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社會政治秩序 pdf [書摘:在底層發(fā)現政治]
發(fā)布時間:2020-03-01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10多年來,我關注的主要問題是中國的底層上社會。我想表達的一個基本理念是,底層社會不僅是當代中國社會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底層社會有自己的政治邏輯,國家要在政治上重新認識底層社會。
長期以來,政治被視為精英們的事情,因為它從來都是與權力、統(tǒng)治和管理這些公共領域的上層活動聯(lián)系在一起的,底層無政治――這種精英主義政治觀一直在影響著人們對當今世界政治領域的分析和判斷,也主宰著政治學的研究取向和研究視角。然而,越來越多的研究成果正在向這種主流的“政治觀”提出挑戰(zhàn)。
我對底層政治的關注始于對農民維權抗爭的研究。10年前,我在湖南農村調查,了解了許多由“減負代表”或“上訪代表”引發(fā)的農村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讓我感到十分的驚訝甚至是震憾。因為,它們與主流媒體和學界所宣稱的農村形勢相差甚遠。已有的學術訓練和社會科學研究者的責任促使我開始關注這些事件,并感到下列問題需要回答:這些“減負代表”、“上訪代表”是些什么人?他們?yōu)槭裁匆I導農民與基層干部進行抗爭?他們是如何組織起來又是如何運作的?村民們?yōu)槭裁磳幵该爸L險不惜采取集體行動沖擊會場營救他們?他們被打擊后是否還會繼續(xù)從事減負上訪活動?前面這些問題是有關事實方面的。在了解事實的基礎上,我想進一步回答的理論問題是,當代中國出現的這些農民抗爭活動的根源、動態(tài)過程和結果是什么?有組織的農民爭取權利斗爭對農村的治理和政治穩(wěn)定發(fā)生了什么影響?為了防止中國農村踏上通向深刻政治危機的道路乃至引發(fā)不可控制的動亂必須引進哪些制度變革?于是,我對這些農民維權代表進行了長達數年的調查。正是這些調查,我提出當代中國農民的“以法抗爭”依據的是底層社會的政治邏輯,因此要在政治上重新認識農民。在我看來,底層民眾并不是一群愚昧得不能分辨得失的群體,現代社會應該容許有底層政治的存在空間。
我一直認為,對底層社會與政治的研究不僅僅是學理方面的。實際上,底層政治與現實政策密切相關。近年來,執(zhí)政者逐漸認識到民生問題的重要性,并提出讓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的目標。但是,對于如何實現這個目標還有很多具體問題需要解決。在我看來,當前最主要的就是要改變執(zhí)政理念,樹立全新的底層立場。在制定和實施政策規(guī)則時首先要考慮底層民眾的意愿和需要,從底層民眾的處境去理解他們的訴求和行為,多關注底層民眾的現實生活。對此,我不妨以城管和小商販的關系為例對底層社會和政治進行簡要的分析和說明。
這幾年,城管和小商販的惡性暴力沖突事件時有發(fā)生,比如發(fā)生在某農業(yè)大省的果農手推車被城管暴力踢翻、100斤草莓成果醬的事件;某沿海特區(qū)發(fā)生的街道綜合執(zhí)法隊與街頭小販“同歸于盡”式的沖突,等等。這些事件的發(fā)生固然與某些城管的素質低劣有關,但從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們制定和實施政策規(guī)則時的理念存在一些問題。從制度方面來說,城管隊或綜合執(zhí)法隊之類的組織,對違反城市容貌、環(huán)境衛(wèi)生、城市園林、城市綠化、風景區(qū)、市政設施、愛國衛(wèi)生、犬類管理、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是現代城市管理之需要。這些執(zhí)法者也不全是惡人,而且在他們看來,其行為不僅有法規(guī)依據而且具有相當的合理性?蓮倪@些小商販的角度來看,他們在街頭、路面擺攤販賣,也多為無奈之舉。一般來說,假若他們有能力開大超市,也就不會去練地攤;假若能開大飯店,就不會在街頭擺小店;假若有能力住賓館,也就不會待橋洞了。這些在街頭討生活的人,不是失地失業(yè)的農民工,就是城市里下崗失業(yè)者,或是I臨時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生。對他們來說,所做的一切,不是有意與體面人的生活環(huán)境過不去,也不是有意破壞政府制定的各種規(guī)則,而僅僅是為了生存。
在我看來,城市的環(huán)境整潔是需要的,認真執(zhí)行各種規(guī)則也很正當,而讓底層民眾能活下去則更為重要。特別是在目前沒有為農民工等社會群體建立必要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情況下,我們就沒有理由為了追求某些人的高尚舒適的生活、某些城市似畫的優(yōu)美風景,而把這些底層民眾自助性的非正規(guī)就業(yè)視為非法,也不能以有礙市容為由把他們趕出城市。目前各地之所以產生了這些問題,可能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城市主義和精英主義在主導社會秩序和規(guī)則肯定是一個重要方面。可以說,各級政府能否在城市管理、社會公共利益和窮人的基本生存權之間找到最基本的平衡點,不僅是一個執(zhí)政能力問題,更是一個執(zhí)政理念問題。
而這些,正是底層社會的政治邏輯。它表明,政治精英常常視主導國家政治為其政治權力,知識精英則視社會權利為其主要的政治訴求,而社會底層群體最為現實的訴求目標則是具體的利益訴求。這種利益訴求決定了底層政治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政治場域,它一方面受國家政治和公民社會政治的掣肘,另一方面它又具備自身的內在邏輯。也就是說,在很大程度上,底層政治的直接目標既不是為了奪取統(tǒng)治精英所把持的國家政權,也不是試圖主導以知識精英為主體的公民社會,社會底層群體所進行的政治抗爭表現為在國家政權主導下,利用公民社會的力量,試圖謀求某些具體的利益。關注真實的民生是底層政治真正的意義。但我并不是說以民生為首意的底層政治不會上升到公民政治,甚或國家政治的層面。在一定條件下,這些是很可能發(fā)生的,正如我調查發(fā)現的中國農民和工人的抗爭那樣,當具體的經濟利益得不到滿足時,他們會從公民權利甚至政治權利的角度尋找答案。
(摘編自《底層立場》于建嶸著上海三聯(lián)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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