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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酉潭:民主鞏固或崩潰:臺灣與俄羅斯之觀察(1995~2005年)

發(fā)布時間:2020-06-18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摘要:臺灣與俄羅斯都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時,從威權或極權政體走向民主政體的國家。然而,兩國的民主政治發(fā)展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本文的主要目的,乃是在探討1995年至2005年之間,臺灣與俄羅斯在民主發(fā)展上的異同。首先,針對民主鞏固之概念作概括性的整理與解釋;
其次,說明臺灣與俄羅斯民主發(fā)展之過程;
接著,以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的模型,深入比較臺灣與俄羅斯民主化進程之差異;
最后,則進一步提出臺灣邁向民主鞏固與俄羅斯發(fā)生民主崩潰的觀察。

  關鍵詞:第三波民主化、民主轉型、民主鞏固、民主崩潰、臺灣、俄羅斯

  

  一、前言

  

  二十世紀末期,人類政治史上最特殊的政治現象之一,就是所謂“第三波”(TheThird Wave)民主化的浪潮襲卷全球。第三波民主化自從1974年在葡萄牙展開之后,至今已經超過三十年。相較于1974年時,全球只有39個民主國家,在著名智庫“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于2005年底公布之最新世界各國自由調查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全球192個國家之中,“選舉式民主國家”(electoral democracy)共有122個,其中包括了89個“自由民主國家”(liberal democracy),同時也是自由的國家;
其余33個國家則被評定為“部分自由”。其中,臺灣與俄羅斯都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時,從威權或極權政體走向民主政體的國家,但是兩國的民主政治發(fā)展,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前者雖然荊棘滿布,卻繼續(xù)往民主鞏固的方向發(fā)展;
后者雖曾曙光乍現,但卻面臨民主崩潰的挑戰(zhàn)。而造成新興民主國家之間民主發(fā)展不同的原因,乃是一項值得深入研究的議題。

  盡管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使得新興民主國家急遽增加,同時也使民主政體成為當前最主流的政治型態(tài),然而,在這波民主化啟動三十年之后,卻呈現所謂退潮的現象,新興民主國家的擴增也已經緩慢下來。政治學者們所關注的焦點,正逐漸轉移至民主鞏固之上。然而,究竟什么是民主鞏固呢?盡管民主政治與民主化的研究變成“真實成長的工業(yè)”,晚近關于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的研究更是當代的顯學;
正當任何人都可以用他們喜歡的方法來詮釋、使用民主鞏固概念之時,卻沒有人能夠明確道出此概念的真正意涵!办柟虒W”(consolidology)成為一個不清楚、不一致、無限制的概念。因此,本文首先將對民主鞏固的概念,作一概述性的討論與整理。

  臺灣啟動自由化的時間點,約莫是從1986年民進黨成立或1987年蔣經國總統宣布戒嚴令解除開始;
繼而經過1991、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和1996年總統直選以后,成功完成了民主轉型。而后,臺灣又于2000年通過民主鞏固第一階段的考驗,人民用選票完成歷史性的政黨輪替與政權和平轉移,這不僅是中華民國歷史上的第一次,也是全球華人政治社會劃時代的里程碑;
不只是亞洲民主化經驗亮麗的表現,也是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成功的案例之一。

  相較之下,同樣受到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鼓動,由社會主義極權專制政府轉變成為民主政府的俄羅斯,在民主道路上似乎遇到更多的阻礙與困難。1991年8月,蘇聯發(fā)生了流產政變,前蘇聯總統戈巴契夫(M.S. Gorbachev)雖未被推翻,但是莫斯科的主控權已從蘇聯政府轉移到俄羅斯聯邦政府。俄羅斯聯邦總統葉里欽(Boris Yeltsin)解散了蘇聯共產黨與俄羅斯共產黨的中央及各級組織,沒收其財產,蘇共與俄共同時瓦解。蘇聯的解體開啟了俄羅斯民主化的進程,隨后葉里欽采取的一連串民主化作為,使俄羅斯的自由民主開始逐漸大幅度成長與進步。但隨著2000年新任總統普欽(Vladimir V. Putin)的上臺,在他采取一連串政治迫害行為,以及鞏固行政權的措施后,俄羅斯在“自由之家”的評比有嚴重退步的現象。

  俄羅斯此一發(fā)展和臺灣呈現相當大的差異,因此兩國之間在民主發(fā)展上的異同乃是值得探討的議題。全文架構如下:除前言部分說明本文主旨與所欲討論之問題外;
第一部分將對民主鞏固之概念作概括性的整理與解釋;
第二部分與第三部分將分別說明臺灣與俄羅斯民主發(fā)展過程及其自由、人權現況;
第四部分將以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的模型,進一步比較臺灣與俄羅斯民主化進程之差異;
第五部分則為結論。

  

  二、民主鞏固的概念意涵

  

  早在1995年8月臺灣即將舉行首次總統直選前,國內外多位著名學者曾齊聚臺北,舉行“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發(fā)展與鞏固”國際研討會,其中Guillermo O’Donnell發(fā)表的“關于鞏固的迷思”一文曾激起了民主鞏固概念廣泛的爭辯。后來,該論文在民主期刊刊出后,研究南歐民主化的學者Gunther立即提出答辯,而O’Donnell也再度為文回應相關的答辯內容。然而,盡管Andreas Schedler于1998年發(fā)表“什么是民主鞏固?”一文,明確提出區(qū)別消極與積極的民主鞏固概念后,但相關論辯與爭議卻仍方興未艾。2001年出版的民主思想百科全書不但提出狹義與廣義民主鞏固概念的區(qū)分,同時也針對民主鞏固的概念提出以下的說明:

  民主鞏固概念已經變成比較政治中最常使用的概念之一,從1980年代開始這個詞被選擇來作拉丁美洲、東歐、東亞與南歐的政治研究。最近,這個概念也被學者們使用在西歐的研究上面。因此,民主鞏固概念的重要性在當代思考民主政治上已經不再有爭辯。然而,這個概念受歡迎的背后卻有其代價,尤其是缺乏民主鞏固意涵的明確性與一致共識。

  不過,吾人認為Schedler在先前討論“民主鞏固的各種概念”時,所提出的民主鞏固消極與積極概念的區(qū)分,仍然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首先,他提出四種層次的分類法——“威權主義”、“選舉的民主”、“自由的民主”與“先進的民主”(見圖一)。接著指出:我們認定民主鞏固概念的意義,必須考慮到我們站在什么地方(經驗性觀點),以及我們要達成什么目標(規(guī)范性水平)這兩項因素!斑x舉的民主”與“自由的民主”代表民主鞏固的經驗性指涉。“自由的民主”欲避免“選舉的民主”之出現,而“選舉的民主”欲達成“自由的民主”之發(fā)生。換言之,民主鞏固的過程其實就是國家在時間序列上,避免發(fā)生民主倒退的現象,進而邁向更穩(wěn)定之民主制度的過程。由此可知,Schedler認為民主鞏固在本質上乃是一種目的論的概念(teleological concepts)。民主鞏固的消極概念是關心民主穩(wěn)定,并避免倒退;
而其積極概念則是關心民主進展并提升品質。

  

  圖一:民主鞏固的概念

  威權政體→選舉的民主→自由的民主→先進的民主

  

  除此之外,Samuel P. Huntington在第三波一書中提出一個衡量鞏固程度的標準,那就是“雙翻轉測驗”(two-turnover test)。運用這種測驗,如果在轉型期的初次選舉中掌權的政黨或團體,在此后的選舉中失利,并把權力移交給選戰(zhàn)中的獲勝者;
然后,如果這些獲勝者又和平地把權力移交給次一屆選舉中的獲勝者,那么,這樣的民主政權就可被認為是已經鞏固。因為透過選舉選擇統治者是民主政治的精髓,唯有統治者愿意依據選舉的結果而放棄權力,民主才是貨真價實的。這種將民主鞏固的概念局限于選舉的觀察,被視為只是民主鞏固的狹義概念,曾遭受到一些批評。事實上,Dankwart A. Rustow于1970年提出的民主化模式中,早就將民主鞏固階段界定為:民主根深蒂固于政治文化之中。而Georg Sorensen則進一步指出:鞏固不是純粹的政治過程,而是也需要社會與經濟的變遷,且鞏固的最后階段乃是民主的制度與實際變成政治文化根深蒂固的過程。

  這種廣義的民主鞏固概念提供了一種更為豐富,可以區(qū)分鞏固內容細部差異的觀察角度,并且提供了欲克服狹義概念局限性的學者一個研究的起始點。也就是這種民主的多面向觀察提供了狹義概念所無法達到的成果。畢竟Huntington提出“雙翻轉測驗”來作為檢驗民主是否鞏固的標準雖然明確清晰,但難免流于狹隘與形式化;
唯有民主根深蒂固于政治文化之中,民主鞏固才真正實質完成。

  然而,究竟民主鞏固的意涵為何,至今各界仍然沒有共識。為了回應這個問題,學者們紛紛提出了概念的重新評估。有些學者認為一個廣為使用的概念在定義上不明確是無法避免的,但是他們仍針對概念的分析、概念的結構與概念的各種不同用法作了一番澄清與鉆研的工作。事實上,吾人認為:無論是O’Donnell與Gunther等人的爭辯、Schedler提出的民主鞏固類型,或者是Rustow與Sorensen對民主鞏固過程的看法,其實都涉及到民主政治的定義與類型問題,甚至也論及民主政治的測量問題,值得進一步深入分析。

  而由于民主鞏固既是一種目標,也是一種過程。因此本文基本上以Schedler的模型為主,從階段性的演變來分析臺灣與俄羅斯的民主鞏固與崩潰。至于Huntington的“雙翻轉測驗”及“自由之家”的評比,則用來作為臺灣與俄羅斯對照Shedller提出之各階段時表現判準的依據。所以除了簡單介紹民主鞏固的概念外,本文將以民主鞏固的類型、過程,以及民主政治的測量等面向,來比較臺灣與俄羅斯在民主發(fā)展上的差異。

  

  三、臺灣民主轉型與鞏固

  

  臺灣民主的轉型恰巧與全球性獨裁集權主義危機和民主化浪潮興起的時間相呼應;
臺灣民主轉型的進展并未造成原來威權體制的遽然崩潰,其快速的民主發(fā)展亦未導致大幅度的經濟成長衰退、社會的動亂和嚴重的政治傾軋,亦即臺灣政權內部發(fā)生了一場由威權體制走向自由民主國家轉型的“寧靜革命”。然而,究竟臺灣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具有何種特質?相較于其他同樣處于民主轉型新興民主國家,朱云漢曾研究指出具有下列非常獨特不同的特色:1.臺灣民主轉型的過程,并非再一次的民主化蛻變;
2.臺灣民主轉型始于一黨專制,并非由軍事政權過渡到民主體制;
3.臺灣民主轉型沒有遭到重大政經危機沖擊,并未伴隨社經改革的要求;
4.臺灣民主轉型乃潛在著族群分裂與沖突,并促使臺灣政治本土化;
5.臺灣民主轉型不僅對合法性提出異議,并對國家正當性有所質疑。另外,由執(zhí)政黨改革派帶頭與反對黨溫和派進行協調磋商,并引領國家邁向民主化的變革模式;
政府與反對派皆展現成熟的民主表徵,致使社會并未發(fā)生重大的暴力,這般的理性妥協、低度暴力亦是臺灣民主轉型的卓越表徵。

  在臺灣民主化之前,國民黨政府的統治形式屬于威權主義政體,或者最多只是準列寧主義政體。威權主義乃是一種理念或由上而下的政府運作方式,強調政府的權威應該凌駕于個人之上,而忽視了人民的同意。當時的準列寧主義政體或威權統治模式奠定未來民主鞏固基礎的重要原因乃是:國民黨政府并未以激進手段完全消除市民社會,實施的大部分是市場經濟制度,且地方層級的選舉從未間斷過。由于在威權統治時期,政府并未完全去除公共領域與個人領域的分界,因此,在自由化后,市民社會中原本存在的各種民間團體,例如企業(yè)組織、利益團體、俱樂部、家庭等,都進一步呈現出多元發(fā)展的傾向。

  依據“自由之家”所發(fā)表的年度報告,臺灣的民主化開始于1987年,國民黨政府將施行38年之久的戒嚴法廢除,且在1988年國民黨的李登輝成為第一位本省籍的臺灣總統。他的執(zhí)政改變了來自中國大陸的逃亡者及其后代,以14%的臺灣人口在政治上居于掌控地位的事實。自從1996年開放總統直選后,臺灣的自由程度不斷提升,2000年更完成了首次的政黨輪替。但2004年總統選舉的結果,卻對民主發(fā)展造成嚴峻的挑戰(zhàn)。以下分為兩個部分進一步來加以說明:一為臺灣的整體發(fā)展;
二為臺灣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

 。ㄒ唬┱w發(fā)展

  1996年3月,李登輝先生當選中華民國首屆民選總統,完成了臺灣由威權體制轉型至民主體制,臺灣人民能夠以民主方式變更他們的政府,“自由之家”特別在1996年公布的世界各國自由報告中提出評論:臺灣成功地完成民主轉型,亦即透過自由與公平的選舉,在多黨體系競爭之下完成總統直選,呈現政治多元主義;
因此正式將臺灣列為既是“選舉民主”,也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在本次選舉過程中,中國大陸顯然不愿見到二千三百萬人民選出自己的總統。為了影響選舉的進行與結果,透過發(fā)射導彈的方式,引起臺海危機,但并未動搖臺灣政府當局與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的決心。1997年11月的地方選舉,民進黨淡化其獨立立場,并承諾回應做一個干凈與全民政府,(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結果首次在行政席次和得票率(43%對42%)上擊敗國民黨。1998年12月,國民黨于地方和中央選舉中稍微扳回局面;
民進黨成立十年后首度遭遇較大的挫敗,但仍維持重要地方政府與幾乎整個南臺灣的控制權。國民黨嚴重性的分裂在1999年中期又浮上臺面,前臺灣省省長宋楚瑜脫離國民黨,逕自宣布參選總統。國民黨黨中央之權力與黨員之向心力也逐漸變弱。由于國民黨內部擔憂其他重要黨員會跟進離開,于是在同年11至12月期間,由國民黨考紀委員會開除黨內二十七名擁護宋楚瑜支持者的黨籍。

  2000年3月的總統大選,人民在期待政治改革中,用選票終結國民黨五十幾年來的長期執(zhí)政,而以強調新中間路線作為選舉主軸的陳水扁,在39.3%的票數支持下,成功當選總統。陳水扁的獲勝,不但首創(chuàng)臺灣的政黨輪替,完成臺灣第一次政權的和平移轉,也為臺灣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寫下歷史新頁。因此,有學者提出評論:過去幾年來,我們看到那些經歷數十年一黨威權體制的國家(例如南韓、臺灣、墨西哥)發(fā)生極大的變化。這些國家的反對黨所提名之候選人在總統大選中得到令人吃驚的選舉勝利,不僅代表民意終于得以被自由、民主地表現出來,同時也意味著一黨專政冗長潰敗過程的終結。更重要的是,若從Huntington提出的民主鞏固判別標準:“雙翻轉測驗”來衡量,臺灣大致上已經初步通過了第一次的檢驗。

  除了在總統大選中獲勝成為執(zhí)政黨,民進黨在2001年12月立法委員選舉的結果也大有斬獲:民進黨贏得立院225席中的87席次,與1998年的70席相較,席次增加成為國會最大黨;
相較之下,國民黨只獲得68席,比前次的123席下降許多。此外,由被國民黨開除的宋楚瑜領導之親民黨獲得46席位,而支持前總統李登輝的臺聯黨則贏得13席位。

  臺灣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在2004年3月的總統大選中,面臨嚴峻的挑戰(zhàn)。尋求連任的陳水扁總統,在此次選舉中獲得過半數(50.1%)的選票。然而,以國民黨為首的在野黨陣營,卻認為選舉結果不符合公平原則,并進行一連串的抗議活動。理由在于投票的幾個小時前,陳總統與呂副總統遭受槍擊。原本被認為可望輕松贏得選舉的反對黨國民黨候選人,宣稱槍擊案是自導自演用以獲得同情票。被國民黨控制的立法院,在8月份通過一項法案成立委員會去調查槍擊案。民進黨與它的盟友臺聯,抵制該委員會的成立,理由在于違憲。例如:在當時的條文中,委員會擁有無須經過授權限制人民自由的權力。盡管如此,根據“自由之家”強調選舉公平性之評比,臺灣在該年仍屬于自由國家。換言之,在此一具公信力的國際組織眼中,臺灣的總統選舉是相當公平且得到肯定的。此外,臺灣亦于同年年底舉辦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的結果顯示,由國民黨、新黨、親民黨所組成的泛藍陣營,剛好得到超過國會席次半數的席位(114席),而泛綠陣營(包括民主進步黨與臺灣團結聯盟)則獲得101席。盡管從整體選舉結果來看,泛藍陣營減少一席而泛綠陣營增加一席,藍綠雙方各自的席次與前一屆(第五屆)立委席次變動不大,各自維持了原本的政治版圖。然而,泛綠陣營因為無法獲得國會多數,也使執(zhí)政的民主進步黨未來在國會內勢必遭遇更嚴厲的挑戰(zhàn),而總統的行政權力也將受到強力的監(jiān)督與制衡。

  有學者曾表示,在近幾年差不多一百個被認為正在政權轉型的國家中,僅有少數比例且不超過二十個國家能夠清楚明白地走向成功的民主道路──擁有完善的民主運作程序,或者至少具備某些民主制度的開展,而且充滿信心地享有民主化的動能;
其中最值得注目且唯一的東亞國家就是──臺灣,相較于菲律賓與南韓的民主進度,似乎向前推移了一大步。雖然這些轉型國家的政治處境并不是堅如磐石,但卻能因為經過足夠時間的歷練,而成為民主轉型的典范。然而,為了保證臺灣民主化成果能夠順利地運作長存,可能還必需通過“雙翻轉測驗”(two-turnover test)的試煉并使民主根深蒂固于政治文化中;
另方面在自由程度被評比為與美、英等先進民主國家同列為最高等級的時候,如何提升民主政治的品質,乃是臺灣邁向先進民主國家必須面對的挑戰(zhàn)。

  由于1997年后的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總統單獨任命行政院長的權力,即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須經過立法院的同意。這樣一來,雖然總統權力擴增,但這并未違反自由民主的精神。因為臺灣在政治、社會上普遍呈現出多元政體的特質,且市民社會并未受到政府不當的政治干預或打壓,因此,才會被“自由之家”評比為最高等級自由的國家。雖然臺灣既有的憲政制度與慣例賦予總統極大的權力,但自從1996年總統民選以來,歷任總統權力受到的制衡卻是越來越大。政黨輪替后,執(zhí)政的民進黨政府從未在立法院取得過半數的席次,總統權力所受到的監(jiān)督與限制也就越來越多。

 。ǘ┱螜嗬c公民自由

  臺灣目前的憲政制度是沿用1946年國民黨在中國大陸設計的一種混合式的總統及議會制。從1996年開始,總統是透過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并享有行政權。他可以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解散國會。而行政院長必須對立法院負責,立法委員則是經由民選產生,任期三年。依據“自由之家”歷年的世界各國自由年度調查報告,臺灣在評比上首度被列入自由國家,是在1996年開放總統直選后,當時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與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等級均由3提升為2。之后臺灣的自由程度是不斷進步的,而依據2005年最新出爐的調查報告,更難能可貴地在兩項指標上均獲得最高等級的1,使臺灣成為亞洲唯一最自由的國家,并與美國、英國等其他四十九個國家并列為全球民主及自由度最高的國家(臺灣自由程度之變化,詳見表一)。

  臺灣成為自由國家最佳的表徵是:人民享有大部分的基本人權可以藉由選舉來改變他們的政府。自從1996年進一步民主化以來,臺灣在政治上已轉型為具有多元主義色彩的東亞政體。Huntington曾指出,第三波民主化的障礙包括政治、經濟和文化的面相。其中,從文化上來看,一個在心靈深處反民主的文化,會阻礙民主規(guī)范在這個社會的傳播,而且否定民主制度的合法性。由于傳統的儒家強調團體,團隊高于個人、權威高過自由、責任高于權利,因此,他認為強調以和諧、合作優(yōu)先于分歧、競爭的文化,在根本上是不利于民主化的。雖然儒家社會強調紀律與服從的傳統,使臺灣在民主化之前出現了盲從式的威權主義。不過,值得肯定的是,臺灣在民主化后,政治上不但逐漸去除了儒家文化反民主的影響,更呈現出多元主義下的差異性與多樣性。臺灣社會多元主義的色彩,反映在政黨競爭、價值的多樣性等方面。以下分為政府、司法、新聞自由、宗教信仰與學術自由、集會與結社自由、原住民與婦女權益等議題來說明臺灣目前的現況及其所面臨的問題。

  1、政府

  現任總統陳水扁的政策理念是以終結國民黨時代的黑金政治與杜絕賄賂為主要目標。例如針對立法委員和地方自治選舉,法務部起訴了超過一百件的買票事件,并有許多行政官員與地方首長因貪污而被起訴。盡管如此,2002年兩件被揭發(fā)的丑聞更是引起軒然大波。一位開發(fā)公司的大股東就承認他曾經資助過民進黨和國民黨人士。同時,高雄警方也查出朱安雄議長賄選弊案。德國國際觀察團指出在2004年的年度貪污調查指標中,臺灣在146個國家中,排名第35。另外,沒有任何報告指控臺灣政府或其代言人是獨裁專制或濫殺無辜的,而且沒有人因為政治迫害而失蹤。一般而言,政府當局普遍重視公民的人權,但政府官員貪污的問題仍然值得重視。

  2、司法

  臺灣的司法大致上獨立,裁判一般來說也是公正的。首先,依據2004年觀察的結果,司法改革已經降低了貪污及對法院的政治影響力,不若以往是個“嚴重的問題”。其次,在8月,法務部成立一個任務小組去調查司法界的貪污,并有幾名官員接受調查。接著,9月,政府重申它打擊組織犯罪、貪污及賄賂的決心,特別是在預定12月舉行的立法委員選舉之前。另外,依據臺灣的司法制度,目前沒有陪審團的設立,是由法官審理所有的案件。其他司法中立的運作表現在下列觀察:(1)依據美國國務院的報告:歷史與文化上貪污的傳統妨礙了警察的效率;
然而,警察在文官的控制下,并沒有迫害人權的問題。(2)任意的逮捕和拘禁是不被允許的,而維持治安單位通常會遵守這項禁令;
警察偶爾會濫用限制身體行動的權力。(3)允許律師在具體地訊問中提出質疑以防止拘禁的濫用。(4)監(jiān)獄的設施被公認為能滿足需要且符合國際的標準,但過度擁擠是最大的問題。另外,目前警方于偵訊時已能確實告知嫌犯所犯罪名、選任辯護人、請求調查相關證據、得保持緘默等權利。而且在執(zhí)行拘提、逮捕、搜索或扣押時,能確實出示令狀。但是法官經驗不足、質與量無法配合社會需求以及法院積案問題嚴重,值得司法當局重視。

  3、新聞自由

  臺灣媒體記者對于貪污系列的議題都有大量的報導而且都有鮮明的立場。依據美國國務院在2004年2月發(fā)布的人權報告,臺灣的平面媒體是完全獨立的,但電子媒體與廣播電視臺仍然容易受到政府的影響。例如臺灣的新聞自由也會受到政治力的影響,因而報導內容往往與實際運作不符。臺灣的四大電視公司就分別受到民進黨、國民黨、軍方及政府本身財務上的資助,第五個才是公共電視。由于法律對于政府或政黨擁有或是經營媒體組織進行限制,以及絕大多數臺灣人能夠接近100個有線電視臺,故國家對于媒體的影響整體來說是極輕微的。另外,法律保障言論與新聞自由,在網際網路的使用上不受到任何限制,社會上充斥著各種不同觀點的出版品,且執(zhí)政當局普遍尊重上述權利。不過,媒體偶爾會藐視個人的隱私權,并且經常錄影及播放警方的偵訊過程。而“無疆界記者組織”則認為臺灣記者享有的自由等級在亞洲是十分罕見的,對于貪污事件的調查不遺余力且有時候在政治層面上相當具有批判性。

  4、宗教信仰與學術自由

  所有的臺灣人民都能自由地擁有自己的信仰,其中佛教和道教的追隨者占了大約40%的人口。另外,學者與其他教育工作者都能自由地寫作及演講,顯示學術自由受到高度保障。再者,法律保障宗教自由,而且執(zhí)政當局實際上付諸實現。宗教組織可以依法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但登記不是強制的。經過登記的宗教團體享有賦稅的減免,并且需要每年制作他們財務運作的報告。

  5、集會與結社自由

  臺灣人權、社會福利與非政府的環(huán)保團體在沒有阻擾的情形下可以活躍的運作,而且工會是獨立的,大約有30%的勞工參與工會的組成。不過,老師、公務員和國防工業(yè)工人被禁止集體地參加組織或討價還價。另外,法律在某些情形會限制罷工的權利,例如:允許主管當局介入勞資糾紛的調解,并在調解期間禁止罷工。再者,禁止臺灣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臺灣從中國獨立的法律依然存在,但是已經不再被強制執(zhí)行。另外,如果政黨的目的或行為被認為危害到中華民國的存在時,由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擁有解散政黨的權力。

  6、原住民權益

  依照美國國務院的報告,臺灣40萬的原住民在主流社會中受到歧視。不過,不利于原住民的社會歧視在這幾年已經稍微減輕。大體而言,他們很少有機會能參與影響自身土地、文化與傳統的主要決策。華人開發(fā)、通商的結果,常透過“關系與腐敗”變成原住民土地的所有者,而且原住民表示,他們也被禁止在政府控制之下擁有特定的祖先土地。另外,依據臺灣的憲法,所有公民均被賦予平等的權利,且為了使原住民后裔的權益受到保障,政府也制訂許多社會及教育計劃去幫助他們融入主流的華人社會。然而,即使有這些努力,原住民仍感受到不利的歧視。例如在2004年11月,大約1000位原住民舉行了一場示威去抗議行政院以經費不足為由,不補助遭受洪水破壞地區(qū)的重建。

  7、婦女權益

  臺灣女性近幾年來在職場的工作表現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但根據報導指出:她們在私人部門仍然持續(xù)面臨到工作歧視。政府在2001年通過了在工作場所中禁止性別歧視的法律,以保護因年齡、婚姻或懷孕而有時被迫放棄工作的婦女,或比男性工作者升遷機會少且獲得薪資較低的婦女之權益。盡管政府以計劃保障婦女,強奸及家庭暴力仍然是嚴重的問題。雖然法律允許司法單位不待被害人提出告訴,便可調查家庭暴力的緣由以及起訴強奸犯,但文化規(guī)范抑制了許多婦女揭發(fā)這類型的犯罪。另外,專家估計所有強奸犯罪的數量可能是有向警方報案者的十倍。法律提供了受害者保障,除非得到受害者同意,否則強奸犯罪的審判是可以不公開的。而且犯強奸罪者通常會被法院科處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四、俄羅斯民主轉型

  

  發(fā)生在1989年至1991年的東歐民主化歷程,造成了蘇聯解體,其主要特征是采行多黨競爭的選舉及推行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改革。俄羅斯必須解決的一項問題是:如何處理共產主義統治時期所遺留下來的政治與文化后果。由于昔日嚴厲的新聞檢查與壓制反對勢力,造成共產黨對權力的壟斷,因而使公民文化所強調的參與、妥協及共識均無從發(fā)展。因此,多黨政治的形成雖然乍見曙光,但是仍然無法將社會中的重要利益予以匯集。而俄羅斯的民主轉型過程乃是從1991年蘇聯解體后開始,可說是全球性獨裁集權主義危機下的結果。從1991年政變到1993年10月事件前后這段時間,可說是俄羅斯政黨政治發(fā)展活動最頻繁的階段,由過去的一黨統治轉變?yōu)槎帱h競爭。不過,葉里欽雖采取了一連串的民主化作為,使俄羅斯的自由與民主逐漸成長,但是1993年10月事件的發(fā)生,意謂著在其民主轉型過程中缺乏民主文化,致使行政與立法部門產生激烈的沖突。盡管從1996年以來,俄羅斯恰巧與臺灣一樣,至今也舉辦過三次總統大選,但吾人發(fā)現其政治發(fā)展卻面臨到嚴肅的民主崩潰問題。

  在俄羅斯民主化之前,共產黨政府的統治形式屬于極權主義政體。極權主義的政治支配是無所不包的,建立在持久性的意識型態(tài)操控與壓制上。其目的在透過全面支配社會與個人生活的方式,將各個面向予以政治化,以達到掌握全部權力的目的。因此,極權主義具有廢除私領域的傾向,與市民社會完全絕緣。當時極權主義的統治模式造成最近民主崩潰的重要原因是:共產黨政府強調對所有經濟、社會生活的控制,使市民社會毫無發(fā)展的空間,且在經濟上采行由中央計劃的制度。故共產黨扮演著社會上領導與指導的角色,控制著所有的機構。

  依據“自由之家”所發(fā)表的年度報告,大體而言,俄羅斯的自由民主從蘇聯解體、葉里欽執(zhí)政開始有好轉的跡象,自由程度逐漸提升;
但隨著葉里欽下臺,他所選定的繼任者普欽上臺后,俄羅斯的自由程度反而開始下降,其原因主要是普欽在其任內采取了一連串打壓新聞自由與反對派人士等作為所造成的。而這樣的發(fā)展趨勢,是否會進一步造成俄羅斯的民主持續(xù)倒退是吾人需要關注的重點之一。以下分為兩個部分進一步來加以說明:一為俄羅斯的整體發(fā)展;
二為俄羅斯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

 。ㄒ唬┱w發(fā)展

  1996年的總統大選,葉里欽輕易擊敗對手共產黨員久噶諾夫(Gennady Zyuganov),似乎意味著俄羅斯人民有機會以民主方式改變他們的政府,因為東亞的臺灣正是在開放總統民選后,進一步邁向民主鞏固。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俄羅斯隨后面臨到的一連串重大政經危機,使它的民主化進程,明顯有別于臺灣和平演變的模式。首先,1998年盧布的貶值及經濟市場的崩潰,使俄羅斯的經濟遭受到重大沖擊,進而造就了一個回歸國家計劃經濟體系的新政府。接著,1994到1996年間為期兩年與車臣獨立派沖突的血腥戰(zhàn)爭于1999年再度爆發(fā),更成為日后俄羅斯政府擴張權力的藉口之一。顯然,政治與經濟的難題已成為俄羅斯民主化的障礙。

  為了解決政黨之間越來越嚴重的對抗以及從事經濟改革,俄羅斯政府采取所謂的“震蕩療法”(shock therapy)。不過,結果是失敗的。葉里欽政府的內閣總理常常面臨被更換的命運,直到國家安全局局長普欽被任命為內閣總理為止。另外,葉里欽為了順利將他的政治權力轉移給他所屬意的接班人普欽,任期至2000年才結束的葉里欽在1999年12月31 日出其不意的宣布辭職,同時提出聲明表示普欽為其屬意的下一屆總統接班人,并由當時擔任總理的普欽代理葉里欽總統職務,希望藉此接收葉里欽的所有政治資源。而后2000年總統選舉,普欽在第一輪投票就順利以獲得百分之53選票之得票率擊敗久噶諾夫贏得勝利。

  在贏得大選之后,普欽展現出與葉里欽對于權力完全不同的想法與作法。他拒絕采用葉里欽所謂“去權力集中化”(decentralization of power)的統治方式,反而追求權力的再集中化。他希望建構一個以國家官僚為核心且有效率的政府,將權力集中在官僚體制手中,而整個官僚體系則由他來控制。為了鞏固與集中個人的權力,普欽采取了下列一連串措施:1.推動立法將俄羅斯89個省長從上議院免職并且賦予總統將違反聯邦法律的省長停職的權力。2.創(chuàng)造了由克里姆林宮任命的人所領導的7個超級區(qū)域,并透過引入安全與軍方代表的方式,藉以改變俄國統治菁英的組成;
這些代表分別擔任部長、副部長、國會議員、省長與超級省長等職務,其占全體政府職務的比例已經超過百分之二十五。3.透過一連串的犯罪調查與反貪污運動的法律訴訟去削弱一些商業(yè)巨子的政治影響力,但這些舉動很快的就被批評為是一種選擇性的政治迫害。

  在1999年8月二度爆發(fā)的車臣內戰(zhàn)中,武裝份子攻擊了鄰近地區(qū)并同時在數個城市從事公寓爆炸案,而克里姆林宮則譴責車臣好戰(zhàn)份子并采取打擊這些分離地區(qū)的行動。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車臣戰(zhàn)爭戲劇性地增加普欽的聲望。故在1999年下議院選舉中,親政府的勢力成為國會多數。另外,2002年10月,車臣好戰(zhàn)份子又在莫斯科戲院挾持了750名人質。在普欽的命令下,特種部隊實施攻堅,殺死了所有車臣好戰(zhàn)份子,同時也造成120名人質死亡。不過,這種強勢作為豎立了普欽在人民心中堅毅果決的形象,更有助于他的聲望與連任。

  2003年普欽政府進一步鞏固其權力與影響力,在政府內有四分之一的重要行政與立法職位是由前軍方與安全局的官員擔任。早在普欽第一任任內,就開始透過一連串手段包括政治性的犯罪起訴全國性電視臺老板、關閉俄羅斯最后一家獨立電視臺等方式,成功地掌握了全國性媒體,例如:ORT、RTR 與NTV,進而使國家的控制力進一步獲得鞏固。而這也使媒體的獨立性受到政府嚴重侵犯,并使新聞自由等級下降。另外,媒體關于政治的報導,也在普欽簽署一項國會通過的法律后受到嚴重的脅迫。該法律使媒體受到影響而去打壓批評政府立場的候選人。此一法案在俄羅斯引起極大的爭議,雖然后來被憲法法庭宣告無效,但該法律的實施已經造成媒體報導的寒蟬效應。俄羅斯聯邦議會主席米羅諾夫(Sergei Mironov)就表示,該法律形成的后果就是大眾傳播媒體被迫對于競選活動保持沉默。

  隨著2003年年底國會選舉與隔年3月總統大選的即將逼近,俄羅斯出現了基本人權上值得注意的衰退以及獨斷的外交策略,反映出前安全與軍方官員權力的鞏固。在2003年10月,政府逮捕了能源公司尤柯斯(Yukos)的主席柯多爾科夫斯基(Mikhail Khodorkovsky),他是俄羅斯最富有且最具影響力的企業(yè)家。一般認為柯多爾科夫斯基的被捕與對該公司其他人員的起訴,是出于政治因素而非不法賄賂?露酄柨品蛩够浄e極支持自由派的反對黨,而事實上對他的指控從早期俄國開始從共產主義轉向自由市場經濟時就開始了。當時俄國的法律混亂,使得許多從商的人并未完全遵守俄國法律,而從中獲取龐大的私人利益。普欽也因此得以藉口要整頓俄羅斯過去一直以來不正常的政商關系,進而建立起一套新的游戲規(guī)則,進一步控制國內的巨商富賈,使其不再支持反對派人士。同時,一家為反對黨工作的政治諮商公司總部也被警察搜索。整個2003年可以看到俄羅斯人民基本權利的持續(xù)惡化。另外,在同年9月,政府當局接管了國內最受尊重的民意調查公司VTsIOM。其所屬人員表示政府是在該公司發(fā)表一連串“支持對車臣用兵的比率正在衰退,多數支持透過談判解決”的民調后,才展開此一動作,而這使俄羅斯的自由程度又更進一步下降。

  在2004年,普欽總統采取藉由對反對黨及市民社會進一步鞏固行政權的措施,強化了國家對于國營廣播媒體的控制,并且追捕政治上被起訴的商業(yè)領袖與知識份子。政府也宣布憲法的改變使統治者有指派或是選任官員的權力,而且普欽進一步計劃直接控制法官的任用與解雇。然而,普欽一連串不利于民主化的政治措施,似乎并未影響1999年第二次車臣戰(zhàn)爭以來個人居高不下的聲望。在2004年3月的總統選舉中,國營廣播電臺及大部分的平面媒體都一面倒地擁護現任總統普欽,沒有一位挑戰(zhàn)者可以與他抗衡。普欽在第一回合投票便以超過70%的選票輕松打敗最接近的挑戰(zhàn)者,贏得勝利。

  2004年俄羅斯充斥著反叛亂的軍事行動、游擊戰(zhàn)、暗殺及車臣激進份子的恐怖行動。同時,在聯邦勢力扶持下的車臣政府,也從事“恐怖行動”,包括綁架,殺害被懷疑為車臣分離主義份子者等。從上述事件來看,平息叛亂與恐怖活動可能成為普欽擴張權力最好的理由。以終止在貝斯蘭(Beslan)鎮(zhèn)發(fā)生的悲劇為藉口,普欽公開推動一項先前經過政府高層長時間討論的計劃,進一步集中對俄羅斯各地區(qū)的控制,并且影響法官的任用與解雇。憲政的改革使總統可任命政府官員而不必透過選舉。面對普欽逐漸擴張的權力,大部分政府首長都公開同意自治權限受到限縮,盡管眾所周知的他們私底下對這個計劃并非心悅誠服。在國會中,支持普欽的團結俄羅斯黨掌握了超過憲政上三分之二的多數,并以決議方式通過打壓公眾輿論的措施。

  2005年2月由總統任命而非普選產生地方政府首長,不論普欽的意圖為何,明確地表現出俄羅斯從一個“選舉式民主”的主要倒退。普欽的企圖是藉由限制民主選舉去強化中央對省級政治的控制,已經牢牢地掌握住數以百計的“小型寡頭執(zhí)政者”(mini-oligarchs),這些“小型寡頭執(zhí)政者”散布在俄羅斯廣泛疆域及其89省中。以上這些趨勢,再加上持續(xù)的媒體限制與自我審查、一個順從的國會(杜馬,Duma)、持續(xù)的貪腐與選擇性執(zhí)行強制的法律、施加在司法上的政治壓力,以及一些非政府組織(NGOs)受到的騷擾導致政府領導人對人民無法完全負責等,都是顯著的人權問題。

  (二)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

  俄羅斯1993年制定的憲法建立了一個強勢的總統制,規(guī)定總理由總統提名,經聯邦國會同意后任命,并向國會負責。假如國會連續(xù)三次否決總統所提的人選,總統便可解散國會,重新選舉并任命過渡總理。雖然國會可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但是在不信任案通過后三個月,必須再舉行一次投票,這時候總統亦可要求舉行國會改選。因此,如果國會決定拒絕總統所提的人選,必須先考慮可能的政治后果。故在此種制度設計下,國會的制衡力量受到極大的限制。其次,這部憲法賦予總統三項權力,第一是總統專屬行政權;
第二是控制內閣的權力;
第三是當總統和國會對于政府人士或政策看法不一致時所給予總統制約杜馬的權力。因此,在政治運作的過程中,總統能夠一一搬開阻礙他意志與政策實行的石頭與障礙,國會根本無法與之抗衡,進而使總統可以通過他想要通過的法律,實施他所想要實施的政策,也就是說幾乎沒有任何機制可以制衡總統。對于接受共產主義之前,未曾存在民主傳統的俄羅斯而言,此種制度性的因素,可能會使民主發(fā)展在某種程度更加取決于政治領導人的態(tài)度。

  在葉里欽執(zhí)政的年代里,共產黨不再獨享領導的地位,俄羅斯人民的政治自由與公民權利逐漸地成長,使政治不再是私人事務而是眾人之事,同時公民自由──包括演講、宗教、組織、出版與集會自由,開始廣泛的在俄羅斯傳播。依據歷年來“自由之家”發(fā)表的年度報告,在1995年至1997年之間,可說是近年來表現較好的時期,當時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等級均為3,并被列入“部分自由”的國家。然而,自從1998年后,吾人發(fā)現俄羅斯的自由程度呈現出持續(xù)倒退的現象。2005年“自由之家”的年度報告顯示,俄羅斯的政治權利為次低等級的6,公民自由等級則為5,已經連續(xù)兩年被評比為不自由國家。(俄羅斯自由程度之變化,詳見表一)

  有學者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在接受共產主義之前,社會上曾經施行過民主,具有民主的本質與背景,則其再次民主化的結果應是良好的(如波羅的海國家);
反之,倘若社會上并未存在過民主的傳統,則民主化將會傾向于不良的后果。由于俄羅斯過去在接受共產主義之前,并未有過民主的經驗,因此,如何處理共產主義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政治-文化(political-cultural)后果,是民主化進程的一項重要議題。

  俄羅斯被列為不自由國家最有力的理由是:俄羅斯人民不能以民主方式來改變他們的政府。于2000年普欽上任之初,人民便針對是否可以民主地改變他們的政府提出質疑。特別是在國家廣泛的控制傳播媒體、持續(xù)騷擾反對黨以及其財政上的支持者這些行為發(fā)生之后。(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值得關注的是:俄羅斯在民主化后,不但需要妥善處理共產主義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政治-文化后果,更需要應付政治與經濟上一連串的重大問題。以下主要參考“自由之家”的觀察,從選舉、政府、司法、新聞媒體、宗教信仰、集會結社等議題來說明俄羅斯目前的現況及其所面臨的問題。

  1、選舉

  在先前1999年下議院的國會選舉中,盡管有一些不正當的行為發(fā)生,包括存有偏見的新聞報導等,一般仍被認為是自由與公平的選舉。但是到了2003年的國會選舉,這些問題卻更加嚴重與泛濫,反對黨批評媒體對于他們競選活動扭曲與不公的新聞報導,使其無法進行理念的傳達以獲得公平的選舉結果,而這也是媒體被政府控制的結果。另外,早在2000年總統大選就充斥著如此不當的行為。而且關于普欽勝選原因的分析,都是具有偏見的新聞報導,因為這些媒體都受到國家與克里姆林宮支持者的控制。再者,到2004年為止,仍持續(xù)禁止學者與學術界人士參加選舉活動。2005年車臣的國會選舉,人權團體則控訴指出:不安全和持續(xù)的違反人權的情況,導致車臣無法舉行一個自由和公平的選舉。

  2、政府

  貪污及賄賂問題在政府與企業(yè)界是普遍存在的。俄羅斯在2004年國際透明組織的貪污調查指數中,于全球145個國家中排名第90。另外,2003年尤柯斯能源公司主席柯多爾科夫斯基以及他的合伙人被逮捕,以及后來媒體老板被騷擾與起訴都證實了許多俄羅斯獨立分析家的看法:普欽的反貪污作為,是選擇性適用以及時常針對那些批評政府與新興的政敵身上。另外,政府采取一些限制居住與遷徙自由的命令,所有成年人旅行時都被要求攜帶國內護照。而有些地方政府更以居住登記法來限制人民自由選擇居住處所的權利,甚至使有些人必須賄賂官員才有辦法辦理居住申請或通過申請文件的抽查,特別是高加索人或深膚色的族群。

  3、司法

  俄羅斯的司法體系基本上受到行政部門極大的影響,不但經常發(fā)生貪污與收受賄賂的情形,也缺乏適任人員。司法部門很少違背總統的意志,由于檢察總長是由總統提名,因此針對反對總統的異議人士的起訴時有所聞,這使司法體系的獨立性受到很大的質疑。另外,政府當局也曾突然搜查為政治反對陣營亞伯羅柯(Yabloko)黨工作的選舉顧問公司辦公室。該黨是數個自由團體之一,并且受到石油商人與柯多爾科夫斯基(Mikhail Khodorkovsky)的支持。2003年10月25 日柯多爾科夫斯基的被逮捕顯示出司法體系的政治化。在逮捕之前,柯多爾科夫斯基的合伙人列別介夫(PlatonLebedev)已經先在7月2日入獄。在柯多爾科夫斯基被逮捕之后,他與合伙人在尤柯斯所擁有的資產百分之四十四已被政府凍結。普欽政府如此的行徑引起國家進一步侵占私人公司的恐慌。而在發(fā)動逮捕后,總統的幕僚長也隨同辭職。根據消息顯示,這是經過激烈的政策斗爭后,強硬派安全局與軍方獲得勝利的結果。上述政府當局與司法機關的搜查及逮捕行為,強化了法律是臣屬于政治考量以及司法并非獨立的認知。

  另外,政府當局指控部分學者泄漏國家軍事機密給他國,并且由司法機關加以起訴。然而,人權團體廣泛地譴責這個判決,并認為它建立在政府企圖限制學者之間國際合作的虛偽指控基礎上。

  再者,雖然在近幾年,人民的財產權已經持續(xù)獲得法律保障。不過,分析家卻認為司法機關對尤柯斯集團擁有者的起訴與政府當局史無前例的凍結該公司的資產,都被視為打壓自由市場經濟的預兆。

  4、新聞媒體

  在言論與媒體自由部分,雖然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是俄羅斯政府持續(xù)地對批評克里姆林宮的媒體施壓,使言論自由受到相當程度的打壓。俄羅斯政府在2001年4月與2002年1月控制了另外兩個獨立電視網NTV與TV-6,而俄羅斯內部最后一個獨立的全國性電視網TVS,也在2003年6月被政府查封。至此,俄羅斯所有全國性電視網,不是被政府掌控,就是遭到偏袒政府的企業(yè)所操控。另外,政府當局也以媒體未獲批準逕自報導有關恐怖主義事件為由,而經常地以“關閉該電臺”威脅媒體。在新聞自由的其他方面,為了禁止出版或傳播的資訊會造成候選人正面或負面印象,普欽政府進一步以法律禁止記者報導非法的競選活動。上述法律意謂著政府在壓抑選舉期間一個不受限制的,對于政策、政府官員、政綱與候選人討論的平臺。雖然后來憲法法庭宣告該法律不合憲,但已經造成媒體對于政治人物與政治報導的寒蟬效應,而使得自由權進一步受到限縮。

  最令人擔憂的是,俄羅斯的記者也不時成為被攻擊與暗殺的目標。一位以報導組織犯罪與地方政府貪污而聞名的報紙編輯史陶洛夫(Sidorov)便在他的公寓外被謀殺。2002年4月他的繼任者伊娃洛夫(Ivanov)也在自家外被謀殺。在車臣共和國的戰(zhàn)爭開打之后,普欽政府持續(xù)頒布一些限制令,禁止大部份記者進入戰(zhàn)區(qū),只同意那些被認定為效忠政府的記者進入。隨著媒體受到政府越來越嚴厲的控制,網路相對之下,是較具獨立性而可廣泛獲得資訊的工具,然而卻只有百分之四點二的民眾使用,絕大多數俄羅斯人民仍然無法接收到公正、客觀的資訊。在2005年,俄羅斯lzvestiya報社的編輯被警告不要惹火了克里姆林宮的當權者,結果lzvestiya對2005年車臣的選舉報導據說就不再具有那么強烈的批判性。

  5、宗教信仰

  宗教自由在這個以東正教為主流的國家來說是很少受到尊重的。在1997年的宗教法要求教會在允許獲得注冊之前必須先證明他們已經存在了十五年。地方政府常常騷擾非傳統的宗教團體,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就常常成為被騷擾的目標。外國的宗教工作者常被拒發(fā)簽證而無法到俄羅斯。在最近幾年,羅馬天主教已經被驅逐、阻止進入或拒發(fā)簽證。在一名車臣女性恐怖主義者所策劃的自殺攻擊事件中,一些人權團體就宣稱在一些主要的城市市中心穿戴伊斯蘭頭巾的婦女,常常因此遭到騷擾或被未經授權的警察盤查。由此可見,人權與宗教自由的保障在俄羅斯仍然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6、集會結社

  大體上,俄羅斯政府尊重集會與結社的自由。但是2001年7月公布的一項法律限制了政黨的數量,并要求政黨必須至少有一萬名黨員才可辦理登記,同時在全國89個區(qū)域中,每個區(qū)域都必須至少有一百位黨員。在2002年國會通過一項法律賦予政府當局有權去終止成員中有被控告為極端主義者的政黨與非政府組織。該法被批評為賦予政府極大的空間去定義極端主義,同時也給政府很大的自由去壓制合法的政治性反對運動。任何跟政府持不同立場的政黨或組織,很有可能在政府控告其為極端主義者之下,輕易地遭受解散或壓迫。此種措施對于人民的集會結社權造成很大的傷害。另外,普欽在2004年5月的全國性演講中,更明確抨擊部分非政府組織“接受國外組織、基金會的資金贊助”。同年,俄羅斯內部的人權團體也遭到批評,反對者認為人權團體所作所為違反了俄羅斯的國家利益,而部分人權團體的辦公室甚至遭到攻擊。2005年莫斯科警方驅離參加宗教示威的群眾,并逮捕拘禁了一些人。

  從以上的觀察及描述,吾人發(fā)現自普欽上任以來,俄羅斯的自由程度,即各方面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雖不斷惡化,但人民似乎不以為意,究竟原因為何?主要可從下列各方面探討。首先,在葉里欽時代從事各項激進的改革,讓人民產生一種期待,認為可在一夕之間將俄羅斯建立成一個與西方國家等同的現代化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民主國家;
然而這些改革不但沒有達成,反而造成的國家混亂、犯罪高漲、社會不安與經濟不公等現象,使人民陷入極度的失望與不滿。再加上政治上的惡斗與混亂,使過去支持反對黨的民眾轉而支持普欽,甚至將普欽視為俄羅斯民主的領導者;
而有關反對黨抗爭與阻礙議事運作的舉動,反而成為民眾心中動亂的來源,民眾渴望一個強而有力的領導者與政府來穩(wěn)定這種不安的局面,進而領導俄羅斯恢復過去的光榮歷史與社會穩(wěn)定。普欽就任后一連串的作為,使人民認為他們找到了可以期待的對象,而這樣的心態(tài)便使普欽即使采取一連串違反自由民主原則的行為,仍不至于受到人民太大的反對,反而人民期待透過普欽的作為,能使俄羅斯恢復過去的安定與輝煌的歷史。

  因此,在俄羅斯國家政治、經濟均受到重大沖擊的背景下,普欽可以有效且廣泛地實施他所謂的“管理式民主”(managed democracy),且受到國內人民普遍的支持。雖然此種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但在俄羅斯人民心中,這種改革形象,卻深受歡迎。然而,如果吾人從民主鞏固的角度來看,俄羅斯從蘇聯解體到目前為止,其民主運作過程呈現出:在葉里欽時代由威權政體往“選舉的民主”前進,但普欽時期所采取的一連串危害自由民主的措施,卻使自由程度倒退回威權統治時代的等級。不管在民主政治、公民權利與人權等普世價值上,俄羅斯都發(fā)生了從葉里欽時代開始好轉但到了普欽時期卻反而惡化的現象。從“自由之家”最近幾年對俄羅斯自由程度的評比不斷下降,便可看出端倪。2004與2005年最有意義及明顯的改變就是俄羅斯的評比從部分自由降級為不自由,因為政治權利的評比從第5級惡化到第6級。這個倒退反映出最近一次國會與總統選舉的瑕疵,國家對媒體控制的強化,以及反對陣營的政黨與團體原本可享有的政治自由受到更多限制。俄羅斯被列入不自由國家的范疇代表普欽總統逐漸朝向集權的趨勢,媒體的限制及強制性法律體系的政治化已達到頂點。與從1997年到葉里欽總統任期結束時相較,俄羅斯自由的惡化是很清楚的。當時,俄羅斯的政治權利的評比為第3級,公民自由為第4級;
目前的評比分別降級為第6級與第5級。

  

  五、臺灣與俄羅斯民主發(fā)展之比較

  

  我們在討論民主鞏固概念時曾提到,無論是O’Donnell與Gunther等人在Journal of Democracy上的爭辯,或是Schedler提出有關民主鞏固的各種類型,其實都涉及到民主轉型的階段、民主政治的類型乃至于民主政治的測量問題。因此,本章除了進一步闡述這三種模型的標準外,大致上也將以這三種模型標準來比較臺灣與俄羅斯民主發(fā)展的差異。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種模型的觀點并非互相排斥而是具有相互補充與解釋的作用。

 。ㄒ唬┟裰鬓D型的模型

  有關民主轉型的階段歷程,早在1970年Rustow就提出一個模型,后來Sorensen據此稍加修改,用來描述轉型過程中的主要因素,試圖使研究者能夠獲得更具體的幫助(見圖二)。該模型從國家統一的背景條件開始,隨著時間的推移,由非民主統治轉型到民主階段的過程,但在實際世界中各階段經常重疊。民主轉型的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是以政治斗爭導致非民主政權瓦解為特征;
第二個階段是決定階段:民主秩序的明確要素已經建立;
最后一個階段為鞏固階段:新的民主進一步發(fā)展,民主習慣已確立為政治文化的一部份。

  就臺灣政治發(fā)展過程而言,自由化和民主化是二個不同但卻緊密相連的階段。漸進的經濟與政治自由化導致了民主化,即從自由化的成長,轉而要求進一步的民主化,有助于民主政治的穩(wěn)定建立。因此,我們從Rustow民主轉型的模型來看:臺灣從1986年民進黨成立或1987年蔣經國總統宣布戒嚴令解除才開始啟動自由化;
繼而經過1991、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和1996年總統直選的民主化實踐,成功進行了民主轉型,且于2000年通過民主鞏固、政黨輪替的嚴峻試煉;
由民主起步的準備階段,歷經民主轉型的決定階段,進而到達民主鞏固的初期階段,但是尚未達到完全的鞏固,因為民主的規(guī)范尚未在臺灣各個層面普遍習慣與適應,唯有民主深植于人心并由衷地信服民主制度,民主政體才能說是完全穩(wěn)固。

  

  圖二:民主轉型的一個模型

  背景條件:國家統一→1.準備階段:非民主政權的崩潰→2.決定階段:開始建立民主秩序→3.鞏固階段:國家進一步發(fā)展;
民主根深蒂固于政治文化之中

  

  然而,俄羅斯的情況卻非如此。盡管俄羅斯曾經在1996、2000以及2004年分別舉行總統大選,但是在這三次的總統選舉中,我們只看到強勢候選人(葉里欽與普欽)最后以極大的差距擊敗競爭對手,都以獲得過半數的支持選票順利當選總統。至于其他候選人的得票,不管是共黨候選人或者是獨立候選人,其實都無法對葉里欽與普欽造成威脅。一方面,這是因為俄羅斯尚未真正建立起民主、公平的選舉規(guī)則;
另一方面,現任者的打壓作為,也成為反對勢力必須面臨到的最大障礙。在不公平待遇下,反對黨候選人無法透過公開而自由的管道宣揚政治理念以贏得支持,(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同時支持者受到政府的打壓也產生寒蟬效應,而使得反對黨的支持者在壓力下選擇沉默或放棄支持。

  若以Sorensen的模型來看,在蘇聯的非民主政體宣告崩潰后,俄羅斯大致已經完成了準備階段的民主轉型任務。然而,俄羅斯在過去十年來所舉辦的三次總統大選,卻無法幫助俄羅斯制定真正公平的游戲規(guī)則。換句話說,在決定階段中,俄羅斯仍無法建立起民主秩序。不管是越來越嚴密的中央集權現象,或者是越來越受束縛的公民政治權利,都使俄羅斯無法順利跨進民主鞏固的階段,甚至產生退化的現象。與臺灣和平完成政權轉移的情況相較之下,俄羅斯在民主的進程上,顯然落后臺灣許多。

  (二)民主的類型與民主鞏固的模型

  如前文所述, 在討論“民主鞏固的各種概念”時,特別提出包括“威權主義”、“選舉的民主”、“自由的民主”與“先進的民主”等四種不同層次的分類法。

  Schedler強調,民主鞏固的過程其實就是國家在時間序列上,避免發(fā)生民主倒退的現象,進而邁向更穩(wěn)定之民主制度的過程。這種以“經驗性觀點”及“規(guī)范性水平”等兩項因素來列舉不同意涵的民主鞏固概念,確實有其參考價值。其中最值得吾人注意的是“組織民主”(organizing democracy)的概念。在這個階段里,除了要求建立比單純制度化民主國家更多的基本規(guī)則,(自由的民主)國家還希望在這個階段里建立起民主的特殊制度與組織,包括對政黨制度、行政官僚、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各項利益協商的機制等等(見圖三)。換言之,“組織民主”等同于“制度建立”(institution building),也是Philippe Schmitter所說的“部分建制”(partial regimes)。值得注意的是,民主國家在“組織民主”的過程中,可能因為建立正確的政治制度,而走向“先進的民主”;
然而,卻也有可能因為采用錯誤的民主制度,而發(fā)生民主倒退的現象,反而回到“選舉的民主”,甚至是“威權政體”的階段。

  

  圖三:組織民主

  自由的民主←→自由的民主

  

  從“自由之家”的評比來看,自從臺灣于1996年舉行總統直選以后,連續(xù)十年被歸類為“自由的民主”國家。2000年的總統大選后,臺灣不但完成了第一次的政黨輪替,而政權的和平轉移,也讓臺灣踏穩(wěn)了民主鞏固的第一步。若以“自由之家”的評比來對照Schedler的民主進程模型,此時此刻,臺灣現在最重要的工程,乃是如何依據“自由的民主”之程序、架構,進一步落實憲政體制、選舉與政黨制度的改革。換言之,臺灣應該積極進行“組織民主”的憲政工程,以避免發(fā)生民主腐蝕與崩潰的情形,朝著邁向“先進的民主”國家之列而努力。而當前與未來最重要的工作,即是進行民主的深化,透過提升民主政治之品質,從自由的民主國家朝著成為先進民主國家之目標邁進(如圖四所示)。

  

  圖四:民主深化

  選舉的民主→先進的民主

  自由的民主→先進的民主

  

  相較之下,俄羅斯雖然在2000年同樣完成民主、公開的總統選舉,但是“自由之家”只將俄羅斯評比為“部分自由”的國家。換言之,俄羅斯應該只屬于Schedler所歸類的“選舉的民主”國家。無論在政治權利或公民自由的部分,俄羅斯都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從普欽即位以來,俄羅斯不但沒有落實進一步的民主化,以求成為“自由的民主”國家;
相反地,誠如前文所述,俄羅斯因為一連串的政治壓迫與限制行為,反而引發(fā)了民主倒退,甚至是民主崩潰的危機。在“自由之家”于2005年公布的報告中,俄羅斯被評定為“不自由”的國家,再次顯示俄羅斯已經重回“威權政體”之列。換句話說,俄羅斯雖然一開始由威權政體朝向民主化的方向──“選舉的民主”前進,但是她并沒有在總統直選之后進一步往“自由的民主”邁進,反而發(fā)生倒退的現象,又重新回到威權政體。政府透過一連串立法與行政手段限縮人民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打壓反對人士,進一步去鞏固領導者的統治權力,而造成了俄羅斯民主的崩潰(如圖五)。

  

  圖五:民主崩潰

  威權政體←選舉的民主

  威權政體←自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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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之家”每年對全世界所有國家的自由程度進行評比,其評比結果一直都受到國際社會的肯定與重視。而其用來評判各國自由程度之調查指標(詳見附錄),也成為各國在進行民主鞏固與民主深化之工程的參考依據。而從1995年至2005年,“自由之家”對臺灣與俄羅斯在公民自由與政治權利上的評比,詳如表一。

  表一:臺灣與俄羅斯的民主自由程度:“自由之家”的評比(略)

  根據“自由之家”從1972年的評比,臺灣在這三十多年來的自由程度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重要階段:1972年,臺灣兩項分別為第六等、第五等,列為不自由國家。1976年,“政治權利”升為5,“公民自由”不變,首度列名“部份自由國家”。爾后由于解除黨禁及報禁、開放赴大陸探親等,自由度逐漸上升。1990年的兩項評比都晉升為三,仍屬“部份自由國家”。臺灣自從1996年3月總統大選后,即被列入既是“選舉的民主”國家,也是“自由的民主”國家之行列;
民主政治的精髓在于人民有權利,透過定期、公開、公平與自由的全國性大選,選擇統治者。所以,此次臺灣所完成的總統直選,不但是民主化的關鍵,也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里程碑。

  2000年總統大選完成了第一次政權的和平移轉后,人民所享有的政治權利更進一步提升,被評定與日本并列為亞洲地區(qū)最自由的國家(平均指數為1.5)。臺灣民主化的進展此時已經超越許多被列為“選舉的民主”之國家,且自由等級的排名列在南韓、菲律賓等亞洲更早民主化國家的前面。根據2002年的評比,在亞太地區(qū)18個自由的民主國家中,臺灣與南韓、泰國被列為過去十年除了經濟發(fā)展令人印象深刻,且伴隨著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擴張,因而挑戰(zhàn)了所謂“亞洲價值”中威權政體與經濟發(fā)展必然相結合的論調。在2004年底公布的評比中,臺灣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評比分別為2與1,與日本(政治權利1,公民自由2)并列成為亞洲最自由的國家。而在2005年底最新公布的評比中,臺灣更首度被評比為第一等級的最自由國家,即“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兩項指標均獲得最高等級的1,與美國、英國等其他四十九個國家并列為全球民主及自由度最高的國家。

  然而,若我們同樣以“自由之家”的評比來解釋俄羅斯的民主發(fā)展歷程,我們將會發(fā)現俄羅斯的民主制度在公元2000年之后明顯出現崩潰的趨勢。當臺灣于同年和平轉移政權之時,普欽也得到超過半數的人民支持,擊敗競爭對手久噶諾夫。盡管如此,普欽卻也開始一連串的政治迫害行動,不但透過政治手段免去了89個省長的職務、削弱部分企業(yè)家的政治影響力,同時還強制接管國內的主要媒體與獨立電視網。除此之外,俄羅斯政府當局也逐步限縮媒體記者的報導范圍,甚至在競選期間還立法禁止出版或傳播會造成候選人正面或負面印象的資訊。雖然憲法法庭最后宣告該法律不合憲,但是已經造成媒體對于政治人物與政治報導的寒蟬效應。

  除了政治自由受到約束,人民的結社自由也受到壓迫。俄羅斯政府于2001年與2002年陸續(xù)通過立法,限制政黨的成立與維系,并且賦予中央極大的權力能夠終止特定政黨的存續(xù)。在2002年通過的勞工法規(guī)中,又限制了勞工的罷工權利,使工會的存在形同虛設。尤有甚者,人民的遷徙與居住自由也受到政府的限制,而國內的少數民族更受到許多不公平的對待。另外,2003年國會大選后,支持普欽政權的團結俄羅斯黨已獲得國會席次的絕對多數,反對黨式微,國會對行政部門監(jiān)督制衡的意義消失,形成了一個不具競爭性的政黨體系,也是民主倒退的原因之一。正因為這些打壓作為,俄羅斯人民在葉里欽擔任總統一職時,原本享有之第四級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程度,在普欽贏得總統大選之后,滑落到第五級。在最新公布的評比報告中,俄羅斯人民所享有之政治權利,甚至跌落到第六級;
自由等級也從“部分自由”的國家,被調降為“不自由”的國家。這些都在在顯示俄羅斯正在處于一個民主倒退的階段,她在“自由之家”的評比中的每一項都有嚴重的衰退趨勢。這樣的情況顯然與臺灣邁向民主鞏固之路背道而馳。

  (四)小結

  臺灣與俄羅斯都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時,從威權(準列寧主義)或極權政體走向民主政體的國家。雖然兩國都是在一黨體制下推動民主化,而且自從1996年至今皆舉行過3 次的總統選舉,但是兩國的民主政治發(fā)展,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依據歷年來“自由之家”的年度調查報告,1995年兩國的自由程度曾經十分接近。當時臺灣在“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兩項指標上的等級均為3;
而俄羅斯的“政治權利”等級為3,“公民自由”等級則為4。然而,從1996年至今為止,吾人發(fā)現前者持續(xù)往民主鞏固的方向發(fā)展,后者則面臨到民主倒退的問題。

  自1995年以來,俄羅斯的民主發(fā)展從未被列入“自由的民主”國家,而始終維持在“選舉的民主”國家。由于其選舉過程,不僅欠缺廣泛的政治競爭和參與,亦缺乏實質的自由(如言論、出版等等)與多元主義,故僅是將民主視為選擇領導者的方法,無法使人民透過有意義的方式來形成與表達他們的政治偏好。普欽在2000年與2004年的總統選舉中,皆以極高的票數當選,但是這不代表人民已經透過有意義的方式來形成與表達他們的政治偏好。因為普欽所采取的一連串政治迫害行為,不僅使自由與公平的選舉無法落實,更造成反對黨拒絕參選的情形。因此,吾人認為普欽的高票當選,可能是反對黨拒絕選舉的反民主行為(antidemocratic behavior)所造成,未必代表俄羅斯人民有極高度的意愿推選普欽為總統。

  從上述兩國民主發(fā)展的差異亦可得知,民主如果要獲得鞏固,政治行為者必須服從憲法、法律,而且接受政治行為的規(guī)則。自從民進黨執(zhí)政以來,臺灣的政局雖紛擾不斷,但由于主要的政治行為者,大致上均認同“司法是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原則,因而并未明顯妨害民主鞏固的發(fā)展。反觀俄羅斯的政局,主要的政治行為者普欽總統不但“透過立法”推動一連串限制人民政治權利、公民自由的措施,甚至進而控制法官的任用與解雇,使憲法、法律成為統治者御用的工具,其行為根本不符合政治規(guī)則,故造成嚴重的民主崩潰現象。因此,一個民主政體是否能夠維持,主要決定于政治行為者的行為民主與否,而且行為比態(tài)度、結構因素更重要。

  另外,吾人認為2000年的總統選舉,可說是造成臺灣與俄羅斯在民主發(fā)展上呈現重大差異的轉折點。因為從Robert A. Dahl多元政體(Polyarchy)的觀點來檢視,吾人發(fā)現2000年臺灣總統選舉的過程,基本上呈現出廣泛的政治競爭及參與,并且充分保障實質的自由(如言論、出版等),以便能使人民透過有意義的方式來形成與表達他們的政治偏好。但是俄羅斯總統選舉的過程,雖然符合Joseph A. Schumpeter所提出的民主程序性定義,卻缺乏“自由的民主”所需具備的競爭、參與以及自由三項要素,因而只能被視為“選舉的民主”。進一步觀察2000年臺灣與俄羅斯總統的選舉,可知前者的反對黨有較充分的參與空間,而且在其民主化過程中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中,民進黨的選舉活動基本上未受到國民黨政治上的打壓,而且反對派有機會經由選舉獲得權力或增加支持度;
但后者的反對黨幾乎無參與空間,甚至出現前述拒絕參選的情形,而且在其民主化過程中一直未能形成有效的反對勢力,例如: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中,反對黨的競選活動受到媒體扭曲與不公的報導,使其無法進行理念的傳達以獲得公平的選舉結果,而且反對派可說沒有機會經由選舉獲得權力或增加支持度。

  

  六、結論

  

  在結論的部分,我們借用Huntington在第三波一書提到之五種類型的政權發(fā)展模式,對臺灣與俄羅斯的民主鞏固結果作最后的分析比較。Huntington提出之政權發(fā)展模式包括輪回型、二次嘗試型、間斷民主型、直接轉渡型以及非殖民化型,而臺灣與俄羅斯分別落在“直接轉渡型”以及“二次嘗試型”。

  所謂直接轉渡型,是指穩(wěn)定的威權體制透過漸進的演變,或者直接由民主體制取而代之的類型。臺灣從解嚴后,開始進行自由化與民主化的相關工程。從1996年第一次民選總統,乃至于2000年的第一次政黨輪替,都是透過和平的民主機制完成的。因此,Huntington將臺灣列為直接轉渡型的國家,(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確實有其合理之處。

  而二次嘗試型,則是指實行威權體制的國家向民主體制轉移,但或許會因為國家缺少民主政治的社會基礎,或者是新興民主體制的領袖采取獨斷極端政策,因而造成民主體制宣告失敗,進而引發(fā)激烈反彈與社會動蕩,最后導致該政權的瓦解。蘇聯解體后,雖然由民主化的俄羅斯取而代之,但是從過去十年的發(fā)展來看,俄羅斯的民主不進反退。缺少民主經驗的俄羅斯,突然轉型為民主政體,似乎顯得水土不服,也出現了Huntington對于二次嘗試型所描述的現象。雖然俄羅斯朝民主體制轉型,但其國內缺少民主政治的社會基礎,以及新興民主政體領袖采取獨斷極端政策,故使俄羅斯在民主發(fā)展過程中,產生退化的情形。普欽的獨裁專政,讓俄羅斯未來的民主發(fā)展蒙上一層陰影,F在俄羅斯的民主政體,顯然就是Huntington所說的不太穩(wěn)定,且可能是短命的民主政體。但是否會進一步引發(fā)激烈反彈與社會動蕩,最后導致該政權的瓦解,則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至于為何臺灣與俄羅斯在民主鞏固的進程上會面臨到如此重大地差異?吾人認為可從兩者在民主轉型過程中,所面臨到不同的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分別探討之。

  就外部因素而言,臺灣主要是受到強權國家在政策上轉變的壓力。1986年9月,民主進步黨在戒嚴的情況下成立。美國參、眾議員曾要求蔣經國盡速“解除戒嚴令、允許創(chuàng)立政黨,并且全面改選國會”,同時還要求國民黨政府不可打壓民進黨的創(chuàng)立。由于美國的施壓,因此,民進黨順利創(chuàng)黨,臺灣的民主化也從此正式展開。而俄羅斯則主要受到與西方國家冷戰(zhàn)失敗的影響。冷戰(zhàn)的一項重要特征是:不斷投入巨資的軍備競賽。由于蘇聯并不像東歐國家一般大量地依賴對外貿易,加上在冷戰(zhàn)時期,蘇聯自行與國際貨幣體系隔離,無法與其他20國貨幣進行兌換,故使蘇聯自成一個封閉的經濟體。然而,面對1980年代后期蘇聯經濟成長的持續(xù)停滯,使政治菁英不得不正視內部經濟改革的問題。在這樣的內部環(huán)境下,為了取得西方國家的協助,使戈巴契夫在限武談判做出單方面的讓步,以及默許東歐國家脫離蘇聯的控制。接著,我們可以說:西方國家獲得了冷戰(zhàn)的勝利。因為蘇聯經濟改革的結果使它正當的削減國防預算,并且愿意接受民主,結束與西方國家的對立。因此,綜上所述,早在蘇聯解體之前,東歐各國共產主義陣營的崩潰就已經無法扭轉。而蘇聯各加盟共和國的獨立,正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擴散的結果之一,且隨著蘇聯帝國的瓦解,俄羅斯也開始了民主化的進程。

  就內部因素而言,根據吾人的觀察,臺灣與俄羅斯在民主鞏固進程上的差異,尚且包括如下五點:

  1.列寧式與準列寧式政體之差異:國民黨早期雖然曾經以一黨獨大、威權統治、中央專制的方式來治理臺灣,然而,學者普遍認為臺灣至多只是一個“準列寧式”的政體。因此,臺灣具有較大的空間能夠從威權政體轉型至民主政體。然而,俄羅斯乃是一個標準的列寧式國家,其專制極權程度更高,在面臨民主化各種運動的時候,過去的思維不免會影響到在處理民主化議題時的行為,自然也會以更強硬的態(tài)度來處理。換言之,俄羅斯對于民主化的抗拒與經驗的缺乏,顯然會比臺灣國民黨準列寧式政體的轉型來得艱辛。

  2.選舉經驗之差異:臺灣從1950年開始舉辦地方選舉,全面落實地方自治。在這段期間,執(zhí)政的國民黨政府開放省、縣(市)議員和縣(市)長、鄉(xiāng)(鎮(zhèn))長等多項地方公職選舉。到了1969年,臺灣開始進行包括國民大會代表與立法委員在內的“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到了1996年,臺灣更舉辦了首次總統直接選舉,并于2000年與2004年再次舉辦總統大選。換言之,臺灣民眾的選舉經驗至今已經超過50年。相較之下,俄羅斯民眾的選舉經驗雖然也有10余年的經驗(1991~2005年),但俄羅斯的選舉實際上卻操控在中央政府的手中。尤有甚者,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中,政策議題幾乎沒有被提出來討論。普欽僅提出十分模糊的振興經濟與提升國力的概念,并拒絕與對手同臺辯論,而他的對手們也沒有針對具體政策進行批評。另外,普欽在2000年上臺之后,逐漸將各項權力集中到中央,在2004年的總統大選中,主要政黨(共產黨與自由民主黨)的領袖甚至拒絕參選,這無疑打擊了俄羅斯民主化的努力。

  3.有無中產階級:中產階級向來都是一個國家民主化的主要動力來源。根據統計,臺灣的中產階級人數在1970年代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一至二。但是到了2003年,中產階級或資產階級的人數,已經達到約百分之八十。中產階級一方面促使臺灣的經濟起飛,成就了所謂的臺灣經濟奇跡;
另一方面,中產階級也發(fā)揮影響力,使臺灣逐步進行民主改革,邁向民主化。然而,自從1991年蘇聯解體之后,俄羅斯的中產階級失去了原有的工作,生活水準也直線下滑,甚至有些原本的富人還淪為貧民或乞丐。根據統計,目前俄羅斯的中產階級數目約有一千萬人以上,但只占全國人數的百分之八,明顯偏低。當俄羅斯人連個人經濟生存都無法滿足時,自然也無力追求進一步的民主。

  4.對于媒體之掌控與應付群眾運動之模式:在民主鞏固過程中,國家領導者的行為往往比態(tài)度及結構的因素更加重要。一個國家的民主發(fā)展是否能夠順利鞏固,主要取決于國家領導者的行為民主與否。臺灣從1987年解除報禁以來,各種平面媒體爭相設立,而1993年開放廣播、電視頻道之后,更擴大臺灣媒體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到了2003年,立法院又通過廣電三法,以法律明文規(guī)定政黨與政務人員退出電子媒體,并且禁止黨工與公職人員主持新聞評論節(jié)目,使臺灣的媒體能夠更超然地扮演監(jiān)督政府運作的角色。從民主化開展以來,不論李登輝前總統或是陳水扁總統,都可被認為是民主的主要行動者。盡管在政治上他們傾向于強調臺灣的主體意識,但并未以實際的違憲或違法行為去迫害不同意見者。因此,臺灣的自由程度一直維持一定的水準,甚至于向上提升。此外,人民自發(fā)性的群眾運動,也成為臺灣民主化的推手之一。盡管在戒嚴時期,臺灣人民并沒有組織政黨,或者進行集會行動之自主權,但是在解嚴之后,政府逐步開放人民的集會結社權,允許多元議題的群眾運動。不可否認,對于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一直到政黨輪替等民主進步之象征,群眾運動確實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然而,俄羅斯的情況卻非如此。如前所述,普欽于2000年上任之后,不但逐步控制俄羅斯內部的各大獨立媒體、電視網,甚至還禁止記者報導各種不利于政府的新聞訊息。除此之外,普欽也透過立法,以嚴苛的條件限制國內政黨的成立,賦予政府更大的權限以壓制各種合法的群眾抗議行為,工會與勞工的罷工權也受到許多限制。當媒體的公正性遭到政府的打壓,而民眾也無法透過自發(fā)性運動來表達本身的不滿時,俄羅斯的民主也就逐漸倒退,回到過去的威權政體。

  5.有無健全發(fā)展的政黨體系:許多民主國家未能鞏固的原因,問題不在于政黨數目的多寡,而是政黨制度化的程度。Mainwaring提出有關政黨制度化的四個條件是:(1)制度化的政黨具有穩(wěn)定性,而且政黨間的競爭有規(guī)則可循;
(2)制度化的政黨植基于社會中,政黨與公民間的聯結是穩(wěn)定的;
(3)政治行動者賦予政黨正當性,并將它視為民主政治的必需品;
(4)政黨組織系獨立的,不屈服于少數野心勃勃的領導者。在民主轉型的準備階段中,臺灣明顯的自由化歷程始于1987年以來的解嚴、解禁。戒嚴令的解除,被視為專制政權宣告修改原有的政治法則,以開放更大的空間,供給個人與團體,行使公民與政治的權利。在威權統治時期的臺灣,國民黨政府雖強調壓制反對勢力及個人自由,但并未以激進的手段來消除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界。由于威權主義容忍經濟、宗教及其他自由的發(fā)展,因此,在自由化開始后,臺灣向來的文化、社會與經濟發(fā)展的基礎,能夠作為政黨體系有效運作的憑藉。民主進步黨在2000年贏得總統選舉,不僅被視為民意終于得以自由、民主地表現出來的結果,亦是一黨專政冗長潰敗過程的終結。然而,俄羅斯的情況正好相反。在極權統治時期的俄羅斯,共產黨的政治支配是無所不包的,并透過全面支配社會與個人生活的方式,將各個面向予以政治化,以達到掌握全部權力的目的。由于極權主義強烈限制市民社會的發(fā)展,故在自由化開始后,俄羅斯長期的文化、社會與經濟發(fā)展的脆弱基礎,不僅無法有效維持政黨體系的運作,更是造成政黨體系功能不彰的主要原因。甚至在葉里欽擔任總統期間,他始終不愿意將自己與任何政治派別聯系在一起,并認為總統這一職位應高出于骯臟的政黨政治,致使政黨在俄羅斯的發(fā)展中確實帶來很多混亂,也給許多政黨政治的支持者帶來了不小的困難。因此,目前俄羅斯憲法所揭示的多黨政治,僅是以多黨的外貌來裝飾其“一黨優(yōu)勢”的實質。其實政黨乃是建立民主政治的必要基礎,甚至有助于維持國家的凝聚力。真正的政黨政治可以促進穩(wěn)固的統治,如果在民主制度之下擁有一個競爭性的政黨體系,加上經常舉辦的自由與公平的選舉,將有助于普欽把俄羅斯治理成更安全的國家,而非進一步向威權主義的方向倒退。

  作為新興民主國家,臺灣在政治發(fā)展與民主化過程中,可能無法完全避免政治發(fā)展危機論所強調的國家認同危機、政府合法性危機、政治參與危機、分配危機及行政命令貫徹危機等。然而,上述威脅是否可能造成民主腐蝕或崩潰,則有待進一步觀察。從“自由之家”的指標與評比來看,臺灣民主倒退的威脅似乎已經減退,民主崩潰的危機尚未具體顯現,學者普遍關注的焦點在于民主品質如何提升的問題。而當下最重要的民主工程,就是在踏穩(wěn)民主鞏固第一階段的政黨輪替之后,繼續(xù)朝向民主深化而努力,一方面建立憲法、選舉與政黨的制度化,亦即落實“組織民主”的工作,朝著將來不知哪一次大選可能發(fā)生的再一次政黨輪替時,能夠順利通過Huntington提出之檢驗民主鞏固的最低標準“雙翻轉測驗”而努力;
另方面,培養(yǎng)民主的文化,提升民主的品質,使臺灣能夠穩(wěn)健地從“自由的民主”國家,邁向“先進的民主”國家之行列,最終目標乃是確立民主為臺灣社會“唯一的競賽規(guī)則”(only game in town)。

  同樣地,盡管俄羅斯目前出現民主倒退的情況,甚至還被評比為“不自由的”國家。然而,普欽仍有機會改變現行的運作方式,若其能夠改弦易轍,重新回到民主改革的大道上,相信有朝一日也能夠提升為部分自由,甚至是邁向自由民主國家之行列,否則其前景可能堪慮。因為誠如評價俄羅斯為“缺乏權威的威權主義”(authoritarianism without authority)之學者Kathryn Stoner-Weiss所指出的:民主與威權主義的區(qū)別主要是前者透過一套機制來對人民負責;
而不民主的體系必然會訴諸特殊的方式來淘汰不適任或貪腐的官員。造成俄羅斯無法治理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國家步履蹣跚的民主,而是虛弱、貧窮與制度化不足所造成的。其解決之道乃是普欽應該建立一個比之前的領導者在位時更擴大的民主與更深入的制度化。

  

 。ㄗ髡邽閲⒄未髮W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本文發(fā)表于《問題與研究》民國95年11、12月。)

  

  注釋:略。

  

  附錄:略。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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