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濤:從簡帛《五行》“經”到帛書《五行》“說”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帛書《五行》曾在馬王堆三號漢墓中出土過,除了“經”外還有“說”,當時多數(shù)學者根據其內容推定為孟子后學的作品。時隔二十年之后,竹簡《五行》再次在郭店一號楚墓中出土,有“經”而無“說”,由于郭店一號楚墓的年代較早,現(xiàn)在多數(shù)學者已傾向將其與子思之儒聯(lián)系在一起。由此產生的問題是,對于帛書《五行》“說”應該如何定位?是將其與“經”一起前提到子思之儒,還是像以往所認為的仍將其看作孟子后學的作品?這實際涉及到“說”的年代以及說文與經文的關系問題。筆者同意龐樸等學者的看法,認為《五行》“經”應為子思學派的作品,而“說”則可能完成于孟子后學之手,二者并不形成于同一時期。[①]以往學者將帛書《五行》看作是孟子后學的作品并非完全沒有根據,之不過沒有將“經”與“說”區(qū)別開來,故有失之籠統(tǒng)。從簡帛《五行》“經”到帛書《五行》“說”正反映了“子思唱之,孟軻和之”的情況,[②]不過,由于帛書《五行》“說”并不嚴格遵循經文的原義,“在詮釋上多少添加或轉移了原‘經’的思想重點”,[③]所以正確的表述應為“子思唱之,孟軻作之”。荀子由于站在學派外部,只留心孟子學派對子思學派“述”的一面,而沒有注意到前者對后者還有“作”的一面,故其表述是不夠準確的。實際情況是,從子思到孟子,不僅其思想學說存在一定的發(fā)展、變化,而且即使對“五行”說而言,子思之儒與孟氏之儒也存在不同的理解與看法,這具體表現(xiàn)在《五行》的經文與說文的關系上。以下將通過對經文與說文的細致分析、比較,來闡發(fā)、說明之。
一、從“為德”、“為善”的并重到偏重“為德”
《五行》經文的思想集中體現(xiàn)于其首章中,[④]該章提出,仁義禮智圣分別“形于內謂之德之行”,“不形于內謂之行”。其中,仁義禮智圣“德之行五和,謂之德”,仁義禮智“四行和,謂之善”。并認為“善,人道也;
德,天道也”。這里,“形于內”是指仁義禮智圣五行形于內心,是一種內在規(guī)范;
“不形于內”是指仁義禮智四行沒有形于內心,是一種外在規(guī)范。經文將“形于內”、“不行于內”并舉,與郭店簡其他篇中的“仁內義外”說實際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只不過在《五行》中,由于仁義禮智圣被看作是一個整體,無法把其中一部分說成是內,另一部分說成是外,故只好采用目前的表述方法,一方面說它“形于內”,另一方面又說它“不形于內”,在表述方式上顯得較為特殊而已。[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段作為《五行》篇全篇總綱的文字,在“說”中卻沒有相應的解說。對此,學術界一般以“闕文”視之,認為該章說文在傳抄中失載。細察帛書《五行》說文,其所解釋的經文實始于第六章,該章三段文字“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長……”、“圣之思也輕……”,“說”只解釋“圣之思也輕”一段,而不解釋前面兩段文字,多少顯得不合情理,認為其存在闕文,并非沒有可能。不過,帛書《五行》的經文與說文合抄于《老子》甲本卷后,自第170行至第214行,為經文部分;
自第215行提行另段開始,至末尾第350行,為說文部分。兩部分之間,帛書并沒有脫爛的痕跡,說抄寫者“無意”抄漏了這么一大段的說文文字,實在難以講得通。所以合理的解釋是,要么抄寫者的底本殘缺,在抄寫中不得不略去了一大段文字,——不過這種可能性極小,因為如果是那樣的話,抄寫者似應做出一定的記號或說明;
要么是說文的作者“有意”回避了對前面經文的解說,而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其對經文第一章的觀點已有了不同的理解和主張,這在說文中似也有所反映。因為從說文的內容來看,其與經文的最大不同,便是“已不再像簡書《五行》(帛經)第一大部分那樣拘泥于計較形內、形外五行、四行所和之德、善分別,而是力圖將它們進一步拉入形內,系之于心性學的理論框架中來思考,并以五行之心與五行之氣將身心內外統(tǒng)一起來”[⑥]。所以,帛書說文為何略去了對經文前面幾章文字的解說,尚可以繼續(xù)討論,但說文已不滿意經文對“形于內”、“不形于內”以及“為德”、“為善”的區(qū)分,并試圖對其做出改造、調整,則是可以肯定的。這在以下各章中鮮明地反映出來。
根據經文的規(guī)定,“形于內”的“德之行”,其和諧狀態(tài)稱為“德”;
“不形于內”的“行”,其和諧狀態(tài)稱為“善”。德內在于心,是意志的對象;
善外在于人倫、社會關系之中,是行為的對象!吧聘闊o近,德弗志不成!保ā段逍小そ浀谒恼隆罚┙浳膶ⅰ盀榈隆迸c“為善”并舉,實際提出一種雙重的道德實踐方法。一方面,“五行皆形于內而時行之,謂之君子”(《五行·經第三章》)。君子由內在的“德之行”可以直接表現(xiàn)為具體的道德行為;
另一方面,通過實踐“不形于內”的“行”,或是“見賢人”,可以由外而內去發(fā)明內在的德。從這一點看,《五行》的“為德”、“為善”與《中庸》的“自誠明”、“自明誠”實際表達的是一個意思,“為德”類似于“自誠明”,“為善”類似于“自明誠”,二者的差別僅在于所使用的概念有所不同而已。不過,對于子思學派的這一基本主張,說文的作者卻似乎已有所不滿,并試圖對其做出調整、改造,將為德、為善并重拉向偏重為德,將“形于內”、“不形于內”的雙重道德律拉向“形于內”的內在道德律,將“善”拉向“德”,用“德”統(tǒng)一“善”。經文第八章說:
君子之為善也,有與始,有與終也。君子之為德也,有與始,無與終也。
善體現(xiàn)于具體的人倫、社會關系之中,需要君子身體力行之,故“為善”乃是一種具體的倫理實踐,是有始、有終的。而德內在于君子的心中,“為德”乃是一向天道的無限超越過程,故是有始而無終。這里,經文雖然對“為德”、“為善”作了區(qū)分,但主要仍是將其同等看待的,談論的是“為德”、“為善”的相互轉化,以及其在道德實踐中的作用和地位。對此,說文的解釋是:“‘君子之為善也,有與始,有與終!耘c其體始,與其體終也!又疄榈乱,有與始,無與終!信c始’者,言與其體始;
‘無與終’者,言舍其體而獨其心也!闭f文將“有與終”、“無與終”落實在了身體上,認為“為善”是與身體的實踐伴隨始終,而“為德”之“無與終”者,則是要“舍其體而獨其心”,獨,內也,“獨其心”即內其心,故是以突出心靈性、內在性為最終目的。說文的這一解釋顯然將經文內、外并舉,為德、為善并重的思想拉向了內在的一面。經文第九章又說:
金聲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聲,善也;
玉振,圣也。善,人道也;
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聲而玉振之。
古人奏樂始之于金聲,終之于玉振,故金聲玉振在這里實際代表了道德實踐的整個過程。經文認為“金聲,善也;
玉振,圣也”,其中“圣”在《五行》中為“形于內”的五行所有,“不形于內”的四行所無,也是五行區(qū)別于四行之所在!敖洝钡谑苏抡f“聞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故圣是知天道,也即是發(fā)明內在的德,所以金聲而玉振便是由善及圣,并最終達至德的實踐過程。而“唯有德者然后能金聲而玉振之”則表明,只有真正的“有德者”才能夠由善及圣,去發(fā)明內在的德。這里雖然將“有德”看作是道德實踐的最終實現(xiàn)和完成,但德的實現(xiàn)仍離不開善,所以是德、善并舉,相輔相成的。第九章的說文殘缺較多,不過“金聲而玉振之”一句的解說仍依稀可辨。“‘唯有德者然后能金聲而玉振之。’金聲而玉振之者,動□于 中 而形善于外,有德者之□!边@里雖然殘缺了若干字,但根據文義,前面四字的后三字似可補為“于中而”,[⑦]故突出、強調的仍是由內而外“為德”的一面,說文的作者似認為只要具有了內在的德,便可由內而外直接表現(xiàn)為具體的善行,說文對“為德”的過分強調,多少使經文中由外而內“為善”的一面顯得多余和沒有必要。
經文前半部分在從“形于內”的角度對五行做了論述后,又在第二十章對仁、義作了進一步闡發(fā),將其看作處理案獄的方法和原則,認為“有大罪而大誅之,簡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簡之為言猶練也,大而晏者也。匿之為言也猶匿匿也,小而軫者也。簡,義之方也。匿,仁之方也。”簡是從實情出發(fā),“有大罪而大誅之”,是大的一般的原則;
匿是隱匿別人的過錯,“有小罪而赦之”,是小的具體原則;
簡是實現(xiàn)義的方法,匿是實現(xiàn)仁的方法。經文對仁、義的這種理解,顯然與前面幾章將仁、義看作內在情感的自我擴充、發(fā)展過程有所不同,所以它實際是以仁、義為例,對“不形于內”的四行做了論述。在仁、義之后,經文又提出了“集大成”:
君子集大成。能進之,為君子;
弗能進也,各止于其里。大而晏者,能有取焉。小而軫者,能有取焉。胥膚膚達諸君子道,謂之賢者。(第二十一章)
“集大成”也即前面的“金聲而玉振之”,說文的解釋是:“大成也者,金聲玉振之也。唯金聲而玉振之者,然后己仁而以人仁,己義而以人義。大成至矣,神耳矣!”也是這樣理解的。集大成的實現(xiàn)需要“能進之”,也即下文的“能有取焉”,指通過實踐仁、義的基本原則以達至內在的德。需要指出的是,“進”也是荀子常常使用的概念,如“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進也”(《荀子·天論》)!吧砣者M于仁義而不自知也者,靡使然也!保ā缎詯骸罚┟,借為“摩”,指切磋、研究。故“能進之”是指通過后天的切磋、實踐而達至的有德境界。而荀子之所以與《五行》的后半部分有類似的說法,顯然是因為其重視外在的禮義與《五行》“不形于內”的“行”存在某種一致,相同的研習、實踐對象導致了類似的結論與觀點。對于“能進之”一段,說文的解釋是:“‘能進之,為君子,弗能進,各止于其里!苓M端,能充端,則為君子耳矣。弗能進,各止于其里。不藏欲害人,仁之理也;
不受吁嗟者,義之理也。弗能進也,則各止于其里耳矣。充其不[藏]欲害人之心,而仁覆四海;
充其不受吁嗟之心,而義襄天下。仁覆四海,義襄天下,而誠由中心行之,亦君子已!”說文釋“能進之”為“能進端”,顯然是以孟子的“四端說”來闡釋、理解這段可能與以后荀學存在更為密切聯(lián)系的經文文字!睹献印けM心下》也有一段與說文類似的文字:“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于其所忍,仁也;
人皆有所不為,達之于其所為,義也。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
人能充無穿踰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義也!睂τ凇睹献印返倪@段文字,說文的作者顯然是諳熟于心,故轉述于此作為經文的解說。但這樣以來,經文由外而內“為善”的實踐路向,被轉化為由內而外“為德”的實踐路向,經文文義也由此發(fā)生扭轉、變化。在經文中,其強調的是“大而晏者,能有取焉。小而軫者,能有取焉”,即在大的原則和小的靈活性方面能分別遵守簡、匿的原則,便可由外而內,由善及德,“胥膚膚達諸君子道”。而說文則認為“能有取焉者也,能行之也”,“能仁義而遂達于君子道”,但其所謂“能行之”、“能仁義”實乃能充仁、義之端,也即是“誠由中心行之”,所以是由內而外的路向。本來經文對仁、義等做了“形于內”、“不形于內”的區(qū)分,并由此提出“為德”、“為善”的不同實踐方法。而說文則強調“其所以行之義之一心也”(第七章),認為“義”不過都是“一心”的作用和表現(xiàn),其“形于內”、“不形于內”雖有形式的差別,但已無實質的不同。
《五行》說文與經文的不一致表明,說文作者確如學者所言,在詮釋中并不是嚴格遵循經文的原義,而是自覺不自覺地根據自己的思想主張、義理格局對經文文字做出修改、調整,而這一情況的出現(xiàn),顯然與儒學內部學術思想的發(fā)展密切相關。我們知道,孔子創(chuàng)立儒學,主要提出仁與禮兩個重要概念,一方面他主張“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吾欲仁,斯仁至矣!保ā妒龆罚┝硪环矫嫠掷^承了“克己復禮為仁”的傳統(tǒng)觀點,主張“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
多見而識之”(同上)。這樣,在孔子的思想中實際蘊涵著兩種不同的實踐路向,一是向內反省,發(fā)明道德主體,以確立君子人格和獨立特行的精神;
一是向外體認,“博學于文,約之以禮”(《顏淵》),以塑造、完善君子之行。孔子思想中的這兩種路向到七十二子那里進一步分化,形成了“守約”與“博學”的不同實踐方法,前者以顏回“其心三月不違仁”(《雍也》)、曾子“吾日三省吾身”(《學而》)為代表,后者則以子夏“禮后乎”(《八佾》)及其“門人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子張》)為典型。而到了子思,則明確提出“自誠明”、“自明誠”與“為德”、“為善”二元的實踐方法。按照子思的規(guī)定,所謂“自誠明”是由內在的誠——“天命之謂性”,(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天所賦予的誠德——達到對是非善惡的明,是由內而外的路向;
而“自明誠”是通過對是非善惡的明——“見賢人,明也”(《五行·經第十八章》),“明也者,智之藏于目者”(《五行·說第十八章》),即對象化的經驗認知——來發(fā)明內在的誠,是由外而內的路向。雖然“自明誠”是以發(fā)明內在的誠為目的,但要經過“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的“道問學”的實踐過程,故與“尊德性”為特征的“自誠明”仍有著區(qū)別和不同,而如何理解、處理“自誠明”與“自明誠”的關系也成為子思思想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子思在《五行》中提出“為德”與“為善”與此情況大體相同。本來,“自誠明”與“自明誠”或“為德”與“為善”不過是道德實踐一體之兩面,是相輔相成的,所謂“誠則明矣;
明則誠矣”。但如何從哲學的高度對二者的關系做出合理的說明,尋找出二者的統(tǒng)一性,仍是儒學思想發(fā)展中面臨的重要課題。子思之后,孟子由于否定了早期儒學的“仁內義外”說,而提出了“仁義內在”說,[⑧]認為“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實際是否定了“不形于內”的“行”,而繼承了“形于內”的“德之行”。所以在孟子眼里,仁義并非外在的規(guī)范與對象,而是道德實踐的內在根源和動力,所謂“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離婁下》),所以是繼承了子思的“自誠明”和“為德”,而舍棄了“自明誠”和“為善”。
由于孟子思想的這種變化,其對善的理解與以往已有所不同。在孟子以前,善作為一個名詞,往往是指善人、善事、善行等,如“舉善而教不能”(《論語·為政》),“嘉善而矜不能”(《子張》)——以上指善人;
“見善如不及,見不善而探湯”(《論語·季氏》),“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
不善,必先知之”(《中庸》)——以上指善事;
“愿無伐善”(《公冶長》),“樂道人之善”(《季氏》),“隱惡而揚善”(《中庸》),“擇善而固執(zhí)之”(同上)——以上指善行。而善人、善事、善行之所以被稱為“善”,是因為其符合社會、民眾的一般認識,所以善作為形容詞,表示一種價值判斷,反映的是社會、習俗的一般標準。[⑨]孟子由于提出了“仁義內在”說,突出了心的作用,主張“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孟子·告子上》),認為由四端之心直接表現(xiàn)出的具體善行,就是所謂的善。所以在孟子那里,善是指自主自律的道德行為,是由內而外的善行!段逍小氛f文主張“動□于 中 而形善于外”,顯然是承繼孟子思想而來,其“形善于外”同于孟子的“可以為善”而不同于經文的“為善”。同樣,說文突出心,強調“能進端,能充端”,認為仁、義不過都是“一心”的作用和表現(xiàn),其觀點顯然是沿著孟子的“仁義內在”說繼續(xù)發(fā)展,而與經文對德、善做“形于內”、“不形于內”的區(qū)分有所不同。
由于孟氏之儒思想已發(fā)生變化,其在解釋經文時又不完全尊重經文的原意,而是自覺不自覺地將自己的思想貫穿其中;
以往學者在解讀《五行》時,又不對經文與說文做出明確的區(qū)分,這樣便往往造成認識上的分歧與混亂。例如,有學者認為,“‘德之行五和,謂之德;
四行和,謂之善!瘍烧呤俏浑A的不同,而不是種類的不同——至于位階不同是否需要一種質的飛躍,這是另一回事——‘德’與‘善’同樣是指‘德形于內’的狀態(tài),只是一個需要勉強以赴,有明確的自覺意識;
一個從容中道,行所無事,因此,前者以‘人道’稱呼之,后者則稱呼之以‘天道’!旁凇睹献印返拿}絡講,也就是‘善’仍在‘可欲’階段,而‘德’則在‘大而化之’。前者猶是‘反之者’,后者則是‘性之者’! [⑩]經文明明對“五行”與“四行”、“德”與“善”做了“形于內”與“不行于內”的區(qū)分,怎么可以說都是“指‘德形于內’的狀態(tài)”呢?如果說馬王堆時代由于認識的局限,學者尚不能自覺對說文與經文做出明確區(qū)分,往往是用說文去理解經文因而造成誤讀的話,那么,到了郭店的時代,對經文、說文思想上的差異做出細致的辨析和區(qū)分,并以此探討思孟學派內部的思想發(fā)展,便成為學術發(fā)展的必然和當前的一項重要課題。
二、從超越、內在的天人關系到內在、同一的天人關系
《五行》經文首章提出:“仁形于內謂之德之行,不形于內謂之行。義形于內謂之德之行,不形于內謂之行。禮形于內謂之德之行,不形于內謂之行。智形內謂之德之行,不形于內謂之行。圣形于內謂之德之行,不形于內謂之行。德之行五和,謂之德;
四行和,謂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對于這段綱領性的文字,龐樸先生認為它實際蘊涵著天的存在!霸瓉碓凇兑讉鳌分校味系牡朗请[于人外的,現(xiàn)在卻被安排到了人心之中,即所謂的形于內。這樣的形于內,看來至少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從人心方面說,形于內意味著人對于道的體驗或理解,也就是對道有了得——德;
再從人性方面說,形于內意味著人性為天之所命或顯現(xiàn)……這樣的心、性兩個方面,都是天道之所形,只是一個著眼于人之于天,一個著眼于天之于人,一個是主觀——客觀,一個是客體——主體!盵⑪]按照龐樸先生的說法,所謂“形于內”實際是指天使仁義禮智圣五種“德之行”形于內,故下文說“德之行五和,謂之德!,天道也”,這里“德,天道也”即包含有天道是德的根源的意思。龐樸先生的說法在經文二十七章中也可找到根據,其文云:
天施諸其人,天也。其人施諸人,狎也。其人施諸人,不得其人不為法。
“天施諸其人”其實就是天將德賦予于人,因為經文二十八章接著講“聞君子道[⑫]而悅者,好仁者也。聞道而畏者,好義者也……”而在《五行》中,“君子道”實際就是“德”的同義語,“聞君子道”也就是有德。因此島森哲男認為,“‘天’在這一篇中仍是人類以外的東西,和天的一致是最終的到達點。‘天生諸其人,天也’這一語句盡管可以感覺到與‘天命之謂性’的近似性,但是這只限于‘其人’即‘如文王者’。而沒有達到如《中庸》那樣地把‘天’的內在化從起初就明確地規(guī)定于一般的人類! [⑬]島森哲男認為“天生諸其人,天也”近似于《中庸》的“天命之謂性”,頗有見地。但他根據說文的解釋,認為“天生諸其人”僅限于“如文王者也”等少數(shù)人,而不涉及一般的人類,卻引起爭議。如池田知久認為,《五行》的經文一般只提出抽象的命題,而說文則舉出具體的人名作為解說,類似的例子有“第六章說的‘酉下子’、‘孔子’,第十一章說的‘孟賁’,第二十章說的‘世子’……這些都是在經文中沒有出現(xiàn)而只在說文中出現(xiàn)的固有名詞。而且還有,‘如’這一文字并不是比喻的意思,而是舉出實例的意思,這種情況大概也是應該引起注意的。那么,以本篇的整體為背景來考慮的話,本章經、說講的‘天生諸其人’的‘其人’,不應該理解為只限定于‘如文王者’的特殊意義,而應該理解為是對于一般人類當中的杰出者的明確的原理性規(guī)定!盵⑭]所以“天施諸其人,天也”應是與“天命之謂性”類似的命題,[⑮]其所謂天對于人一方面是外在的超越者、主宰者,另一方面又將仁義禮智圣等“形于內”,內在于“其人”之中,成為人之為人的內在依據,是既超越又內在的。所以《五行》經文一方面講,“德,天道也”,認為德是得自于天;
另一方面又講,“君子之為德也,有與始,無與終也”,認為“為德”乃是一向天道的無限超越過程,故在經文那里,天與人(德)之間尚存在一定的距離,二者并不是直接的等同關系。然而經文中這種既超越又內在的天人關系,在說文中也似乎發(fā)生一定的轉折與變化。
除了經文第一章外,說文對經文中論及天或天道的內容都有詳細解釋、說明。如對于經文第九章“金聲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聲,善也;
玉音,圣也。善,人道也;
德,天道也”一段,說文的解釋是“……善也者,有事焉者,可以剛柔多鉿為。故曰善,人 道 也。‘德,天道也!斓酪舱撸河懈槎勒咭病。有事,指有所行動、作為。《荀子·正名》:“不事而自然謂之性!睏顐娮:“事,任使也! 鉿,學者認為當讀為合,指融洽。所以在說文看來,善是指通過有所行動、作為所達到仁義(剛柔)的和諧狀態(tài)。因為有人為參與其中,故稱為人道。而“己有弗為而美者也”一句,至少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己有”,指生而具有,內在于己之中;
二是“弗為而美”,指不假人為即可達到美好和諧的狀態(tài)。前一層意思是指天然、天生,后一層意思是指自然、自發(fā)。這即是說文所理解的天或天道的基本含義,這種意義上的天或天道,與經文相比顯然更具有內在化的特點。所以在解釋“君子慎其獨”一句時,說文提出:“慎其獨也者,言舍夫五而慎其心之謂也。獨然后一,一也者,夫五為一心也,然后得之。一也,乃德已。德猶天也,天乃德已!鄙釛壢柿x禮智信五種“德之行”形式上的外在差別,使其調和、統(tǒng)一于內心之中,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即是德。而“德猶天也,天乃德已”,德如同天,天也就是德,天與德被直接統(tǒng)一起來。所以誠如學者所言,《五行》中所謂天道,乃是指 “‘仁、知、義、禮、圣’的‘五行’以及作為其調和、統(tǒng)一的‘德’被賦予于人的內在的先天性、自然性”[⑯]。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這種對天道的理解可能更適合于說文,而不一定適合經文。在經文那里,天與德之間尚存在一定的距離,二者并不是完全的等同關系。所以一方面,“天施諸其人”,天將仁義禮智信“形于內”,賦予人的內在之中;
另一方面,“形于內”的仁義禮智信五行則要通過“思”的過程,使自己充分擴充、展現(xiàn)出來。以“圣”為例,經文第六章說:
圣之思也輕,輕則形,形則不忘,不忘則聰,聰則聞君子道,聞君子道則玉音,玉音則形,形則圣。
需要說明的是,前一句“圣之思也輕”的圣,與后一句“形則圣”的圣,雖然都是圣,但在具體內涵上卻是有所不同的。前者是圣潛存、形于內的狀態(tài),后者則是圣充分實現(xiàn),彰顯于外的狀態(tài)。所以圣所表達的乃是其自我擴充、發(fā)展、實現(xiàn)的過程,并最終上達天道,所謂 “圣人知天道也”(《經第十八章》)。仁、義、禮、智等“德之行”也是如此。[⑰]正是在這種意義上,經文強調“君子之為德,有與始,無與終也”。認為只有經過持續(xù)不斷地擴充、實踐過程,才能最終上達天道,與天一致。說文在解釋“圣之思也輕”一句時說:“思也者,思天也;
輕者尚矣!边@里所謂思乃是指反思,也即是反求諸己,而反求諸己也就是“思天”。這里的“天”顯然是在“己有”的意義上使用的,仁義禮智圣五行內在于己的先天狀態(tài)就是天。所以對于“聰則聞君子道”一句,說文解釋說:“道者,天道也,聞君子道之志耳而知之也!闭J為君子道也就是天道,是一種內在之道。經文第十三章又說:
不聰不明,[不明不圣],不圣不智,不智不仁,不仁不安,不安不樂,不樂無德。
在古漢語中,“不……不……”的句式往往表示一種條件關系,即以前項為后項的先決條件,故上面一段乃是表示由聰、明開始,并進而達致圣、智、仁、安、樂、德的心理體驗與實踐過程。說文在解釋這一段文字時說,“‘不仁不安’,仁而能安,天道也!闭J為由體驗仁并進而安于仁,就是天道。這里的天道顯然是指“弗為而美”而言,是自然、自發(fā)的意思。這表明,由于說文將天或天道內在化,而不再預設一外在、超越的天,仁義禮智圣“德之行”的活動本身就是天道,天與人(德)徹底地同一了。說文的這種天人觀,在第十八章中也充分表現(xiàn)出來。經文第十八章云:
聞君子道,聰也。聞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義也。……見賢人,明也。見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敬之,禮也。圣智,[⑱]禮樂之所由生也,五行之所和也。和則樂,樂則有德,有德則邦家興。文王之見也如此!拔耐踉谏弦,于昭于天”,此之謂也。
“聞君子道”即發(fā)明“形于內”的“德之行”,“見賢人”則是指學習、實踐“不行于內”的“行”,這兩種活動分別是由圣或聰(“聰者,圣之藏于耳者也!薄墩f第六章》)以及知或明(“明也者,智之藏于目者也!薄墩f第十三章》)來實現(xiàn)、完成的。因而圣、智就成為禮樂所由生、五行之所和的關鍵所在,并且進一步表現(xiàn)為“和”、“樂”、“有德”、“邦家興”的實踐過程。所以“圣人知天道也”就不僅僅是要反求諸己,同時還要經過擴而充之、由內而外的實踐過程,并上達天道。而只有像文王那樣內圣外王兼?zhèn)涞慕艹稣,才能真正做到“于昭于天”,上達天道。故上面這段文字所反映的乃是經文超越、內在的天人關系。說文在解釋上面一段文字時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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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君子道,聰也!蓖寺勔,獨色然辯于君子道,聰也。[⑲]聰也者,圣之藏于耳者也。
“聞而知之,圣也!甭勚熘涮熘酪玻鞘ヒ。
“圣人知天之道!钡勒,所道也。
“知而行之,義也!敝又蓝鴵椚恍兄,義氣也。
在說文看來,“聞君子道”,“色然辯于君子道”,于是便知其為“天之道”也,這正是圣的功能與作用。又引“圣人知天道”為“圣人知天之道”,認為“道者,所道也”。這樣,“圣人知天道也”便是“圣人知天之所道也”。需要說明的是,“天道”與“天之所道”在語義上是有所區(qū)別的。“天道”有終極存在的含義,它可以是主宰者、超越者,而“天之所道”則有自然流行意,主要指天的運行、變化。而按照說文的理解,“天之所道”其實也就是“君子之所道”,這從其釋下一句“知而行之”為“知君子之所道而摋然行之”可以得到證明。因此,說文以“天之所道”釋“天道”,實際是將經文超越性的天拉向內在性的天。內在的君子道不需經過擴充、提升的實踐過程才能夠上達天道,與天一致。而是“君子之所道”本身即是“天之所道”,天與人(君子道、德)達到內在的和諧與同一。
要了解說文對經文天人關系的發(fā)展、改造,就需要對早期儒學的天人觀做出分梳和說明。[⑳]我們知道,孔子創(chuàng)立儒學,一方面承繼了周代以來的天命觀念,主張“天生德于予”(《論語·述而》),認為自己的德來自于天,是天的賦予,要求在對越天命中承擔起傳播“斯文”的責任與使命。另一方面又提出“下學而上達”(《憲問》),在外在、超越天命的形式下,突出了內在道德主體的作用,對傳統(tǒng)的天命觀做出重大發(fā)展。所以在孔子那里,一方面,天以外在于人的姿態(tài)為人垂則、立范,要求人們敬天、法天、畏天。“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泰伯》)“天將以夫子為木鐸!保ā栋速罚熬佑腥罚何诽烀,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保ā都臼稀罚┝硪环矫,內在的德或仁又得到充分重視與強調,在“下學上達”,踐仁知天的實踐活動中,天反成為所企求和達致的境界與目標。前者由天而人,后者由人及天。孔子之后,《易傳》一派以外在的天為出發(fā)點,由天道推演人道,走的是由天而人的路線。思孟一派雖然也談天,卻將天內化于心與性,強調的是“盡心,知性,知天”,走的是孔子“下學上達”的路線。荀子一派,則發(fā)展了孔子思想中自然之天的萌芽(《論語·陽貨》:“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認為“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天是自然、客觀的存在與活動,不為人的意志所改變。同時人又可以遵循天之法則,“制天命以用之”(《荀子·天論》),此乃與前兩派鼎立之“天人之分”思想。就思孟一派而言,子思雖提出“天命之謂性”(《中庸·第一章》),將孔子“天生德于予”具體到性,將天命與性聯(lián)系在一起;
但又主張,“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第二十二章)突出了“盡其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贊天地化育”、“與天地參”的“上達”的實踐活動,后者在《中庸》的思想中實占有更為重要的地位。所以,雖然“天命之謂性”,天賦予了人之性,但如何通過“盡其性”的實踐活動,將天所賦予的性擴充、提升、發(fā)展,并上達“與天地參”的精神境界才是《中庸》思想的核心與重點所在。天或天地在《中庸》那里,既具有超越、外在的特點,又內在于性,是既超越又內在的。這點與《五行》經文是一致的。與之相應,《中庸》也談到“天之道”:
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圣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zhí)之者也。(第二十章)
這里“誠者,天之道也”不僅僅是說誠是形而上的天道,是天之法則與屬性,更重要的,它乃是強調“誠”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即不假人為努力而“從容中道”的自然、和諧狀態(tài),“天之道”有自然、自發(fā)的意思。這說明,由于《中庸》將天命與性聯(lián)系在一起,天一定程度上被等同于性(誠),性(誠)的自然、自發(fā)活動本身就是天之道。不過,由于在《中庸》那里,“從容中道”僅僅是圣人的權利,同時其所謂天還具有超越、外在的一面,如,“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詩》云:‘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保ǖ诙拢┧云涮炫c人(誠)還不是直接的同一關系,由內在的誠達到天尚需要經過提升、擴充的實踐過程!肮手琳\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徵。徵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保ㄍ希┻@點也與《五行》經文一致而與說文有所不同。
子思之后,孟子提出“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認為仁義禮智乃“天之所與我者”,是上天的賦予,而非在后天的實踐中所獲得。不過天所賦予的仁義禮智還只是一種起始、潛存的狀態(tài),是一種端,所謂“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否之心,智之端也”(《公孫丑上》)。將此 “四端”“擴而充之”并上達天道,還需經過“盡心”、“知性”的實踐過程。故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ǎng)其性,所以事天也。”(《盡心上》)盡,極也!氨M其心”即充分擴充、發(fā)用其四端之心,這樣便可以“知其性”,這是即心言性,以心來理解性。而“知其性”也就“知天矣”,這是以心、性來理解天,所以孟子所謂“知天”,并非僅僅是說知我“固有之”的仁義禮智是來自于天,是天的賦予,而是說在我盡心、知性的實踐活動中仁義禮智的種種具體呈現(xiàn)其實就屬于天,是天之律則的表現(xiàn)。也就是說,天雖然是形上的價值根源,但天之所以為天,天的價值與意義恰恰是在盡心、知性的實踐過程中才向人們呈現(xiàn)、敞開,才被人們所認知、理解,所以“知天”的“知”并非對象化的經驗認知,而是“成己,仁也;
成物,知也”(《中庸·第二十五章》)的“知”,是意向性的知;
“知天”也并非僅僅是知一外在客觀的對象,而是“合外內之道也”(同上),是主客交融、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所以孟子所延續(xù)的仍是孔子、子思“下學上達”,由人及天的實踐路向。不過在孟子那里,其天雖然較之孔子、子思而言,客觀、外在的一面有所削弱,但并沒有直接等同于心,雖然“盡心”、“知性”便可“知天”,但由“盡心”到“知天”還需經過“擴而充之”的實踐過程。另外,孟子的天還具有超越、外在的一面,往往表現(xiàn)為超驗的道德律則,如,“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后知,使先覺覺后覺!保ā睹献印とf章下》)“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
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保ā峨x婁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保ā豆珜O丑上》)所以孟子又講“事天”,認為保存其心,養(yǎng)護其性便是在侍奉天,是在奉行天之使命。故在孟子那里,其天與人依然是超越、內在的關系。只有到了作為孟子后學作品的《五行》說文那里,天與人才真正統(tǒng)一在一起!段逍小氛f文認為,“天道也者,己有弗為而美者也。”生而具有的仁義禮智圣五行自然、自發(fā)的和諧狀態(tài)就是天道,天完全被內在化了,內在的德也就是天,君子道也就是天道,君子之所道也就是天之所道也。而說文的這種看法與觀點又是早期儒家天人觀發(fā)展的必然結果。
本來在孔子那里,“自天而人”與“自人而天”是相輔相成的,二者分別構成道德實踐的不同面向。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中,突出天還是突出人(心、性),實際會導致不同方法,產生不同結果。突出天的地位,以天為本體,必然把目光投向外部的形上世界,在仰觀俯察中以求“明于天之道”,“戰(zhàn)戰(zhàn)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極深而研幾”以順從天,侍奉天,并最終合于天。而突出心(性)的地位,以心(性)為本體,必轉而向內求索,“盡其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與天地參”,“萬物皆備于我”,最終是主觀吞沒客觀,人等同于天。思孟一派走的是“下學上達”、由人及天的路向,故突出了主體性的心與性,而消解了超越、客觀性的天。不過,這一過程又是逐步完成的。前面說過,子思雖然保留了超越、客觀性的天,但他更重視的是內在的心與性!段逍小方浳氖锥翁岢鋈柿x禮智圣“形于內,謂之德之行”,雖然蘊含了超越、客觀性的天的存在,但在文字中卻并沒有明確點出一個“天”字來,這正說明其更重視的是人(德、君子道)的一面,天不過是形式上的前提預設而已。而且將《五行》經文與《中庸》做一個比較,一個明顯的不同便是,《五行》的天較之《中庸》的天其客觀性已有所削弱,基本沒有像《中庸》那樣對天的直接描述,這也反映了由于對人的內在性的強調,天的客觀性一面相應而發(fā)生的變化。子思之后,孟子進一步突出了心的地位,認為仁心是“天之尊爵”,“人之安宅”(《孟子·公孫丑上》),“茍能充之,足以保四海”(同上),“平治天下”,“舍我其誰?”(《公孫丑下》)在孟子那里,天的客觀、外在性雖然已大大削弱,但仍并沒有完全等同于心,天依然以其超越的姿態(tài)向人垂則、立法。只是到了完成于孟子后學的《五行》說文那里,邏輯起點才走到邏輯終點,人最終同一于天,或者說天終于內在、同一于人。[21]所以在思孟學派內部,不僅子思、孟子之間存在著思想的差異,而且就孟氏之儒而言,孟子與其后學對具體問題的理解也并非完全相同,天人觀即是其中的一個具體方面。因此圍繞《五行》經、說,可能糾纏著更為復雜的思想系統(tǒng),需要做出細致的分析、梳理,而不可簡單地將其同等看待,整齊劃一。
三、從“德之行”到“德之氣”
《五行》經文提出仁義禮智圣五種“形于內”的“德之行”,即形成、表現(xiàn)于內心的五種道德規(guī)范,不過,這里所謂規(guī)范并非抽象、固定的教條,而是動態(tài)的活動和過程。楊儒賓先生曾根據郭沫若對《莊子·天下篇》“語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一段文字的分析指出,“《五行篇》開宗明義所說的‘德之行’就是‘心術’或‘心之行’的另一種更具體的規(guī)定!段逍衅氛f到‘仁形于內,謂之德之行……智形于內,謂之德之行……義形于內,謂之德之行……禮形于內,謂之德之行……圣形于內,謂之德之行’,意指仁、義、禮、智、圣體現(xiàn)于心中時,其心靈即化為仁、義、禮、智、圣諸德之流行!巍钦弥,‘德之行’則指道德體現(xiàn)于心靈時的一種模態(tài)! [22]應該說是基本準確的!段逍小氛f文在解釋“德之行”時卻提出了仁氣、義氣、禮氣等概念,故說文的“德之氣”與經文的“德之行”是一種什么關系?是對后者的合理延伸和發(fā)展,還是理解中的曲折和誤讀?便成為《五行》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對此,楊儒賓先生的看法是,“任一行的‘德之行’都會帶來與之一致的‘德之氣’。比如:仁之行即有仁氣,義之行即有義氣等等!薄霸凇轮小c‘德之氣’之間,我們發(fā)現(xiàn)‘志’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只要志之所向,氣即可隨之流行!卑凑諚钕壬恼f法,“德之氣”是伴隨著“德之行”而產生的,并認為“這比較符合孟子學的一項重要設定:‘志至之,氣次之’,亦即有什么道德意識所及之處,即有與之相應的氣跟著流行” [23]。對于此,我們是表示疑問的。實際上,說文的“德之氣”不僅不可以與孟子的“以志帥氣”簡單地相提并論,而且它本身就是針對后者“志、氣二分”所面臨的矛盾和困境而提出的,是孟子后學對孟子思想中業(yè)已出現(xiàn)的另一種氣論的合理延伸和發(fā)展。為說明這一點,我們先對說文中的“德之氣”做出分析和梳理。說文有關“德之氣”的論述最先出現(xiàn)于第十、十一、十二章,該三章經文分別對仁、義、禮做了細致的描述。其文云:
不變不悅,不悅不戚,不戚不親,不親不愛,不愛不仁。(《第十章》)
不直不肆,不肆不果,不果不簡,不簡不行,不行不義。(《第十一章》)
不遠不敬,不敬不嚴,不嚴不尊,不尊不恭,不恭無禮。(《第十二章》)
這里分別將仁、義、禮看作變、直、遠由內而外的自我體驗、擴充、發(fā)展過程,故它與前面六、七、八章的“仁之思也清……”、“智之思也長……”、“圣之思也輕……”,分別把仁、智、圣看作是通過“思”的自我擴充、發(fā)展過程在精神實質上是一致的。二者之所以在表述形式上有所不同,可能是因為義、禮在一般人們的觀念中往往是指外在對象而不是內在主體,(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若說“義之思”、“禮之思”多少不符合常理。故分別提出作為仁、義、禮內在心理依據的變、直、遠,由變、直、遠推出仁、義、禮。[24]而說文正是在解釋變、直、遠時,提出了仁氣、義氣、禮氣的概念:
“不變不悅!弊円舱,勉也,仁氣也。變而后能悅。(《第十章》)
“不直不肆!敝币舱,直其中心也,義氣也。直而后能肆。肆也者,終之者也;
弗受于眾人,受之于孟賁,未肆也。(《第十一章》)
“不遠不敬!边h心也者,禮氣也!h者,動敬心,作敬心者也。(《第十二章》)
變通戀,帛書本即作戀,乃是一種顧念不舍之情,說文釋為“勉”也是這個意思,而變或戀就是仁氣。同樣,直是“直其中心也”,是內心的一種正直感,這種正直感即是一種義氣。遠,是對人的恭敬之心,而恭敬之心就是一種禮氣。所以,說文并非在“德之行”之外又提出了“德之氣”,而是把“德之行”具體化為“德之氣”,“德之氣”成為道德生命的內在基礎和動力,其活動、發(fā)展即體現(xiàn)為“德之行”。這在說文解釋第十二章“不尊不恭”一句時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不尊不恭’,恭也者,用 上敬下也。恭而后禮也,有以禮氣也。”尊、恭、敬等之所以會與禮存在內在的聯(lián)系,是因為“有以禮氣也”,即身心中有禮氣的運行、活動,而遠、敬、嚴、尊、恭等不過是禮氣的具體面相和表現(xiàn)而已。同樣,變、悅、戚、親、愛、仁以及直、肆、果、簡、行、義也分別是仁氣、義氣的具體面相和表現(xiàn),統(tǒng)一于仁氣、義氣之中。如果說在經文中,由于其特殊的表述方式,變(……)、直(……)、遠(……)與仁、義、禮的關系多少顯得不夠明確、清晰的話,那么,說文仁氣、義氣、禮氣的提出,則使其分別具有了內在的統(tǒng)一形式,某種意義上,這也是說文提出仁氣、義氣、禮氣的原因和目的所在。
在經文中,仁義禮智圣不僅是五種“德之行”,同時它還是一種“和”,是一個統(tǒng)一的有機整體,所謂“德之行五和,謂之德”也。對此,說文也從氣的角度給予解釋和說明。如對于第十九章“見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行之,義也。行而敬之,禮也。仁,義禮所由生也,[25]四行之所和也。和則同,同則善”,說文的解釋是:
“見而知之,智也!币娬,口也;
智者,言由所見知所不見也。
“知而安之,仁也!敝铀蓝鴭仍拏}?擼?勢?病?
“安而行之,義也。”既安之矣,而摋然行之,義氣也。
“行而敬之,禮也!奔刃兄,又愀愀然敬之者,禮氣也。
“見而知之”主要指見賢人之行,這正是智的特點所在。說文則強調“由所見知所不見也”,即由所見的賢人之行進一步去知所不見的君子之道。而“知君子所道而嬋話倉?摺保?閌僑勢?弧凹勸倉?櫻?鴵椚恍兄?保?且迤?弧凹刃兄?櫻?帚搞溉瘓粗?摺保?搶衿??杉??勢?⒁迤?⒗衿?質竅嗷チ?怠⑾嗷プ??模????囊讕荼閌撬?嵌際且恢制??塹賴律??哪讜諢?∮攵?Γ?勢?⒁迤?⒗衿?還?瞧渚嚀灞硐侄?選U庋??八男兄??汀、“厚W蟯?北愕玫膠芎玫慕饈禿退得鰨骸昂駝擼?杏濤逕??鴕病M?擼?卦家玻?胄娜粢灰玻?隕岱蛩囊玻??惱咄?諫菩囊。??浦?烈!薄昂汀筆撬男邢嗷チ?島筒鉤洌?晌?揮謝??澹?壩濤逕??鴕病;“?痹蚴巧崞?男行問繳系牟畋穡?壩胄娜粢弧保??揮諦摹6?男兄??閱芡?揮諫菩模?勻揮肫涫且恢值輪??敲芮邢喙氐。需?得韉氖牽??氖?耪鹵糾刺致鄣氖恰安恍杏諛凇鋇摹八男小保?洹凹????筆羌?腿酥?校?僑現(xiàn)?庠詼韻螅?爸??倉?筆前燦謁??畝韻螅?適怯賞舛?冢??皇怯贍諭獾摹?26]而說文提出德之氣,認為“知而安之”、“安而行之”、“行而敬之”分別來自于身心中仁氣、義氣、禮氣的活動和作用,這樣便將經文中“不形于內”的四行拉向了“形于內”,也使四行與五行沒有了實質性的區(qū)別,這同樣是說文提出仁氣、義氣、禮氣的原因和目的所在。
不過,從思想史的角度看,說文德之氣的提出就不僅僅是出于經典詮釋的需要,不僅僅是要將經文的“不形于內”拉向“形于內”,同時還是對古代氣論思想的一大發(fā)展,為孟子語焉不詳?shù)摹昂迫恢畾狻碧峁┝死碚摶A和說明。為說明這一點,先要對古代氣論思想的發(fā)展做出分析和梳理。從文獻記載來看,古人較早用來解釋、說明生命活動的是“血氣”一詞。據《國語·魯語上》,魯國大臣夏父弗忌擔任負責祭祀的宗伯一職,要將魯僖公的享祀之位升于閔公之上(此事在魯文公二年,公元前625年)。這是一種“逆祀”的行為,故魯大夫展禽認為“夏父弗忌必有殃”。侍者問:“若有殃,焉在?”展禽回答:“未可知也。若血氣強固,將壽寵得沒,雖壽而沒,不為無殃。”據學者考證,這是“血氣”一詞首次見于史籍。展禽雖然認為夏父弗忌必定會有災殃,但這主要是針對人事禍福而言,所以又承認其健康狀況、壽命長短是由其血氣決定的。可見,這里的血氣主要指人以及動物自然生命的內在基礎與動力。又據《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年),“楚子使薳子馮為令尹”,薳子馮假借生病不愿接受,“楚子使醫(yī)視之。復曰:‘瘠則殃,而血氣未動!边@是史籍所見醫(yī)家首次使用“血氣”概念。一個人盡管很瘦,但只要“血氣未動”,就不會危及整個生命的存在。這依然是從自然生命的角度來理解、使用血氣一詞的。人有自然生命便會有各種生理欲望以及由此產生的生理沖動,在古人看來,這主要也是由血氣決定的。《左傳·昭公十年》(公元前532年)記晏嬰言:“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薄秶Z·周語中》記晉大夫隨會言:“夫戎、狄冒沒輕儳,貪而不讓。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边@些都是說明聽任血氣的流露,就會產生“爭心”、“貪而不讓”,故要求“思義為愈”,治血氣,并以能否治血氣為人與禽獸的重要區(qū)別。不過古人所謂治血氣并不是否定血氣的存在,而是使其在人身體內合理、自然地運行流動。郭店竹簡《唐虞之道》說:“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足民養(yǎng)生。夫 唯 順乎肌膚血氣之情,養(yǎng)性命之正!边@里的“順乎肌膚血氣之情”,最能反映古人對于血氣的認識和理解。所以如學者指出的,古人認為生命在于身體內血氣的運動。如果勞逸結合,生活有節(jié)制,人體內的血氣就宣達暢通;
反之,人體內的血氣就壅聚堵塞,這樣就會產生疾病。[27]所以古人又有“導血氣”的說法,如《管子·中匡》借管仲之口說:“道(導)血氣以求長年、長心、長德。此為身也。”《管子·內業(yè)》也說:“氣道(導)乃生。”這一思想以后成為中醫(yī)和養(yǎng)生實踐的理論基礎,在歷史上產生了深遠影響。春秋時期,人們還認識到生命之氣與自然界物質間的相互轉化和影響關系!蹲髠鳌ふ压拍辍罚ü533年)載膳宰(廚師)屠蒯言:“味以行氣,氣以實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這是認為食物(五味)可以補充身體內的氣,氣又影響了人的意志,而意志又決定著言辭、政令,影響著社會道德的好壞。實際提出了“飲食——血氣——道德”的致思路向!秶Z·周語下》記載周卿士單穆公的一段話,將這種關系講的更為清楚:“口內味而耳內聲,聲味生氣。氣在口為言,在目為明。……若視聽不和,而有震眩,則味入不精,不精則氣佚,氣佚則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出令不信,刑政放紛,民無據依,不知所力,各有離心。”口喜味,耳聽聲,聲味生成氣。氣在身體內流行、運動,影響人的視聽、言論。如果視聽不和,內心震動迷惑,又會影響到味的攝取,導致氣的遺失和不和諧,于是產生“狂悖之言”、“;笾鳌保⒆罱K影響到社會政治的穩(wěn)定。味和氣的作用竟得到如此肯定和強調。
作為儒學的創(chuàng)立者,孔子也曾受到“氣以實志”思想的影響!洞蟠鞫Y記·四代》載孔子言:“食為味,味為氣,氣為志,發(fā)志為言,發(fā)言定名,名以出信,信載義而行之!边@里“味為氣,氣為志”與“味以行氣,氣以實志”實際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說明孔子對于“味”、“氣”對于“志”的影響給予了充分重視。所以孔子對于飲食很注意節(jié)制,“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惟酒無量,不及亂!保ā墩撜Z·鄉(xiāng)黨》)“食氣”指五谷之氣,“人食肉多,則食氣為肉所勝,而或以傷人!保ń寡骸睹献诱x》卷十三)孔子對于飲食也很講究,甚至挑剔,“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論語·鄉(xiāng)黨》)之所以會如此,原因就在于飲食是周禮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當時被看作君子道德修養(yǎng)的體現(xiàn),同時也因為“味以行氣,氣以實志”,飲食直接關乎人的意志活動。重視對食物的節(jié)制,保持氣在身體內的動態(tài)平衡,有其合理的一面,特別是對于養(yǎng)生而言。但過分夸大“味”、“氣”對于“志”的影響,便會取消“志”的主觀能動性,發(fā)展為道家一派自然無為,反對以心使氣(《老子·五十五章》:“心使氣曰強。”《莊子·人間世》:“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保┑乃枷,而這恰恰是孔子反對和不能接受的。所以孔子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并不在于他延續(xù)了“氣以實志”的傳統(tǒng)思想,而在于他突出了人的理智,主張根據血氣的特點對其掌控、調配!翱鬃釉唬壕佑腥洌荷僦畷r,血氣未定,戒之在色;
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
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保ā墩撜Z·季氏》)這里的“三戒”便是要對血氣進行適當?shù)墓?jié)制、干預,使其納入理性的軌道,實際包含著“以志帥氣”的思想。以后孟子提出“夫志,氣之帥也”(《孟子·公孫丑上》),荀子提出“治氣養(yǎng)心之術,血氣剛強,則柔之以調和。知慮漸深,則一之以易良。……凡治氣養(yǎng)心之術,莫徑由禮,莫要得師,莫神一好”(《荀子·修身》),均是對孔子“三戒”思想的進一步發(fā)展。孔子還提出仁,主張“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遠乎?”(《泰伯》)“朝聞道,夕死可矣!保ā独锶省罚┤适亲灾、自覺的道德意識,也是人生的終極目標和理想;
仁一旦落實在生命中,便會產生崇高的使命感和不可動搖的自信心,即使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叭娍蓨Z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子罕》)“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顛沛必于是。”(《里仁》)“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保ā缎l(wèi)靈公》)可以說,在孔子那里,仁不同于智且高于智,只是仁與氣的關系如何,還是一個沒有被論及的問題。
在上引《周語下》的文字里,單穆公除“味”之外還提到“聲”,認為“聲味生氣”。如果說“味”補充生命能量,更多地是與血氣聯(lián)系在一起的話,那么,“聲”則影響到人的情感變化,主要是與喜怒哀樂等情感活動聯(lián)系在一起。在古人看來,這也是一種氣。郭店竹簡《性自命出》說:“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及其見于外,則物取之也。”可見,喜怒哀悲也是一種氣。這種氣主要指情感活動的基礎和動力,可稱為情氣。竹簡《語叢一》說:“凡有血氣者,皆有喜有怒,有慎有莊。”說明血氣與情氣既存在聯(lián)系,又有層次的差別。喜怒哀樂雖然是一種自然情感,但往往與禮樂的倫理實踐聯(lián)系在一起。竹簡《性自命出》說:“道始于情”,“禮作于情!奔词钦J為禮是根據喜怒哀樂等情感制定的。但又主張“始者近情,終者近義”,要求在情感與禮儀之間達到平衡。子思說“喜怒哀樂之未發(fā),謂之中;
發(fā)而皆中節(jié),謂之和”(《中庸·第一章》),表達的也是這個意思。可見古人不僅要使血氣在身體內達到動態(tài)的平衡,同時也要使情氣得到自然的發(fā)抒和表達,做到“發(fā)乎情,止乎禮儀”,而實現(xiàn)這一點,便要靠“心”、“志”的理性能力以及禮樂的倫理實踐。
作為思孟學派的集大成者,孟子對“志”、“氣”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并提出他著名的“浩然之氣”說,這集中體現(xiàn)在《孟子·公孫丑上》的“知言、養(yǎng)氣”章。在該章中,圍繞“不動心有道乎”的問題,孟子首先評論了北宮黝、孟施舍通過“養(yǎng)勇”、曾子通過“守約”以及告子通過“義外”而達到的“不動心”,接著又對“志”、“氣”問題展開了討論。孟子認為:
夫志,氣之帥也;
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
孟子這里的“志”乃是結合著心而言,實際指人的理性能力。趙岐注為“心所念慮也”,朱熹釋為“心之所之”,均指明了這一點。而氣則應是指血氣、情氣,趙岐注曰:“氣,所以充滿形體為喜怒也!保ā睹献诱戮洹肪砣┗臼钦_的。不過孟子雖然肯定“志”對“氣”的優(yōu)先地位,認為志“為氣之將帥”,而氣“為志之卒徒者也”(朱熹:《孟子集注》卷二)!爸局,(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氣即隨之而止!保ń寡骸睹献诱x》卷三)但這里的“志”與“氣”仍是二分、對立的關系,故其修養(yǎng)方法也是“持其志,無暴其氣”兩項,而不是“持其志”一項。對此,公孫丑表示不解,[28]故提出:“既曰:‘志至焉,氣次焉!衷唬骸制渲荆瑹o暴其氣’者,何也?”孟子解釋說:
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也。今有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
在孟子看來,“志”雖然可矣支配、調控“氣”,但“志”與“氣”仍是二不是一,“以志帥氣”終歸是從“氣”之外來控制“氣”,故時時有中斷之虞。當“志”專注如一時,固然可以決定、影響“氣”,而當“志”有所松懈,或“氣”被外物擾動,專注于一點時,又可以動搖、影響到“志”,“如人顛躓、趨走,則氣專在是,而反動其心焉”(朱熹:《孟子集注》卷二)。所以在“持其志”的工夫之外,還需要有另一套工夫,自“氣”以言“氣”,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無暴其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志”、“氣”對立、二分的問題。正是在這樣的語境下,孟子進一步提出了他的“浩然之氣”說。公孫丑問:
“敢問夫子惡乎長?”
曰:“我知言,我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
“敢問何謂浩然之氣?”
曰:“難言也。其為氣也,至大至剛;
以直養(yǎng)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
無是,餒矣。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
歷史上,學者在解釋“浩然之氣”時,往往將其與前面“體之充”之“氣”等同起來,如朱熹說:“浩然,盛大流行之貌。氣即所謂體之充者,本自浩然,失養(yǎng)故餒。惟孟子為善養(yǎng)之,以復其初也!保ㄍ希┊敶鷮W者中也不乏持這種觀點者。但孟子強調“浩然之氣”“至大至剛”,“配義與道”,具有倫理的內涵,所以它不應等同于“志之徒卒”的血氣、情氣,而應是發(fā)自心、志的德氣,是“得(德)既(氣)塞于天地”(上博簡《民之父母》)之氣,[29]是發(fā)自于仁義之心,貫穿于形體,充塞于天地之氣。這種氣與血氣、情氣雖有聯(lián)系,但又有區(qū)別,是更高層次的氣,是道德情感、理智活動的基礎和動力。不過孟子論述“浩然之氣”時,也確有委曲、婉轉之詞,易使人產生誤解。如他一則說,“其為氣也,配義與道”,“配”借為“妃”!吨芤住へS》:“遇其配主。”《釋文》云:“鄭作妃。”《左傳·桓公二年》:“嘉耦曰妃。”“耦”通“偶”。故趙岐注曰:“言此氣與道、義配偶俱行!敝祆渥⒃唬骸芭湔,合而有助之意。義者,人心之裁制。”這樣,氣與道、義似乎是二不是一,不是氣本身就具有道、義的屬性,而是“人心之裁制”的結果。一則又說,“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壁w岐注:“集,雜也。密聲取敵曰襲。言此浩然之氣,與義雜生,從內而出,人生受氣所自有者!苯寡x:“古雜、集二字皆訓合。與義雜生,即與義合生也!保ń寡骸睹献诱x》卷三)這是訓“集”為“合”。與此不同,朱熹認為,“集義,猶言積善,蓋欲事事皆合于義也!詺怆m可以配乎道義,而其養(yǎng)之之始,乃由事皆合義,自反常直,是以無所愧怍,而此氣自然發(fā)生于中!保ㄖ祆洌骸睹献蛹ⅰ肪矶┻@是訓“集”為“集聚”!凹x”是要“事事皆合于義”,以此作用、影響氣。當代學者也多認為“集義”是指通過理性的凝聚以逐漸作用、滲透于氣,使氣日趨于倫理化,由自然存在上升為道德存在。[30]其實,從孟子的思想與義理格局來看,此處所言的氣與義當是一不是二,并非是用義來“裁制”、影響氣,而是義本身就是一種氣,二者不過是一體之不同面相而已。所以“配義與道”應是指“其為氣也”本身就具有道、義的屬性,“集義所生”也應是指氣與義同時而生(“合生”),義是內心的義理、法則,是“義內”之義!啊x襲而取之’則是意謂:客觀之‘義’自外強加于心,以求統(tǒng)御氣,儼如自外掩襲而奪氣!盵31]這樣,“浩然之氣”便是與仁義(趙岐注:“義謂仁義,可以立德之本也!保┩瑫r相伴而生的德氣,所以它“至大至剛”,“塞于天地之間”,具有與血氣、情氣不同的來源與特點。孟子之所以沒有點明這一點,主要是由于他還沒有形成仁氣、義氣的概念,故在表達中尚有“滯辭”存在。因此,孟子所謂“難言也”,不僅是因為“浩然之氣”要訴諸內心體驗,難以用形式、邏輯化的語言予以描述,同時也因為他還沒有明確肯定仁義就是氣,故沒有合適的概念對其進行概括、說明。但是,從孟子的思想來看,他確實需要承認有德氣的存在,需要承認仁義禮智也分別是一種氣,唯有此,他的“浩然之氣”包括其他一些思想也才能得到合理的疏解。如,孟子說:“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孟子·盡心上》)“根于心”的仁義禮智何以會“生色”潤澤,表現(xiàn)于面,充溢于背,“其背盎盎然,盛流于四體”(趙岐:《孟子章句》卷三)?最好的解釋就是仁義禮智本身就是氣,該氣貫穿于形軀之中,滲透在容貌、四肢之上,使身體精神化、道德化?梢,仁義禮智之所以能夠“生色也睟然”實際是需要以氣為媒介的。又如,“孟子曰:形色,天性也;
惟圣人然后可以踐形!保ㄍ希佰`形”意指“充分實現(xiàn)學者的身體” [32],也即是上文的“生色也睟然”,它同樣需要承認德氣的存在。這些都說明,孟子確實需要承認仁義禮智本身就是氣,需要承認身心中還有不同于血氣、情氣的德氣存在,孟子沒有點明這一點,實際成為他思想中的一個不足。
然而,這一思想缺環(huán)在孟子后學那里被彌補上了。完成于孟子后學的《五行》說文,明確肯定仁、義、禮等均是一種氣,[33]這些氣發(fā)動于心,貫穿于身,將心——身、大體——小體統(tǒng)一為有機的整體。在解釋經文第十三章“不仁不安,不安不樂,不樂無德”一段時,說文稱:“‘不安不樂’,安也者,言與其體偕安也,安而后能樂。‘不樂無德’,樂也者流體,機然忘塞,忘塞,德之至也,樂而后有德!庇伞叭省倍@得的“安”不僅是心安,同時也“與其體偕安也”,這樣才能得到“樂”。這種“樂”是因為德氣流動于身體,生機勃勃,沒有閉塞。[34]沒有閉塞,便是最高的德了。這里雖然沒有點出一個氣字,但結合上下文來看,“流體”顯然是指德氣在身體中的流動。德氣貫穿、流動于身體,涵蓋、融攝、帶動、提升“體之充”的血氣、情氣,使后者與己逐漸融為一體,這樣便打破了心——身、大體——小體的分界與對立,“‘和則同’,和也者,小體便便然不患于心也,和于仁義。仁義,心也。同者,與心若一也,至約也,同于仁義!保ā墩f第二十二章》)如果說“以志帥氣”,“志”與“氣”尚是二不是一,“志”對“氣”的控制時時有中斷之虞的話,那么,擴充、培養(yǎng)內心的德氣(“浩然之氣”),以“氣”(德氣)來制“氣”(血氣、情氣),才能打破心、身的對立與二分,才能做到“小體便便然不患于心也”,才能“與心若一也”。所以,在孟子一派那里,其所謂氣實際包含復雜的含義,它不僅指血氣、情氣,同時還指德氣。他們不僅繼承了孔子的“三戒”思想,主張“以志帥氣”,同時還發(fā)展了孔子仁的思想,提出發(fā)自仁義之心的“浩然之氣”,其修養(yǎng)方法也包括“持其志”與“養(yǎng)浩然之氣”兩個方面,而不同于荀子的“治氣養(yǎng)心之術 ”,強調培養(yǎng)理智之心來克制血氣,只有“以志帥氣”一個方面。在孟子那里,還沒有合適的概念對“浩然之氣”做出概括與說明,以致孟子有“難言”之慨,到了孟子后學,則明確提出仁氣、義氣、禮氣的概念,承認有德氣的存在。而根據孟子后學的觀點,我們才可以斷定孟子的“浩然之氣”原來是發(fā)自仁義之心的德氣,所以它“至大至剛”,“塞于天地之間”,具有不同于血氣、情氣且能涵蓋、融攝血氣、情氣的性質與功能,因而“養(yǎng)吾浩然之氣”便成為孟子乃至以后中華民族有志之士培養(yǎng)崇高氣節(jié),樹立堅定信念,挺立道德人格的重要方法,在歷史上發(fā)生長期、深遠的影響,而孟子的“浩然之氣”要結合其后學的思想才能得到合理的認識和理解。
根據以上所論,簡帛《五行》經文與說文在思想上是有一定差異的,在道德實踐上,經文“德之行”與“行”并舉,“為德”與“為善”并重,而說文則試圖將“不形于內”的“行”拉向“形于內”的“德之行”,更突出了“為德”的地位與作用;
在天人關系上,經文的天雖然內在于人,表現(xiàn)為“德”或“君子道”,但又有超越、外在的一面,是一種內在超越的關系。說文則將天進一步拉向了人,認為“德猶天也,天乃德已”,君子之所道也就是天之所道,二者是直接等同關系;
另外,經文沒有明確提到氣,說文則提出仁氣、義氣、禮氣,用德之氣來說明經文的德之行,完善并發(fā)展了孟子一派的“浩然之氣”思想!段逍小方浳呐c說文的差異表明,其二者可能并非完成于同一人之手,而應是雖有一定學術傳承,但其內部又有思想發(fā)展變化的同一學派的作品。學術界將其歸為思孟學派,認為經文為子思之儒的作品,而說文完成于孟子后學之手,并非沒有根據。不過這里所謂思孟學派,可能不是如以往人們所想象的,是從子思之儒到孟氏之儒“一以貫之”道的傳承,而是在思想繼承基礎上的不斷深化、發(fā)展的過程。孟子后學對《五行》經文的關注,顯示其與子思之儒思想上的內在聯(lián)系,而在一些具體問題的不同理解,則反應了二者之間的某種差異。從《五行》經文到《五行》說文,正好從一個側面向我們揭示了思孟學派內部的思想發(fā)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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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龐樸:《竹帛〈五行〉篇與思孟“五行”說》,《哲學與文化》26卷第5期,1999年;
又載《龐樸文集》第二卷《古墓新知》,山東大學出版社20005年版,第152~160頁。
[②] 古人所謂的子思、孟軻等實際也包括了其弟子。
[③] 陳麗桂:《從郭店竹簡〈五行〉檢視帛書〈五行〉說文對經文的依違情況》,載輔仁大學哲學系主編《本世紀出土思想文獻與中國古典哲學研究兩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9年1月15至17日。
[④] 《五行》分章以龐樸《竹帛〈五行〉篇校注》為準,見《龐樸文集》第二卷《古墓新知》,第117~151頁。
[⑤] 參見拙文:《簡帛〈五行〉新探——兼論〈五行〉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孔子研究》2002年第5期。
[⑥] 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146頁。
[⑦] 池田知久補為“動□,而 笱能 井善于外”,但其對文義的理解與筆者基本相同。見池田知久著,王啟發(fā)譯:《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13頁。
[⑧] 參加拙文:《孟子的“仁義內在”說》,《燕山大學學報》2001年第4期。
[⑨] 其實對作為社會、習俗一般標準的“善”的反思,在孟子之已有所表現(xiàn),如《老子》“圣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
不善者,吾亦善之”(第四十九章)!疤煜陆灾乐疄槊,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第二章)這里“善者”、“不善者”以及“皆知善之為善”中的“善”即是針對一般世俗的標準而言,而“吾善之”、“吾亦善之”以及“斯不善也”則表達了老子對“善”的理解,之不過老子并沒有對善做出明確的界定。
[⑩] 楊儒賓:《德之行與德之氣——帛書〈五行篇〉、〈德圣篇〉論道德、心性與形體的關系》,收入鍾彩君主編:《中國文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論文集》,臺灣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1992年,第432~433頁。
[⑪] 龐樸:《〈五行篇〉評述》,《文史哲》1988年第1期;
又見《龐樸文集》第二卷《古墓新知》,名《帛書〈五行〉篇評述》,山東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第218頁。
[⑫] 據帛書本,竹簡本無“君子”二字。
[⑬] 島森哲男:《馬王堆出土儒家古佚書考》,《東方學》第56輯,1978年7月。
[⑭] 池田知久著,王啟發(fā)譯:《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研究》,第487頁。
[⑮] 《中庸》“天命之謂性”雖為一般性的命題,而沒有限定具體對象,但其下文又說“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圣人也”,實際也肯定只有圣人才可以做到“不思而得,從容中道”。
[⑯] 池田知久著,王啟發(fā)譯:《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研究》,第99頁。
[⑰] 參見拙文:《簡帛〈五行〉新探》。(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⑱] 帛書本此句脫漏,據說文,可補為“仁義,禮樂所由生也……”等。據竹簡本,則應補為“圣智,禮樂所由生也……”等。
[⑲] “聰也”原文誤做“道者”,據文意及經文改。
[⑳] 早期儒學孔、思、孟、荀等人所說的天含義比較復雜,有道德或義理天、命運天、自然天等不同內涵,與之相應,其天人觀也往往表現(xiàn)為不同的面向。這里主要討論的是人與道德或義理天的關系。參見拙文:《竹簡〈窮達以時〉與早期儒家天人觀》,《哲學研究》2003年第4期。
[21] 可以比較的是,同樣都是重視心,理學中心學一派的陸九淵雖明確提出一個“心本體”,但同時又自覺不自覺保留著一個“天本體”或“理本體”。王陽明則通過“心外無理”消解了客觀的“天本體”或“理本體”,做到了心與理的同一。參見趙士林:《心學與美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
[22] 見上引楊儒賓文。
[23] 同上引楊文。
[24] 參見拙文:《簡帛〈五行〉新探——兼論〈五行〉在思想史上的地位》。
[25] 帛書本此句作“仁義,禮智之所由生也”。
[26] 參見上引拙文。
[27] 李存山:《中國氣論探源與發(fā)微》,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47頁。本節(jié)關于血氣的論述多吸收李著的成果。關于古代氣論思想,還可參見[日]小野澤精一、福永光司、山井涌編著,李慶譯:《氣的思想——中國自然觀和人的觀念的發(fā)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楊儒賓主編:《中國古代思想中的氣論及身體觀》,(臺灣)巨流圖書公司1993年版。楊儒賓、祝平次編:《儒學的氣論與功夫論》,東亞文明研究叢書52,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版。
[28] 當代學者也有對此表示疑問者,如陳拱先生認為:“孟子既然以志為統(tǒng)帥或至極,氣為從屬而必次于志,則工夫必只在持志;
人能盡此持志的工夫,則氣自然可矣無暴;
何以又須再言無暴其氣?而事實上,……‘無暴其氣’一語,只是孟子循心、志與氣之分解方式而來的一種虛說!币姟墩撁献又粍有呐c養(yǎng)氣》,《東海學報》第5卷第1期,1963年6月。
[29] 上博簡《民之父母》原文作“而得既塞于四海矣”,整理者”釋“既”為“氣”,學者或認為“得既”即“德氣”。與竹簡內容基本相同的《禮記·孔子閑居》作“志氣塞乎天地”,《孔子家語·論禮》作“志氣塞于天地”。
[30] 持這種觀點的學者很多,如徐復觀:《孟子知言養(yǎng)氣章試釋》,載氏著:《中國思想史論集》,(臺灣)學生書局1983年版。黃俊杰:《孟學思想史論》第一卷第二章《孟子思想中的生命觀》,東大圖書公司1991年版。李明輝:《〈孟子〉知言養(yǎng)氣章的義理結構》,載李明輝主編:《孟子思想的哲學探討》,中央研究院文哲研究所籌備處,1995年版。一些學者雖然肯定“孟子所謂浩然之氣,必是一種與心、志合一之氣。必與心、志合一之氣,即亦必為心、志所融攝而成為一種與心、志一體的至善之氣!薄笆蔷裥闹局畾舛巧镏畾狻!薄笆窃趶娏业赖赂兄湎鲁霈F(xiàn)的一種至大至剛的豪邁無比的精神狀態(tài)!钡珱]有與前面的“體之充”之氣做出區(qū)分與比較,見上引陳拱文,及張奇?zhèn)ァ睹献印昂迫恢畾狻北嬲罚ā吨袊軐W史》2001年第2期)、晁福林《孟子“浩然之氣”說探論》(《文史哲》2004年第2期)等。
[31] 見上引李明輝文,第149頁。
[32] “踐形”的問題,可參見楊儒賓:《論孟子的踐形觀》,(臺灣)《清華學報》,新第20卷第1期,1990年。又見楊儒賓:《儒家身體觀的原型——以孟子的踐形觀及荀子的禮儀身體觀為核心》,載李明輝主編:《孟子思想的哲學探討》,及《支離與踐形——論先秦思想里的兩種身體觀》,載楊儒賓主編:《中國古代思想中的氣論及身體觀》。
[33] 《五行》說文只提到仁氣、義氣、禮氣,沒有圣氣、智氣,但在馬王堆帛書《五行篇》后附錄的《德圣篇》中,有“四行形,圣氣作”,故學者一般認為圣與智也應分別是一種氣。
[34] 龐樸認為:“忘即亡,中心之亡,‘心’為形符。”見《竹帛〈五行〉篇校注》,第132頁。池田知久譯此句為:“忘記了從前閉塞(在身體中的)狀態(tài)!币姟恶R王堆漢墓帛書五行研究》,第2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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