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院文印室工作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7-08 來源: 精準扶貧 點擊:
醫(yī)院文印室工作制度
1.文印室由院長辦公室管理,負責醫(yī)院及有關職能科室文件、 資料等的打印工作。不得打印職工個人資料。
2.配有電腦的職能科室,由本科室自行打字。遞送打字的文稿,要求字跡清楚,段落分明,語句通順,標點符號準確,無錯別字,并寫明起草科室、時間及文稿的保密程度和打印數(shù)量。
3.以醫(yī)院名義印發(fā)的文件,需經院領導簽名;以職能科名義印發(fā)的文件,需經本科領導簽字。
4.校對、裝訂由承辦單位負責,要求校對認真、細致、防止出現(xiàn)錯誤。
5.凡需打印的材料均須經院長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方能安排。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為別人打印文件。不允許在打字室內會客。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嚴格遵守國家及醫(yī)院規(guī)定的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機要文件打印完畢后,版面及時進行保密處理,防止泄密。機密文件要及時銷毀。文印室不得保留原稿文件,印后的原稿及時退回有關科室。非打字、復印室工作人員不能隨便進人打字室。
7.全院性文件資料用紙由文印室統(tǒng)一領用,其他用紙由各職能部門自備。
8.打字、復印室工作人員要注意節(jié)約用紙和其他文印用品,愛護機器、用具等室內設備及財產,嚴禁吸煙,注意安全。
9.嚴格執(zhí)行印件審批手續(xù),所有印件- -律由院辦安排,拒絕接收未經審批或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文印件。做好印刷登記工作。
10.凡需到院外印刷資料,必須經各有關主管院領導審批后,原則上統(tǒng)一交院辦具體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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