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聚經濟與勞動力流動
發(fā)布時間:2018-06-25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內容提要:集聚經濟在戶籍制度改革背景下通過金融外部性和技術外部性兩個互補性機制帶動了大規(guī)模的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推動了中國城市化進程。金融外部性通過產業(yè)的前向關聯和后向關聯,利用價格機制引導農村勞動力流動;技術外部性則利用勞動力共享、交流、學習獲得的知識溢出效應影響著勞動力的空間分布;诔鞘袑蛹墧祿慕涷灆z驗表明:金融外部性和農村勞動力流動規(guī)模之間存在“U”型關系,技術外部性和勞動力流動規(guī)模之間存在顯著的“∽型”非線性關系,在“集聚-戶籍”兩種力量博弈中,城市集聚經濟主導了中國城市化進程。因此,進一步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發(fā)揮集聚經濟機制作用依然是中國城市化目標實現的基礎。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流動;集聚經濟;金融外部性;技術外部性;戶籍制度
中圖分類號:F06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148X(2018)03-0152-10
收稿日期:2017-11-20
作者簡介:周光霞(1978-),女,山東平原人,安徽科技學院財經學院副教授,南京農業(yè)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經濟學;林樂芬(1959-),女,山東煙臺人,南京農業(yè)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發(fā)展經濟學。
基金項目: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項目“城市化在二元勞動力市場上的收入分配效應研究”,項目編號:AHSKQ2014D49;安徽省高校優(yōu)秀青年人才支持計劃重點項目,項目編號:gxyqZD2016209。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2016年城市化率達到57.35%①,這是集聚經濟力量和戶籍制度改革形成的城市化動力積極推動的成果。農村勞動力流動是對優(yōu)質資源的爭奪和追逐,是集聚經濟力量配置資源的表現,而在中國勞動力市場上影響頗深的戶籍制度,阻礙或者延緩了這種資源配置。雖然近年來中國戶籍制度改革一直在推進,然而有證據表明戶籍制度對于城市化進程的影響短期內不會消除。根據2014年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規(guī)劃和2016年10月剛剛出臺的推動1億非農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中國到2020年要實現60%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和45%戶籍人口城市化率的目標,依然有15%的城市常住人口缺乏城市戶籍,成為“城市過客”。中國城市化模式和城市形態(tài)一直是“集聚-戶籍”兩種力量博弈的結果。大規(guī)模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的流動,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伴隨著經濟集聚增強和戶籍改革推進,農村勞動力流動的規(guī)模和范圍逐年擴大,1990年、2000年、2010年的跨省流動規(guī)模分別為11065萬人、42419萬人和85876萬人,并在空間分布上呈現出典型的空間集聚特征(余吉祥和沈坤榮,2013)。根據2010年“六普”數據統計,東部地區(qū)②吸引全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7973%;約61%的農村勞動力以長三角、珠三角兩大經濟帶作為遷入地;常住人口規(guī)模在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吸引了3562%的農村勞動力,其中約1993%的農村勞動力選擇常住人口規(guī)模在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特大城市作為遷入地?梢,在“集聚-戶籍”這兩種中國經濟發(fā)展格局中不可忽視力量的作用下,中國城市化實質為農村勞動力及其經濟活動不斷在城市空間集聚的進程,是東部地區(qū)、區(qū)域經濟帶、大城市特別是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自我加強”的過程,呈現出“強者恒強、強者更強”的特征。那么,在集聚力量和戶籍改革博弈過程中,大規(guī)模的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空間流動的根源是什么,為什么呈現出顯著的集聚累積效應?如何更好地處理“集聚-戶籍”兩種力量才能形成強有力的城市化動力?該問題的回答對于中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具有現實意義。
關于農村勞動力流動相關研究總體上呈現兩個特征,一是以新古典經濟學為主要研究視角,近期逐步向集聚經濟視角轉變,二是以省級/地區(qū)為研究對象。新古典經濟學在規(guī)模報酬不變的假設前提下,將經濟增長帶來的就業(yè)機會作為外生變量,發(fā)現經濟因素在流動決策中占據中心地位,城鄉(xiāng)絕對收入差距構成農村勞動力遷移的主要動因,并且與遷入地勞動力市場的發(fā)育程度相關(李實,1999;蔡昉等,2002)。然而伴隨著集聚經濟研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研究注意到就業(yè)機會增長內生于城市集聚經濟中,在要素報酬遞增和不完全競爭的前提下,生產要素及經濟活動的空間集聚會激勵企業(yè)選址在集聚經濟較大的地區(qū),創(chuàng)造出更多的就業(yè)機會和較高的要素價格水平,在地理空間上形成吸引農村勞動力及其經濟活動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集中的力量(余吉祥等,2013;王永培等,2013;陸銘等,2012)。
集聚經濟的系統論述最早來自于1890年馬歇爾的外部經濟,1931年美國經濟學家Viner按照外部性是否影響資源配置的效率,將外部性分為金融外部性和技術外部性。集聚經濟是金融外部性和技術性共同作用的結果,二者在解釋集聚經濟機制方面具有互補性。馬歇爾指出集聚經濟來自于勞動力市場共享、中間投入品共享和知識溢出,實質上強調的是金融外部性和技術外部性對于集聚的共同影響(梁琦和錢學鋒,2007)。然而,從集聚經濟視角研究勞動力流動的文獻,或者籠統研究集聚經濟和勞動力流動的關系,不區(qū)分金融外部性和技術外部性(余吉祥等,2013;Puga,1998;Moretti,2010,2011;Topel,1986;Bound et al,2000);或者側重于集聚經濟的單一機制,沒有將金融外部性和技術外部性同時納入方程(王永培等,2013;陸銘等,2012;Crozet,2004)。雖然杜旻和劉長全(2014)在集聚效應框架下,構建包括技術外部性和金融外部性模型,研究城市人口增長率和集聚經濟的相關性,但是并沒有考慮戶籍因素。因此在中國戶籍制度造成的二元經濟社會中,集聚經濟和農村勞動力流動的相關性還沒有得到深入的研究,同時缺乏同時考慮金融外部性和技術外部性的經驗研究。而且研究對象大多以省級/地區(qū)為主,沒有在城市層面上實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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