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創(chuàng)造沙漠用水奇跡]沙漠駱駝mp3免費下載
發(fā)布時間:2020-02-18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大部分領土為干旱或半干旱地區(qū)的以色列,在水資源管理上卻走在了世界前列:以色列擁有世界最大規(guī)模的海水淡化設施,日產淡水達100萬立方米;以色列是世界上滴灌領域的主導者,60%的農田使用滴灌技術;以色列回收水用于農業(yè)的比率世界最高,城市污水總量的70%被回收用于農業(yè);以色列擁有水設備發(fā)展的前沿技術并提供多種多樣的先進設備;以色列在水工程、水管理和水咨詢方面經驗豐富,以色列專家活躍在非洲、亞洲、東歐和其他地區(qū)。
發(fā)達的滴灌應用
據(jù)以色列國家水務公司董事長布克?奧潤先生介紹,以色列水技術主要集中在農業(yè)灌溉、污水處理和海水淡化3個領域。
在以色列節(jié)水技術中,農業(yè)滴灌技術是其杰作。據(jù)以色列駐華大使館提供的資料,包括Netafim(耐特菲姆)公司在內的以色列企業(yè)掌控著估價約10億~15億美元的全球市場的一半之多。以色列本土約60%的農田都使用了滴灌方式,而在美國的使用率只有6%。
實踐證明,滴灌有以下好處:水可直接輸送到農作物根部,因此比噴灌節(jié)水20%;在坡度較大的耕地應用滴灌不會加劇水土流失;從地下抽取的含鹽濃度高的咸水或污水經處理后的凈化水(比淡水含鹽濃度高)可用于滴灌,而不會造成土壤鹽堿化。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包括滴灌方式在內的以色列所有的灌溉方式都可以采用計算機控制。據(jù)以色列專家介紹,計算機化操作可完成實時控制,也可執(zhí)行一系列的操作程序,完成監(jiān)視工作,而且能在一天里長時間地工作,精密、可靠、節(jié)省人力。在灌溉過程中,如果水肥施用量與要求有一定偏差,系統(tǒng)會自動關閉灌溉裝置,并做出相應調整。
計算機系統(tǒng)還允許操作者預先設定程序,自動進行間隔性地灌溉,同時通過埋在地下的濕度傳感器傳回有關土壤濕度的信息。還有一種傳感器,它能通過檢測植物的莖和果實的直徑變化,來決定對植物灌溉間隔的時間,當需要灌溉時,它會自動打開灌溉系統(tǒng)進行操作。
以色列化肥制造商也千方百計地開發(fā)出了可溶于水的產品,因此施肥可與滴灌同時作業(yè),既提高生產效率,也節(jié)約成本,使滴灌技術趨于完善。
充分回收利用各種污水
由于有限的淡水資源遠不能滿足需求,以色列不得不充分利用每一滴水,包括污水的回用,這也促使以色列在污水凈化和回收利用方面始終處于世界領先地位。
1972年以色列政府制定了“國家污水再利用工程”計劃,規(guī)定城市的污水至少應回收利用一次。目前,以色列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城市污水得到了回用,而污水處理后的出水46%直接用于灌溉,其余33.3%和約20%分別灌于地下或排入河道。利用處理過的污水進行灌溉,不但可增加灌溉水源,而且能起到防止污染、保護水源的作用,并使許多因灌溉農田而干涸的河流恢復生機。預計到2010年,污水的重新利用將占以色列總供水量的20%,全國37%的農業(yè)灌溉將利用處理過的廢水。以色列的設想是,未來農業(yè)灌溉全部用上污水再處理后的循環(huán)水。
以色列研究人員還開發(fā)出“土壤蓄水層處理”技術,即污水經處理后再通過土壤注回蓄水層,土壤和沙層會起到凈化過濾的作用。實踐證明,經這種技術處理后的水接近淡水的質量,可以放心地用于農業(yè)灌溉。以色列人口稠密區(qū)已經用上了這種技術,每年大約可獲得1億噸凈化水。
一家名為P2W的以色列公司開發(fā)了一種新技術,對工業(yè)污水進行專業(yè)處理。這種新技術保證了在處理的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學成分,避免了二次污染。這一技術系統(tǒng)是世界上獨有的不用化學成分來處理氫化物且不產生沉淀物的系統(tǒng),可以處理的工業(yè)污水包括電子及半導體產品生產、塑料制品生產及金銀礦開采等行業(yè)污水。
海水淡化產業(yè)
自20世紀60年代起,以色列就致力于海水淡化技術的研究,目前已擁有先進的海水淡化技術和設備。有資料顯示,2004年以色列海水淡化的水量約為2.15億立方米/年,約占總供水能力的8%。
近年來,技術的進步使海水淡化的成本不斷走低,海水淡化大規(guī)模發(fā)展的前景越來越光明。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阿什克倫海水淡化廠,它創(chuàng)造了至今世界海水淡化價格的最低紀錄。
在以色列最南端的地處紅海港灣的埃拉特市建有一個大型脫鹽處理廠,負責供應該市4萬常住人口和每年50萬人次游客的飲用水供應。該市位于以色列最干旱地區(qū),常年幾乎滴雨不降。
以色列水管理經驗值得借鑒
為全力開發(fā)和利用有限的水資源,以色列先后制定了《水法》、《水井法》、《河溪法》等法律法規(guī),出臺多項水資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并予以嚴格執(zhí)行,保障水資源管理的有序進行。
根據(jù)1959年頒布的以色列《水法》,以色列境內的所有水資源都歸國家所有,必須專門用于滿足居民的需要及國家發(fā)展的需要,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開采地下水。以色列水利委員會作為全國水資源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制定水政策、發(fā)展規(guī)劃、用水計劃和供水配額,以及水土保護、防治污染、廢水凈化、海水淡化等有關水資源開發(fā)與管理的具體工作。
水利委員會內設有一個理事會,成員中的1/3為政府部門指派,2/3為各行業(yè)的用水戶單位代表,該理事會的重要職責之一是每年制定分配不同用水戶的用水定額。每年,水利委員會都要把70%的用水配額分配給農業(yè)經營者,然后再根據(jù)總降水量,分配剩余的配額。
以色列地表水資源分布很不均勻,80%的水集中在北部地區(qū),只有20%在南部地區(qū),但全國65%的耕地面積卻在南部。以色列耗資1.47億美元,于1953年開始興建國家北水南調輸水工程,1964年基本完成。
國家輸水工程的北部水源主要是加利利湖,經科學論證,該湖每年可再生水資源4.7億立方米,為保持水量平衡、避免水質惡化,每年按此數(shù)輸水。同時,政府還在冬季和春季北部雨水充沛時將多余的水送往東部地中海濱海區(qū),注入地下蓄水層,以防海水因地下水水位下降而倒灌。
用最少量的水謀求最大的效益
水價是水利委員會管理水資源的重要手段。
以色列根據(jù)用水量和水質來確定水價和供水量,用水總量越少單價越低,總量越多單價越高,以此來鼓勵節(jié)約用水。
農民因農業(yè)生產需要而用水量大,政府給農民用水規(guī)定了階梯價格:在用水額度60%以內水價最低,用水量超過額度80%以上,水價最高。政府制定階梯價格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節(jié)約用水。
城鎮(zhèn)居民用水價比農民用水價高出許多,并且根據(jù)3種梯度價格收費,最高價格比最低價格高出近一倍。以色列政府為4口之家規(guī)定的每月用水額度為30噸,其中16噸以內價格最低,超過30噸以后價格最高。此外,以色列政府還按總用水量的1/3收取污水處理費。政府還為污水處理后的凈化水另外規(guī)定了價格,以鼓勵對水資源的回收和再利用。
以色列政府還在調整作物種植結構上下功夫。農業(yè)用水強調單位灌溉水的邊際產出,澆水只澆高效作物,大田作物尤其是小麥,基本不澆,這樣,逐步減少了對水土資源要求高、產出較低的大田作物,而改種菜、果、花等園藝作物,尤其是創(chuàng)匯農業(yè),通過出口高附加值產品,換回必需的糧、油、糖。以色列60%的小麥、100%的大米靠進口,但農產品出口創(chuàng)匯額遠大于農產品進口所需的外匯。
(5月9日《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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