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管理的制度變遷_建國以來公務員的制度變遷
發(fā)布時間:2020-02-20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到黨的十三大召開的近40年時間里,公務員群體更為人們熟悉的稱呼一直叫“干部”。 1982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將人事局與國家勞動總局、國務院科技干部局、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合并,成立勞動人事部。
黨的十三大提出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對“國家干部”進行合理分解,建立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重點是建立公務員制度。
1988年,勞動人事部一分為二,專門成立人事部,人事部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建立和推行公務員制度,也是管理公務員的主要機構。
1993年10月1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正式頒布,標志著我國公務員制度的誕生。此后,全國各地自上而下逐步開始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
當時,國務院明確提出:“爭取用三年或更多一點時間,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建立起國家公務員制度,然后再逐步加以完善!卑凑罩醒氩渴穑骷壗M織人事部門秉承“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分步到位”的思路,從1994年重點抓考錄制度的建立實施、嚴把公務員隊伍“進口”開始,一年一個重點,公務員制度建設穩(wěn)步推進:凡進必考機制基本建立;激勵機制開始運行;獎勵制度發(fā)揮有效作用;競爭上崗制度逐步推開;輪崗、回避初見成效;“出口”初步暢通;培訓開始步入軌道;廉政約束機制發(fā)揮作用;公務員權利有了保障。其間最重要的成果,當首推公務員管理法規(guī)體系初步形成,集中體現(xiàn)為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為主,與之配套的幾十個單項法規(guī)和實施細則相繼頒布,涉及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職務任免等多個方面。
2005年4月27日,公務員法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順利通過!白鳛橹袊沃贫鹊闹匾M成部分、公務員制度建設的最新成果,公務員法的頒布,不僅填補了立法空白,更重要的是使政治體制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產(chǎn)生了實質性飛躍。”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應松年這樣評價公務員法出臺的意義。
2008年7月22日,國家公務員局組建完成,又將中國的公務員管理工作帶入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
。〒(jù)8月5日《人民日報》)
相關熱詞搜索:變遷 制度 公務員管理 公務員管理的制度變遷 我國公務員管理制度 公務員人事管理制度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