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濂:富人窮人話題不可回避
發(fā)布時間:2020-06-16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xié)委員張茵提出了三個提案:一個是勞動密集型企業(yè)應(yīng)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是在政策上鼓勵企業(yè)進口先進高效的節(jié)能環(huán)保設(shè)備;
三是降低個人稅率。
有委員因此對張茵提出尖銳批評,認為“政協(xié)委員應(yīng)該有一個定位,你既然處在這個平臺上,你的話語就不能只代表你所處的利益集團”。我相信這位批評者的事實判斷很可能是成立的——這三項提案的確容易讓人產(chǎn)生瓜田李下的聯(lián)想:比方說張茵是富人,她的公司是勞動密集型的企業(yè),而且恰恰又是會造成嚴重污染的造紙業(yè)。但是問題的關(guān)鍵在于,作為一個政協(xié)委員,張茵不能代表自己所處的利益集團說話嗎?為自己的利益集團說話究竟是在履行憲法賦予的基本權(quán)利還是道德情操低下的表現(xiàn)?一個出于利己動機的提案是否一定就是一個壞提案?
從動機和立場的角度出發(fā)去評判提案的合理性多少有些“誅心之論”,在政治生活中過分追求道德的純潔性和嚴肅性,不僅會造成森嚴凜然的道德主義政治生態(tài),而且會混淆視聽,妨礙我們解決真正的現(xiàn)實問題。
張茵在論證“降低累進稅率”的提案時,指出這會吸引國際上有實力的企業(yè)家和白領(lǐng)階層到中國服務(wù),其結(jié)果將比單純的高累進稅要更有利于中國的經(jīng)濟建設(shè)。這是一個典型的“公共理由”,即使張茵的初始動機仍舊是利己的,但是如果那位批評者能夠就事論事,與之進行實打?qū)嵉挠^點交鋒,而不是停留在唯動機論的道德譴責上,則會營造出一個更加健康和理性的政治協(xié)商氛圍。
不難設(shè)想,如果張茵不是富人,其提案也不是要降低個人稅率而是提高個人稅率,那么即使引起爭論,恐怕也不會有人指責她是在代表特殊利益集團在說話。這似乎意味著,仇富已然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心理事實,以至于人們忘了更重要的一個事實:富人其實也是“社會各界群眾”,窮人也是某一“利益集團”。
或許是為了強調(diào)自己的動機不是為富人說話,而是在為國家利益考慮,處在輿論漩渦中的張茵提議“富人和窮人這個話題最好慢慢消失掉”,理由是這種提法“讓大家覺得不平衡……會人為造成一種差距!
我雖然同情張茵的處境,但是具體到“取消富人窮人話題”這個話題,我是深不以為然的。張茵恐怕犯了倒果為因的錯誤:富人窮人的差距不是由這個話題“人為”造成的,而是恰恰相反,這個話題是因為存在富人窮人的差距這個事實造成的。進一步的,社會心理之所以對這個話題極其敏感,主要是因為富人窮人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某些非市場的“人為”因素造成的:比方說利用雙軌制的漏洞進行尋租行為。
在面對貧富差距逐漸拉大所導(dǎo)致的社會心理撕裂,理性的解決之道不是取消富人窮人這個話題,而是在制度上取消引起這個話題的一些“人為”因素。在我看來,要想完成這個任務(wù),就要努力建設(shè)一個以正義為基本原則的社會,而不是建設(shè)一個如張茵所說的以“愛心”為基本底色的社會。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在一個利益博弈公開化的時代,要想通過“愛心”去抹平社會差距和不平,實在是一個過于天真的想法。
正如一些評論者所指出的,即便張茵主觀上是在為特定的利益團體說話,那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張茵擔不起“兼善天下”的重擔,人們也不應(yīng)該要求她擔負起“兼善天下”的職責。在一個以正義為基本原則的社會里面,類似“兼善”或者“兼愛”的利他行為都屬于“分外善行”,“分外”的意思是,這樣的利他行為雖然是值得稱頌的道德行為,但絕不是人們本分內(nèi)必須和應(yīng)該要做的行為。
柏拉圖在《理想國》里借蘇格拉底之口說:“無論什么樣的國家,都分成相互敵對的兩個部分,一為窮人的,一為富人的! “相互敵對”這個詞不好,如果我來翻譯,一定將它譯成“相反相成”——取古希臘哲人赫拉克里特的觀點:“反者必合,極致的和諧來自方向相悖之物,萬物皆從爭斗出!比绻怯X得這還不夠政治正確,那就只好取消“富人”與“窮人”的說法了。可是這些年我們已經(jīng)取消掉太多的舊詞,創(chuàng)造出太多的新詞,從“下崗”、“集體散步”再到“新階層”,指望通過這些字眼像魔術(shù)師的手帕一樣讓兔子們消失是典型的自欺欺人。
從學理上說,黑格爾的辯證法、馬克思的辯證法以及毛澤東的矛盾論都源自于赫拉克里特。只可惜早些年我們講斗爭,忘了和諧,現(xiàn)如今講和諧,又刻意回避斗爭,凡此種種,借用我們打小就會背誦的馬克思主義名言,都是孤立、片面、靜止考察問題的形而上學思維。
。òl(fā)表于《中國新聞周刊》,有刪節(jié))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