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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燕:通貨危機與王朝傾覆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中國古代歷史記述的多為帝王將相和才子佳人的言行,其中不乏維護長治久安預防王朝傾覆的攻防謀略與真知灼見,比如賈誼的《治安策》,司馬光的《資治通鑒》,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說到改朝換代這類大變故,古人的討論大多集中于政治與軍事層面,用賈誼那句頗具代表性的話講就是:“仁義不施,攻守之勢異也”(《過秦論》)。然而,在閱讀了千家駒和郭彥崗所著《中國貨幣演變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〇五年版)一書后,我倒是越來越覺得,在解釋朝代更迭的基本原因之集合中,還應加上一個因素,那便是通貨或幣制危機。我甚至覺得,至少從正式并大規(guī)模使用紙幣的趙宋王朝、到因幣制崩潰而落荒逃離大陸的蔣家政權(公元九六〇~一九四九年)的這段歷史中,我們大致可以歸納出一個所謂的“千年規(guī)律”:通貨危機實乃王朝傾覆的最直接、且最致命的原因。

  盡管沒有被列為中國人的“數大發(fā)明”之中,但紙幣的發(fā)明確實是中國人成就的一項其意義要高于、至少不低于“四大發(fā)明”的重大發(fā)明。早在公元前十一世紀的西周時期,我們的祖先就使用過以布為幣材的“里布”作為交易媒介!袄锊肌币灿纱顺蔀槿祟悮v史上最早的信用貨幣。春秋戰(zhàn)國時期,民間還發(fā)明了可隨時兌換家牛的 “牛皮幣”。漢武帝曾經發(fā)行過以鹿皮為幣材的“白鹿皮幣”,并由此開了以發(fā)行信用貨幣來籌集國用的先河。魏晉南北朝時期實力強大的寺院“柜坊”和豪門大戶的“邸店”,其吸收存款后出具的憑證在市面上廣為流通,也有效地發(fā)揮了紙質信用貨幣的功能。由于攜帶方便且官方承兌,李唐政府發(fā)行的可異地兌現的匯票一時間成為了具有信用貨幣特征的紙幣,史稱“飛錢”。

  雖說唐代以前信用貨幣便在中國有所發(fā)展,然而現代意義上的紙幣登上歷史舞臺,還是以宋朝的信用紙幣“交子”之誕生為標志的。北宋初期的四川,經濟發(fā)達,商業(yè)繁榮,而流通中的貨幣卻是價值小體積大的鐵錢。當時買一匹布要用兩萬鐵錢,重約五百斤,需用車載,足見交易成本之高。太宗初年,為降低鐵幣帶來的交易成本,成都十六家富商訂立契約,聯合創(chuàng)立了世界首家發(fā)行紙幣的私人金融機構“交子鋪”,開始發(fā)行信用紙幣“交子”。與此同時他們還在四川各地設立分鋪,以方便交子的使用和兌現。后來由于這些富商們經營不善無法兌現而引起爭訟,政府被迫出面干涉。為此曾有人上書,建議廢除交子。然而,經過五代十國百年動亂,趙宋亟欲穩(wěn)定政局,但財政上又捉襟見肘,而發(fā)行紙幣或可補國用之不足。權衡利弊之后,宋仁宗于一〇二三年設“益州交子務”,翌年發(fā)行了世界上第一張官方交子紙幣。在一般人眼里,一〇二四年可能無關緊要,但在貨幣史上,它無疑是可圈可點的一年。

  宋徽宗崇寧四年(一一〇五年),趙宋政府改交子為“錢引”,再后來又把民間流通的紙幣“官子”和“會子”一律改為官辦。有宋一代,紙幣發(fā)行大多有所謂的“鈔本”,即預留一定數量的準備金以備兌換,譬如交子初發(fā)時以鐵錢為鈔本,其數量約為紙幣發(fā)行額的二成八。這樣一來,扣除少量的印制費,交子與鈔本間約七成的差額,便以鑄幣稅的形式進了政府的腰包。但是,隨著紙幣發(fā)行額的迅猛增長,鈔本越來越顯得微不足道。到了十二世紀六十年代,鈔本僅為六十分之一,最終干脆就無鈔本發(fā)行。趙宋發(fā)行紙幣有一獨到之處,即所謂“分界”發(fā)行,其含義是紙幣一定年限(初為三年一界)發(fā)行一次,屆滿以新換舊。由于發(fā)行過量,新舊幣換算時舊幣總是要以多換少。南宋末年,因朝廷濫發(fā)紙幣,致使物價騰貴,人心惶惶。市面上只見紙幣不見大米,十八界會子二百貫甚至買不到一雙草鞋。及至被蒙元所滅亡,南宋正式發(fā)行了二十余界紙幣。如果新舊幣按五比一換算,同時假定流通貨幣總量不變,則南宋一百六十多年的通貨膨脹率高達二十萬億倍!

  如果說趙宋王朝葬身于通貨膨脹的驚濤駭浪,那么它的冤家對頭金國同樣沒能逃脫通貨膨脹帶來的厄運。金國的貨幣體制可以說是完全照搬趙宋。它于海陵王貞元二年(一一五四年)設“交鈔庫”發(fā)行“交鈔”。發(fā)鈔初期和趙宋一樣,金王朝大體還照章辦事,但隨后其濫發(fā)鈔票之規(guī)模則讓趙宋自嘆不如。十三世紀初金國受到宋蒙的夾攻,唯有發(fā)鈔方能彌補財政虧空。在毫無節(jié)制發(fā)鈔的同時,金政府還強制民間一切交易必須用鈔。盡管貴金屬可以保值,但“格雷欣法則”同樣適用于那時的金國。在“劣幣”交鈔的驅逐下,“良幣”白銀幾乎全都退出了流通。面對飛漲的物價,金政府又實行議價或限價政策。結果,坐賈關門,行商絕跡,四民失業(yè),軍心渙散,生產者傾族遠逃,富家資財化為烏有,時稱“坐化”。發(fā)鈔七十年后,金國銀與交鈔的比價上漲了六千萬倍,出現了“萬貫唯易一餅”的景況,貨幣信用體系完全崩潰。又苦撐了十余年,曾經不可一世的金國終被蒙古軍隊所滅。

  金國亡于幣制崩壞,趙宋重蹈金之復轍。蒙古人相繼滅掉金宋,所依靠的最具殺傷力的“武器”之一,便是兩國在通貨制度上的自亂陣腳。之后,歷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無情地捉弄了入主中原的蒙元統(tǒng)治者。元朝是中國古代史上紙幣流通最為盛行的時期。受宋金影響,元世祖于中統(tǒng)元年(一二六〇年)便印發(fā) “中統(tǒng)交鈔”和“中統(tǒng)元寶寶鈔”。發(fā)鈔之初,由于殷鑒不遠,蒙元王朝特別制定了最早的信用貨幣條例“十四條畫”和“通行條畫”:設立“鈔券提舉司”壟斷貨幣發(fā)行;
撥足以絲和銀為本位的鈔本來維持紙幣信用;
允許民間以銀向政府儲備庫換鈔或以鈔向政府兌銀,同時嚴禁私自買賣金銀;
確立交鈔的法償地位,所有鈔券均可完稅納糧;
明令白銀和銅錢退出流通。如此標準的、被后人稱之為銀本位制度的創(chuàng)立,在人類歷史上尚屬首次。遺憾的是好景不長,主要也是受到巨大短期收益的誘惑和面臨連年對外用兵引起的財政壓力,元朝政府很快就自壞成法,失信于民,步宋金之后塵,短短二十年后,寶鈔便貶為原值的十分之一。之后,政府濫發(fā)寶鈔不已,物價奇貴,元末米價竟比元初上漲六七萬倍。結果民怨沸騰,鈔法崩潰,元王朝終為紅巾軍所推翻。

  大凡制度一旦確立,便伴隨有“制度慣性”。明太祖朱元璋雖然深知元朝傾覆的基本原因之一在于幣制崩壞,但出于緩解財政壓力、強化中央集權、置貴金屬于政府掌控之中、降低交易成本之考慮,同時也出于朱元璋本人的自信性格,明廷于洪武八年(一三七五年)立鈔法,設“寶鈔提舉司”,頒行“大明通行寶鈔”。大明寶鈔與宋金元紙幣的顯著區(qū)別,在于它的發(fā)行不分界、不限時、不限量、不限地區(qū),只出不進,亦即一方面發(fā)鈔支付軍餉和政府采購以及單向兌入金銀,另一方面收取租稅時卻不收寶鈔只要白銀、或搭收少量寶鈔。正統(tǒng)七年(一四四二年)戶部設立的“太倉庫”即專門儲銀。在此背景下,隨著發(fā)行量的擴大,縱有嚴刑酷法和種種補救措施,朱明終究也抵御不住通貨膨脹大潮的沖擊。寶鈔發(fā)行百年后,其值僅為最初的千分之二三,民間視同廢紙。彭信威在《中國貨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中講到,明武宗一五一〇年查抄太監(jiān)劉瑾家財時,其銀竟有二億五千萬兩之多。這一方面說明白銀在明朝中期的地位和數量,也表明白銀便于貯藏并且實際上也被大量貯藏。到了嘉靖初年(一五二二年),明廷規(guī)定入庫一律為金銀。這無異于宣判了極不受歡迎之寶鈔的死刑。到了張居正主政時期(一五七二至一五八二年),隨著“一條鞭法”的施行,明王朝正式建立了“銀兩制度”。

  從信用貨幣制改弦更張為金屬貨幣制,明廷的基本解釋是“從民便”。應該講這樣做不失為明智之舉。但同時,晚明經濟的白銀化也為明王朝的滅亡埋下了伏筆。經濟白銀化顯而易見的優(yōu)點,在于約束王朝任意創(chuàng)造的貨幣權力,切斷通向惡性通貨膨脹之路,為市場帶來相對穩(wěn)定的預期,并以此鼓勵投機與貿易。正如萬明在其主編的《晚明社會變遷》中所論證的那樣,自成化、弘治時期(十五世紀下半葉)開始到萬歷年間最終完成的經濟白銀化進程,從相當意義上講促成了晚明的經濟繁榮和社會轉型(商務引書館二〇〇五年版第三章)。但隨之而來的巨大風險,則在于產銀很少的大明其通貨數量嚴重依賴于不穩(wěn)定的海外進口,在于中央政府完全喪失了對貨幣和信用的控制。據牟復禮和崔瑞德主編的《劍橋中國明代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版第十章),這種最初存在于理論之中的風險在崇禎十二年(一六三九年)變成了事實。這一年夏天,日本德川幕府終止了來自澳門的葡萄牙商人在長崎的貿易;
同年秋天,中國人和西班牙人在馬尼拉的暴力沖突,也割斷了美洲白銀流入中國的通道。兩條最主要的以絲綢、瓷器和茶葉換取白銀之商路突然斷絕,誘發(fā)了銀貴物賤,并使得民間窖藏的白銀大幅度增加。結果,一場以突如其來的通貨緊縮為導火索的全面經濟危機降臨了。這場經濟危機和天災、人禍、內亂和外敵一道,摧枯拉朽般地埋葬了朱明王朝。

  宋金元三朝之滅亡與通貨膨脹高度相關,相反,大明之傾覆又與晚明長期的通貨緊縮密切相連。面對兩個互相矛盾的慘痛教訓,經再三權衡,特別是期望迅速控制局勢并盡快使社會生活恢復到正常狀態(tài),滿清政府全面承襲了包括明朝嘉靖年間創(chuàng)立的銀兩制度在內的明朝制度。在《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三聯書店二〇〇一年版第八章)中,滿清的這一做法被黃仁宇視為“新王朝最大的錯誤”,“確實是中國的倒退”。和信用紙幣相比,銀兩制度更為原始,屬于金屬貨幣中的秤量貨幣類型,即以金屬幣材本身的重量、成色及價值為基礎來確定的交易媒介和儲藏手段。銀兩制度的核心,是由國家規(guī)定作為貨幣之白銀的成色和重量單位,并使之成為處理國家財政收支、民間借貸及相關訴訟等問題的“法貨”。

  銀兩制度雖然起源并成型于明代,但其“大發(fā)展”卻在清代,尤其是晚清。清朝對銀兩--統(tǒng)稱“寶銀”--的鑄造與發(fā)行,均采取自由放任政策。由于各地所鑄寶銀在成色、重量和流通習慣上各不相同,各地的寶銀又都有自己的名稱,再加上市場上廣為流通的海外銀元和外資銀行發(fā)行的紙幣,因而清朝貨幣種類眾多,度量繁雜,體系混亂,為世界貨幣史所罕見。滿清一朝的寶銀如按成色劃分,從紋寶(紋銀)到足銀(十足銀)共有八種,寧波、蘇州、上海、天津、成都五城市就分別使用不同成色的寶銀。同時,衡量寶銀重量的標準,即所謂“平砝”,少說也有一百七十余種,包括庫平、關平、漕平、錢平和司馬平等等。鑒于此,在滿清一朝的大部分時間里,全國各大中城市都設有“爐房”和“公估局”,專管熔鑄和鑒定寶銀。因度量與換算煩難而引起的,是巨額交易成本,其間涉及到的欺詐與層層盤剝,則更是司空見慣。僅過高之交易成本對長期經濟增長造成的損害,恐怕就是難以估量的。

  清代貨幣體系混亂帶來的一個更為可怕的后果,是外商借機大肆掠奪清中國的巨額財富。銀元輸出和在華發(fā)行紙幣,是其攫取中國財富的主要金融手段。早在十五世紀,西班牙在墨西哥鑄造的銀元便開始流入中國。到了清朝,特別是道光(一八二一至一八五〇年)以后,由于形式、成色、重量規(guī)整劃一民間喜用,銀元逐步從沿海深入內地,并被視同于紋銀一兩。銀元重七錢二分、含銀九成,而紋銀重一兩、成色九三五。兩者如“等價”交換,則銀元持有者凈賺四成四。面對如此厚利,外商大肆用銀元套購紋銀也就自然而然了。據彭信威考證,滿清政府曾發(fā)覺在外國銀幣流入的同時有銀塊流出,甚至有人主張禁止。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編年史上亦有相關記錄。宣統(tǒng)二年清政府曾專門調查,結果發(fā)現在中國流通的外國銀元有十一億元,占清末貨幣流通量的四成三。僅用銀元套購紋銀一項,外商便堂而皇之地從清中國榨取了五億兩白銀。如果說輸出銀元套匯賺錢還有貿易做幌子,那么外資銀行在華直接發(fā)行紙幣則算是明目張膽地搶劫了。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結束后,英、美、法、俄、日、甚至香港和臺灣的政府及私人金融機構,紛紛在滿清中國開辦銀行,并常常是非法地在華發(fā)行紙幣,其數額達三億兩千萬兩紋銀,占清末貨幣流通量的一成二?鄢y元貿易和紙幣印制成本后,我們便可估算出清朝因幣制混亂而被列強巧取豪奪的財富:八億兩白銀。此數四倍于甲午戰(zhàn)爭賠款,一點八倍于庚子賠款(實際的賠款數因時間長和利息高而大大多于條約規(guī)定的賠款額),十一倍于清末政府年財政收入,約等于鴉片戰(zhàn)爭以來清廷對外賠款之總和。

經過十多年北洋政府貨幣銀行體系的混亂后,(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國民黨執(zhí)政伊始便著手整合中國銀行業(yè),并于一九二八年組建了中央銀行,且在一九三三年實施幣制改革:“廢兩改元”,即一切公私交易皆用政府統(tǒng)一鑄造的銀元。爾后,國民黨政府又陸續(xù)建立了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此四大銀行都享有中央銀行的特權,并共同構成官僚資本的金融支柱。雖說“廢兩改元”結束了清末和北洋政府時期混亂愚頓的舊幣制,但新制度仍然以白銀為支點,故其脆弱的基礎依然未打牢。當一年后美國實行白銀國有、國際市場銀價暴漲、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并引發(fā)通貨緊縮、財政赤字高居不下時,國民黨政府于一九三五年末推出了“法幣政策”,決定由中央銀行等壟斷紙幣發(fā)行、白銀國有化、法幣盯住英鎊和美元,即全面回歸信用貨幣制度。盡管這使抗日戰(zhàn)爭引發(fā)的巨額財政赤字得以全部依靠發(fā)行法幣來彌補,但八年后重慶的物價上漲了一千二百多倍。為了支撐隨之而起的內戰(zhàn)和彌補赤字,到一九四八年八月,法幣的發(fā)行數額達到天文數字:六百萬億元,此數額等于抗戰(zhàn)前夕發(fā)行額的四十多萬倍、其間的物價上漲了三千多萬倍。至此,法幣體系已經土崩瓦解。

  值此危難之際,蔣介石孤注一擲,決定采納財政部長王云五的方案,于當月十九日進行幣制改革和經濟管制,即發(fā)行金圓券,以一定數量的美元做準備金,按一比三百萬的比例兌換法幣,限期強制收兌民間金銀外幣,并對商品實行嚴格的限價銷售,以期穩(wěn)定物價和人心,使經濟恢復正常。為此,蔣介石還特派其子蔣經國到上海親自督導,嚴查不按“八·一九限價”銷售的“奸商”。然而天不隨人愿,相對穩(wěn)定的物價僅僅維持了兩個多月。隨著市場信心的瓦解和金圓券發(fā)行量的迅速擴大,物價猶如脫韁野馬,一發(fā)不可收拾。據朱宗震在《中華民國史》第三編第六卷(中華書局二〇〇〇年版)給出的數據,到一九四九年四月中旬,金圓券的發(fā)行量已達七千六百億元(另一數字為一萬五千億元),上海的物價指數八個月內竟上漲了兩百萬倍。國民黨軍隊在戰(zhàn)場上的失敗、蔣家王朝的覆滅與惡性通貨膨脹率在時間上吻合得如此之好,看來絕非偶然。美國經濟學家弗里德曼夫婦在《自由選擇》一書(商務印書館一九九八年版)中談到國民黨在大陸潰敗這段歷史時,得出的便是這樣一個結論。

  明代萬歷朝重臣張居正曾寫過一篇著名的奏折,叫《陳六事疏》。開篇他便寫到:“帝王之治天下,有大本,有急務。正心修身建極以為臣民之表率者,圖治之大也。審幾度勢,更化宜民者,救時之急務也”。雖說今人不該用時下的標準去評判古人,但我依舊以為,圖治之“大本”理應包括設立或選擇恰逢其時的貨幣制度。我們已經看到,自趙宋金元,經過明清,再到民國政府,他們統(tǒng)治中國大陸的終結,均同將“大本”當作“急務”加以對待高度相關。近幾年來我一直在關注貨幣史,相關文獻讀得越多,我就越發(fā)認識到貨幣在經濟長期增長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兩大目標實現過程中的決定性作用。這也恰是我撰寫此文的原因。當然,把王朝的更迭僅僅歸結于低效或失敗的通貨制度是欠妥當的。改朝換代的根源有時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堪薩斯大學的竇德士在《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中就曾指出,元朝壽命之短暫和全球氣候異常與自然災害多發(fā)有關。在十四世紀至少有三十六個寒冬,這比有記載的任何一個世紀都多。如果正常年景多一些,元朝很有可能比它實際存在的時間要長得多。換言之,元帝國過早地分崩離析是因為運氣不佳。

  比較而言,我更青睞以“貨幣-制度”二分法作為思考的切入點。在上面所論及的千年歷史中,最令我感到震撼和惋惜的,恰巧也是元朝。十三世紀六十年代,當在元帝國看到一張被印上字的紙竟然能夠當錢幣使用時,歐洲旅行家馬可·波羅目瞪口呆了。元朝的貨幣制度在當時無疑是世界上最先進的。以今天的眼光看,元朝早熟的幣制因條件不具備而悲劇性地走向了反面。而眾多條件中最關鍵的,除了健康的貨幣制度外,便是行之有效的內在約束和攫取外部資源的能力。英國商人集團不失時機地發(fā)動“光榮革命”和從事大規(guī)模殖民掠奪,并率先建立起現代金本位制度,從而最早地完成了工業(yè)化。這是否也可以歸結為運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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