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道生:“既得利益集團”與當今中國的腐敗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劇變社會期的中國腐敗問題》
邵道生
第五部分 “既得利益集團”與當今中國的腐敗
第3章 社會主義條件下存在不存在“既得利益集團”
(一)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究竟存在不存在江澤民同志所說的“既得利益集團”?
那么,在社會主義的中國社會中究竟存在不存在江澤民同志所說的“既得利益集團”呢?
我的答案非常明確:“既得利益集團”的存在不是“可能式”,也不是“將來式”,現實生活中,從中央下來的、由上至下的、全系統(tǒng)的、組織性極強的還沒有,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領域,一些部門、一些單位,那種“小的、然而能影響‘局部政治氣候’的既得利益集團”不僅存在,而且還“相當嚴重”。
這就是當今中國與前蘇聯(lián)在關于“既得利益集團”問題上的一個“本質的差異”。
前蘇聯(lián)是怎么解體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蘇聯(lián)共產黨內已經形成從中央下來的、由上至下的、全系統(tǒng)的、組織性極強的與“既得利益集團”。
而在當代的中國,我的觀點是,說在中國的上上下下已經形成像前蘇聯(lián)那樣的龐大“既得利益集團”,這既無事實,也無可能的,甚至還有點危言聳聽,甚至還可以說是別有用心,然而在“一些部門”、“一些領域”、“一些地方”之中“既得利益集團”已經形成或正在形成,這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ǘ┪覈洕鷮W家胡鞍鋼先生的觀點
就以“一些部門”來說,我國著名經濟學家胡鞍鋼先生曽發(fā)表過這樣的觀點:“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中形成的行政性壟斷,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這些特殊利益集團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自利動機,尋求本行業(yè)、本部門、本集團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全社會財富或人民福利最大化。(2)屬于分利集團,借助政治資源并以國家的名義來進行經濟資源的瓜分和占有。盡管壟斷行業(yè)的從業(yè)人員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很小,但占有的各種經濟資源非常巨大。如電力系統(tǒng)累計投資額達8000億~12000億元。但僅有200萬從業(yè)人員,每年僅象征性地向國家上繳利潤70多億元;
(3)排他性。排斥其他利益集團參與競爭,妨礙要素自由流動,從而進一步強化其壟斷地位。如銀行界的工、農、中、建“四大家庭”,為了維護其壟斷地位,不僅限制外資銀行的進入,也壓制民營金融業(yè)的發(fā)展。(4)具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制造所謂的“政府失效”,一旦要改革,打破壟斷,他們會首先站出來反對。(5)既得利益具有剛性,其絕對利益必須增加不能減少,相對利益的份額必須上升不能下降!盵i]胡鞍鋼先生還指出:“中國的行政性壟斷,已經發(fā)展成一個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成為中國經濟長期持續(xù)高速增長的最大的制度性瓶頸!
就以“一些領域”來說,譬如證券領域,易憲容先生指出:“很清楚,國內股市發(fā)展了十幾年,早已形成了一個非常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股市上的哪一次異動都留下了它們的身影”[1],他們是一批“食利層”,是一批“暴發(fā)戶”,弄虛作假,翻手云雨,興風作浪,無所不為,當他們得知中國高層下決心整治證券領域,并付諸實施時,為了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便下定決心要與高層的行動較量一番:你要監(jiān)管,我就砸盤,不是硬砸,而是利用高層的“決策錯誤”——國有股減持,你越堅持,我就砸得越狠,造成整個股民的空慌心理,于是整個大盤從2300點急瀉到1300點,受損害的當然是廣大股民。那么,在這個過程中“既得利益集團”是不是也獲利呢?非也。但是,為了顯示“力量”,為了讓股市混亂使你無法監(jiān)管,因而即使利益暫時受損也要這么做。所以在證券業(yè)有一種奇怪的觀念:將高層的加強監(jiān)管作為“利空”來對待,每當監(jiān)管措施出臺,大盤即應勢而落,這簡直是不可思議。加強監(jiān)管,只能使證券走向有序,只能保護廣大中小股民的利益,怎能是“利空”?就像國家嚴厲打擊腐敗一樣,禍國殃民的腐敗分子被一個個揪了出來,大量侵吞國家資財的蛀蟲被清理出去,江山不會變顏色了,人民的利益不被侵吞了,經濟建設有了保障,怎能是“利空”?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只能是“利好”又怎會是“利空”呢?!當然,我們不能將股指急瀉1000余點全都歸之于它,但是證券業(yè)里的“既得利益集團”的興風作浪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就以“一些地方”來說,譬如,就以被查處的廣東的湛江、福建廈門和沈陽慕綏新三大腐敗集團來說,從另一層意義來說,就是由黨內一些有權有勢的腐敗分子構成的“既得利益集團”——“腐敗利益集團”,他們借助于對權力、地位和對資源的壟斷而輕輕松松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政治利益,年深日久,形成牢不可破的“關系網”,盤根錯節(jié),積重難返,互相“提攜”,近親繁殖,從而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上枉國法,民怨沸騰。這樣,輕而易舉地將共產黨的政權異化了,他們代表的決不是人民,不是先進的文化,不是先進的生產力,而是一小撮腐敗分子、不法奷商、?緇岱腫雍妥咚椒腫櫻??暈醫(yī)?揮鋅逄ǖ惱餿?齙胤秸?ǎ?浦??植啃緣暮推窖荼。?裁床櫬φ餿?齦?薌?拍茄?枘眩?茄??畝?牽課?裁匆歡ㄒ??彌醒氳牧α坎拍鼙冉銑溝捉餼鏊?牽空猓?扔肽切┑襯謨腥ㄓ惺聘?芊腫擁氖饉婪純褂泄兀?燦胝餿?齙胤礁?芊腫踴?A——“既得利益集團”——的垂死掙扎有關:好不容易才獲得的既得利益怎能讓它輕易丟失?所以,在沈陽出現了那樣一種“景象”:慕綏新、馬向東等一大批腐敗分子被送上了歷史審判臺,然而相當一部分官員還在那里“緬懷”昔日腐敗分子分給他們的“殘湯剩羹”,因而“出工不出力”,辦事效率極低,似乎是對失去“既得利益”的一種“消極抵制”。
。ㄈ╃妿r先生在這個問題上的觀點
鐘巖先生在《我國部分腐敗分子完成原始積累出現利益集團》一文中指出:當今腐敗的四個新特點,他說:“近年來查處的一系列案件表明,隨著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腐敗本身也在不斷發(fā)展演化。腐敗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一是有些腐敗分子已經基本完成原始積累,出現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團’。在一些部門一些地方,已經形成程度不一的既得利益集團,或者說,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既得利益集團已經漸成氣候。腐敗分子的原始積累主要是通過6個方面來完成:大批量、多層次的土地批租;
利用權利大量違規(guī)放貸;
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轉包分肥;
違規(guī)減免稅收;
股市"圈錢";
走私放私。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方出現了‘送配偶子女出國、親屬海外定居……把腐敗贓款轉移出境……自己外逃’的新情況,對于這一腐敗‘三部曲’的新動向,必須高度警惕。”[2]
總之,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存在“既得利益集團”并不是一個虛構的神話,只要你能正視現實,你就會發(fā)現在“一些部門”、“一些領域”、“一些地方”和“一些單位”這個“既得利益集團”還相當“活躍”,還時不時地“顯示力量”。
注釋:
[1] 易憲容:〈股權全流通應還富于民眾〉2002年12月03日中國經濟時報
[2] :
瞭望東方周刊 2004-07-21
[i] 胡鞍鋼:《中國戰(zhàn)略構想》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7頁。
第4章 “既得利益集團”與“局部性和平演變”
。ㄒ唬⿵谋举|上說腐敗與反腐敗斗爭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
階級斗爭觀點是理論中的一種。中國共產黨依靠了它,嬴得了新民主主義的革命,也使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改造獲得了初步的成功,所以這一理論功不可沒。
不過,從五十年代后期開始,整個社會將階級斗爭理論當作治國的“綱”,一個又一個的意識批判運動,一個又一個的政治運動,而“文化大革命”又將這個理論推到了極端,由于它的存在中國就沒有安寧過,中國社會為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使廣大的中國人民吃了很大的苦頭,從此之后,這一階級斗爭理論的名聲就不太好聽,我們的社會便不由自主地遠離了這個理論,如今的理論家一個個都離它遠遠的,惟恐沾了它的光。
這個階級斗爭理論究竟如何?憑心而論,錯誤似乎并不在這個理論本身,而是用錯了對象,用錯了時間,用錯了地點,甚至將它作為治國的綱就大錯特錯的了。
其實,就像鄧小平同志所說的:“社會主義社會中的階級斗爭是一個客觀存在,不應該縮小,也不應該夸大。實踐證明,無論是縮小或是夸大,兩者都要犯嚴重的錯誤。至于整個社會主義社會歷史時期是否始終存在某種階級斗爭,這里包括許多理論上和實踐上復雜和困難的問題,不是只靠引證前人的書本所能夠解決的,大家可以繼續(xù)研究?傊鐣髁x社會目前和今后的階級斗爭,顯然不同于過去歷史上階級社會的階級斗爭,這也是客觀的事實,我們不能否認,否認了也要犯嚴重的錯誤!
鄧小平同志的這段話說得很中肯,很值得我們學一學。
依我之見,對階級斗爭理論,過去是極端夸大,而當前存在著這樣的傾向:一是“縮小”,大家都對它故意的回避,有的干脆來一個徹底的否認;
二是拒絕研究,拒絕研究在新的歷史階級斗爭的存在,它的表現規(guī)律。
譬如,怎樣解釋當今社會泛濫的腐敗現象?這既是一個現實問題又是一個理論問題,很值得研究。很多人將尋求問題的答案瞄準了國外,用外國人發(fā)明的理論來解釋,那個紅得發(fā)紫的“尋租理論”就是一例。依我之見,用它來解釋權力腐敗就有點不倫不類。東西是自己的,將它租出去,尋點租金花花,又何不可?可是權力這個東西是自己的嗎?它是姓“公”的,就根本不存在租不租的問題。所以尋常人(如干部和群眾)聽了這個理論之后除了感到深奧、難懂之外,別無所獲。我也算是一個文人了,但是思量了半天仍有一種別扭、灰澀之感。我問了一些對理論尚感興趣的政府官員,問他們能不能理解這個“尋租理論”。他們的回答倒是很坦率:何必這樣咬文嚼字呢,將一種誰都懂的“權錢交易現象”用一個很難懂“尋租”的概念來解釋,何必多此一舉呢?這位官員說得很坦率,用簡淺的語言能解釋清楚復雜的社會現象,這是理論家的“能耐”,現在倒好,來一個顛倒,用一種誰都不懂的語言來解釋大家關心的現象,將人們搞得稀里糊涂,這哪能算是理論呢?
我以為,用階級斗爭的理論倒是能解釋清楚這個最終能亡黨亡國的腐敗現象的。
譬如,過去我們常用階級斗爭理論來解釋社會主義時期發(fā)生的“和平演變”現象。我看,這個和“和平演變”論并沒有過時,前蘇聯(lián)不是舒舒服服地“和平演變”過去了。而中國呢?這個危險依然存在。主要危險來自誰?過去常說這種和平演變的危險可能發(fā)生在“第三代”身上,或是那些“知識分子”身上,F在想一想,這種想法幼稚得很,沒有權怎么演變?所以鄧小平同志說:“中國要出問題,還是出在共產黨內部。”所以這個“共產黨內部”當然不是指廣大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干部,而是指一批特權化了的腐敗階層。和平演變的主要危險就在共產黨內,就在特權化了的腐敗階層。它們需要“和平演變”,希望“和平演變”,而且希望這個“和平演變”來得越快越好。為什么?因為他們需要被“和平演變”了的制度去保障整個腐敗階層的利益。
也許有人認為這是聳人聽聞,是故弄玄虛。不是的,這不是理論家的無病呻吟,也決不是理論家論說的一種理論可能性。恰好相反,這種“和平演變”在在一些局部地區(qū)已經變成了現實。譬如,舉國震驚、舉世震驚的湛江和廈門遠華腐敗大案說明了什么?說明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當地的被腐敗分子竊取的政權性質發(fā)生了蛻變,地方的主要領導權被一小撮腐敗分子竊取了,黨的、公安司法的、銀行的系統(tǒng)都掌握在腐敗分子的手中,整個地區(qū)被搞得烏煙瘴氣,簡直就是腐敗分子的樂園。請問,在這些地區(qū)究竟是誰專誰的政?是共產黨的天下還是腐敗分子的天下?是人民的政權還是資產階級的政權?我想,只要頭腦正常,這些答案是不難回答的。大量被揭出來的觸目驚心的腐敗黑幕清楚告訴我們,在這個問題絕對不能太書生氣了。
在過去,我們經常用毛澤東同志的這樣一段來提醒我們不要忘掉階級斗爭:“因為勝利,黨內的驕傲情緒,以功臣自居的情緒,停頓起來不求進步的情緒,貪圖享樂不愿再過艱苦生活的情緒,可能生長。因為勝利,人民感謝我們,資產階級也會出來捧場。敵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們的,這點己經得到證明了。資產階級的捧場則可能征服我們隊伍中的意志薄弱者?赡苡羞@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
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袊母锩莻ゴ蟮,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長,工作更偉大,更艱苦。這一點現在就必須向黨內講明白,務必使同志們繼續(xù)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務必使同志們繼續(xù)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爆F在重溫毛澤東同志的這段話,發(fā)現一點都沒有過時,說得完全對,完全正確?匆豢船F實,如今的大腐敗分子也好小腐敗分子也好,說句良心話,有不少原本都是好人,都是“根正苗紅”的人,都是為社會作出一定貢獻的人,有不少真還是些“不愧為英雄的稱號”的人,但是,因為思想上少了一根階級斗爭的弦,結果被“糖衣裹著的炮彈”擊中了,被金錢、美女、權力迷了心竅,在“糖彈”面前打了敗仗,就像成克杰、胡長清那樣,成了不恥于人類的千古罪人。我想,這個教訓是深刻的,怎樣防止這類悲劇重演?我想最好是不要忘掉階級斗爭的理論,它是一服最好的清醒劑。
鄧小平同志說:“在社會主義社會,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敵特分子,有各種破壞社會主義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它壞分子,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新剝削分子,并且這種現象在長期內不可能完全消滅。同他們的斗爭不同于過去歷史上的階級對階級的斗爭(他們不可能形成一個公開的完整的階級),但仍然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或者說是歷史上的階級斗爭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遺留!彼,從本質上來說,當今的腐敗與反腐敗斗爭實際上是鄧小平同志說的“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
總之,依我之見,“和平演變”是一種舒舒服服的“顏色革命”,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
。ǘ熬植啃缘暮推窖葑儭辈皇翘摰摹⒊橄蟮,三個腐敗案的本質是“局部性的和平演變”
一個是廣東湛江腐敗案,一個是福建遠華遠華走私案,一個是遼寧沈陽腐敗案,涉及官員之多,層次之高,腐敗金額之巨,問題之嚴重,影響之廣泛實是觸目驚心,實是震驚中外,它的確將當代中國的腐敗發(fā)展提到了一個“新的里程碑”,它使人震驚,使人可怕,使人窒息。
那么,這三個腐敗案的本質是什么?我的一個“說法”是八個字:“局部性的和平演變”。
過去,一提“和平演變”這四個字,對普通老百姓來說,總是覺得很虛很抽象,總要拿前蘇聯(lián)的例子來教育大家,總是說“和平演變”發(fā)生的可能性……總之,因為沒有切身的體會,聽到也后來就聽煩了,聽膩了,教育的效果自然就不好。
前國家主席劉少奇同志曾說過這樣一段話:“我們的個別地區(qū)、個別部門的組織已經變質了,中央的什么口號來了他們應付一下,平平淡淡,也不反黨,可是幾個書記勾結起來,停滯、腐化、墮落,這不是變質?”將湛江、廈門遠華、沈陽三案與劉少奇同志的這段話對照一下,就可以發(fā)現這個“個別地區(qū)、個別部門的組織”的“變質”活生生地展現在人們的面前,很現實也很生動,為此,我就想到這樣一個問題:“和平演變”已經不再是理論上的可能性了。
在湛江走私案中重要涉案人員有湛江原市委書記陳同慶、湛江海關原關長曹秀康、湛江市原常務副市長葉振成、湛江市原“打私辦”主任鄭炳林、湛江公安邊防分局原局長鄧野、政委陳恩等。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批二十五宗案件的事實,并且一審判決八十四名被告,其中十一人被判死刑。在案中涉及有市委副書記、海關關長、公安局局長、銀行行長及武警等干部也參與和受賄賂。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涉及貨物價值人民幣五百三十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三百億元,數字相當巨大和驚人,到后來還牽出一個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
在沈陽腐敗案中,除了曾任遼寧省建設廳廳長、省長助理、副省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的慕綏新和沈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之外,還將市政府機關、司法機關、國有企業(yè)內的一批“蠹蟲”挖了出來: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市煙草專賣局原局長周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遲若巖、泰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賈永祥和原副院長梁福全、焦玫瑰,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市國家稅務局原局長趙士春,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田英杰,市財政局辦公室原主任馬聲等。
誰敢說在腐敗分子控制下的那時的湛江、廈門、沈陽政權還是無產階級性質的?是共產黨性質的政權?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權?
的確,誰都不敢說,也沒有這個膽量說。為什么?因為在他們控制下的政權的性質發(fā)生了根本性的蛻変,他們保護的是腐敗分子的利益,保護的是大奷商的利益,保護的是靠走私等非法手段暴富起來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保護的是?緇幔ɑ螯社會勢力)的利益,成了他們的“?筇ā焙汀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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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在腐敗分子控制下的湛江、廈門遠華、沈陽,也有一套監(jiān)督系統(tǒng),有紀委、監(jiān)察、法院、公安等等,但是,遺憾的是就些系統(tǒng)都缺乏應有的獨立性,都只是腐敗了的第一把手的工具,他們只對自己的頂頭上司負責,他們不敢、不可能、也沒有就個能力對腐敗了的頂頭上司進行監(jiān)督或是懲罰。為什么?因為這些執(zhí)法或專政機關內的領導者本人,或是蛻化變質腐敗分子的“自己人”、親信,或是被威逼利誘后被拖下了的。想一想,當社會主義的執(zhí)法機關失去了它應有的職能之后,是屬什么性質?不是“和平演變”又是什么!
而且更為可怕的是,這些案子不僅僅是“幾個書記勾結起來”,而是共產黨的一些“地方性高級干部”與“有錢人”勾結起,是“紅道”、“黃道”和“黑道”這三股勢力勾結起來了,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性腐敗勢力”,這就是說,當今的反腐敗,已經不是在與“單個的、零星的腐敗分子”斗,與“單個的、零星的腐敗分子”斗,沒有什么了不起的,出一個就抓一個,不會很費什么勁的,可怕的就是腐敗分子“相互扎堆”,“相互抱團”,“相互結伙”,構成了一種“勢力”,形成了一種“氣候”,問題的性質就而同了,若是這些“相互扎堆”、“相互抱團”、“相互結伙”的總頭頭是當地位高權重的“第一把手”,那么問題就變得非常之嚴重,它會輕而易舉地將一個單位的“面貌”改變了過去,變成了腐敗分子的天堂,變成了蛻化變質分子的樂園,若是在這些單位反腐敗,那就顯得異常之艱難。
。ㄈ┛膳碌氖恰耙蝗河烧屏藱嗟母瘮》肿咏M成的腐敗團伙”
其實,我們再往深處想一想,湛江腐敗案、廈門遠華腐敗案和遼寧慕馬案等這些大案、要案,不都是由一些“相互扎堆”,“相互抱團”,“相互結伙”的位高權重的腐敗分子組成的嗎?這不就是“放大”到地區(qū)一級的“窩案” 、“串案”嗎?與一些“單位性”的“窩案” 、“串案”相比,其不同之處就是它的腐敗級別更高,腐敗的后果更嚴重,腐敗的影響更惡劣,腐敗的勢力更強大,我們反起腐敗來就更困難。于是,我們就看到了這種現象,對這種“地區(qū)性的‘窩案’、‘串案’ ”,非得要中央“插手”不可,非得要中央組織抽調全國的“精兵強將”,非得要花上很長的時間去查不可,非得要花大力氣去排除各種各樣的腐敗勢力干擾不可,非得要……想一想,在這樣歷史條件下的反腐敗怎能不艱巨、不復雜?
其實,若是從社會學來看所謂的腐敗“窩案”、“串案”,其實質就是“一群由掌了權的腐敗分子組成的腐敗犯罪團伙”,就是一個依靠權力非法獲得利益的“利益共同體”。這個“腐敗團伙”組成的基本原則就是遵循按對腐敗的“貢獻”進行分贓的“利益共享原則”。這個“腐敗團伙”為什么要拼死抵制反腐?說到厎就是為了維護“自己一伙人”借助權力獲得的“經濟上的、政治上的既得利益”,就是為了保持“自己一伙人”頭上的官帽、自己所坐的官位,就是為了“自己一伙人”不受審判、不進大獄、不掉腦袋,因而在“共同命運”下,對社會反腐敗的抵制就顯得“特別主動”、 “特別自覺”、 “特別賣力”……所以,當今社會的反腐敗,并不僅僅是和單個的腐敗分子斗,而是在和“腐敗團伙”斗,在和一個個“靠腐敗獲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的小集團”,在和“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斗。
這個“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指的是某個地區(qū)的一些權貴通過“權力性結伙“的方式,利用共產黨已有的組織系統(tǒng)建成一個跨系統(tǒng)、跨行業(yè)、跨省市,實施境內外勾結,對社會財富實施瘋狂驚奪的一種體系內的腐敗。
這個“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 ,會巧妙地利用共產黨現行制度(如現行人事制度、公安司法制度、貿易制度、銀行制度等)中的弊端或漏洞,為其腐敗服務。這種“制度性腐敗”簡單、方便而且“高效”,因為都是在制度內的腐敗,還安全而不用冒多大的風險,因而腐敗的金額一個個都是天文數字。譬如,湛江腐敗案為100多億之巨,廈門遠華案中的走私物品高達530億,偷稅漏稅300億元。這就是“制度性腐敗”的“優(yōu)越性”,既保證了腐敗分子能在短期內就能攫取巨大的財富(廈門的作案時間是從1996年開始的),同時腐敗的暴利又反過來加速了“制度性腐敗”的發(fā)展,在如此豐厚的利潤下結成了腐敗分子的神圣同盟。
在這個“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中,它的重要組織特征是各口都有重要權貴把持,分工嚴密,上下有序,腐敗一條龍,“清一色”,形成了一股強大的腐敗勢力。這股腐敗勢力既有來自“紅道”(即制度內)的縱容,也有來自“黑道”(腐敗惡勢力)的支持。以廈門遠華案來說,卷入到這一案權勢人物有: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錢、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莊如順、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葉季諶等,真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腐敗勢力在權貴的支持、縱容下,利用它用腐敗得來的經濟實力,千方百計向當地的各種“公權”滲透,甚至通過贖買手段將一些“公權”變成了“私權”,“黑道”在“紅道”的支持下?lián)u身一變,變成了“黃道”上的大企業(yè)家、實業(yè)家,既是官又是匪又是商,紅的黃的黑的三股勢力混在一起,在地方上形成了一股看不見但能時刻能感覺得著的強大腐敗惡勢力。湛江的走私犯有上億元的船隊、專用碼頭和煉油廠,走私油竟占全國消耗份額的十分之一。而在廈門,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中都能感覺到所謂“遠華影響”,遠華集團、遠華影視城、遠華足球隊、88層遠華大廈……到處都有遠華兩字,到處都烙上了遠華的痕跡,腐敗惡勢力的影響在廈門可以說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
由于這個“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的存在,會使制度內的所有監(jiān)督都會變得無效。在湛江、廈門案發(fā)之前,當地的那些制度內的監(jiān)督制度都應該說是完整的、具全的,但是面對這種“制度性腐敗”,它不過是權力機構內的一個必須的裝飾品,一件裝裝門面的擺設物。面對猖獗的腐敗惡勢力,面對執(zhí)法部門掌握在腐敗分子手中的現實,誰敢去監(jiān)督?誰又能去監(jiān)督?若沒有中央的強烈干預,那么,誰想要依靠當地制度內的監(jiān)督體系去監(jiān)督,那簡直是天方夜談,是一種美妙的神話了。
總之,這個“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的性質是嚴重的,影響是惡劣的,然而它的最終后果更為可怕:它使某個地方政權的性質發(fā)生蛻變,使政權為一小撮腐敗分子把持,從紅色的人民政權變成了黑色的腐敗政權。而且,政權的這種蛻變是舒舒服服的變,是慢慢地、和平的變,是不流血的變,是將公權變成了腐私權的變。變的結果是什么?將當地的政權最終變成一個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于是,我就不由自主地記起了毛澤東同志的一段話:“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為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
就也就是西方敵對勢力最希望我們出現的“顏色革命”。
(四)重溫毛澤東同志的“不要形成一個脫離人民的貴族階層”
所以,我們有理由去重新學習毛澤東同志早在1956年時就發(fā)出的警告:“我們一定要警惕,……不要形成一個脫離人民的貴族階層!倍@個“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就是一個“脫離人民的貴族階層”, 湛江、廈門、沈陽這些腐敗集團實際上已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以腐敗分子為主體的“貴族階層”。
當然,當我們談到這種“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集團”的特點時還得指出,這種“制度性腐敗”,不是“整體性”的而是“個別性”,不是“全局性”的而是“缺陷性”的,不是“根本性”的而是“一時性”的,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整體性的制度性優(yōu)勢”去戰(zhàn)勝“局部性的制度性腐敗”。湛江、廈門、遼寧慕馬案三大案的被徹底曝光、揭露,不僅僅體現的是黨在反腐敗方面的決心和信心(僅在廈門遠華腐敗案的一審中就宣判了14個人的死刑),而且更重要的體現了我們“整體性的制度性優(yōu)勢”,誰搞腐敗,不管腐敗分子的權勢是多么地大,多么地厲害,共產黨可以用制度將徹底地將其查處,直至送上斷頭臺。(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于是,我又突然想起了鄧小平同志曾說過的一段話:“我們自從實行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兩個方面的政策以來,不過一兩年間,就有相當多的干部被腐蝕了。卷進經濟犯罪活動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绻覀凕h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剎住這股風,那末,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fā)生‘改變面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编囆∑酵驹谶@里所說的“改變面貌”,當然指的是和和平平地、舒舒服服地、不快不慢地、不通過流血方式的改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和平演變”。這些人手中拿的是人民給予的權力,然而謀取的卻是個人(或小集團)的私利,經受不起糖衣炮彈的引誘,貪贓枉法,瘋狂斂財,奢侈腐化,哪有半點兒的共產黨人的味道?這些人不是變又是什么?
當然,由于中央政權掌握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手中,我國不可能、也不會發(fā)生全局性的、整體性的和平演變,但是,地方性的、局部性的和平演變會不會發(fā)生呢?湛江、廈門遠華、沈陽腐敗三大案的發(fā)生證明了,這種和平演變的發(fā)生在當今不是會不會的問題,而是發(fā)生的多少、規(guī)模的問題。的確,亡黨、亡國、亡社會主義決不是一句空話。
湛江、廈門遠華、遼寧慕馬案的實質就是局部性的和平演變!就是地方性的和平演變!想而對我們黨來說,夠得上“大問題”的有很多很多,但是,在諸多的“大問題”中有什么問題能大過于亡黨亡國亡社會主義的腐敗呢?我想,都不能。
總之,依我之見,像廣東湛江、福建廈門遠華、遼寧慕馬案這類“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一個“毒瘤”,實際上是鄧小平同志說的“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
所以,在反腐敗斗爭中我們不必忌諱“階級斗爭”這四個字。
第5章 社會轉型期“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及其特點
(一)從邱曉華提供的一個數字看“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那么,存在于“一些部門”、“一些領域”、“一些地方”、“一些單位”的“既得利益集團”是怎樣形成的?
先看一個由原國家統(tǒng)計局副局長、著名經濟學家邱曉華(那時的他,正是他“風華正茂”的“上升時期”)“提供”的一個數字。2002年10月31日,他在赴重慶作了一場經濟形勢報告中提出:“我國富人群體主要有9大主要成因。一是企業(yè)推行承包制,一批敢于承擔風險的人走上‘先富起來’的道路;
二是國家落實各項政策而得到一筆補償資金所惠及的一批人;
三是國家鼓勵私人經濟發(fā)展、先‘下海’的人;
四是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國家實行部分生產、生活資料和貸款價格的‘雙軌制,特殊群體因此而享用了價差帶來的6000億元財富;
五是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最早涉足證券市場的投資人和證券從業(yè)人群;
六是房地產業(yè)投資人;
七是倒賣各種指標、出口配額等人群;
八是特殊職業(yè)者,如影視明星、體育明星、作家等;
九是科技技術成果轉讓獲益者。”[i]
在邱曉華“提供”的眾多數字中,我最為“關心”的是“國家實行部分生產、生活資料和貸款價格的‘雙軌制,特殊群體因此而享用了價差帶來的6000億元財富”這個數字,它讓我“激動不已”。為什么?因為關于“既得利益集團”存在與否在社會上、在學術界爭論頗大,且無定論,“定性”分析多,因缺乏實實在在的數據,誰都說服不了誰。而邱曉華“提供”的“6000億”這個數字則給了我們一個明確的回答:這個“既得利益集團”恐怕不是正在形成中的問題,而是早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
胡鞍鋼先生在《中國90年代后半期腐敗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腐敗類型分為4類,分別是各類稅收流失型腐敗損失,走私等大規(guī)模非法經濟導致“黑色收入”,腐敗直接造成的大量公共投資和公共支出流失,壟斷造成大量的租金損失等。通過大量數據并作保守的估算,90年代后半期,僅以上4種主要類型的腐敗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消費者福利損失,平均每年在9875至12570億元之間,占全國GDP總量比重的13.2%至16.8%之間。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筆巨額財富相當一部分落入既得利益集團手中。
為什么?因為在80年代“萬元戶”就是中國富豪的象征,想一想,這“6000億”能“制造生產”出多少個“萬元戶”來啊!6000萬個“萬元戶”,多么巨大的一個群體,說它客觀存在,一點錯都沒有。而這個“特殊群體”,其實就是一個“特殊的既得利益群體”,就是一個“特殊的既得利益集團”。為什么?就在這“特殊”兩字上,因為一般老百姓、沒有特殊的權力背景的,是無論如何沾不到這個“光”的!百Y本來到人間,從頭到腳每一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這句話還是蠻有有道理的,我不能說這“6000億”都是“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但是,我可以肯定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馬海濱在中國犯罪學研究會預防職務犯罪專業(yè)委員會年會的發(fā)言中指出:“經濟體制改革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生活發(fā)生了巨大變化。改革采取漸進方式,經歷了原軌、易軌、雙軌、并軌等階段。從原軌至雙軌期,‘尋租’活動十分活躍,貪污、受賂等職務犯罪活動異常猖獗。”這段話說明什么?至少說明這“6000億”是與“原軌、易軌、雙軌、并軌等階段”的“貪污、受賂等職務犯罪活動異常猖獗”聯(lián)在一起的。
(二)“雙軌制”給既得利益群體提供“腐敗的機會”
有人不同意我的觀點,他們認為:“不能把‘特殊群體’與‘既得利益群體’混為一談。原文中的‘特殊群體’,是指與國家實現‘雙軌制’政策相關的行業(yè)、部門、企業(yè)、人員,不能等同于‘既得利益集團’,更不能說‘是一個特殊的既得利益階層’。由一個單純的經濟學指代引申為一個政治學概念,直接導致得出中國既得利益群體‘早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結論,與客觀事實不符,其論點當然是錯誤的。其次,原文提到的‘6000億財富’不僅不能被理解為用于分配的資金,‘享用’的主體也不僅僅是個人所得,還應包括行業(yè)和單位利益,包括國家和集體積累,包括相關業(yè)務的正常運轉費用。”還說:“邱曉華已經指出,富人群體的獲得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應承認歷史的局限性。對待歷史問題,不能搞事后諸葛亮!母锸且粓龈锩歉锩蜁袪奚,不能在事后因處于探索階段的改革舉措存在瑕疵而全盤加以否定或曲解!p軌’是歷史的產物,不能把‘雙軌制”僅僅理解為給既得利益群體提供‘腐敗的機會’和‘對腐敗的寬容’ 。”[ii]
這段話藐視有理,實質大謬。謬在何處?主要有以下四點:其一,我認為,對“6000億”這個數字,不應該也不能夠將它作為一個“單純的經濟學”的概念來思考,因為經濟從來就是與社會、政治密切聯(lián)系在一起的。想一想,我們在公布每一個重大經濟數字時,有哪一個是不作為政治上的“大好形勢”來宣傳的?其實說句心里話,這“6000億”在我心目中,它也僅僅只是一個“象征性的數字”,我只是將它當作“價格雙軌制”產生腐敗并得以蔓延的一個“大致上的數字根據”,而且憑它作了“政治學概念”上的延伸,這個“延伸”是建立在對“雙軌制”“為這個‘特殊群體’提供了‘致富’的機會”進行科學反思的基礎上的。其二,我對“價格雙軌制”的反思根本不涉及到對“探索階段的改革舉措存在瑕疵而全盤加以否定或曲解”,若是對改革階段存在問題的反思就是一種“搞事后諸葛亮”,那么要我們這些搞社會科學的干什么?所以,我只能說在這個問題上戴秦先生的“言重”就有過去有些人習慣用的“戴帽子”、“打棍子”之嫌。其三,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邱曉華先生的關于“富人群體的獲得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這個連三歲小孩都懂的“常識性知識”,其實,只要認真讀一讀邱曉華的全文,你就不難發(fā)現,邱曉華的這個觀點指的是所有致富群體的“九類人”,而不是專指“雙軌制”下的一種人。若是借助權力利用“價格雙軌制”致富(即當時人稱的“官倒”)是“合理”的話,那么豈不是承認如今許多大貪官倒賣土地批文、倒賣銀行信貸指標也都是“合理”的,那就干脆,我們就不要反腐敗算了。
在這個問題上我倒是與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先生的觀點是一致的。
吳敬璉先生在談到當前腐敗現象產生根源時說:“按照馬克思的說法,商品是天生的平等主義者。因此市場經濟國家的公平競爭立法上就規(guī)定不能有任何價格和其他歧視,而不能像在價格雙軌制下那樣,有批文的和沒批文的、有權的和沒權的價格不一樣。那不是市場經濟原則。雙重體制下的經濟既是貨幣經濟,又有行政管制,權力有價,于是產生大量的尋租行為。這才是目前腐敗蔓延的原因。”他又說:“‘雙軌制’:一條是計劃軌,在這條軌道上運行的調撥物資的價格是低廉的;
另外一條是市場軌,在這條軌道上買賣的商品價格是隨行就市的。由于轉軌經濟通常仍然是短缺經濟,因此雙軌之間有一個很大的價格落差。于是拿到了物資調撥‘批文’有權按調撥價購買的人們就可以取得額外的差價收入。‘官倒’這個名稱表明,一般老百姓雖然沒有學過經濟理論,但他們從千百次的經濟活動中認識了‘官倒”這種經濟現象的本質。人們發(fā)現‘倒爺’們并不需要把調撥物資到手、再‘倒”到市場上去賣,他們‘倒’的只是調撥指令、批文,買賣的是權力。當時外匯買賣也實行官價和市場價的‘雙重匯率”,銀行貸款則實行官定利率和市場利率的‘雙軌制’,這兩者也是‘官倒’的生財之道!盵iii]吳敬璉先生的這兩段文字恰到好處地證明了我的那個對“‘雙軌制’是給既得利益群體提供‘腐敗的機會’和‘對腐敗的寬容’ ”這一表述是正確的。
辛鳴先生在2004-8-9的《經濟參考報》發(fā)表了這,樣一段話:在“我國社會改革過程中,不同利益群體的發(fā)育是極端不均衡的。其中極少數的利益群體利用體制轉軌中的不完善和政治生活中的漏洞,形成了具有特殊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團’。他們或者因為市場經濟的不規(guī)范而得到了好處,或者利用所處的壟斷地位牟取暴利,或者利用政府行政管制的漏洞而損公肥私,有的甚至直接運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這些既得利益集團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最大的受益者,他們的活動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原則,他們的存在損害了其他社會群體的利益”,“更為可怕的是,由于我們前期改革中的不成熟、不完善,又客觀上讓他們的利益原則在一段時間內成為了社會改革的某些原則。因此,在我們改革進一步深化的過程中,他們會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力圖維持現狀,防止改革深化打破現有對他們有利的格局,剝奪他們的利益。”
。ㄈ氨└蝗后w”與“既得利益集團”
其實,在學術界還有一些類似于“既得利益集團”的“提法”,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于祖堯先生指出:“毋庸諱言,當前我國已經出現了一個特殊社會階層——“暴富群體”。這個群體包括:部分不是靠誠實經營和勞動起家的私營企業(yè)主;
少數公有企業(yè)的承包人和買主;
收取非法高額出場費或投機鉆營的文藝界明星、穴頭;
政界的貪官污吏;
少數新生的洋買辦等。這個社會群體混雜在改革以來靠誠實勞動而富裕起來的高收入階層之中,但他們是一伙魚目混珠的靠發(fā)不義之財致富的暴發(fā)戶,決不能把他們與政府倡導和鼓勵的‘部分人先富起來’混為一談!盵iv]多年來,圍繞土地這一核心,已經形成了一個以“某些政府官員”以及“地產大鱷”、“官商”組成的復雜利益集團體系,土地尋租行為和圈地運動的大量滋生,而土地暴利和政績驅動則是腐敗滋生的最根本的動力。譬如,《人民日報》 2004年2月23日就曾報道,全中國176座高爾夫球場,僅1座經正式審批。
總之,在“一些部門”、“一些領域”、“一些地方”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出現決不是偶然的。
。ㄋ模凹鹊美婕瘓F”形成的必要條件
“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是有一個歷史過程,有一些必須條件。
我的觀點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一定要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1)絕對的權力壟斷,絕對的對資源的壟斷,這是為權力進入市場的先決條件;
。2)善于鉆政策空子的“官商勾結”,在有權的和有錢的之間一定存在不可見人的權錢交易;
(3)無論是在官場或是商場,都有“龍頭老大”這類重量級人物的存在,他們是“地頭蛇”、“太上皇”;
。4)“暴利的獲得”,小利、大利還不行,一定是暴利,一定是制造出一大批“食國家利益”的寄生蟲,是一批暴發(fā)戶。譬如,據安徽阜陽有關部門介紹,自1996年以來,經阜陽市委前書記、安徽省前副省長王懷忠之手批出的土地,明顯屬于國有資產流失的就高達10億元,在國有土地收益的源源流失中,至少有10個大款應運而生。(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手段卑鄙而惡劣,這既是“既得利益集團”出現的誘因又是他們發(fā)展的動力,所以,在這些地區(qū)(或領域)一定會產生一幫“暴發(fā)戶”,基本上有兩類人,一類是不三不四的違法商人,另一類則是有權有勢的當官者及其衙內;
(5)“約定俗成的游戲規(guī)則”,即“潛規(guī)則”,在這些地區(qū)或領域,法定的“游戲規(guī)則”被破壞殆盡,代之出現的不成文的、又無法拿到臺面的“行規(guī)”或“業(yè)規(guī)”,約束力極強,它的“權威”不能受到任何挑戰(zhàn),誰若是對它提出挑戰(zhàn),哪怕是半點的違背,必遭到“群體”的“集體懲罰”,讓你無法在這一地區(qū)或領域生存下去。總之,在某一個地區(qū)或某一個領域的官員們在上述條件下再加上沒有有效監(jiān)督機制的制衡,就很容易形成對利益的壟斷,很容易形成“排他性的分利集團”——“既得利益集團”。
“既得利益集團”不是一個組織性集團,它是無形的、精神性的,你看不見卻能實實在在感受得到,既得利益者因為得到菲薄的“既得利益”,因而都極其忠于這個“集團”,忠于這個“利益共同體”,一旦這個“既得利益集團”受到“生存的威脅”,就會本能地去“誓死捍衛(wèi)”,用不著動員,就會各顯其能,就會發(fā)威,就會顯示其力量,拼命地維護“既得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因為是貪官們“造就”一批“富翁”,因而當他們聽到安徽省前副省長王懷忠被立案審查時,阜陽的屬于這個“既得利益集團”一些“大款”(實是“奷商”)叫囂,就是傾家蕩產也要保王過關,有的人更是一次拿出200萬巨款欲為王“解套”。
。ㄎ澹┳闱驀c這一領域“既得利益集團”
以下,我想以足球圏為例來說明這一領域“既得利益集團”形成的特點。
一般而論,凡“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必須是腐敗泛濫的領域,而且必須“具備”以下二個要件:一是要有足夠的、用來交易的“物質資源”(金錢資源);
二是要有絕對的權力壟斷。我想,每年有幾十億投入的足球圏和充滿了行幫色彩的中國足球領域,基本上“滿足”了這二個腐敗發(fā)生的要件。的確,若是在腐敗泛濫的當今社會,足球圏、體育界沒有腐敗那才是一件怪事呢!
一般而論,凡腐敗泛濫且又難以撕開的領域也必須“具備”以下二個條件:一是數目大得驚人的金錢交易,形成了一幫專吃足球腐敗飯的“既得利益層”,因而結成了由腐敗結成生死悠關的“利益共同體”,它們有足夠的力量(物力、財力)去化解遇到的難題;
二是具有足夠“駕馭”局面的絕對權力控制:即便是觸犯了法律也必須在自己的行幫中解決,所以,那種“凡是能夠主動向中國足協(xié)講清問題、退回收受俱樂部錢款、檢查深刻的裁判,足協(xié)將不予曝光并繼續(xù)使用他們”的“說法”之所以盛行,決不是無緣無故的;
以及爐火純青的權術玩弄:你不是要反腐敗嗎,我就說足球圏的形勢是絕對大好,你不是要揪幾個腐敗分子嗎,我就說廣大的裁判和體育工作者都是好的和比較好的,若是逼得急了,便拿出最后的“殺手锏”——請你拿出證據來。總之,不管風吹浪打,我總能“化險為夷”,這也就是過去足球圏內查不出問題的根本原因。對于中國人愛恨交加的足球王國來說,基本上是“滿足”了這兩個條件的。
一般而論,凡在腐敗泛濫的領域能掀起反腐風暴的也必須“具備”以下二個因素:一是腐敗已經泛濫到了“慘不忍睹”的不治就要“亡黨亡國”的程度,而且就其腐敗圏內部已經是矛盾重重甚至達到接近分崩離析的程度了;
二是有比“腐敗王國”還要強大得多的權力干預(在震驚中外的腐敗案中有哪一個不是由中紀委直接干預的?靠本地、本單位,那是在做夢),以及形成了一幫專與腐敗過不去的積極力量。我想,當今足球領域之所以能如此這般形成反腐聲勢,其原因也在于此。譬如說,吉利集團董事長、俱樂部總經理桂生悅和浙江綠城足球俱樂部董事長宋衛(wèi)平一起聯(lián)合的反腐,從本質上來說就是足球腐敗矛盾激化的一種“必然表現”;
而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國家體育競賽監(jiān)察委員會,國家監(jiān)察部、公安部聯(lián)合成立“黑哨調查專案組”的介入,極大地鼓舞了本來就在摩拳擦掌人士(包括媒體)的反腐的斗志。
所以,就這三個“一般而論”來說,龔建平在甲B吹一場球拿個幾萬元錢是無論如何算不了什么事的,與殘酷的、血淋淋的甲A相比,那不過是“水貨”,甲A才是貨真價實的“買賣”,真正的“戰(zhàn)場”應該是在那里!以2001年為例,有媒體在當年的甲A聯(lián)賽開打之前為各俱樂部的財政狀況算了一筆賬:比如,算上轉會費、主場廣告費、球員胸前背后廣告以及球票收入,云南紅塔隊的總收入預計為1500萬元;
而贏球獎金、球員工資以及其他開支加起來,紅塔集團對該隊的計劃投入將達4000萬元;
沈陽海獅隊當年的收入預計達3500萬元左右,總投入則在4000萬元左右;
重慶力帆隊的總收入為2200萬元,總投入則在3500萬元左右……所以,就那個可憐的龔建平,也算不上是一個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足協(xié)(某些人)+裁判(某些人)+俱樂部(某些人)+“經紀人”才是完整的“一臺戲”。
最后,我還得強調一點,這個“既得利益集團”并不存在于中國的最高層,而是存在于一些在“一些部門”、“一些領域”、“一些地方”之中。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當今反腐敗斗爭的特點執(zhí)政黨領導全中國人民與這個“既得利益集團”進行了艱苦的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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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重慶商報》11月1日記者文章
[ii] 戴秦《檢察日報》2002年2月18日
[iii] 吳敬璉:《腐敗與反腐敗的經濟學思考》,《中國監(jiān)察》,2002年17期。
[iv] 于祖堯:《經濟研究》 1998年第2期。
第6章 “既得利益集團”與地方腐敗勢力
(一)什么是勢力?
所謂勢力,指的是一種控制、影響、改變他人的思想、行為的力量。它是人的力量的聚合,不是1+1=2,而是1+1>2或是1+1>>2。
勢力這個東西,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質的,你看不見摸不著,但卻能讓人實實在在地感覺得到它的存在。在某個(如個人的、群體的、政黨的)勢力范圍內,盡管你的心里不想聽、不想說或不想做,然而你不得不聽,不得不說,不得不做,若是不聽、不說、不做,那么這個勢力一定會給你點顏色看看,輕者,給你穿一穿小鞋,沒有好日子過,重者則會剝奪掉你工作的權利、坐牢甚至家破人亡。所以,勢力是一種不得違抗的強制力量,有時很可怕,具有“生殺大權”。
有各種樣的勢力。譬如,權勢、財勢、流氓惡勢力、黑社會勢力、腐敗勢力、民間勢力、家族勢力、舊的習慣勢力、個人勢力、地方勢力、社會勢力、民族勢力、國家勢力……究竟有多少種?誰都說不清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每一個人都生活在某種勢力圈子之中,它是無所不在,無所不包。
。ǘ└瘮萘εc“腐敗利益集團”
當今的社會腐敗為何那樣兇惡?為何那樣難斗?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以“腐敗利益集團”為核心,將很多落后的、腐朽的勢力扭在一起了,擰成了一股繩,成了氣候了,形成了一股難以摧毀的腐敗勢力。
譬如,先舉一個被法院判處死緩的深圳城建集團原董事長李育國索賄買官的案例。李育國為了保持城建集團董事長的“肥缺”,居然能在一天內籌措到100萬元;
為了從正局級邁向副市級,“賄托”的“中間人”開出了1000萬元的價碼,李不僅欣然接受,而且迅速在一個多月的時間里籌集美元50萬元、人民幣和港幣各100萬元,加起來高達人民幣600多萬元。這么多的錢從哪兒來?并非來自李育國的口袋,而是來自李育國的周圍所形成的“單位型的既得利益集團”。在這個“利益集團”看來,李育國能不能在權力體系中保住、并取得更重要的職位,是這一“利益集團”能不能繼續(xù)獲得利益的“重中之重”,李育國爬得越高,就越能獲得巨大的收益,因而就不惜代價,也不顧什么黨紀國法,這些單位,名義上是姓“公”,實際上落到了少數人組成的“利益集團”中去了,在他們認為,只要是其集團中的人獲得重要權力,那么,就等于這個“利益集團”獲得了利益。
首先,“腐敗既得利益集團”將權力圈內的腐敗權力者與腐敗權力者眹在一起,形成權力層中的腐敗勢力。
何謂權勢?簡單地說,它就是當官者擁護有的影響力、控制力,它存在于權力之中,是法定的。除了昏官庸官之外,一般的規(guī)律是大官有大的權勢,小官有小的權勢。
當今社會的腐敗與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期的腐敗有何不同?主要一點是,五十年代初期像張子善、劉青山這樣的腐敗,還只是單個權力者的腐敗,東一個西一個,零星分布,他們之間還沒有結合起來,還沒有形成腐敗勢力,與它斗,好辦得很,中央一動員一號召,群眾一發(fā)動,好像甕中捉鱉一樣,沒費什么吹灰之力,似乎就取得了決定性勝利。如今呢?但是,從改革開放初期就開始反腐敗,中央反貪會議開了一個又一個,中央紅頭文件發(fā)了一個又一個,大小貪官殺了一個又一個,戰(zhàn)果倒是很輝煌,然而卻是“殺了成克杰,自有后來人”,腐敗卻呈現一種“前腐后繼”的態(tài)勢,形勢嚴峻得很。為何?因為當今權力者的腐敗已不是一個二個人腐敗,而是一窩人腐敗,是一串人腐敗,是扎堆腐敗,而且都是“關鍵部門”的“關鍵人”的腐敗,像湛江、廈門腐敗案那樣,從市委書記、市長、海關關長、銀行行長、公安局長等都是腐敗的要員,充分利用共產黨現行制度中的“制度優(yōu)勢”,要什么有什么,一伙人說了算,真是“兵強馬壯”,權力互補,資源同享,有利同分,有難同當,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結成了“利益上的、命運上的共同體”,在腐敗權勢控制下的地區(qū),厲害得很哪!誰敢反腐。砍沁@些人不要自己的“小命”。
其二,“腐敗利益集團”將“紅道”、“黃道”與“黑道”實施“三結合”,更加“壯大”了地方性腐敗惡勢力。
如今的腐敗勢力為什么那樣厲害?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紅道”、“黃道”與“黑道”這三股道跑到一起來了。吉林長春市有一個被判死刑的黑社會頭子梁旭東為何那樣囂張?據他自己聲稱,因為他手上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
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
第三把刀,我有關系網,上面有人罩著我,誰敢把我咋樣!边@段話說明什么意思?說明當今的腐敗現象已是要權有權(權勢),要錢有錢(財勢),要暴力就有暴力(黑勢),想一想,除非政權機關出動全力,誰有能耐要同時與這三股道上的勢力斗?。
那么,為什么這“紅道”、“黃道”與“黑道”三股道上能“跑到一起來了”呢?很簡單,因為它們有各自的需要。
對“紅道”上的腐敗分子來說,為了保護他們腐敗來的既得利益,除了依靠自己的權力去鎮(zhèn)壓“反叛者”之外,有許多是自己權力之內做不到的,怎么辦?就很自然想到了“黑道”,要利用“黑道”的力量去消滅自己的“反對派”,為什么如今會頻頻發(fā)生官場兇殺案?其原因就在于此。對“黃道”上的不法商人來說,如今最為時髦的是在“紅道”和“黑道”上都有他的人!凹t道”上有人,便于將國有資源變?yōu)樽约旱馁Y源,而“黑道”上有人,則便于“黑吃黑”,因而拼命地用金錢與“紅道”、“黑道”聯(lián)姻。而對“黑道”上的犯罪分子來說,他們已經很明白,靠暴力謀取利益只是犯罪的“初級階段”和“原始階段”,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犯罪分子用暴力的手段去做“生意”,用犯罪的方法去辦“實業(yè)”,在形成氣候的同時,將手伸向權力部門,尋找“保護傘”,尋找“后臺老板”……
一般來說,當三股道上的勢力聯(lián)手以后,是很難對付的。
其三,“腐敗利益集團”用“利益均沾”的方式,在官場中形成一股以“腐敗利益集團”為核心的“既得利益勢力”。
這種社會上的“既得利益勢力”與“傳統(tǒng)勢力”不同,它不是幾千年流傳下來的,而是“腐敗利益集團”用“利益均占”的方式亦讓官場中的一些人成為腐敗現象的“既得利益的獲得者”,這一幫人,是“間接受益者”,屬權勢人物,官不大但是勢力卻不容低估,平時是“松散方式”存在著,當他們的“既得利益”被觸動、并感到受威脅時,這幫人就會本能上聯(lián)合起來,就會群起而攻之。目標對準誰?對準那些銳意進取的反腐敗的改革者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ㄈ皬婟垺笨F何難斗“地頭蛇”?
“強龍難斗地頭蛇”,這是中國民間智慧對一種社會現象的形象概括。
“強龍難斗地頭蛇”這種現象過去存在,現在亦不乏此例!恫t望東方周刊》第39期刊登的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霍英東開發(fā)廣州南沙遭遇“地頭蛇”刁難的長篇文章,就是一個非常生動、典型的例子。(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霍英東這三個字在中國恐怕是極負盛名的三個字;
從理論上講,就他的“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這個頭銜,大概亦屬于“國家領導人”之列了;
至于他的個人財產,應該算是世界級富豪的了,稍稍夸大一點地說真可以是“富可敵國”的了;
至于當霍英東拿著400多億元人民幣去投資開發(fā)番禺和南沙的舉動,無論如何是屬“愛國”之列的……所以,說霍英東是一條“強龍”,是一點錯都沒有的,然而,就是這條“強龍”,在其1993年到2003年長達10年的投資中,卻受盡了南沙開發(fā)區(qū)第一任黨委書記、番禺區(qū)委書記、番禺區(qū)政協(xié)主席的梁柏楠的敲詐勒索、盤剝刁難。如:霍英東在南沙開發(fā)了東發(fā)碼頭,梁家硬逼霍英東掏2000萬元給他們搞個同樣的南偉碼頭,并交由梁柏楠的親信管理,貨物就往自己的碼頭運送;
霍英東想把港前路修到地方所屬的山后面成環(huán)島路,錢交出后沒有下文,對方說是用作“搬遷費”了;粲|要建個小型的蒲洲花園,對方在鄰近山腳挖來了一堆黃泥,在山上拔來一堆小草,栽幾棵小樹,便拿走了1500萬元。所以,霍英東說:“我一生搞工程,從未見過這樣離譜的事!
精明的霍英東在不同制度的香港闖蕩了幾十年,就其“洞察、駕馭社會能力”而言,實是一般人所能比的,就其個人同中國最高層的“關系”而言,亦非尋常,我想,只要他在中國領導人面前稍稍吐吐“苦水”,解決梁柏楠這個人的問題恐怕亦非難事……然而,霍英東選擇的是一個“忍”字,而且一“忍”就是十年,而且只是在梁柏楠其它腐敗案件牽出來之后,霍英東被敲詐勒索、盤剝刁難的事才被披露出來。
精明、老練的霍英東為什么要選擇一個“忍”字?我非霍英東本人,就只能猜,我想主要還是在于“利害得失”這四個字:對霍英東來說,真要是選擇“攤牌”必須要有必勝的把握,沒有足夠的把握是無論如何不會冒這個險的。你告梁柏楠敲詐勒索,梁柏楠說我是為了地方利益,到頭來就是一場說不清、道不明的官司;
即便是梁柏楠本人被弄下去了,還有梁柏楠周圍的一幫人呢?弄得不好的話真還得要把“老本”都賠上,那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霍英東畢竟是一名商人啊!什么都得要“利害關系”去考慮;粲|是一個明白人,他投資的地盤是梁柏楠苦心經營多年的“蛇島”,不僅僅只有,而是“一窩蛇”,梁柏楠就是一條極其厲害的“眼鏡王蛇”,霍英東更明白的是,梁柏楠這條“眼鏡王蛇”之所以能在番禺、南沙為非作歹十年(如耗資百萬在鄉(xiāng)下修建祖屋,富麗堂皇,極盡奢華;
每年都擺4場生日宴——本人生日、妻子生日、母親生日和外孫女生日,收取四方“貢品”, 在澳門賭博賭輸被扣作人質,打電話叫某公司經理帶20萬元港幣去將其贖回……),恐怕沒有一點“社會勢力”的支持,沒有很硬的“權力后臺”作靠山,否則的話,他出了那么多的丑聞,民憤又是那么大,然而十年間仍然是“我自巋然不動”……
所以,作為“強龍”的霍英東對作為“地頭蛇”的梁柏楠,只有一個“忍”字!與一條
“地頭蛇”好斗,與“地頭蛇”之背后的“紅道”、“黃道”和“黑道”糾纏在一起的腐敗惡勢力難斗。
這就是當今在一些個別地區(qū)之所以黑惡勢力猖獗、反腐敗難以進行、一些能干的“改革家”兵敗“滑鐵爐”、上級領導不換“一幫領導人”就根本推不動之原因所在!
的確,“文化大革命”之前的中國社會,“強龍難斗地頭蛇”這種現象不能說沒有,但決不是太多。為何?因為當時的中央具有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對下級而言,每一個“上級”都具有絕對的權威,具有絕對的指揮力、控制力和影響力,“下級”即使有什么異常的想法,也是不敢輕舉妄動的,更不敢進行“權力性對抗”。而現在呢?社會進入了一個并不完善的、基本上還屬于初級階段的市場經濟,中國的社會控制因為剛經歷過一個“文化大革命”而變得比較地松散和軟弱,社會經濟體制轉型中的無序和腐敗的泛濫,在一些地方“不健康的地方勢力”異常地活躍起來,變得很有“實力”,經常將自己控制的地盤變成一個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因而變著法地與“上級”斗,與中央制定的方針政策斗,所以,“強龍難斗地頭蛇”盡管是一句古語,然而,它仍然是一個令政治家困惑的難題,也仍然是一個令政治學家、社會學家需要很好研究的課題。
必須看到,在一些地方上像梁柏楠式的“地頭蛇”是非常難斗的,什么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1)這是因為如今的“地頭蛇”已經不僅僅是昔日意義上的地痞、流氓、無懶,而是腐敗勢力、黑惡勢力之間已經結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
(2)如今的“地頭蛇”既經過多年的苦心經營,已經有強大的經濟實力與“強龍”們對抗;
(3)又因為是“朝中人”,很懂得共產黨的政策,很會用共產黨的一套來對付“強龍”們,很會用權力的手段去制約“強龍”們;
(4)更為重要的是,如今的“地頭蛇”們的權術應用水平幾近發(fā)展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了,他們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排斥異己,經過多年的“考驗”、“組織”和“提拔”,他們已經將自己的隊伍變成了“清一式”、“一條龍”的了,他們依仗自己上有靠山,下邊對自己“絕對忠誠”、“絕對保持一致”,因而使他們總是這樣地過高估計自己:他們認為自己有足夠的資本和能量與“強龍”們抗衡;
(5)如今的“地頭蛇”本身就占著“天時、地利、人和”這三大優(yōu)勢,而那些“強龍”們呢,則是人生地不熟,兩眼一摸黑,一到“地頭蛇”牢牢控制的地盤,什么情況都不知,什么事情都不明, 這就是為什么“強龍”難斗“地頭蛇”之謎。
當然,說這個“難斗”決不是想長“地頭蛇”的志氣,畢竟像梁柏楠式的“地頭蛇”代表的只是一種邪惡,畢竟我們的社會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地頭蛇”可以得勢于一時,但肯定得勢不了一世,看一看執(zhí)政黨的一浪高過一浪的反腐敗行動,看一看各級政府的方興未艾的掃黑除惡的聲勢,我想,等待梁柏楠式的“地頭蛇”們的路只有一條:那就是徹底滅亡!本人之所以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我們要高度重視社會轉型時期的“強龍難斗地頭蛇”現象;
二是與“強龍難斗地頭蛇”現象相斗必須注意斗爭的藝術性、方法性和科學性,斗得不好往往會被“地頭蛇”反咬一口的!
。ㄋ模┍O(jiān)利縣的腐敗勢力
監(jiān)利縣棋盤鄉(xiāng)黨委書記李昌平2000年上書總理的一封信,發(fā)出了“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yè)真危險”的聲音,在全國引起極大震動,這本來一件天大的好事,然而這個“為農民請命”的李昌平在監(jiān)利無法立足,不得不“自愿辭職”,從此漂泊于南北。
什么原因?當時憑我的“直覺”,監(jiān)利的腐敗勢力太強大,官場風氣不正,因此,“清官”難當,“清官”受排擠……具體的是什么?無法知道。讀了《南方周末》的“湖北省監(jiān)利縣兩任落馬書記的滑鐵盧”文章之后,我終于找到了“具體的答案”:監(jiān)利的腐敗勢力之所以那么強大,官場風氣之所以那么不正,“清官”之所以那么受排擠,就是因為在監(jiān)利存在了一個以“八大金剛”為代表的“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而從1997年到2004年主政了監(jiān)利7年、前后兩任的縣委書記楊道洲和杜在新,就是這就是這個“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在黨內的、官場的、權力場的代表。
這個“八大金剛”及其書記著實“厲害”得很哪!請看:
李昌平“一舉成名”后,時任縣委書記的楊道洲委派縣委一名干部,受命天天在棋盤鄉(xiāng)盯梢,李昌平走到哪就跟到哪,持續(xù)幾個月,直到李昌平離開。李昌平見了哪里的記者,去了什么地方,他都要一一向上匯報。在這書記的“鐵腕手段”下,當時的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的干部竟“沒人敢跟他說話”;
“八大金剛”之一的一位原來本是不為人知的包工頭劉耀發(fā),竟將監(jiān)利幾乎所有的大型施工項目,盡數收入囊中。為什么?原因就是有楊道洲撐腰,他要搞工程,書記夫人竟親自出面攬活;
“八大金剛”中的鐵桿人物之一蘇兆新,曾經在酒桌上公開說:“你們信不信?我給他(楊道洲)打個電話,他三分鐘之內就得出現!惫唬h委書記在廣電局局長的電話后,很快來到現場。在這“八大金剛”的眼里,縣委書記楊道洲不過是他們的一條“聽話的看家狗”;
在這個“八大金剛”和兩任書記的“共同努力”下,這兩任書記明明是腐敗官員,卻分別因“政績顯赫”而“帶病榮升”,一個“榮升”黃岡市副市長,一個“榮升”荊州市委副秘書長,跟官場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一個玩弄了十幾個女人的、流氓成性的、有一大堆經濟問題的、在縣人大組織的行規(guī)評議中連續(xù)三次被評為“末位”的、杜在新自己心里都很清楚“蘇兆新是個‘危險的人’”的蘇兆新,因為能一直通天通到荊州市里去,非但沒有丟官,而且于2004年2月獲得了副縣級任命,活龍活現地展出如今官場的“逆淘汰”規(guī)則;
縣委主要領導中間,在蘇兆新的行賄案中,除了少數幾個沒有接受賄賂以外,幾乎人人都是“榜上有名”的;
……
當今,在一些地區(qū)和領域腐敗為什么會那樣泛濫?就是因為在這一地區(qū)彧領域出現了一個能左右當地官場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這股勢力有權力場有“代表人物”,代表著“一層人”的利益決,其人數雖少,然而能量實在大得很哪!像李昌平那樣,寫一封信給國務院總理,有了批示,震動固然很大,但是,對監(jiān)利縣以“八大金剛”為首的“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來說,因為權力場的“代表人物”沒有動,失敗了的必然是這個李昌平這樣的“清官”,盡管李本人也是棋盤鄉(xiāng)的一個黨委書記,然而是什么用處都沒有的。
這次為什么監(jiān)利縣前后兩任書記被端了出來?是因為這股腐敗勢力自動退出了歷史舞臺?非也。實際上,對查辦蘇兆新腐敗案,監(jiān)利縣反貪局是“頂著壓力查辦”的,然而2004年的監(jiān)利反腐敗形勢與2000年李昌平那時很不一樣,就是因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湖北省委書記的俞正聲很重視這個“曾經蟬聯(lián)湖北省糧食產量九連冠,目前各項經濟指標在荊州市8個縣市區(qū)中‘穩(wěn)居末位’”的監(jiān)利縣,就是因為他不事聲張地到“鄉(xiāng)鎮(zhèn)、村莊、學校到處了解情況”,對監(jiān)利的腐敗“很花心思”,監(jiān)利基層發(fā)生了什么,心中很清楚,因而湖北省委給予了高度重視,湖北省紀委發(fā)函督辦此案,才有了讓廣大監(jiān)利人民滿意的反腐敗態(tài)勢。
。ㄎ澹┡d寧礦難與“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
如果廣東興寧大興煤礦不發(fā)生123名礦工在大興煤礦幾百米深的透水井下生還無望的礦難,如果廣東大興礦難發(fā)生后國務院不派8位部級高官領銜的陣營強大的事故調查組,要徹底查清興寧大興礦難發(fā)生的真相恐怕就是一種天方夜談的了。
為什么?就是因為在大興存在一股官商勾結、勢力強大、已經成了“氣候”的“地方性利益集團”。
興寧大興煤礦根本上是一個證照不全的煤礦,井下也根本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但是,興寧大興煤礦所屬的大金嶺公司的董事長曾云高卻是梅州市和興寧市的兩級人大代表;
副董事長曾桂祥、曾凡金分別是廣東省和梅州市的政協(xié)委員;
副董事長曾文坤為興寧市人大代表,憑什么?就是憑它在當地強大的影響力,憑它在65個股東中就有當地的地方官員或者公務員,其中被懷疑涉案金額高達15億元,有一名每月只有數千元工資的警務人員居然有資金多達2900萬元。
所以,正因為有這樣的“背景”,大興煤礦的黑心老板就敢讓數百名礦工們每天要頭頂一個“中型水庫”打洞挖煤,因為煤礦上部的采空區(qū)充滿了1000多萬立方米的積水。
所以,盡管礦難發(fā)生前礦工們在井下作業(yè)時已發(fā)現井下煤層有滲水現象,并及時向礦主匯報,然而接到滲水報告的礦主對此輕描淡寫。簡單地用水泥糊了糊后,礦上依然讓工人們繼續(xù)下井作業(yè),真是將礦工的人命當兒戲。
所以,在死了16個人的興寧市福勝煤礦“7?14”透水事故后,廣東省安監(jiān)局提請省政府依法關閉興寧市四望嶂礦區(qū)水淹區(qū)下包括大興煤礦在內的6對礦井,然而它敢頂著不辦。
所以,礦難發(fā)生后,曾云高口出狂言,聲稱愿意拿出3億元人民幣來“擺平”事故,口氣之大非一般人能所為。
所以,這個礦的生產許可證明明規(guī)定它的設計規(guī)模是3萬多噸,但是僅今年上半年它的產量就達到了5萬噸,它就敢于超強度地發(fā)展。
……
所以,沒有強大的“權力背景”,沒有厲害的“后臺”,沒有能擺平一切的“關系網”,沒有雄厚的“經濟基礎”,要想在興寧吃得開、兜得轉、玩得開是無論如何不行的。
有的人認為這次興寧礦難是失職、瀆職引起的,這當然是一個重要原因,然而依我看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在興寧存在著一個官商勾結的、“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這類“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有如下這些特點。
第一,這類“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完全由“純經濟利益”結成“同盟”,(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看似無形實是有形,而且有較長的“發(fā)展史”,在地方上勢力頗大,影響極大,任何人都小視不得,有時甚至能影響本地的政治生態(tài)。
第二,在這類 “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中“權力實體”與“經濟實體”之間聯(lián)系密切又異常,出于“政治需要”,它往往會將“經濟實體”的“代表人物”推到各級“政治榮譽機構”中去,出任當地各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如38歲的曾云高的頭上不僅有“發(fā)展興寧經濟突出貢獻者”和“興寧市十大杰出青年民營企業(yè)家”等的桂冠,他本人還是梅州市第四屆人大代表、興寧市第二屆人大代表、“十大杰出青年民營企業(yè)家”。
第三,這類“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中的“經濟實體”會充分利用“地方性權力實體”給予他們的各種“優(yōu)惠政策”,譬如,曾云高通過層層關系就以500萬元買斷了四望嶂煤炭資源最好的、生產總值上億元的“一礦”,而且以金錢和權勢強行買斷其他煤礦的經營權進行“大兼并”,其中不乏“違法性的擴張”,而且在短時間內成為當地顯赫的“經濟望族”或是“政治經濟暴發(fā)戶”;
當然,“地方性權力實體”中的“權力人物”亦會在這類“經濟望族”或是“政治經濟暴發(fā)戶”的“違法性的擴張”中獲得他們“應得的份額”……
第四,這類“地方性既得利益集團”實是地方上的一些“政治權勢人物”和“經濟頭面人物”之間的“結盟”,完全由經濟利益驅動,它們壓根兒就不將中央的政策放在眼里,什么官員不得從商,我就要“權力入股”,我就要曲線當老板,在這一手遮天、天高皇帝遠的地方誰來查?誰敢查?誰想查?誰能查?誰會查?所以,如果沒有“外來的、強大的上級力量的干預”,那么,是誰都難于啃動這塊“硬骨頭”的。
關鍵是怎么辦?有以下幾條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第一,對屢發(fā)頻發(fā)的礦難,決不能就事論事,而是要來一個比較徹底的、根本性的、全局性的“高度重視”,必須將反腐敗與重大責任事故就牢牢地結合在一起,上級機關必須干預,而且要干預到底,其中必須重新清理“官煤勾結”的“新型紅頂商人”問題,堅決地、徹底地打碎“腐敗利益同盟”。
第二,要做到以下四個堅決查處:一定要堅決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礦主發(fā)放的“四證”問題,堅決查處無證開采背后的所有發(fā)生的“故事”,對無證煤礦,不僅僅是一律關閉,而且對其采礦設備一律沒收;
一定要堅決查處有的煤礦能不關閉并能通過驗收;
一定要堅決查處在驗收環(huán)節(jié)上降低的標準問題;
一定要堅決查處在事故處理環(huán)節(jié)的包庇“真兇”問題。一般來說,凡這類問題,其背后肯定有大量的腐敗發(fā)生。
第三,采用經濟手段來遏制安全生產事故,我贊成河北省政府正式出臺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其中明文規(guī)定:“煤礦事故死亡礦工的賠償標準每人不得低于20萬元,并要及時為礦山企業(yè)從業(yè)人員交納保險費! 我特別贊成山西省政府規(guī)定:因煤礦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賠償金不得低于每人20萬元;
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鄉(xiāng)鎮(zhèn)煤礦,將被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由政府收回采礦權重新公開拍賣。
第四,加強安全設施的投入,要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安全欠帳”的問題,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要落實到位;
對礦工加強管理和技術培訓。
第五,加強對礦業(yè)資源的保護,提升煤炭資源開采行業(yè)準入門檻,較大幅度地提高礦業(yè)資源稅征收標準,將其中的一部分增收收入政策上強行規(guī)定必須用于安全技術的改造,這既有利于抑制瘋狂的掠奪式開采礦業(yè),亦有利于國家對安全技術改造的“欠帳”。
。┓锤瘮〉钠D難與腐敗勢力
有人說反腐敗很艱難,這話是有道理的,因為當今的腐敗出現了過去從未有過的新特點,不過,從另一方面說,只要權力層(尤其是像省市一級這樣的權力層,中央層是絕對不成問題的)依靠群眾,對腐敗分子、對“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對“腐敗勢力”毫不手軟地動真格的,將其“頭子”送上法律的審判臺,那么,這個“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這個“腐敗勢力”便會很快土崩瓦解,對此,我是非常相信的。還有湖北省監(jiān)利縣棋盤鄉(xiāng)黨委書記李昌平寫了一份“農民真苦、農民真窮、農民真危險”的信直寄國務院,引發(fā)了監(jiān)利縣一場聲勢浩大的改革,全年可節(jié)約非生產性開支四百余萬,李應該是有功之臣,但是,在監(jiān)利卻呆不下去了,選擇了一條辭官棄職之路?為何?就是因為他的上書、他的因上書而引發(fā)的一場改革觸犯了當地“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他周圍的那些認識不認識的同僚、同鄉(xiāng)不滿了,這些同僚、同鄉(xiāng)的家屬不滿了,漫罵的有之,冷嘲熱諷的有之,平時很熱切的同事疏遠了,頂頭上司也變得愛理不理的樣子,總之,用李的話說“有些人將怨氣全搬到我頭上”,讓李感到很孤獨,很絕望,就好像是犯了一個不可饒恕的政治大錯誤一樣,面對整個來自“體制的壓力”怎么辦?“眾怒”難犯啊,李昌平只能選擇一條“下野”、出走的道路……
為什么在一些地區(qū)、一些領域、一些部門、一些單位中“腐敗利益集團”會形成強大的腐敗勢力?根本的原因是當今的反腐敗斗爭的對象發(fā)生了變化,它已經不是和單個的腐敗分子在斗,而是在與“一幫人”、“一伙人”、“一團人”在斗,在與“大款”與“大官”間在“權錢交易過程”中“自然形成的腐敗利益集團”斗,在與“一個非實體性的、非緊密組織結構的腐敗利益共同體” 斗,在與“具有相當勢力的、能影響當地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腐敗同盟”斗。
必須看到的是,在一些地區(qū)、一些領域、一些部門、一些單位中,這個“腐敗利益集團”已經根本不是存在不存在的問題,而是它的勢力、它的能量究竟大到什么程度的問題,是它對當地的“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影響到什么程度的問題。
。ㄆ撸???叭?Τ 鋇摹熬綾洹彼得髁聳裁矗�
華夏時報10月20日的《黑龍江腐敗官員“權力場”大崩盤》一文終于解開了存在廣大中國人民心中的一個謎,10月10日新華社正式發(fā)布黑龍江5位副省級高官被免職的決定,那么多高官總不會無緣無故地說下臺就下臺了吧,常識也告訴大家,一個人沒有“幾把刷子”是無論如何做不到省部級這樣高的官的。所以,當時聽了新聞后的“直感”是:它肯定與腐敗有關。
當今反腐敗的一個很主要特點是:只要你是認認真真地反腐敗,往往就是一個腐敗大案會牽出一窩腐敗大案,一個腐敗巨鰐會牽了一幫、一伙腐敗巨鱷來,構成了一個會讓人們感到吃驚的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腐敗集團網絡。當今的反腐敗為何那樣艱難?這是重要原因之一。
黑龍江“權力場”的這次“劇變”充分說明了這一特點:2000年4月哈爾濱的“東海龍宮襲警案”,牽出了東海龍宮洗浴中心總經理劉金龍、黑龍江省志誠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董事長劉濱龍兄弟二人;
接著順藤摸瓜牽出了主管信貸、人稱“省城信貸第一筆”的原黑龍江農行副行長丁志國;
很快地,因丁志國的“雙規(guī)”牽出了震驚全國的買官、賣官馬德案,在此案中共有265名官員涉案,其中包括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的眾多處級以上干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由于馬德的落馬,原任綏化地委書記、并聲稱“我早該當副省長了”的、被稱為“資深干部”的、“現任”黑龍江省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廳廳長趙洪彥馬上就“雙規(guī)”, 由于他的“立功”,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與原黑龍江政協(xié)主席韓桂芝兩位正省部級高官應聲落馬;
于是就有10月10日新華社正式發(fā)布黑龍江5位副省級高官被免職的決定,而關于免職的原因,中紀委的同志說是因為與“田韓”案有牽連……
所以,用“大崩盤”這三個字來形容黑龍江腐敗官員“權力場”似乎并不太確切,因為,在黑龍江官場發(fā)生的“權力劇變” 都是堅決執(zhí)行胡錦濤的關于“對腐敗分子,發(fā)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的指示下進行的,都是在中紀委的直接“關注”下一歩一歩地有序進行的,所以,我不主張用“大崩盤”,而用“劇變”更為貼切。
那么,這次發(fā)生在???叭?Τ 鋇摹熬綾洹本烤顧得髁聳裁矗�
第一,不反腐敗的確要亡國,而反腐敗則會使我們的黨更興旺、更偉大。
社會上有這樣一種“說法”:不反腐敗要亡國,反腐敗要亡黨。這一說法不僅錯,而且是大錯特錯。就以這次黑龍江腐敗官員“權力場”的劇變來說,不反黑龍江的腐敗,黑龍江肯定要“完”:即黑龍江肯定發(fā)展不了,人民肯定要遭殃,而經過這么強、這么大的“權力地震”,共產黨的形象如何?我想無論從???嗣窕蚴僑??嗣穸哉獬」儷〉摹叭?Φ卣稹鋇奶?燃捌淦蘭劾此擔?際欽?嫻、??模?膊?塵霾換嵩詵錘?苤邢?觶??換嵩詵錘?苤斜淶酶?送?⒏?按蟆�
第二,執(zhí)政黨在嚴峻的反腐敗斗爭反腐敗能力在不斷提高。
反腐敗斗爭的成效亦是執(zhí)政黨執(zhí)政能力高低的表現,從黑龍江的這場官場的“權力地震”中,我們可以明確看到執(zhí)政黨在嚴峻的反腐敗斗爭反腐敗能力在不斷提高。
十六大以后在以胡錦濤總書記的黨中央和以吳官正書記領導下的中紀委的中國反腐敗形勢如何?我想,只要不懷偏見,它的確是越快越好,而且是上了一個新臺階的,就以這次黑龍江發(fā)生的這場官場的“權力地震”來說,不僅其強度、廣度、力度都是“空前”的,而且其斗爭策略、斗爭方法和斗爭藝術都是“空前”的。反腐敗的確要“動真格”,但是“動真格”不意味著蠻干,要講究科學和方式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將四中全會的精神真正具體落實于行動之中。
是啊,誰不想一個早晨就將腐敗徹底反個厎朝天,但是可能嗎?現實嗎?就像黑龍江那樣,腐敗官員可謂是位高權重,腐敗勢力可謂是根深蒂固,腐敗現象可謂是盤根錯節(jié),要一個早晨將它反掉?簡直是在做夢,反腐敗斗爭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要一幫腐敗分子的“命”的斗爭,所以,急不得,只能一歩歩地來,一個戰(zhàn)役一個戰(zhàn)役地來,該到什么時候就出什么拳,而且要么不出,一出就將腐敗分子“砸死”,這就是反腐敗的斗爭藝術、斗爭策略、斗爭方法,在反腐敗斗爭中也有一個“審時度勢”的問題,什么時候解決什么問題,什么時候解決誰,這一點上,決不是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所能設想到的。欣喜的是,經過改革開放反腐敗斗爭的洗禮,像這次黑龍江“權力場”的這次“劇變”所表現出來的那樣,執(zhí)政黨在反腐敗斗爭能力上有了一種人們意想不到的提高。
因而我堅信,在以胡錦濤總書記的黨中央和以吳官正書記領導下的中紀委的堅強領導下,中國的反腐敗形勢只會是、而且只能是越快越好。
第三,我們必須正視當今社會的腐敗勢力和腐敗利益集團的問題。
前不久我在人民網發(fā)表了《“八大金剛”腐敗集團緣何如此囂張?》一文,我提出了一個腐敗勢力和腐敗利益集團的問題:即監(jiān)利的腐敗勢力之所以那么強大,官場風氣之所以那么不正,“清官”之所以那么受排擠,就是因為在監(jiān)利存在了一個以“八大金剛”為代表的腐敗了的既得利益集團,而從1997年到2004年主政了監(jiān)利7年、前后兩任的縣委書記楊道洲和杜在新,就是這個集團在黨內、官場和權力場的代表。
這次在黑龍江發(fā)生的這場官場的“權力地震”說明了,在黑龍江省一級的“腐敗勢力”和“腐敗利益集團”同樣是很“厲害”的,很“強大”的,有權就有勢,越是大的權就越是有勢,如果一個省的幾個位高權重“第一把手”的進行“大聯(lián)合”,由權勢蛻變?yōu)楦瘮簞萘透,正因為如此,中央堅決果斷地拿下了兩個正部級官員,若干個副部級的干部被“調整”了,而且一下子“空降”了35名廳級干部到黑龍江(其中20名留任,15名掛職)。為什么?不用這樣“罕見的大手筆”是無論如何不行的。
將中國所有的縣都視作像監(jiān)利縣那樣,是錯誤的;
將中國所有的省都視作像黑龍江那樣,更是荒唐的。但是,無論如何在一些地區(qū)、一些領域的腐敗勢力的強大和腐敗利益集團的存在,卻是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你越是加強反腐敗斗爭的力度,它就越是垂死掙扎,越是拼命反抗,正因為這種現象的客觀存在,所以黨中央說反腐敗斗爭是長期的、艱巨的,所以我才說現在的反腐敗斗爭進入“相持期”(而不是九十年代的“腐敗高峰期”)。
所以,我們必須正視反腐敗中的腐敗勢力和腐敗利益集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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