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友:這下該拘捕鄧貴大同伙了吧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鄧玉嬌刺死鄧貴大一案眾說紛紜之際,巴東縣委召開了干部作風整頓會。據(jù)報道,“5·10”案件在巴東縣內(nèi)的震動非同小可,縣委一負責人氣得在會上拍桌子,要求縣紀委、監(jiān)察局對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有無違紀行為迅速開展調(diào)查。
對這遲到的“正義”,民眾還是歡迎的。有了縣委負責人的表態(tài),我想,這下該是拘捕鄧貴大同伙的時候了吧。
經(jīng)媒體跟蹤報道后,相信人們對整個案件已經(jīng)基本有了頭緒。我始終認為,無論是先前的索要“特殊服務”與“按倒”,還是后來所謂的“異性洗浴服務”與“推坐”,鄧貴大等人首先涉嫌違法,逼得鄧玉嬌走投無路,才導致悲劇的發(fā)生。
出于辦案需要,警方先“控制”住鄧玉嬌進行立案偵查無可厚非。但對鄧貴大的兩個同伙毫無約束,甚至還有“保護”之嫌,也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如果說之前當?shù)鼐經(jīng)]有“底氣”或“別有用心”的話,那么,如今巴東縣委召開干部作風整頓會,卻實實在在傳遞出了當?shù)卮_實存在干部“違紀行為”的信息,這說明拘捕其他相關(guān)違法嫌疑人,是十分必要的。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鄧玉嬌因涉嫌故意殺人而被刑拘,還被綁在醫(yī)院病床上飽受折磨。不難看出,巴東縣警方將選擇性執(zhí)法術(shù)發(fā)揮到了極致,這究竟意欲何為?
按照程序正義原則要求,在對鄧玉嬌立案偵查的同時,也該對鄧貴大的兩個同伙進行立案偵查。如果連這種最起碼的法律底線都不能堅守,還有什么資格談“客觀公正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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