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窮人教育學”到“無憂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9-08-09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從2013年秋季起,陜西省高陵縣實施19年“無憂教育”工程,縣政府全額承擔本縣新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大學學費,成為全國首個全額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學費的縣級政府。此消息經媒體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對政府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讀大學的“無憂教育”的廣泛關注。
高陵縣實施的“無憂教育”工程,令筆者驚喜、欣慰與感慨萬千,也讓筆者想起2007年9月9日,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在北京師范大學看望免費師范生時,曾提出的“窮人教育學”問題。他說:“我以前講過窮人經濟學,今天講講窮人教育學。我們國家太大,盡管這些年經濟社會發(fā)展很快,但發(fā)展很不平衡,很多地方特別是農村還很困難。因此,我們必須大力發(fā)展教育事業(yè),努力使教育體現出最大的社會公平,讓所有的孩子都能圓上學夢!备吡昕h從“窮人教育學”到“無憂教育”的努力,無疑對我國各級政府起到了示范作用。
然而,2012年11月16日《光明日報》的有關報道顯示,2006年至2011年,我國資助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從1530萬人次增長至4170萬人次,增長近2倍,說明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和比重呈增長趨勢。另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放棄走進大學”的現象也愈演愈烈。盡管從“窮人教育學”到“無憂教育”,需要全社會從多方面付出努力,但政府的主導作用不能缺席。各級政府應該像高陵縣政府一樣,勇敢地承擔起主要的責任并付出艱辛的工作。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放棄走進大學”是社會之隱憂
2013年5月28日,據中國廣播網報道,我國有部分地區(qū)放棄高考的農村考生占比超過30%。盡管考生“放棄走進大學”原因眾多,但“家庭負擔不起上大學的費用”是重要原因之一。2013年2月22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在京發(fā)布的《社會保障綠皮書:中國社會保障發(fā)展報告(2012)》顯示,我國教育發(fā)展中公共教育投入偏低,供養(yǎng)一個大學生需要一個城鎮(zhèn)居民4.2年的純收入,需要一個農民13.6年的純收入。從1989年到今天,我國高校的學費增長了至少25倍。
有學者認為,合乎正義的社會分層機制必須體現機會均等意義上的公正,即在努力做到起點公平的前提下,向所有社會成員開放所有社會地位,每個人都能通過公平競爭獲得相應的社會資源,占據相應的社會地位。如果我國不能很好地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讀書改變命運”到“求學負債累累”的“窮人教育學”問題,則不利于弱勢群體通過教育改變社會地位,使社會精英階層向凝固化方向發(fā)展。更為嚴重的是由此產生的社會焦慮,會抑制社會階層分化產生的激勵效應,不利于社會和諧與發(fā)展。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個都不能少”是教育之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底線。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只要維持公平的教育機會,貧窮就不會變成世襲,就不會世世代代地窮!毕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放棄走進大學”會使教育天平傾斜,社會底層上升通道受阻、階層固化趨勢加劇,出現窮人越窮、富人越富的惡性循環(huán)。因此,“窮人教育學”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最基本的教育權利,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擁有公平的機會享受教育,最大限度地提升自身的素質,追求更高層次的人生。如果教育“嫌貧愛富”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拒之學校門外,就違背了“窮人教育學”的宗旨,破壞了基本的教育公平。
2012年,盡管我國4%的GDP教育投入目標已經實現,但“嫌貧愛富”的教育現象依然存在,越是城市名校投入越多,而農村與普通學校投入增長緩慢,優(yōu)質教育資源繼續(xù)向城市與名校集中。要改變這種“馬太效應”,實施“窮人教育學”,政府除每年用數百億元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外,更需要進一步改革與完善教育資源分配制度,通過實施非均衡教育投資戰(zhàn)略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從根本上解決“一個都不能少”的教育公平問題。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無憂教育”是政府之責任
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不起大學的教育困境,社會輿論更多的是呼吁降低學費、建議高校開通入學綠色通道、實行社會救助機制、設立更多扶貧基金等。事實上,這些年來社會的捐助幫很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圓了求學夢,但僅僅依靠社會捐助而政府的主導作用發(fā)揮不夠,是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求學難問題的,充其量只能是部分幸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益。我們看到,一個地處西北并不富裕的高陵縣,能夠拿出經費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無憂教育”,不僅是“以人為本”教育理念的體現,更是政府擔起了應有的教育責任的體現。
高陵縣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推行19年“無憂教育”,我國其他縣政府沒想做也沒做,或者是想了卻做得不夠。這中間差的不是財力,尤其對富裕地區(qū)的縣政府更是如此,差的是政府有關領導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和教育興縣的遠見。19年不是一個數字,而是一個縣級政府的責任擔當,這也不只是一個教育學命題,更是一個社會學與政治學命題。因此,我國各級政府應以此為鑒,不再作實施“窮人教育學”的旁觀者,而應積極負起責任并發(fā)揮主導作用,建立一個以政府為主體社會參與的教育資助體系,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再因貧困而失學,讓所有學生沐浴在教育公平的陽光雨露里。
四、實施“無憂教育”要惠及窮人
教育越來越成為現代社會確定成員地位的關鍵性因素,也因此成為富人“最舍得花錢”的地方。我們通過媒體耳聞目睹,一些高校從銀行高額貸款建樓堂館所、蓋豪華校舍、修豪華校門……中小學擇校費動輒數萬元,高校學費不斷地上漲,在這種奢侈風盛行的背景下,供孩子上學尤其是上大學成為“窮人”難以承擔的重負。諾貝爾獎獲得者舒爾茨說,世界上大多數人是貧窮的,教育公平不在于給富人提供了多少優(yōu)質的教育機會,而在于給窮人提供了多少受教育的機會,評價教育公平與否,要看窮人的教育滿足度。
我國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有句名言:“人民貧,非教育莫與富之;人民愚,非教育莫與智之。政府的第一要務……施以相當之教育,而養(yǎng)成其為國家主人翁之資格!备吡昕h“無憂教育”的適時實施,為我國各級政府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問題提供了一個新視角。實施“無憂教育”就是要堅持“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的理念,制定教育經費的合理使用制度,杜絕教育發(fā)展中的奢侈之風,使教育經費惠及全體人民尤其是窮人,最終避免貧困的自我復制,消解社會階層的固化,達到人人去享受根據自身的理由而珍視的那種生活,實現社會公平公正地和諧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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