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誣告誰】誣告
發(fā)布時間:2020-03-15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余蘭芳反映的問題是“事實”,還是“誣告”?是無理取鬧,還是依法維權? 5月20日至6月13日間,記者三次專赴湖北通山縣進行了為期半月的調查。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29日大路鄉(xiāng)責令余蘭芳“停職反省”后,鄉(xiāng)黨委政府隨即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報送了長達幾十頁兩萬多字的材料,反映“余蘭芳稱霸一方的罪惡事實”,主要是:“破壞、抵制農村稅費改革”、“破壞社會穩(wěn)定”、“誣告侮辱鄉(xiāng)黨委主要領導”、“反對黨的領導,公然抵抗政府”。
材料稱:“鑒于余蘭芳公然反對鄉(xiāng)黨委、村支部的領導,抵抗鄉(xiāng)政府布置的各項工作,多次無理取鬧,胡作非為,經多次教育仍無悔改之意。像她這種對人講法律、對己講無賴、對下亂許諾、對上盡抵抗、工作只告狀、領導不要黨的人,不說當村官,就是做合法村民都差得太遠。如果得不到組織處理和法律制裁,就會使群眾的思想更加混亂,使塘下村進一步陷入無政府狀態(tài),形成一種‘告(狀)而優(yōu)則仕’、‘(許)諾而優(yōu)則仕’、‘(無)賴而優(yōu)則仕’的錯誤導向,進而導致全鄉(xiāng)工作的癱瘓和無政府狀態(tài),危及黨的基層政權和一方的社會政治穩(wěn)定!
材料還指出:“鑒于余蘭芳一伙的活動,已超出了一般的群眾信訪行為,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危害,觸犯了法律,且形成了一股地方惡勢力。我們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將余蘭芳立案調查,并迅速繩之以法,徹底鏟除這顆社會‘毒瘤’,以維護大路鄉(xiāng)社會政治穩(wěn)定,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在通山“土生土長”的縣公安局副局長朱瑞英參與領導和審理“余蘭芳案”。她告訴記者:“通山人愛告狀,民風不淳。一般人不愿來,縣委書記馬世永調任咸寧市副市長后,六個月沒人愿來通山當書記,讓通城縣長來他不干,現任縣委書記龍良文因在孝感市工作不了解通山情況所以就來了。對余蘭芳案,我們非常慎重,這一簡單案子我們搜集了1000多頁案卷,余蘭芳已發(fā)展成為地方惡勢力!
對此,記者采訪到的幾十名村民的看法則截然相反。他們認為,余蘭芳代表群眾利益,向上級反映問題,實事求是,合理合法,怎么就成了“地方惡勢力”?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lq教學樓是不是“豆腐渣”?
余蘭芳最初上訪反映的問題是村民人平200元共集資46萬新建的村教學樓建成了“豆腐渣”工程。對于教學樓質量,村民反映,興建教學樓時,施工人員白天睡覺,晚上開工,有的地基沒挖到實處,所用水泥標號低,質量差,鋼筋也不合規(guī)格?h教育局稱,塘下小學房子質量問題暴露后,教育局與城建部門及分管教育的縣領導都去看過,并提出整改意見。
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負責人認為,教學樓質量的確很差,設計也不合理,采光不夠,挑梁過長導致不堪重負出現裂痕,樓體有點傾斜,出現這些問題可能是由于施工隊素質差,壓級壓價、違規(guī)發(fā)包,竣工后未驗收即交付使用,導致職能部門對質量把關失控。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對于如此有嚴重質量隱患的教學樓,盡管在有關部門責令下,五年間包工頭五次對樓房進行了整修加固,但始終未做質量鑒定,直到余蘭芳去年多次上訪,新聞媒體進行了披露,有關方面才委托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對樓房進行了“質量評估”。然而,在通山縣,鑒定房屋質量安全的法定部門是房產部門,而不是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這就是說,塘下小學教學樓是不是危房直到現在仍無權威鑒定!由于沒有權威鑒定報告,已五經整修的教學樓仍讓教師和學生們提心吊膽。
有關人員告訴記者:說教學樓是危房,也許它還能使用3~5年,說不是危房,誰也不能保證它不出意外!再說,花農民幾十萬血汗錢蓋了座危房,結果僅讓兩名受了賄賂的村干部辭職了事,這樣處理,怎能服民心、平民憤?又怎能說余蘭芳上訪無理?!
村財務有沒有問題?
“村財務混亂,村賬十幾年未公開”是余蘭芳上訪反映的第二個問題。
塘下村財務十幾年來從未公開。2002年七八月份,縣檢察院兩次派人來清賬,但都不了了之,最后將賬交給鄉(xiāng)里。2002年11月,大路鄉(xiāng)經管站到塘下村查賬兩三天后宣布“沒有問題”。今年3月29日余蘭芳被“停職反省”,村民代表集體到縣、市上訪后,縣里于4月4日派出以縣司法局局長王歲升為組長的工作組進駐塘下村,村民再次要求清理村賬。4月9日上午,村民推選沈新華、樂德勝、鄭旺獻等農民參加清賬。然而,王歲升局長中午在村支書陳繼和家午餐后突然“變卦”,以“沈新華、樂德勝是國家退職回村人員,不是本村正式村民”為由否定了上午群眾推選的兩人作為清賬代表的資格。村民們說,縣工作組不準沈、樂兩人參加清賬后,剩下三個農民代表都不懂財務,農民代表參加清賬成了擺設。清賬代表鄭旺獻說:“清賬前,王歲升局長向農民代表規(guī)定了‘三不準’:不準復印憑證、不準抄錄報賬條據、不準向外透露所看到的條據內容。由于我不懂財務,清賬時想抄下一些賬目,但被王局長等制止。清賬時,他們還把我們支走,讓村會計程福梅他們一起清賬、改賬。由于我太認真,4月19日被人打罵,并威脅我‘再敢來清賬,打死你!’當時鄉(xiāng)黨委書記宋驕陽在場,我說‘宋書記,他們打人’,宋書記說‘我不管,誰打你你找誰!’自,此以后,我不敢再參加清賬。”
為清理村賬,村民們自愿集資從咸寧市請來兩名律師打算參與清賬,但也被縣工作組拒之門外。
沒有村民代表和律師“較真”,縣工作組很快清完了塘下村近六年的財務。村民們說, “清賬報告”十分荒唐,許多賬目未清明白,與事實不符,明顯袒護村干部1
6月11日上午采訪中,記者見到的塘下村1997至2002年的12本記賬憑證,絕大部分是白條,報銷內容真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下午,當記者提出要細看并復印有關賬目時,遭到拒絕。記者納悶,既然村賬已清理完畢,有關方面為何不愿公開,以還村民一個“明白”、給村干部一個“清白”呢?!
大路鄉(xiāng)稅費改革
有沒違背政策?
“大路鄉(xiāng)稅費改革違背了上級政策”是余蘭芳上訪后期增加的內容。
余蘭芳說,鄉(xiāng)里認定塘下村的常產為每畝1700斤,遠遠高于實際800斤的常年產量,省里規(guī)定基本水費按每畝2公斤稻谷收取,但大路鄉(xiāng)都是按每畝10多元收取,計稅面積也普遍擴大,農民怎么承受得起?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去年稅費改革后,塘下村基本沒有宣傳稅改政策,村組干部甚至對稅改政策采取了封鎖。村民們講了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當刊有《湖北省委省政府致全省農民的公開信》的《農村新報》下發(fā)后,農民從未看到,塘下村一個組長的兒子用這期報紙擦屁股后被一個村民偶然撿到,這才如獲至寶,知道了省里的政策。
塘下村3組的汪細秀說:我們村最好的水田畝產最多800斤稻谷,旱地最高可收257斤小麥和1000斤紅薯。可鄉(xiāng)里不分水田旱地一律按每畝1700斤稻谷常產計稅。村民們說,就是讓華中農業(yè)大學的教授來指導我們種田也產不了這多稻谷,可副鄉(xiāng)長朱禮全竟說,稻草、薯藤也要算產量,村民說收稅時把稻草、薯藤交給你們行不行?他們啞口無言。
一方面常產定得過高,另一方面擴大計稅面積。塘下村2組的吳細兵2002年5月負擔卡所填承包面積為1。2畝,2002年11月計稅面積則“增加”到3畝,農業(yè)稅及附加308.4元,實際畝平高達257元;新橋村1組的余日華2002年11月所發(fā)負擔卡上,計稅面積2.27畝,農業(yè)稅及附加243.84元,畝平107.4元。
大路鄉(xiāng)和通山縣公安局認定余蘭芳“教唆群眾抗稅”的依據之一是余向村民散發(fā)了一些材料,并說余在競選村委會主任時表態(tài)“若我當選,稅費減免一半”蠱惑了群眾。余蘭芳說:“鄉(xiāng)里不宣傳省里的稅改政策,我自費將從省稅改辦拿回的文件復印后送給村民,何錯之有?說我胡亂許諾,以‘減免一半稅費’來爭取群眾、拉選票更是可笑,這也太低估了農民,群眾再‘愚昧’也不至于不懂這個道理!”
余蘭芳說:鄉(xiāng)里認為我在稅費改革上沒與他們保持一致,就給我扣上“反對黨的領導,公然抵抗政府”的大帽子,實在不能讓人接受。既然明知計稅常產比實際高出一倍,為什么不調整下來,省里文件不是明確要求要經農民簽字、讓農民認可嗎?中央不是一再強調要實事求是嗎?我按照上級的政策抵制了鄉(xiāng)里的一些錯誤做法,恰恰是維護了黨的領導!南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