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懷舉:胡適“民治幼稚觀”內在重心的轉移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內容提要:“民治幼稚觀”是胡適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前期“民主與獨裁”論戰(zhàn)中提出的觀點。在三十年代前期,胡適此觀點的重心在于強調民主制度是幼稚的。至三十年代后期,胡適仍然堅持“民治幼稚觀”,但論述重點轉為強調幼稚只是民主制度必經的一個階段。這種論述中心的轉移,反映了胡適民主觀的變化。在這個變化過程中,他主要受到了政治學者陳之邁、張佛泉的影響。這一變化使得胡適在民主上的立場看起來是退步了,其實卻是更符合實際,更適于民主的操作運行。
關鍵詞:胡適 “民治幼稚觀” 陳之邁 張佛泉
“民治幼稚觀”是胡適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前期“民主與獨裁”論戰(zhàn)中提出的觀點。在整個論戰(zhàn)中,他一直堅持這個觀點。至1937年憲政建設討論時,胡適舊話重提,再次宣揚“民治幼稚觀”。但與前期相比,三十年代后期胡適“民治幼稚觀”的論述重點發(fā)生了轉移。本文試圖揭示這一過程,并對轉變原因作初步探討。
一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的中國,外有強敵入侵,國難當頭;
內有地方紛爭,中央政權低效無能。正是在此背景下,一部分曾經心儀民主政治的知識分子轉變立場,鼓吹獨裁專制。1933年“福建事變”后,胡適的好友、時任清華大學教授的蔣廷黻在《獨立評論》發(fā)表《革命與專制》一文,語氣委婉但卻是態(tài)度鮮明的呼喚專制。蔣的文章引起胡適的高度警覺,胡適接連發(fā)表《建國與專制》、《再論建國與專制》兩篇文章,反駁蔣廷黻。正是在《再論建國與政制》一文中,胡適提出了“民治幼稚觀”。
胡適首先列舉自己反對專制的理由,“我不信中國今日有能專制的人,或能專制的黨,或能專制的階級。”因為在胡適看來,專制政治比民主政治更需要特別高明的天才與知識,“專擅一個偌大的中國,領導四萬萬個阿斗,建設一個新的國家起來,這是非同小可的事,決不是一班沒有嚴格訓練的武人政客所能夢想成功的。今日的領袖,無論是那一黨那一派的健者,都可以說是我們的‘眼中人物’;
而我們無論如何寬恕,總看不出何處有一個夠資格的‘諸葛亮’,也看不出何處有十萬五萬受過現代教育與訓練的人才可做我們專政的‘諸葛亮’!睋Q言之,民眾素質低,人才缺乏的中國根本就沒有資格實行專制。恰恰相反,這種情況倒是更適合實行民主政治。胡適說:“我觀察近幾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覺到民主憲政只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適宜于訓練一個缺乏政治經驗的民族!焙m以英美為例具體說明,“我們看慣了英美國會與地方議會里的人物,都不能不承認那種制度是很幼稚的,那種人才也是很平凡的!痹诤m看來,英美國家的一流人才都集中于科學工業(yè)領域,從事政治的只是一班庸人,而這正體現了民主制度的好處,“民主政治的好處在于不甚需要出類拔萃的人才;
在于可以逐漸推廣政權,有伸縮的余地;
在于‘集思廣益’,使許多阿斗把他們的平凡常識湊起來可以也可以勉強應付;
在于給多數平庸的人有個參加政治的機會,可以訓練他們愛護自己的權利?偠灾,民主政治是常識的政治,而開明專制是特別英杰的政治! 歸納一下胡適所說民主政治的好處,無非三條:一,是普通人的政治;
二,可以逐漸推廣政權;
三,訓練民眾愛護自己的權利。而胡適在后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最側重強調的是第一條,在整個“民主與獨裁論戰(zhàn)”中,胡適就是圍繞此點反復論證民主政治確是幼稚政治。事實上,這也正是胡適視民主政治為幼稚政治的主要依據。
1934年11月,蔣介石、汪精衛(wèi)聯名發(fā)表通電,聲明中國當時“實無產生意俄政制之必要與可能!焙m馬上撰文《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明確說:“民主政治是幼稚園的政治,而現代式的獨裁可以說是研究院的政治。”針對大多數政治學者對其“民治幼稚觀”的冷漠,胡適再次解釋,“其實我這個說法,雖然駭人聽聞,卻是平心觀察事實得來的結論。試看英國的民主政治,向來是常識的政治,英國人向來自夸混混過(Muddling Through)的政治。……大戰(zhàn)的后期和最近經濟恐慌時期,國家權力特別伸張時,專家的政治才有大規(guī)模試行的可能。試看美國的民主政治,那一方面不是很幼稚的政治?直到最近一年半之中,才有所謂‘智囊團’的政治出現于美國,這正是因為平時的民主政治并不需要特殊的專家技術,而到了近年的非常大危機,國會授權給大總統(tǒng),讓他試行新式的獨裁,這時候大家才感覺到智囊團的需要了。英美都是民主政治的發(fā)祥地,而專家的政治(智囊團的政治)卻直到最近期才發(fā)生,這正可證明民主政治是幼稚的,而需要最高等的專門技術的現代獨裁乃真是最高等的研究科政治!
是年年底,胡適的多年好友,曾留學英國的丁文江出人意料的發(fā)表文章,支持獨裁。他在闡述為什么要實行獨裁的同時,專門指出胡適一再稱道的英美民主并不是那么美好,因為英美“大多數人對于政治根本沒有興趣。他們識了字是看體育新聞,讀偵探小說。政治上的問題除非是他們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他們絕不愿意過問。” 胡適撰文反駁,指責丁文江“對于英美的民主政治實在不很了解,所以他不能了解我說的民治是幼稚園政治的話!焙m說,“民主政治的好處正在他能使那大多數‘看體育新聞,讀偵探小說’的人每‘逢時逢節(jié)’都得到選舉場里想一想一兩分鐘的國家大事。平常人的政治興趣不過爾爾。平常人的政治能力也不過爾爾。然而從歷史上看來,這班阿斗用他們看‘體育新聞’,讀‘便宜小說’的余閑來參加政治,也不見得怎樣太糊涂。”
1935年元旦,胡適為《東方雜志》作文總結一年來“民主與獨裁”論戰(zhàn),他抱怨自己最得意的“民治幼稚觀”還沒有引起政治學者的注意,“這大概是因為學政治的人都受了教科書的蒙蔽,誤信議會式的民主政治需要很高等的公民知識程度”。為此,胡適再次闡述他的觀點:“我現在鄭重的說明,我近年觀察考慮的結果,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園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現的新式獨裁政治真是一種研究院的政治;
前者是勉強可以企及的,而后者是很不容易輕試的!裰髡沃恍枰切┯羞x舉權的公民能運用他們的選舉權,這種能力是不難訓練的。凡知道英美政治的人,都知道他們的國會與地方議會都不需要特別出色的專家人才;
而他們的選民很少是能讀倫敦《泰晤士報》或《曼哲斯脫高丁報》的?墒墙曛衅饋淼默F代獨裁政治(如俄,如意,如美國現時)就大不同了。這種政治的特色不僅僅在于政權的集中與宏大,而在于充分集中專家與人才,把政府造成一個完全技術的機關,把政治變成一種最復雜紛繁的專門技術事業(yè),用計日程功的方法來經營國家人民的福利。這種政治是人類歷史上的新鮮局面;
他不但需要一個高等的“智囊團”來作神經中樞,還需要整百萬的專門人才來作手足耳目:這種局面不是在短時期中可以趕造得成的!
因為民主政治的參與者都是些普通人,所以民主政治是幼稚的,必然的結論就是中國能夠實行民主。應該說,胡適“民治幼稚觀”是部分地基于對英美民主制運作中客觀事實的正確觀察的基礎上的;
更重要的是,當時的獨裁派反對民主,一個主要理由就是“四萬萬阿斗”無力行使民主權利,“民治幼稚觀”反其道而行之,認為民眾水平低恰恰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實行,從而主張立即實行民主,這是有其現實意義的。
但“民治幼稚觀”有兩處明顯的錯謬矛盾之處。第一,將當時的英美與意俄相提并論,都視作獨裁制度,顯然與事實不符。但這卻是胡適“民治幼稚觀”邏輯發(fā)展的必然結論:民主制度是庸眾參與的制度,那大量專家技術人才參與的制度當然是獨裁制度。以此為標準來劃分民主與獨裁,反映出胡適對民主制度的認識尚有偏頗之處。事實上,如上所述,當胡適講到民主政治中普通民眾的參與時,更多的是指選舉權,而專家治國行使的是治理權,二者并非截然對立關系。第二,從發(fā)展上看,幼稚園當然需要升學。但民主制度本身就是幼稚的,這學朝哪里升?正如胡適的好友張奚若后來提問的那樣:“升學之后所升之學是高度的民治呢,還是專制與獨裁呢?”若是高度的民治,那就否定了民主是幼稚園政制的說法,這里還只是命名上出現矛盾。更重要的是,若是升學之后是專制獨裁,“難道在胡先生心目中,民治的用處竟是如此,竟是替專制與獨裁作預備工作?” 這確是關系實際的一個大問題。胡適在論述“民治幼稚觀”時,一再說民治是幼稚園政治,獨裁是研究院政治,如果說這只是就二者實行的難易程度而言,并非價值判斷的話,那他還說過一句更明確的話,“我們小心翼翼的經過三五十年的民主憲政的訓練之后,將來也許可以有發(fā)憤實行一種開明專制的機會! “民治幼稚觀”本是為反對獨裁提出來的,最終卻成了為獨裁鳴鑼開道,豈非自相矛盾?
二
至1937年討論憲政建設時,胡適重提“民治幼稚觀”,我們會發(fā)現,較之以前的觀點,胡適“民治幼稚觀”的論述重點發(fā)生了變化:他不再籠統(tǒng)的稱民主是幼稚園政制,而是強調幼稚園政制是民主建設必經的一個階段。這樣一來,上述第二點矛盾完全消除,第一點矛盾的內部緊張程度也有所緩和。這種內在重心的轉移,從客觀上看,與外在語境的變化有關:三十年代前期是與獨裁派論戰(zhàn),強調中國可以立即實行民主制;
現在討論的是民主憲政的具體建設,強調制度建設必須由低到高,循序漸進。但最主要的是,這反映了胡適內在理路的變化。也就是說,胡適此時對民主制度的認識較以前有了發(fā)展。筆者以為,在這個變化過程中,胡適主要受到了陳之邁、張佛泉等人的影響。
陳之邁(1908—1978),廣東番禺人,1928年清華大學畢業(yè)后赴美國留學。1934年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同年歸國,任清華大學教授。胡適對其頗青睞,稱其“文筆、思想都不壞,是今日學政治的人之中的一個天才! 早在民主與獨裁論戰(zhàn)中,陳之邁就發(fā)表《民主與獨裁討論》一文,著重闡發(fā)民主制度的含義。獨裁派認為“四萬萬阿斗”無參政議政能力,胡適講民主是幼稚的,不需要特殊才能。事實上,無論是胡適還是獨裁派,都有一個未曾言明的預設:民主必須是民眾廣泛參與的,甚至必須是全民政治。也正是因此,胡適才把民主政治與專家治國對立起來。這里反映出的深層理論分歧,實際是古典民主與精英民主的對立。與古典民主重視民眾的參與,傾向于從價值理想角度認識民主相比,精英民主更側重于將民主視為一種政治方法,一種制度程序。對精英民主理論相當熟悉的陳之邁在其長文中反復強調:要抓住民主政治的根本。陳之邁指出,民眾的參與程度不是民主政治的特色,“民主政治的根本在于:(一)統(tǒng)治由被治者產生。(二)統(tǒng)治者根據于被治者的同意而統(tǒng)治,在統(tǒng)治者失去了被治者同意的時候,被治者可以不用暴力便能請統(tǒng)治者下臺,另外產生合被治者脾胃的統(tǒng)治者來統(tǒng)治。被治者有和平的方法來產生及推倒統(tǒng)治者是民主政治的神髓,抓住了這層便有了民主政治!彼躁愔~進一步強調:“我們對于民主政治不可陳義太高,太重理想,而著眼于把它的根本一把抓主。對于現存的帶民主色彩的制度,如目前的國民黨全代會,能代表一部分應有選舉權的人民,并能產生稱為類似內閣制的政府,應認為是一種進步;
對民國二十年的國民會議,也認為是一種收獲;
對憲草里規(guī)定的國民大會,則應努力使它成功!
胡適在病榻上讀了陳文,自覺大受啟發(fā),隨即為《大公報》撰文,認為民主與獨裁討論經陳之邁等人“清楚明銳的分析” ,“已可算是得著了一點新的意義了!焙m對陳之邁的觀點贊賞有加,尤其專門提到陳之邁總結的民主政治的神髓,說自己“完全同意”。他由此進一步認為陳之邁“對于現存帶民主色彩的制度應認為是一種進步,應努力使它成功”的主張,認為是“富有歷史眼光的,是很正確的歷史看法”,并將此點與自己的“民治幼稚觀”聯系起來,“陳之邁先生雖然不贊成我的民治幼稚觀,他的勸告卻正是勸人進幼稚園的辦法! 胡適不再從政治參與者的角度而是從制度建設的角度論述民主制度的“幼稚”,于此已露端倪。
陳之邁在文章中還專門提到胡適以任用專家與否來劃分民主、獨裁的做法,認為“不妥”。他說:“專家的需要與否,不是制度問題,而是政府所要舉辦的事業(yè)要不要專家的問題,現代民主國家之需要專家,正和現代的獨裁國家一樣。”其實這一點,丁文江在與胡適論戰(zhàn)時也談到了。在這個問題上,陳之邁的另一個觀點:“危機政府”理論應該給胡適的啟發(fā)更大。陳之邁指出,一戰(zhàn)期間的歐洲各民主國、大危機期間的英國“民族政府”、美國羅斯福政府都沒有犧牲民主政治的精神——“它們并不用暴力便能推翻,也不用暴力才能維持—— 但它們都有最大的效率。最近一位美國作者稱此種政制為‘危機政府’(Crisis Government),(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而認為他可以在不犧牲民主政治根本之下,產生與獨裁政治相同的效果。譬如,實施統(tǒng)制經濟,充實國防,都是贊成獨裁的人所主張的,然而美國在羅斯福領導之下,何嘗不是向這方面走?” 陳文中提到的美國人是時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主任的羅杰士(又譯作“羅哲士”)。他在1934年曾作了題為《危機政府》的演說,指出獨裁政府在歐洲的傳播迫使民主政府重新考求民主政制改善的方法及民主政制最易成功的環(huán)境。羅杰士認為,新的民主政制(特別是美國的)一方面可以保持著代議原則,一方面卻可以有極大效率。陳之邁引用“危機政府”理論,目的是反駁獨裁派所謂民主政治沒有效率的說法。但此理論一方面承認當時英美各國是集權的,一方面又明確指出它們沒有違背民主原則,這對胡適在這個問題上的模糊認識,也有針對性非常強的糾偏作用。至1937年,當張奚若再次用與丁文江相同的觀點反駁胡適的“民治幼稚觀”時,胡適即專門說明:“張先生這篇文章實在還不曾搔著癢處。他引他的‘智識的數量與政制的關系’的議論,和丁在君先生的一百五十萬專家論,都和我的議論絲毫無關。我說的只是現代代議式的民主‘政制’(注意!這里說的是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識程度,是一種幼稚園政制……至于一個現代的‘政府’(注意!這里說的是政府。)當然需要專門人才,當然需要領袖人才。這一點我從來不否認! 胡適的口氣給人的印象似乎這是他的一貫主張。事實上,三十年代前期胡適集中論述“民治幼稚觀”時,從未做這樣明確的劃分。恰恰相反,正如我們在上述引文中看到的,他總是將民主制度與專家治國對立起來。這中間的變化,應該是受了陳之邁觀點的影響。
張佛泉(1907—1994),河北寶坻人,高中畢業(yè)后保送燕京大學,后赴美國深造,獲博士學位,三十年代回國后,經胡適推薦,曾任北京大學政治學教授。早在美國讀書時,張佛泉就曾因寄回國內的一篇文章而引起胡適的愛才之心。胡適稱其文章,“其言甚有理”,決定“物色其人”。
張佛泉于1937年發(fā)表《我們究竟要什么樣的憲法》一文。文章首先回顧歷史,指出梁啟超的開明專制論、孫中山的訓政論等都是錯在將憲政看得太死板,“他們所理想的憲政是硬化了的空洞理想。他們將這理想懸得高不可及,懸在我們生活之外!睆埛鹑J為不能把憲政當成目標,而應當成一個活的過程。因此他主張:“憲政隨時隨處都可以起始。有了一點憲政力量,便容他發(fā)揮出來;
再有多的,再容他發(fā)揮出來!睆埛鹑M一步具體建議:第一,把受教育程度作為能否參加政治的標準,“這一點的反面意義,便是不要普選!谖覀兘袢眨挥性谧C明某人有相當政治能力時,方能將政治重擔放在他肩上!钡诙,自治應有城市起始,漸而推廣于地方,而不能有地方自治作起。
胡適讀了張佛泉的文章后,專門寫了《再談談憲政》一文,自言“很贊同他的意見”,佩服他的主張。正是在這篇文章中,胡適重提自己幾年前的“民治幼稚觀”。他仍耿耿于當年眾多學者對自己觀點的漠然,不無解嘲的說:“大概是因為我不是專學政治學的人,所以我的‘僻見’,廷黻先生說是‘笑話’,在君先生說是‘不可通的’。”胡適說:“現在我很高興,政治學者張佛泉先生居然也發(fā)表了一篇和我的‘僻見’很接近的論文!”胡適將張佛泉的觀點歸納為兩點,并都與自己的“民治幼稚觀”聯系起來:“(1)民主憲政不是什么高不可及的理想目標,只不過是一種過程。這正是我當年立論的用意。我說民主憲政是幼稚的政治,正是要打破向來學者把憲政看的太高的錯誤見解。(2)憲政隨時隨處都可以開始,開始時不妨先從小規(guī)模做起,人民有力量就容他發(fā)揮。這也是和我的‘逐漸推廣政權’的說法很接近。干脆的說,我們不妨從幼稚園做起,逐漸升學上去!” 胡適(1)中對張的解讀與對自己的剖白都是平實之語,完全正確;
但(2)中胡適對自己的觀點側重取舍有了變化,他將“逐漸推廣政權”一點專門提出與張佛泉的觀點銜接呼應。如前所述,“逐漸推廣政權”一點盡管胡適在最初就提出了,但他在此之前從未對其進行重點闡發(fā)。至此,“民治幼稚觀”的論述重點由制度本身幼稚正式轉向幼稚只是制度建設的一個階段。
在隨后發(fā)表的《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一文中,胡適集中論述了自己此時期的民主憲政觀。他說:“憲政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是可以學得到的一種政治生活的習慣。憲政并不須人人‘躬親政治’,也不必要人人都能行使‘創(chuàng)制,復決,罷免’各種政權。民主憲政不過是建立一種規(guī)則來作政府與人民的政治活動的范圍;
政府與人民都必須遵守這個規(guī)定的范圍,故稱為憲政;
而在這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凡有能力的國民都可以參加政治,他們的意見都有正當表現的機會,并且有正當方式可以發(fā)生政治效力,故稱為民主憲政。”這里,胡適對民主制度的概述,明顯吸收了陳之邁與張佛泉的觀點。他又說:“憲政可以隨時隨地開始,但必須從幼稚園下手,逐漸升學上去!边^去是因為民主制度本身就是幼稚的,所以若實行民主,自然就是進幼稚園,毋需強調;
現在幼稚園成了民主的一個階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強調必須從幼稚園開始。怎樣才是從幼稚園下手呢?比如胡適反對“普通平等”的選舉,主張從受過小學教育一年以上的公民開始,隨教育的普及逐漸做到政權的普及;
再比如,他反復論述制定憲法不要追求理想性,要低起點,制定一部“易知易行而且字字句句都就可實行的憲法!
曾有論者指出:“胡適在‘民主與獨裁’論戰(zhàn)中提出‘民治幼稚觀’,其言外之意是可以實行普選,但他內心深處卻不這樣想! 論者的依據就是胡適此時提出的對選舉權的限制。這其實是誤解了胡適。當胡適三十年代前期提出“民治幼稚觀”的時候,他確是表里一致,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我們應該還記得他在講到英國民主時,曾強調英國選民讀不了普通報紙但仍可以參與民主政治。這里出現的前后矛盾現象,恰恰說明胡適的觀點發(fā)生了變化。類似的例子我們還可以找到。比如他在1934年并未對憲法初稿中由人民直接選舉縣長的規(guī)定提出異議。相反,他還認為縣長候選人必須經中央考試的規(guī)定不合理,主張更進一步由各縣人民自己推選候選人。
但到了1937年,他卻懷疑民選縣長的規(guī)定脫離實際,建議如不能實行,不如干脆刪去。
胡適“民治幼稚觀”這種內在重心的轉移,使得胡適在民主問題上的立場看起來是退步了:過去主張人人都可以參與政治,現在卻限制了諸多條件。其實不然。過去為為強調民主的可行而籠統(tǒng)地稱民主制度是幼稚的,忽略了民主制運行過程中必需的種種條件,反而不利于民主的實行;
而現在稱民主必須從幼稚園開始,既堅持了民主理念,又體現了方法上的循序漸進,恰恰是著眼于現實、有利于民主制的操作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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