由此他為市民社會反抗這種政權的合法性進行了有力的辯護。(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倡導市民社會制衡國家的托克維爾面對的是一個國家權力和機構日益膨脹的憲政國家(初生的美利堅合眾國),因此他主張保持一個活躍的、警覺的、強有力的市民社會(主要由各種非官方社團組成)來監(jiān)督和制衡國家并積極參與各種公共事務。倡導市民社會從屬于國家的黑格爾面對的是一個各種私人利益角逐于其中并充滿矛盾和沖突的市民社會,因此他寄希望于代表普遍利益的國家調停市民社會內(nèi)部沖突解決市民社會所無力解決的問題。
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家既繼承了近代市民社會理論家關于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上的合理思想,同時又有所發(fā)展。首先,他們一般都認為,市民社會與極權主義國家之間是一種壓制和反抗的關系。市民社會要爭取自己的生存空間,只能同極權主義國家壓制市民社會行為作堅決斗爭。這二者之間是一種相互對立的關系。其次,他們認識到民主國家也有走向專制的危險,市民社會在民主國家中作為一種制衡力量而發(fā)揮作用。第三,市民社會與干預主義國家之間關系比較復雜,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除了少數(shù)新保守主義者外,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家一般都拋棄了對市民社會完全放任自由的最低限度國家思想。同時他們也拋棄了黑格爾普遍國家思想,因為它會將市民社會重新置于國家控制之下。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家一方面主張擴大社會自主領域,縮小國家干預范圍。另一方面也主張重新界定國家職能使之成為市民社會的保護者、監(jiān)督者、調節(jié)者(約翰·基恩語)。第四,市民社會參與國家事務問題。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家一致認為市民社會和國家之間不是一種相互替代的關系,市民社會不以奪取國家政權為目標,而是致力于改善人類生活狀況促進民主、自由、平等等基本價值的實現(xiàn)。因此,他們認為市民社會不應將自己的斗爭局限于政治領域,而應同時注意反對文化霸權和爭取經(jīng)濟民主的斗爭。就市民社會參與國家的模式而言,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家一般倡導多元主義的市民社會參與國家模式,反對由少數(shù)大型社團壟斷代表權獨占參與過程。
二
那幺究竟什幺是市民社會呢?對此學者們眾說紛紜,意見不一,由此形成了種種不同的市民社會定義。各種關于市民社會定義歸納起來,可分為兩類:一類建立在國家和市民社會的二分法基礎之上,市民社會在此指獨立于國家但又受到法律保護的社會生活領域及與之相關聯(lián)的一系列社會價值或原則。例如安東尼·布萊克(Antony Black)在為《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撰寫的“市民社會”詞條中指出:“對于沿襲黑格爾和馬克思的思想家們來說,市民社會指近代西方工業(yè)資本主義社會里據(jù)認為是國家控制之外的社會、經(jīng)濟和倫理秩序。從目前的一般用法來看,市民社會并不具倫理色彩,而是指當代社會秩序中的非政治領域”。10另據(jù)查爾斯·泰勒所言,新近獲得復興的市民社會概念乃“是體現(xiàn)在黑格爾哲學之中的一個比較性概念。此一意義上的市民社會與國家相對,并部分獨立于國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與國家相混淆或者不能為國家所淹沒的社會生活領域”。11這類定義是目前最為流行的關于市民社會的定義。持此論者往往把市民社會獨立于國家而享有的自主性,視為市民社會最為重要的特征,同時也把它作為一項最基本的價值或原則來加以捍衛(wèi)。反對國家對市民社會的壓制、反對國家職能的過分擴張,追求社會生活領域的自治,是這些市民社會論者斗爭的主要目標。
另一類定義則建立在國家—經(jīng)濟—市民社會的三分法基礎之上,市民社會在此指介于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社會相互作用領域及與之相關的價值或原則。其代表人物是被稱為“后馬克思主義”者的兩位美國政治學家瓊·柯亨(Jean L.Cohen)和安德魯·阿拉托(Andrew.Arato),他們在《市民社會和政治理論》一書中給市民社會下了這樣一個定義:它是“介于經(jīng)濟和國家之間的社會互動領域,由私人領域(特別是家庭)、團體的領域(特別是志愿結社)、社會運動及大眾溝通形式組成”。12他們之所以堅持國家—經(jīng)濟—市民社會的三分法,是基于下述原則。首先,他們認為國家和市民社會的二分法已經(jīng)過時,因為經(jīng)濟系統(tǒng)已從市民社會中分離出去構成一個獨立的領域,故此應用三分法代替二分法。其次,他們反對以國家為中心和以經(jīng)濟為中心的研究模式,主張采用以社會為中心的研究模式。最后,他們繼承哈貝馬斯的觀點,認為市民社會(在哈貝馬斯那里是生活世界)與國家和經(jīng)濟子系統(tǒng)遵循不同的邏輯而行動,市民社會遵循的是自由交往和平等討論的邏輯以達成相互理解和協(xié)調行動為目的,而國家和經(jīng)濟子系統(tǒng)則分別遵循權力或金錢的邏輯以達成控制或操縱的目的,因此更有必要堅持國家——經(jīng)濟——市民社會的三分法。獨立行動和制度化是市民社會再生產(chǎn)的必要條件,因而也構成市民社會基本特征?潞嗪桶⒗袕娬{應保持現(xiàn)代市民社會的自主性和團結的形式以抵制現(xiàn)代經(jīng)濟和國家對它的侵蝕,同時又通過政治社會和經(jīng)濟社會的中介來影響政治—行政過程和經(jīng)濟過程。他們的定義在學術界也有很大影響。
以上是從總體上考察了市民社會各種定義。那幺,具體來說,市民社會都包含哪些結構性要素或成份呢?與這些結構性要素相適應的社會價值或原則又是什幺呢?對此學者們也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看法,這里只能把他們的共識和分歧都加以介紹。對市民社會結構性要素及其特征基本形成共識的,主要有以下四個:私人領域、志愿性社團、公共領域、社會運動。但即使對這四個要素的具體內(nèi)容為何,市民社會研究者中間仍有很大分歧。
(1)私人領域。持第一類定義的市民社會論者認為私人領域是指私人自主從事商品生產(chǎn)和交換的經(jīng)濟活動的領域。哈貝馬斯乃是這種觀點的先導。他認為,狹義上的市民社會由私人領域構成,后者是指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的領域,家庭及其內(nèi)部事務也居于其中。13這一領域哈貝馬斯稱之為“私人自治領域”。在當代對市民社會概念復興中,上述意義上的私人領域在市民社會概念中占據(jù)著極為重要的位置。市場機制和私人產(chǎn)權構成私人領域兩大要素。市場機制是社會進行自我調節(jié)正常運轉而無須國家干預其內(nèi)部事務的主要手段。私有財產(chǎn)(包括勞動力)及其所有權則是私人自主從事經(jīng)濟活動的基本條件,它也是作為商品所有者的個人在私人事務中從事自由選擇自主決定的基本條件。有鑒于此,市民社會論者無不極力鼓吹市場調節(jié)和私人產(chǎn)權。
持第二類定義的市民社會論者則往往把經(jīng)濟活動從私人領域中剔除出去,這樣私人領域主要變?yōu)榧彝?nèi)部事務領域?潞嗪桶⒗芯统执朔N觀點。在他們看來,私人領域(主要是家庭)乃是個人自我發(fā)展和道德選擇的領域,個人享有不受干擾的獨處和保持隱私的權利。
(2)志愿性社團。對此市民社會論者沒有多大異議。他們一致認為志愿性社團的興旺發(fā)達乃是市民社會充滿活力的標志。這種志愿性社團不同于傳統(tǒng)的社會共同體,它不是建立在血緣或地緣聯(lián)系之上。它也不是帶有強迫性的組織,并且不以贏利為目的,而是一種非政府的、非贏利性的社團組織。它是團體成員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結成的社團,團體成員進出自由。志愿性社團培養(yǎng)團體成員的公共精神,有助于他們形成自助和團結互助精神,同時它也為團體成員提供了參與公共事務特別是國家事務的機會和手段,提高了他們的參與能力和水平。有鑒于此,當代市民社會論者多把志愿性社團視作市民社會的核心要素,有人甚至把市民社會等同于志愿性社團本身。
(3)公共領域。80年代以來市民社會研究中關于公共領域的思想主要得益于哈貝馬斯這位當代大思想家。按照哈貝馬斯在《公共領域的結構性轉變》一書中的觀點,公共領域是介于私人領域和公共權威之間的一個領域,因而是一個非官方的公共領域。它是各種自發(fā)的公眾聚會場所和機構(包括咖啡館、沙龍、聚餐會等等)的總稱,公眾在這一領域依靠自己的理性對公共權威及其政策和其它共同關心問題作出評判。不受限制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討論乃是公共領域的基本特征。經(jīng)過公眾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討論而形成的公共輿論,成為統(tǒng)治者制訂公共政策的基本依據(jù),同時它又對統(tǒng)治者構成強大的輿論監(jiān)督。大眾傳播媒介及其政論作家群在為公眾討論提供素材和話題及引導公眾輿論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在哈貝馬斯看來,公共領域的各種機構遵循一系列共同的制度性標準:首先,他們保持了一種平等的社會交流,不僅預設地位平等,而且完全不考慮地位差異。其次,這種公眾內(nèi)部討論指向一切此前未曾懷疑過的領域的問題。國家和教會對許多問題解釋上的壟斷權被打破。普通民眾成為文化產(chǎn)品的消費者,同時也成為其價值的鑒定者,他們運用自己的理性能力評判它們。第三,將文化產(chǎn)品轉換為商品的同一過程也建立起公眾原則上可參與其中的開放性。人們(迄今為止由有教養(yǎng)、有財產(chǎn)的人組成)所討論的問題具有普遍意義,而且人人可以參與這種討論。14市民社會成員在公共領域活動還推動國家活動走向公開化。哈貝馬斯認為這種理想的公共領域(它屬于資產(chǎn)階級的公共領域)在18~19世紀之間曾出現(xiàn)于英、法、德等國,只是19世紀末以后公共領域才發(fā)生結構性轉變,往日風彩不再出現(xiàn)。爾后的市民社會研究者從哈貝馬斯那里接過了公共領域的概念,把它作為市民社會核心內(nèi)容使用。一些市民社會研究者如約翰·基恩(1984年)和尼娜·錢德霍克(Neera Chandhoke,1995年)甚至把市民社會與自由的公共領域等同起來。
(4)社會運動。研究市民社會的左翼學者一般都把社會運動(有人稱之為新社會運動)視為市民社會領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結構性要素?潞嗪桶⒗嘘P于市民社會的定義就明確地表明了這一點。他們認為社會運動是以捍衛(wèi)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自主發(fā)展的合法權利不受經(jīng)濟系統(tǒng)和國家的侵犯為目標。這些新社會運動包括女權運動、生態(tài)運動、黑人民權運動等等。它們在提高生活質量,推動社會進步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印度學者尼娜·錢德霍克也指出了現(xiàn)實的社會運動所具有的一些局限性,如僅有地方團體參與,目標指向過于單一的問題,多階級成員參與其中,由此造成社會運動的分散和軟弱無力。她認為新社會運動需要制訂出一種清晰的轉變綱領,需要在一種主題旗幟和社會變革的組織原則之下團結起來,這樣才能取得爭取民主的社會斗爭的成功。15約翰·基恩、柯亨和阿拉托、尼娜·錢德霍克這些后馬克思主義者把新社會運動看作是市民社會生存和擴展的主要力量,也是他們實現(xiàn)其理想的希望之所在。原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一些持不同政見者和臺灣民間社會理論家在研究市民社會問題時,也把以自下而上的民間抗爭為特征的社會運動視為市民社會中的一個重要成份。
除了上述結構性要素或成份外,有人主張階級也是市民社會的一個重要構成因素。西班牙學者薩爾瓦多·金納(Salvador Giner)就持此種看法,他認為任何成熟的市民社會至少具有五個特征:個人主義、獨處、市場、多元主義、階級。16有的市民社會研究者剔除了社會運動這個要素,把市場經(jīng)濟和私有財產(chǎn)分別單列為市民社會的兩個結構性要素。
市民社會不僅包括上述結構性要素,還包括與上述結構性要素互為表里相互支持的基本價值或原則,它們構成市民社會之文化特征。對此市民社會論者意見也不完全統(tǒng)一。大體說來,這些基本的社會價值或原則是:個人主義、多元主義、公開性、開放性、法治原則。作為市民社會首要原則的自治原則前面在論及市民社會定義時已經(jīng)敘述過,這里就不再贅述。
(1)個人主義。個人主義的假設一直是市民社會理論的基石。個人主義假定個人是社會生活最終單位,社會是滿足個人利益的手段。市民社會乃是獨立的個人的聯(lián)合體,它為個人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提供了空間。國家的存在也是為了保護和增進個人的權利和利益。個人主義相信個人擁有獨一無二的自主決定能力和擁有對美好生活的理解能力。國家和市民社會所要做的乃是為個人行使上述能力提供必要條件,使個人能夠自由行動和自主決定。同時個人有權擁有隱私,有權獨處而不受干擾,有加入或退出社團的自由。金納認為,迄今為止只有個人主義的市民社會體系(尚不存在一種集體主義的市民社會)取得成功,從而容許本體論的和意識形態(tài)的個人主義流行起來。17
(2)多元主義。多元主義一方面要求個人生活方式的多樣化,社團組織的多樣性,主張權力分散于各個個人及社團之中,反對國家和他人干預其內(nèi)部事務,保持個人及各種社團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多元主義也是一種文化,有一系列信仰、思想、態(tài)度同時并存,因此它也是一種思想的多元化。維系這種多元主義的乃是寬容精神。市民社會可以被稱為獨特性的家園,差異和多樣性的領域。
(3)公開性。(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公眾對公共權威及其政策的理性的—批判的討論以政務活動的公開化為前提條件,因此當代市民社會論者無不把公開性原則作為一項重要原則來加以強調。反對官僚國家神秘化作法爭取公眾知情權,成為市民社會信奉者的一個奮斗目標。此外,正如哈貝馬斯所指出的,公開性原則還在下述意義上使用,即它意味著學者要勇于追求真理和公開展示真理,通過理性的公開應用對公眾進行啟蒙。
(4)開放性。正如尼娜·錢德霍克所指出的,市民社會的公共領域之所以是公共的,是因為它在形式上使所有人都可以進入,在原則上應該對所有人開放以便使各方面代表都有一種聲音并使之為人所聽到。公共領域不僅需要公開性和開放原則,還要求參與其中人們相互尊重、平等對話和交流、自由討論和辯論,這是自由的公共領域的存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受到國外市民社會論者的倡導。
(5)法治原則。市民社會論者強調要從法律上保障市民社會與國家的分離,在三分法情況下還要保障它同經(jīng)濟系統(tǒng)的分離。例如,美國學者伯恩哈德(Michael Bernhard)認為市民社會有四個成份,其中第三個就是“通過法律與國家相分離”,另外三個成份是介于官方權威和私人生活之間的公共領域、各種自主性組織、在公共領域內(nèi)保障行動者個人和團體自由使之能廣泛追求自己所構想的利益。18柯亨和阿拉托在《市民社會和政治理論》一書中也指出,當代一些集體行動者認為社會領域不同于國家和經(jīng)濟領域,它包括多樣性、公開性和不受干擾的獨處等要素以及合法性要素,后者是指將以上三者與國家和經(jīng)濟領域區(qū)分開來的一般法律和基本權利結構。市民社會論者認為倡導法治原則目的是為了劃定國家行動的界限,反對國家隨意干預市民社會內(nèi)部事務,從而保證市民社會成為一個真正自主的領域。
除了上述價值或原則外,有的市民社會研究者認為市民社會還應遵循參與的原則,強調個人參與社團生活和政治生活。有的學者則把不受干擾的獨處作為一項原則單獨提出來。印度學者尼娜·錢德霍克則提出自由和平等應成為任何期盼的社會安排的普遍關懷和普遍原則,它也應當成為市民社會中一種統(tǒng)一的公共話語。
市民社會理論除了研究市民社會之結構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外,還致力于研究市民社會與國家的關系。目前,關于理想的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模式,國外學者提出以下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市民社會制衡國家、市民社會對抗國家、市民社會與國家共生共強、多元主義對社團主義的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等。
(1)市民社會制衡國家:現(xiàn)代自由主義有一個著名的論斷即認為國家是“必要的邪惡”,國家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市民社會需要國家調停其內(nèi)部利益沖突,保護其安全及完成市民社會所無力承擔之公益事業(yè)。國家是邪惡的,因為若無外力制止國家權力和國家活動范圍將無限制地擴張下去從而危及個人自由和權利。因此自由主義者主張以市民社會來制衡國家,劃定國家行動的邊限(不得侵犯個人自由和權利),限制國家權力的擴張。托克維爾稱之為“社會的獨立的眼睛”的市民社會的各種社團組織,哈貝馬斯所論述的以理性的——批判的討論為特征的公共領域,都是市民社會監(jiān)督和制約國家的重要力量。當代市民社會論者繼承了自由主義的思想并已形成一種共識,即一個活躍的和強有力的市民社會乃是民主的必不可少的條件。只有通過一個獨立的市民社會的民主實踐(政治參與,輿論監(jiān)督)才能有效地控制國家權力的行使并使國家易于對民眾要求作出反應。對此,尼娜·錢德霍克明確指出:“一個平靜的和默認的市民社會產(chǎn)生一個權威主義國家,一個積極的和充滿活力的市民社會則保證有一個反應靈敏的和民主的國家”。19
(2)市民社會對抗國家。按照約翰·基恩的觀點,托馬斯·潘恩首次提出市民社會對抗國家的命題。在托馬斯·潘恩等人那里,市民社會對抗國家命題有兩層含義:第一,市民社會和國家是一種此長彼消的關系。市民社會先于國家而存在,它的互惠利益和團結推動著普遍的安全與和平。市民社會愈完善,它就愈能自己調節(jié)自身事務,對國家需求也就愈少,二者是一種反比關系。理想的國家乃是最低限度國家。第二,反抗非憲政國家乃是一種正義之舉。專制主義國家在潘恩看來乃是萬惡之源,它是反自然的,因而難以長久。文明的政府乃是立憲政府,它得到生而自由、平等的個人的積極同意和授權。托馬斯·潘恩接受洛克的觀點,被統(tǒng)治者授權給國家是為了讓國家保護他們的生命、財產(chǎn)和自由權,如果掌權者背約而行隨意剝奪公民的各項自由和權利,則反抗不僅是正當?shù)?而且是合法的。東歐和我國臺灣地區(qū)的一些市民社會研究者不僅接受了上述觀點,而且作了進一步發(fā)揮。東歐市民社會研究者把前社會主義政權下國家和社會關系描述為一種支配和被支配、控制和被控制關系,二者相互對立。因此他們主張反對國家對市民社會的壓制,擴大市民社會自主活動空間。阿拉托將波蘭的社會運動描繪為“市民社會反抗國家”(civil society against state)的興起。20皮爾贊斯基(Pelczynski)將波蘭的運動界定為“市民社會的再生”。一些臺灣學者(南方朔、木魚、江訊等)則將Civil Society譯作“民間社會”并提出所謂民間社會理論,主張通過民間力量對權威統(tǒng)治持續(xù)不斷的抗爭來建立民間社會自主自律空間,從而形成一種“民間社會對抗國家”的關系架構。21
(3)市民社會與國家共生共強。還有些學者認為在民主體制下市民社會和國家關系理想的格局是強國家和強市民社會和諧共存。以研究東歐問題見長的美國學者邁克爾·伯恩哈德即持此種觀點。他用圖表說明了在初生的民主體制下國家和市民社會實力的不同排列假定會產(chǎn)生的不同結果,見下表:
; 強市民社會 弱市民社會
強國家 反應靈敏的、有效民主的基礎 國家有強大的自主性,存在著反應遲鈍的危險及國家政權享有特權的 潛在可能性
弱國家 負擔過重—國家能力過度使用,對選民需求反應上的低效 無定形的政體,低效率和反應遲鈍的國家,政權崩潰概率很高
他指出,表2左上方代表著民主體制下唯一良好的權力配置——一個強國家和一個強市民社會。在這種實力格局下,國家有能力有效工作,同時市民社會也足夠強大以防止國家過分自主以致不對社會要求作出反應。在弱國家同強市民社會并存局面下,國家實施政策能力很有可能被強大的市民社會需求所壓垮。面對一個強大的國家,市民社會如果軟弱無力,則存在著準獨裁的可能性。如果國家和市民社會都很軟弱,政體將處于無定形狀態(tài)并容易形成權力真空。22
(4)多元主義對社團主義的市民社會參與國家模式。市民社會論者一般都承認市民社會中各種社團組織參與國家事務的必要性,但在如何參與政治問題上形成了兩種不同的理論模式即多元主義和社團主義。根據(jù)《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解釋,社團主義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政治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數(shù)量有限的、代表種種職業(yè)利益的壟斷組織與國家機構就公共政策的產(chǎn)出進行討價還價。為換取有利的政策,利益組織的領導人應允通過提供其成員的合作來實施政策。23社團主義區(qū)別于多元主義參與模式之處在于,在社團主義的社團內(nèi)部僅有精英民主或實行寡頭統(tǒng)治;社團主義制度下的社團往往壟斷了某種職業(yè)或行業(yè)的利益代表權和參與政策制訂權;這種壟斷的特權地位得到國家認可或系由國家創(chuàng)設。另據(jù)《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的介紹,目前的社團主義把國家社團主義和自由社團主義區(qū)分開了。國家社團主義往往同獨裁政體聯(lián)系在一起,包括1964年后的巴西、墨西哥、秘魯?shù)壤绹壹八_拉查的葡萄牙和佛郎哥的西班牙,在這些國家社團主義構架是由國家強加的。國家通過這些受到特許的社團組織來控制生產(chǎn)者并防止他們成立新的組織。自由的社團主義產(chǎn)生于成熟資本主義國家中強大的社團組織發(fā)展起代表性壟斷的傾向之中,奧地利和瑞典是這種自由的社團主義的典型。24瑞典學者米歇爾·麥克萊蒂(Michele·Micheletti)認為瑞典正經(jīng)歷著社團主義解構的過程。向更少一體化的組織層級上的參與政府的轉變和重新評估一個組織壟斷代表權的地位都是解構社團主義的例子。社團主義的解構意味著作為一種獨立的社會、政治、經(jīng)濟力量的市民社會的再生。25麥克萊蒂認為社團主義理論作為研究國家與市民社會關系理論現(xiàn)已過時。利益集團多元化、自由競爭及內(nèi)部民主,政府許可各種相互敵對利益集團均對政策制訂發(fā)揮影響,這乃是麥克萊蒂心目中理想的市民社會參與國家的模式。26
80年代以來,國外市民社會研究者在談論市民社會概念復興時,提出了不少有關市民社會建構或重構的目標和實現(xiàn)目標的途徑和方法等。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觀點:
(1)建立社會主義市民社會。約翰·基恩在《公共生活與晚期資本主義》一書中首次明確提出需要在自由主義之后重建市民社會——一個由非家長制的公共領域構成的“社會主義市民社會”的命題(注:中譯者將“civil society”譯為文明社會不妥,筆者將其改了過來)。27公共領域在這里是指集合在一起的國民在其中發(fā)表意見、相互影響和獨立自主地決定行動方針的領域。晚期資本主義的官僚主義化過程在這里受到挑戰(zhàn)。在《民主和市民社會》一書里他再次重申了這一命題,并且力主把社會主義等同于社會和政治權力的民主化。這意味著力圖維持和重新界定市民社會和國家的界限,努力實現(xiàn)市民社會的民主化并完成對國家機構的民主改造。具體途徑是依靠公民們在公共領域里發(fā)起社會斗爭和公共政策反對和限制各種強權,擴大社會的平等和自由。國家機構通過重新安排自己的各種職能而變得對市民社會更加負責。28約翰·基恩把建立“社會主義市民社會”的希望寄托在各種新社會運動身上。而對于如何將處于分散狀態(tài)的各種新社會運動統(tǒng)一起來的問題,約翰·基恩則未加探究。
(2)重建“市民社會的烏托邦”?潞嗪桶⒗行哪恐欣硐氲氖忻裆鐣且粋沒有強制的自由交往的領域,公民在這一領域既享有各種自由權利又可以通過民主的社團生活和不受限制的公眾討論來對政治和經(jīng)濟過程施加影響。解決當代資本主義社會面臨的種種問題,實現(xiàn)現(xiàn)代烏托邦理想——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實現(xiàn)民主、自由、平等、團結、公正的理想,均寄希望于這種理想的市民社會的重建。重建“市民社會的烏托邦”主要依靠各種新社會運動,后者既可以抵制國家和經(jīng)濟子系統(tǒng)對市民社會的侵犯和干預,又可以促進政治和經(jīng)濟領域的民主化?孪砗桶⒗袙仐壛藢Y本主義社會進行“總體革命”的目標,而代之以“自我限制的革命”即在維持國家——經(jīng)濟——市民社會的分化的基礎上作某些改良。
(3)建立一個民主的市民社會。尼娜·錢德霍克接受某些左翼學者對市民社會理論的批評,明確承認市民社會中也存在著壓制或壓迫問題。她認為只有實現(xiàn)市民社會的民主化,才能使它在促進政治民主方面的潛力得以發(fā)揮。如何建立一個民主的市民社會呢?尼娜·錢德霍克主張在自由和平等的組織原則之下把市民社會中各種各樣的社會運動團結起來形成一股強大的民主力量,奮起同國家作斗爭,同社會中各種非民主的力量作斗爭,重新占領市民社會的公共領域。29
(4)市民社會的建構或重建。除了上述左翼學者提出的市民社會建構目標和途徑外,其它市民社會研究者則在堅持市民社會與國家二分法基礎上提出包含前述結構性要素和文化特征的市民社會的建構或重建問題。東歐市民社會論者(在東歐學者那里市民社會帶有強烈的政治性,因而有人將其譯為“公民社會”)主張在自由市場經(jīng)濟和私有財產(chǎn)制度基礎上建立一個“公民自由交往的領域”(皮爾贊斯基語)。其方法是依靠政治反對派(如團結工會)加快向資本主義轉變的步伐。西歐和美國的一些新保守主義者則主張通過削減社會福利,實行私有化,奉行自由放任政策,來實現(xiàn)“市民社會的回歸”。還有些學者不同意簡單地向古典市民社會的回歸。西班牙學者薩爾瓦多·金納指出,市民社會作為一個基本的歷史實體,一直經(jīng)歷著持續(xù)的變化。今日之市民社會中已出現(xiàn)一些新的因素:如新社會運動(女權主義、環(huán)境保護主義等等)已牢固地確立起自己的地位,各種自主性組織空前活躍,經(jīng)濟中合作的和非贏利性的部門(這是一個利他的部門)正在穩(wěn)步增長,新的民權運動的出現(xiàn),參與民主愿望的興起等。這些或許會成為一個比過去更為強大的市民社會的預兆。30討論市民社會的建構或重建必須考慮到上述因素。
市民社會研究者之所以對市民社會情有獨鐘,是因為他們深信市民社會同民主、自由、平等等人類基本價值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印度學者尼娜·錢德霍克指出:“市民社會的價值在于促進政治參與,(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國家負責任地行動和政治的公開性”。31她認為一個重獲新生的市民社會乃是民主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先決條件。意大利學者盧恰諾·佩利卡尼指出:“市場是公民社會(市民社會的另一譯法,筆者注)獨立于國家而自治的經(jīng)濟基礎。破壞市場就意味著破壞公民社會。而沒有公民社會,自由和民主就無法生存和發(fā)展”。32英國學者約翰·基恩指出:沒有一個由自主的公共領域構成的安全的、獨立的市民社會,自由和平等、參與計劃和社群決策等目標都將變成空洞的口號。33美國學者邁克爾·伯恩哈德和西班牙學者維克多·M·佩雷斯—迪亞斯(Victor M.Perez-Diaz)通過對東歐和西班牙民主過渡的研究發(fā)現(xiàn),市民社會及其價值觀得到發(fā)展,在這些國家成功地向民主過渡中發(fā)揮了關鍵作用。民主制度的進一步鞏固也有賴于市民社會重新變得強大或有賴于“市民社會的回歸”(維克多·佩雷斯—迪亞斯語)。
需要指出的是,在一般的市民社會理論(可稱之為自由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和西方左翼學者的市民社會理論(可稱之為民主的市民社會理論或社會主義市民社會理論)之間存在著重大區(qū)別。
首先,他們對資本主義社會所持的態(tài)度不同。一般的市民社會理論對資本主義社會多持肯定的態(tài)度,而西方左翼學者的市民社會理論則建立在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基礎之上。約翰·基恩、瓊·柯亨和安德魯·阿拉托等西方左翼學者對當代資本主義社會進行了嚴厲的批判。約翰·基恩在《公共生活與晚期資本主義》一書中指出,在晚期資本主義社會中官僚主義化的支配和服從關系盛行于公和私等社會生活的一切領域之中,正是這種官僚統(tǒng)治不斷引起公眾的反抗。這種斗爭反映了公眾對社會和國家范圍內(nèi)獨立自主的公共生活領域的需要?潞嗪桶⒗性凇妒忻裆鐣c政治理論》一書中以哈貝馬斯的“生活世界”概念為基礎建立起自己的市民社會理論。他們反對資本主義國家和資本主義經(jīng)濟子系統(tǒng)對現(xiàn)代市民社會的侵蝕,并進而認為解決當代資本主義國家所存在的種種問題的希望在于市民社會的重建,實現(xiàn)現(xiàn)代烏托邦理想—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實現(xiàn)民主、自由、平等、團結、公正的理想的希望也在于此。這些左翼學者(有人稱他們?yōu)楹篑R克思主義者)基本上繼承了新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批判理論傳統(tǒng)。
其次,建構市民社會的途徑和依靠力量不同。西方新保守主義者的市民社會理論主張通過右翼政黨上臺執(zhí)政并采取私有化、削減社會福利、減少國家干預等措施來建構起他們心目中理想的市民社會。蘇聯(lián)和東歐的市民社會理論家寄希望于團結工會等反對派力量通過一切途徑上臺執(zhí)政來實現(xiàn)所謂的公民社會的建構。西方左翼學者則主張依靠各種新社會運動的力量通過對現(xiàn)存國家和市民社會進行民主改造的方式來建立一個“社會主義市民社會”。
最后,建構市民社會的理想目標和模式不同。一般的市民社會理論家心目中理想的市民社會實際上是資本主義的市民社會,作為市民社會結構性要素的私有財產(chǎn)制度和自由市場制度同時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重要特征。有的市民社會理論家呼喚古典市民社會的回歸,這種古典市民社會實際上是國家管得越少越好的早期自由資本主義的翻版。有的市民社會理論家呼喚市民社會的重建或復興,這種市民社會實際上是對當代資本主義的一種改良。蘇聯(lián)和東歐的市民社會理論家所要建構的市民社會的范本實際上是當代西方資本主義社會。西方左翼學者所要建構的市民社會乃是一個民主的市民社會或“社會主義市民社會”(約翰·基恩語)。與一般的市民社會理論不同,這種市民社會理論不僅承認資本主義的市民社會中存在著剝削 、壓迫和不平等而且致力于對資本主義市民社會和國家進行徹底的改造,通過民主的方式建立起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后者乃是平等和自由的復合體。這種民主的市民社會或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倡導以社會所有制為主體的混合經(jīng)濟并主張由國家和市民社會對自由市場制度加以監(jiān)督和控制。同時這種民主的市民社會或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在監(jiān)督和制約未來的社會主義國家并維護政治民主和自由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三
市民社會理論在本世紀60、70年代再度出現(xiàn)之時還是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鴨,而到了80年代特別是90年代它卻變?yōu)橐恢话滋禊Z,學者們趨之若鶩。就在市民社會研究形成一種熱潮的時候,也有一些學者逆流而上對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加以質疑和批判。其代表人物有美國學者亞當·塞利格曼、加拿大學者艾倫·伍德等人。
美國學者亞當·塞利格曼(Adam B.Seligman)寫了一本專著《市民社會的理念》(The idea of civil society,紐約:自由出版社,1992年),對當代市民社會理論進行了批判。塞利格曼指出,在東方和西方對市民社會概念均有三種在某種程度上重合但仍有所區(qū)別的用法:把它作為一種政治口號來使用;
把它作為政治社會學上一個分析性概念來使用;
把它作為哲學上的一種規(guī)范性概念來使用。他區(qū)分了當代市民社會概念的這三種用法,并對這三種用法逐一進行了批判。34
塞利格曼指出,市民社會概念第一個用法是更加直接和具體的政治用法,不同的運動和政黨把它作為政治口號來使用。作為一種政治口號,市民社會概念在動員民眾達到某種政治目的方面有其積極作用。但口號本身不能使它成為一個社會學概念。市民社會及其構成要素在東方和西方被用于不同的目的。在西方,市民社會被用作一個政治口號以爭取公民的各種社會權利(性別平等、種族和民族平等、更好的醫(yī)療保健等),并推進共同體的事業(yè)。各種新社會運動對市民社會概念用法即是如此。在東方(蘇聯(lián)、東歐等前社會主義國家)市民社會概念被政治反對派用來同國家相對抗以爭取公民的各種政治權利(集會、結社自由、出版自由等)。隨著反對派上臺執(zhí)政以及向資本主義轉變中暴露出的種種社會問題,東歐有不少學者感到這一概念已難以應付新出現(xiàn)的問題,而且這一概念有被當政者用來為政權合法性服務之嫌。塞利格曼認為,有許多概念曾被用作政治口號,這些政治口號很快就會時過境遷。作為一種政治口號的市民社會概念很可能也會過時。到那時我們?yōu)橹鶌^斗的事業(yè)會在另一種名稱下繼續(xù)進行。
市民社會概念第二種用法是由某些社會科學家用來作為一個分析的概念以描述某種社會組織形式。塞利格曼指出,作為一種社會學概念的市民社會概念又有兩種寬泛的用法。第一個是在某種政治社會學的制度或組織的水平上的使用。第二個是使它成為價值和信仰領域的一種現(xiàn)象。作為某種制度秩序之表達的市民社會概念似乎很少為現(xiàn)存的民主概念或公民身份概念增添什幺東西。他認為在東歐人們使用市民社會概念取代民主概念只是因為這一術語是中立的而且未受到40年官方宣傳之污染,換言之,是出于一種策略的考慮。鑒于市民社會概念缺乏分析上的精確性,有些學者干脆主張用民主和自由主義等更熟悉的概念來取代這一模糊的用法。
塞利格曼指出,作為價值和信仰領域一種現(xiàn)象的市民社會概念同這一概念的第三種用法密不可分。市民社會概念第三種用法是作為一種哲學上的規(guī)范性概念來使用,亦即作為一種倫理理想,對社會秩序的一種見解,它為我們提供了一幅美好生活的圖畫。但在東方,古典市民社會模式(以自由——個人主義為特征)出現(xiàn)的條件完全不存在。在西方他們重新出現(xiàn)的可能性大可懷疑。在東方,市民社會喚起一種強烈的集體象征,它既同國家相分離,又同樣遠離自主的和能動的個人的思想,西方市民社會思想的多元主義在東方也同樣付之闕如。在西方,近代以來的市民社會思想家一直力圖使公和私、個人和社會利益之間保持和諧,實現(xiàn)一種完美的綜合,這種努力以失敗而告終。塞利格曼指出,公和私、人個與社會要求之間沖突貫穿于19世紀和20世紀,它反映了自由和平等在意識形態(tài)上的緊張關系。他認為,個人自由原則的充分實現(xiàn)將會排除社會平等的達成,而對社會平等的任何保障都必然會對個人的(市場)活動加以無數(shù)限制以保證社會財富和資源分配的完全平等。自由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把個人作為道德秩序的中心,強調個人的自治和自主。它無法解決自主的個人之間如何形成一種共同體感的問題。馬克思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則強調市民社會內(nèi)部的矛盾及其在國家領域中的解決,正是這一傳統(tǒng)導致蘇聯(lián)東歐的國家社會主義模式的出現(xiàn)。對于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力圖將這兩種理論傳統(tǒng)中的積極因素結合起來的努力,塞利格曼則未加置評。盡管他已認識到,在西方各種新社會運動及傳統(tǒng)的社會主義政黨和運動在爭取公民的社會權利和參與權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爭取公民的社會權利和參與在今日西歐和美國已成為爭取真正的市民社會的要求的源泉。在國家社會主義40年統(tǒng)治之后的東方,爭取公民的政治權利成為市民社會信奉者的主要奮斗目標。可惜他未能進一步認識到::當代,自由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中開始吸收越來越多的社會主義因素,后馬克思主義的市民社會理論則吸收了更多的自由主義因素。由此導致他對當代市民社會理論在實現(xiàn)公和私、個人和社會的利益和需求的綜合效能方面持懷疑態(tài)度。
加拿大學者艾倫·伍德(Ellen Wood)在《市民社會概念的使用和濫用》(“The Uses and Abuses of Civil Society”,載于《社會主義年鑒》(1990年號),拉爾夫·米利班德主編,倫敦:梅林出版社,1990年,第60~84頁。)一文中對西方左翼學者特別是約翰·基恩等人的市民社會理論進行了激烈的批評。艾倫·伍德對西方左翼學者市民社會理論批判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
首先,她批評這些西方左翼學者在從自由主義那里學到關于國家壓迫的危險的教訓之時卻忘記了從社會主義傳統(tǒng)中習得的關于市民社會的壓迫的教訓。
艾倫·伍德指出,市民社會概念目前流行的主要用法是以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區(qū)分為出發(fā)點的。倡導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區(qū)分的好處在于將我們的注意力引向國家壓迫的危險和認識到為國家活動建立適當?shù)慕缦薜谋匾?具體辦法是在社會中組織和加強與國家相抗衡的力量。它恢復了對政治權力的界線和合法性的自由主義的關切,特別是對通過社會內(nèi)部的自由結社和自主性組織控制這種權力的關懷,而這些正是傳統(tǒng)左派的理論和實踐所常常忽略的。艾倫·伍德因此肯定了市民社會概念在捍衛(wèi)人類自由反對國家壓迫、在為被“舊”的馬克思主義左派忽略的非國家領域的社會實踐、機構和關系劃出一個活動場所方面所富有的建設性作用。但與此同時,她也指出,市民社會概念有淪為資本主義的辯護詞的危險。
目前的市民社會理論把市民社會作為自由和志愿性活動的領域來對待。他們認為,即使市民社會內(nèi)部存在著各種壓迫形式但也只是一種功能失調,從原則上講強制屬于國家,而市民社會則是自由的根基之所在。艾倫·伍德指出,上述觀點是一種自由主義的神話,它掩蓋了市民社會的強制的一面,模糊了國家壓迫植根于市民社會中的剝削和強制關系這方面的內(nèi)容。她認為,國家和市民社會在西方的分離既導致新的自由和民主形式的出現(xiàn),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統(tǒng)治和強制模式。“市民社會”賦予私有財產(chǎn)及其所有者對民眾及其日常生活的控制權,這種權力無須對任何人負責。構成市民社會之結構性要素的市場也是一種強制性力量,它使所有人類的價值活動和關系均屈從于它的命令。強迫乃是市民社會的一個構成原則,對此市民社會論者不應視而不見。
其次,她批評西方左翼學者的市民社會理論過分強調差異和多樣性原則,忽視了資本主義的總體化邏輯和強制性權力,因而無法提出一種社會主義的普遍綱領并在此基礎上將各種反資本主義的斗爭統(tǒng)一起來。
在國家和市民社會的二分法中,市民社會一般被等同于國家之外的一種自由的(至少是潛在自由)的領域,等同于自主性、志愿性結社、多樣性甚至是沖突的活動空間。市民社會理論強調社會關系和實踐的多元性,資本主義經(jīng)濟在其中只是眾多的社會關系和實踐中的一種。市民社會理論家信奉的新多元主義原則認為后現(xiàn)代社會乃是一個多樣性和差異居主導地位世界。舊的一致性特別是階級的一致已被打破,建立在其它認同和反對其它形式壓迫基礎上的社會運動急劇增加。與此相適應,左翼市民社會理論家力主承認壓迫和統(tǒng)治形式的多元化和解放斗爭形式的多樣性,了解民眾不同的需要和體驗。艾倫·伍德肯定了上述觀點積極的一面,即它促使我們?nèi)リP注一系列機構和關系,傳統(tǒng)社會主義理論由于全神貫注于經(jīng)濟和階級問題而忽略了這些機構和關系。與此同時,她對這種可能產(chǎn)生消極后果的觀點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她指出,由于資本主義的整個社會體制被簡化為眾多的機構和關系中的一種,并同家庭和志愿性結社同等對待,(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資本主義的總體化邏輯和強制性權力變得看不見了。由于階級差別被同其它各種差別(性別和種族差別等)同等對待,左派因而對所有壓迫一視同仁而不像傳統(tǒng)社會主義理論那樣優(yōu)先考慮階級壓迫。這樣做的結果是,由于否定了資本主義經(jīng)濟關系對其它機構和關系具有決定性影響,由于否認階級斗爭不僅會推動階級解放也會推動其它解放斗爭,左翼市民社會理論家除了泛泛談論民主外未能提出一種取代社會主義的爭取解放的普遍綱領并在此基礎上將各種解放斗爭統(tǒng)一起來,相反它只是為各種新社會運動各自為戰(zhàn)的分裂狀態(tài)提供了一種理論辯護。
總之,艾倫·伍德認為市民社會理論在左派中的流行,反映了西方左派從社會主義立場上的退卻,客觀上起到了為資本主義辯護的作用。
艾倫·伍德和約翰·基恩等人爭論的焦點在于究竟能否在市民社會和資產(chǎn)階級社會之間劃等號。艾倫·伍德明確主張市民社會就是資產(chǎn)階級社會,是資本主義特有的一種社會形式。她從西方國家和市民社會分離過程來說明這一點。她認為西方和東方國家形成方式的差異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羅馬時期。正是在羅馬私有財產(chǎn)作為社會權力的自主的中心與國家相分離同時又得到國家的支持。當中央政權瓦解之時,私有財產(chǎn)自主的權力仍然存留下來。舊的政治從屬關系讓位于封建領主制,后者在其領地上集政治與經(jīng)濟權力于一身。西方的發(fā)展可概述為權力關系和支配權從國家轉向社會或私有財產(chǎn),國家壓迫讓位于社會壓迫。在國家和社會之間這種新的勞動分工也為私人占有同公共責任的逐步分離奠定了基礎。資本主義還創(chuàng)造了一種新的強制形式即市場,市場不只是機會、自由和選擇的領域,而且也是一種強迫、必然性和社會紀律,它能使所有人類關系和活動服從于它的要求。由上述觀點可以看出,艾倫·伍德把私有財產(chǎn)制度特別是資本主義私有制和不受控制的自由市場看作是市民社會的基本構成要素,她也因此而更加強調市民社會的壓迫的一面。
約翰·基恩堅決反對將市民社會等同于資產(chǎn)階級社會,他提出社會主義市民社會或民主的市民社會的命題與之相抗衡。他從以下三個方面論證了自己的觀點.(1)他認為馬克思主義對現(xiàn)代市民社會的理解過于偏狹。它貶低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區(qū)分的意義,因為它傾向于將國家簡化為資產(chǎn)階級的政治組織形式。它將市民社會復雜的層級形式、團體組織、沖突和運動合并為生產(chǎn)方式的法則和矛盾——資本主義經(jīng)濟。市民社會其它機構如家庭、教會、科學和文藝組織等的重要性受到忽視。這種“經(jīng)濟主義”傾向妨礙傳統(tǒng)馬克思主義者對民主理論作出重要貢獻。資產(chǎn)階級市民社會無論過去和現(xiàn)在都不能被簡單地理解為利已的、私有財產(chǎn)和階級沖突的領域。正如女權主義者所指出的那樣,家長制家庭(資產(chǎn)階級市民社會構成要素)在保障市民社會中男性統(tǒng)治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此外,市民社會中的公共領域也為反資本主義的各種斗爭提供了重要陣地。(2)他認為,市民社會一詞先于資產(chǎn)階級而出現(xiàn),在古典和中世紀思想中就已出現(xiàn)。更重要的是,早期政治思想主要關心在何種條件下和如何控制國家權力并使之合法化的問題。將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區(qū)分等同于資本主義社會特有現(xiàn)象,無從繼承和發(fā)揚這一政治思想傳統(tǒng)。而將社會主義重新界定為市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的分離及各自的民主化有助于復活和發(fā)揚早期現(xiàn)代政治思想對市民社會和限制國家行動的關懷。傳統(tǒng)社會主義者試圖把社會和政治領域統(tǒng)一起來的努力被實踐證明是失敗的。羅伯特·歐文等人設想了一個沒有國家、沒有市民社會的理想社會形態(tài)。這個社會沒有私有財產(chǎn),因而也沒有利益沖突,從而也沒有階級對抗,社會充滿和諧,自治成為可能。歐文的試驗以失敗而告終。歐文的錯誤在于未能認識到利益沖突可能源于私有財產(chǎn)之外的原因(如職業(yè)分工等),只要有利益沖突,調停利益沖突的國家就不能成為多余之物。拉薩爾等人把國家設想為普遍利益的體現(xiàn)者和照管者。國家在倫理上高于一切特殊利益。國家的職能就是將市民社會從自已加于自己的災禍中解救出來。拉薩爾力主擴大國家的倫理職責并將國家的任務增加到極限。國家在拉薩爾那里幾近于全智全能。這種國家社會主義傳統(tǒng)自布爾什維克革命以后在蘇聯(lián)東歐前社會主義國家變?yōu)楝F(xiàn)實,其后果已為世人所深知。自治的社會主義和國家社會主義實踐證明均行不通。約翰·基恩據(jù)此認為,未來的社會主義仍將維持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分離并在各自內(nèi)部實現(xiàn)了民主化。(3)約翰·基恩為社會主義市民社會或民主的市民社會賦予了全新的內(nèi)容。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實行多種所有制形式和多種分配形式并存以實現(xiàn)多元的平等或綜合的平等。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建立和發(fā)展受國家和社會公共機構控制的市場機制。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建立各種非官方的社團組織,后者通過非官方的公共領域積極議政參政并對國家實行輿論監(jiān)督。社會主義市民社會和國家相互分離,同時又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總之,約翰·基恩認為市民社會不是資產(chǎn)階級的專利,正如民主和市場機制不是資產(chǎn)階級的專利一樣。工人階級及一切社會進步力量完全可以在保留國家和市民社會分離情況下對二者進行民主改造,最終建立起社會主義市民社會。
80年代以來國外形成的市民社會研究熱潮具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進入90年代以后國外市民社會研究熱度不減,同時市民社會研究正在沿著兩個不同的方向前進。一個方向是分國別和地區(qū)對市民社會進行實證性研究,一些政治學家、社會學家、歷史學家正在進行這一工作。另一個方向是從政治哲學高度進行市民社會的理論建構。面對反對市民社會理論的學者的批評,市民社會理論家在努力捍衛(wèi)自己觀點同時,也接受了這些批評中的一些合理成份而不斷修正和完善著自己的理論。當代市民社會理論遠未成形,它仍處在不斷發(fā)展和完善之中。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