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劍濤:國家、機構與生產者:三邊關系與知識生產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當代中國知識生產機器的主體性結構因素有三個:一是作為知識生產主導力量的國家,二是作為知識生產具體組織單位的各種研究機構,三是直接從事知識生產的人士。這三個因素之構成知識生產機器的結構性主體,是由當代中國的知識生產格局做注定的。
“國家”之構成為中國知識生產機器的主導性力量,是因為“國家”在知識生產的結構中扮演著知識生產設計者、資源配置者與知識成果決定性購買者的角色。從知識生產的設計者角度來看國家在知識生產機器運轉中的功用,我們可以得知,中國的國家定位與國家在知識生產中發(fā)揮的作用,對于知識生產具有著導向的能量。中國的國家形態(tài)不是標準意義的“現(xiàn)代”的,它是現(xiàn)代形態(tài)的轉變形態(tài)。這種轉變通過兩個對比顯示出來。一個轉變是相對于標準的,也即是原發(fā)、內生的現(xiàn)代化的民族-國家的國家形態(tài)而言的特殊的、中國的政黨-國家形態(tài)。這一關乎國家形態(tài)的對比可以讓我們知曉,國家形態(tài)的定位使得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的狀態(tài)發(fā)生大為不同的影響。另一個轉變是從國家建構的自生自發(fā)秩序與國家的人為追求秩序的轉變而言的。原發(fā)內生的現(xiàn)代化國家從觀念到制度、再到日常生活,都是在社會生活的自然延續(xù)過程中形成的,沒有跨文化的緊張感。而象中國這樣的后發(fā)外生型現(xiàn)代國家,國家理念、制度設計、政治生活都是移植的結果。與這種移植相伴隨的兩種緊張,使得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的政治緊張感大為加強——一種緊張是舊的國家秩序的逐漸崩潰,使得中國人熟悉的國家理念、比如朝貢關系支撐的“天下”國家觀喪失了認同,人們關于國家認同的精神基礎處于渙散的狀態(tài)。同時因為原來的制度整合功能漸漸弱化,國家的強制力量不足以整合共同體成員的合序性行為,因此人們對于什么制度有利于整合社會政治生活秩序陷入了迷惘的狀態(tài)。再者當國家理念渙散、制度整合功能弱化的時候,社會政治生活的無序化態(tài)勢越來越明顯,造成人們對于知識的對峙性價值偏好,以至于無法有效認知變遷社會的關鍵問題。
前一個對比表明,由于中國的特殊國家形態(tài)定位,國家之上的政黨理念,對于國家的知識生產,尤其是直接制約知識生產的國家意識形態(tài)的選擇,具有決定性的制約,F(xiàn)代民族-國家的國家結構將國家共同體的所有成員與組織,納入一個統(tǒng)一的憲政民主政治框架中,因此沒有任何一種個人化的理念、組織性的主張足以對整個國家政治共同體發(fā)揮強勢的影響力。而具有歷史理由的中國政黨-國家形態(tài),由于一登上歷史舞臺就被注定了內在地需要意圖在建國的某種政黨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下,去建立相應的國家意識形態(tài),而且這種建立與國家是否可能有力地建立起來發(fā)生直接的關聯(lián),因此政黨意識形態(tài)就具有強有力地影響甚至制約國家知識生產的能力。特殊的國家權力結構形態(tài)就此具有了支配國家知識生產體系的能力。知識生產與權力生產的直接勾聯(lián)關系也就相應地建立了起來。這種國家權力對于知識生產的直接制約,不是原發(fā)內生的現(xiàn)代化國家所可以想象的,但是在后發(fā)外生型的現(xiàn)代中國卻是知識生產的先設架構。我們既不得不接受它之作為知識生產的前提,又不得不接受它之作為知識生產的監(jiān)控者的定位。政黨化的知識生產與國家化的知識生產在這里具有直接的一致性。關于這一點,我們得強調它是一個事實描述,而不是一個價值判斷。即我們的描述僅僅是基于知識生產的社會現(xiàn)象的刻畫,而不是基于知識生產的好壞、是非斷定。
后一個對比顯示,由于中國的國家重建是在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的錯位式運行中蜿蜒前行的,因此,國家的理念建構與國家的實際建構之間存在明顯的距離。國家權力體系的實際建構結果,乃是主導國家一切資源的集權性政黨組織運作的結果。因此,當這一組織的理念轉變?yōu)閲业睦砟畹臅r候,它自生并自我復制的理念便要求所有組織和組織的成員加以復制。組織的人為認可理念就此成為國家建構必須予以認同的理念。這就使得自生自發(fā)的現(xiàn)代理念的成長變得來沒有空間了,F(xiàn)代理念與現(xiàn)代知識的結構性趨同,在這里獲得了足以同化的支持力量。而國家對于組織其運作的政黨理念也就順勢被推定為統(tǒng)合現(xiàn)代價值與現(xiàn)代知識的知識生產指南。由于國家組織者對于國家建構理念的人為性質有一個自覺的認識,因此,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的人為建制的監(jiān)控也就顯得高度的緊張。知識生產在現(xiàn)代中國之演變?yōu)榫哂刑厥夂x的“理論宣傳”就可以很好地證明這一點。理論宣傳是中國知識生產既有主導力量、又有主導旋律、更有主流脈動的表征。由于控制國家的組織對于自己在一個相對開放機制中通過知識生產的方式,獲得價值顛覆與國家權力的歷史有一個清晰的歷史記憶,因此,在如何主動地使用國家力量引導知識生產的事宜上,有一種敏感性的力量反應情形。同時,在提倡什么樣的知識生產價值、知識生產方式、知識生產成果方面,國家也具有一種人格化的反應能力。符合國家價值的知識生產獲得的激勵,與國家激勵的整體結構相一致——既與國家意識形態(tài)直接相匹配,又與國家意識形態(tài)的演變交相變動。尤其關鍵的是,國家直接主導知識生產的方式來自它對于知識界知識生產流程的監(jiān)控力量。來自它對于知識生產者內在的知識價值理念的制約,來自它對于知識生產者生產積極性的有效抑揚。正是在國家自覺的控制知識生產的觀念引導下,長期以來中國的知識生產可以說是一種非自主的知識生產,F(xiàn)代知識生產的國家化將現(xiàn)代知識生產的市場化邏輯完全替代,現(xiàn)代知識生產的非體制化力量完全被體制化力量吞噬,現(xiàn)代知識生產的共同體評價幾乎也完全被國家意識形態(tài)主導的政治評價所代換。知識生產的內外部張力都處于一種瓦解的狀態(tài)。知識生產的合國家化的數(shù)量積累與知識自主化的質量上升,呈現(xiàn)為相反的運行趨向。
與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的有機制約不同的是,由國家支持建立起來的各種知識生產機構,對于中國的知識生產也發(fā)揮著復雜的功用。知識生產機構對于知識生產的“單位化”制約,與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的有機制約不同,它發(fā)揮的是一種直接影響知識生產者知識生產的知識歸屬、知識含量的作用,以及直接以影響知識生產者生活景況的方式影響他的知識生產狀態(tài)的功能。在中國,知識生產的機構可以區(qū)分為下述幾種類型:一是專門從事知識創(chuàng)造與知識傳播的大學機構,二是專門從事知識生產并以知識生產作為政策支持的研究院系統(tǒng),三是分屬于權力與非權力部門的政策或研究性質的附屬機關。這三類知識生產機構對于知識生產的作用與知識生產的控制方式,都大為不同。
比較而言,大學對于中國知識生產的機構性功用是最值得關注的,F(xiàn)代中國的大學,明顯區(qū)分為兩個發(fā)展階段。1950年代前后的中國大學,在中國的知識生產布局上發(fā)揮的作用幾乎完全不同。僅就1950年代引發(fā)中國大學結構性變遷的院系調整之后的狀況而言,大學由國家給定的機構性質、機構運作、機構功能,就給中國知識生產以極大的影響。中國的大學,從機構性質上來講,一半是作為“單位”的國家管理機構,一半是作為國家化的知識生產與生產傳播機構。就前者看,大學是一個將知識人納入一個集意識形態(tài)控制、標準化知識生產、知識人的和國家規(guī)范改造的“單位”。大學原本意義上的獨立性知識生產機構特質弱化以至于喪失。國家將大學的知識生產視為國家意識形態(tài)產出與傳播的過程。于是就后者看,大學的政黨組織控制與國家行政控制的強化就是一個順理成章的事情。大學的知識生產不是一個圍繞知識的邏輯與知識共同體的準則展開的過程,而是一個圍繞政黨組織的特殊需求與國家控制的有效展開而形成的可控性事件。尤其是當人們把大學“培養(yǎng)什么人”的問題提高到國家穩(wěn)定與政黨生命力延續(xù)的高度來對待的時候,大學的知識生產建制就成為關系到國家命脈承接的莊重問題。知識的生產問題就讓位給政治的判斷問題。政治正確就成為知識生產的指揮棒。從大學的機構運轉上講,大學的運行是由國家的中央行政機構(部屬大學)和省級行政機構(省屬大學)合力控制的運行過程。這種控制,不僅是政治的,也是行政的,更是經(jīng)濟的。不僅在宏觀的層面上,而且也在微觀的層面上展開。大學運轉的政治控制,指的是大學在辦學理念上的政治化,而無法以學術化的準則作為大學的運轉原則。大學運轉的行政控制,指的是大學受到國家行政主管機構的直接駕馭,而沒有作為獨立權力支持體制維系的機構特質。大學運轉的經(jīng)濟控制,則是指大學在運轉資源的吸納上缺乏自主權,而直接受到運轉經(jīng)費的行政劃撥的制約。三者將中國大學的自主性知識生產控制壓制為一個平面化的狀態(tài)。大學運作的立體化空間喪失掉了。一個平面化的大學,就不可能兼容各種有利于知識創(chuàng)新的特立獨行之士容身其間,也就不可能使大學有一個與政黨、國家與政府各行其責的獨立領域,更不可能使大學具有一個寬松的自由人文氛圍。大學之作為知識生產的機構特質也就難以顯示出來。試想,一間大學在校方官員配備、行政決策、辦學方式、專業(yè)設置、規(guī)模大小、經(jīng)費發(fā)放甚至樓宇修建諸方面既受到國家教育行政主管當局的控制,又受到教育行政主管當局劃撥經(jīng)費的約束,大學還能為知識生產者提供什么樣的自主生產空間?
從大學控制的宏觀與微觀兩個視角來分析,大學的宏觀控制指的是對大學的機構特質的剛性規(guī)定。大學的微觀控制指的是對大學的組織間特質辨認邊界的模糊處理。前者使得大學之作為國家控制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即作為國家意識形態(tài)的組織化傳承機構的特質宣明凸顯出來。國家不允許大學有突破國家意識形態(tài)邊界的特權,也就意味著大學必須在國家意識形態(tài)的劃定舞臺上搔首弄姿。國家意識形態(tài)對于具有烏托邦特質的自由學術探討的局限就顯現(xiàn)出來了。知識生產的創(chuàng)新性收獲就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后者即對大學的微觀控制使得大學又不得不與所有的國家控制機構一樣,以相對一致化的機構狀態(tài)應對國家意識形態(tài)對于機構的進入、對于機構的制約、對于機構的主導。這是我們熟悉的改革開放前的全能政黨、全能國家、全能政府定位局面中,國家對于所有屬下的層次不同的機構——“單位”的趨同性控制。國家對于大學的微觀控制,即對于大學運轉的所有環(huán)節(jié)的緊張制約,從大學在事無巨細的事情上都要向上級請示匯報,并接受上級的系統(tǒng)領導與監(jiān)督上看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大學之作為專門的知識生產機構就缺乏起碼的生產自主性,也就日漸適應社會需求的知識生產能力。從改革開放初期到今天對于大學知識生產脫離變遷社會需要的指責上,我們對此可以獲得清晰的認知。這是大學的知識生產局面所注定了的事情。
研究院機構在中國是知識生產的特殊機構。研究院從性質上區(qū)分為兩種,一是圍繞自然科學知識門類設置的科學院系統(tǒng),一是圍繞社會科學知識門類設置的社會科學院系統(tǒng)。兩者在中國的知識生產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對于國家主管機構的定位和社會公眾的認知而言都具有鮮明的差異。前者雖然也被納入國家統(tǒng)治的有效利用因素的范圍,但是因為它的知識普適性程度很高,因此被國家主管機構認可為嚴肅的知識生產機構的可能性就相應升高,國家“包養(yǎng)”的積極性也就很強。國家意識形態(tài)對于自然科學門類的知識生產機構的干預,一致以來也受到國家政治生活的干擾,被派做振興國家的沉重任務。但是相對于社會科學而言,自然科學的知識生產的自主性程度還是較高的。社會科學門類的研究院就遠遠不如自然科學的研究院那么幸運。從它設立開始就具有的雙重機構屬性,就注定了它的知識生產的尷尬處境——一方面,這類研究機構必須以現(xiàn)代社會科學的知識生產為自己機構得以維續(xù)的學術理由。另一方面,這類研究機構又必須以對于政黨、國家與政府的政策咨詢來顯示它的現(xiàn)實功用。所謂純粹的知識追求與務實的決策操作拉鋸式地分裂著社會科學研究院的知識生產過程。當國家意識形態(tài)的重建與國家政治經(jīng)濟體系的重建同時顯出聚變特性的時候,這類研究機構的價值就更是只有從政策咨詢的方面來突出顯現(xiàn)。于是,知識的召喚與政治的召喚開始分道揚鑣。政治主導的特性決定了這類機構的特性。他們的知識生產能力不可避免處于一個衰變的狀態(tài)。以至于在大學的“復興”局面中顯出“危機”的一面。說道黨政機構里附設的政策研究機關,由于它的政策咨詢、政策制定功能遠遠在知識闡釋之上,因此,就沒有把它放置到知識生產的總體機器中加以深入討論的必要了。
知識生產者的構成狀況與知識生產者的生產狀態(tài),是知識生產的重要結構因素。知識生產者的構成狀態(tài)在中國是具有特殊性的。這種特殊性從三個方面顯現(xiàn)出來。一方面知識生產者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社會群體。他們被認為是具有依附性或從屬性的社會群體。依附的定位是在工人農民作為國家主人的時代,知識生產者被認定為可以為工人農民提供知識支持的群體。從屬的定位是在知識分子之作為國家領導階級的一部分被認可的情況下確立起來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知識生產者從來沒有以自己的知識生產為界定自身群體特征的依據(jù)。另一方面,知識生產者不是自己可以為自己的生存提供保證的群體,因此注定了他們依存于全能國家的命運。這也就注定了他們在知識生產時的非自主狀況,他們不得不取決于自己的非自主性而將知識生產看作是謀生手段。從而使知識生產變味為知識的模仿。知識生產的自主性與創(chuàng)造性的缺失,使得知識生產的重復性與停滯性非常嚴重。再一方面,知識生產者處于的被壓抑位置,以及這種被壓抑在知識生產者內在心理的涵化,使得知識生產者知識生產的時候已經(jīng)無法知曉知識的自身邏輯與法則,而習慣于在知識之外的政治、社會標準上去尋求知識的生產原則。這就造成知識生產的非知識甚至反知識的狀態(tài)。長期以來知識生產者具有的反知主義主張,就是這種內化的結果。
知識生產者的生產狀態(tài)也對于知識生產具有相當大的影響。首先,知識生產者為什么而生產知識,對于知識生產的數(shù)量收益和質量高低,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這里可以安靜知識生產者為什么生產知識的類型劃分為幾種,一是“著書只為稻糧謀”,即知識生產僅僅是為了生產者的謀生,是作為單純的謀生手段來對待的。這樣對待知識生產的態(tài)度,使知識生產者不會以知識的尊嚴和知識的創(chuàng)新為前提從事知識生產。知識生產在生產者為謀取利益的動機中,必然會流于一個粗制濫造的狀態(tài)。數(shù)量化的知識生產局面就是這樣形成的。今天中國知識生產之高度重視量化的知識生產,將某些論文索引的數(shù)量多少作為衡量知識生產的主要指標,也就是對于知識生產者粗制濫造的鼓勵。二是知識生產受到偉大目標的驅使,“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于是,知識生產變成為生產者個人艱難而封閉的致思過程和埋頭寫作的艱苦勞動,“究天人之際、窮古今之變,立一家之言”,知識的公共性特質喪失了,知識的個人性突出了。三是知識生產僅僅是基于職業(yè)的規(guī)定性。這是現(xiàn)代知識生產過程中知識生產者的基本處境容易導向的狀態(tài)。職業(yè)對于知識生產的規(guī)定性從兩個方面體現(xiàn)出來。一方面職業(yè)的共同體規(guī)則使得知識生產者不得不尊重知識生產的某些理想訴求,知識生產的價值內涵在其中得到珍視。另一方面,正由于知識生產是職業(yè)化的,知識生產的理想性質有明顯的衰變。因此知識生產的嚴謹性程度大為下降,F(xiàn)代知識生產的景況就其中獲得了自己的職業(yè)特性、時代特性。
其次,知識生產者如何生產的方式,對于知識生產也發(fā)生不可小覷的影響。知識生產的艱苦制作與知識生產的重復轉述,以及知識生產的思想導向與知識生產的學術堆積,知識生產的個體求索與知識生產的群體制造,知識生產的流程作業(yè)與知識生產的間斷綿延,知識生產的書齋工夫與知識生產的田野調查,知識生產的實踐取向與知識生產的理論提煉,不同的選擇對于知識生產的結局具有極為不同的知識產出制約。在一個知識生產者不可能全面兼顧的情況下,他必然陷入知識生產方式的局部選擇的陷阱。因此,知識生產之處于一個“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的狀態(tài)就是一個自然而然的事情了。這相應注定了現(xiàn)代知識生產的細微分工與復雜合作相互伴隨的局面,乃是一個我們面對知識生產不得不應對的局面。
再次,知識生產者生產后果獲得的評價,以及這種評價的社會機制,對于知識生產也具有相當強的影響力。因為這關系到知識生產能否維持生產的常態(tài)狀況,抑或落入一個知識生產的變態(tài)境地的大問題。知識生產者的創(chuàng)新性生產是否受到鼓勵,對于知識生產者是否“愿坐板凳十年冷”,而生產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知識產品,具有關鍵作用。對于一個社會的知識生產來講,驅使知識生產者看重創(chuàng)新性的知識生產,還是看重簡單重復性的知識轉述,會塑造出知識生產者的生產知識的動機與行為。當一個知識生產的氛圍是一個激勵知識生產者從事知識轉述,并以這種轉述“揚名立萬”的時候,這個社會的創(chuàng)新性知識生產就喪失了起碼的社會支持力量。相應也就喪失了知識生產推動形成知識創(chuàng)造的動力。今天中國知識生產中由于獎賞著“著作等身”、“著書勤奮”、“合于國家規(guī)范”等等常規(guī)層面的知識生產,使知識生產的評價機制扭曲,因此已經(jīng)使得國家獎勵、學術組織獎勵喪失了激勵創(chuàng)新性知識生產的功能。反倒是促使知識生產者急功近利,制造學術垃圾。
當我們分別從三個角度勾畫完制約當代中國知識生產的三重主體之后,三邊關系的結構的概括性勾畫就成為我們要面對的問題。
國家、組織與生產者在當代中國知識生產機器中的三邊關系,概括的說就是一個三重連環(huán)只要制約的關系。所謂三重連環(huán)制約的關系,既包含從國家制約組織、到組織制約生產者的知識生產的正向制約流程,也包含生產者影響組織、組織影響國家的知識生產的反向制約流程。前一個制約流程的力量感,當然高于并大于后一個制約流程。而以復雜的眼光審視這類制約流程,還存在著非常規(guī)性制約的知識生產制約者的制約方式。比如一個特別具有學術獨尊地位的知識界領袖,他可能具有影響知識生產組織、甚至影響知識生產的國家建構的能量。但是由于這種特殊的影響屬于罕見的個案性質,放置到普遍情形組來分析的意義極為有限。因此我們的分析眼光還必須緊緊停留在國家、組織于生產的雙向制約關系上面。
從國家對組織、再對生產者的正向制約關系結構來看,在知識生產機器中的國家制約,是一種全方位的制約。這與中國長期的全能國家定位有直接的關系。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組織、乃至于對于知識生產者個人的制約,只要以三個支點支撐起來。一個支點是國家制度建構之作為知識生產的氛圍建構的制約關系。這種是國家足以制約知識生產組織與知識生產個人的基本前提。這也是國家權力之以強力作為支持廣泛而深刻地制約所有國家范圍內的組織的一般特性所注定的事情。國家暴力在知識生產機器中的制約功用并不必要顯示為國家暴力的直接介入,而常常顯示為一種威懾的力量,使得知識生產組織與知識生產者自己自覺地將自己的組織行為與個人舉動限定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知識生產之被規(guī)制約束的有效性在這里獲得了最深厚的支持理由。第二個支點是國家對于組織活動的組織建制的法律地位的認可,對于知識生產組織的組織運轉耗費的支持,所發(fā)揮的組織制約功用。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組織的經(jīng)常性費用、對于知識生產組織直接下?lián)苤R生產者的知識生產費用的直接控制,使得國家足以以經(jīng)濟利誘的方式影響并制約組織的活動狀態(tài)。第三個支點是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組織與知識生產者的直接獎懲所發(fā)生的制約作用。組織的設立與調整、知識生產者個人成就的認可與拒斥,對于知識市場組織與個人的激勵與挫傷是不可忽視的事情。這是一個后置的知識生產指揮棒。將三個支點統(tǒng)合起來說,作為知識生產機器中的國家對于知識生產的組織與個人的制約,就是一種國家權力的制約。
知識生產機器中的組織制約,乃是一種借重權力而又自成體系的制約方式。組織對于國家是低層結構。它必須臣服于國家的知識生產意志。但是組織對于知識生產的制約,就在于它對上接引國家意志,對下指引歸屬于不同組織的知識生產者直接的知識生產。知識生產組織對于知識生產制約也由兩個支點支撐起來。一個支點是知識生產組織的組織建制的特性決定著屬于這一組織的生產者的知識生產領域、主體狀態(tài)、成就大小合社會美譽度。強勢的知識生產組織只具有強勢的知識生產號召力與認同感,就是一個典型的證明。另一個支點是組織促進形成的知識生產共同體的規(guī)則對于知識生產的具體狀態(tài)的影響。組織的利益群體性質與組織的行為規(guī)范具有謀種一致性。這使得組織在知識生產過程中對于國家意志的下達與生產者個人的知識生產取徑發(fā)生相關性的影響。這是組織對于知識生產具有控制力量的依據(jù)。知識生產者之所以愿意成為某個知識生產組織的成員,其動力就在其中。
相比較而言,知識生產者個人在正向的制約關系結構中是一個弱勢的存在。但是,知識生產者恰恰因為這種處境構成為反向的制約結構的轉換因素。知識生產者既可以以個人的志向、也可以以個人的態(tài)度、更可以以自己的具體研究、還可以以自己的生產成就作為自己影響知識生產組織、乃至于影響知識生產的國家結構的資本。當國家制約知識生產的組織狀態(tài),并通過組織制約知識生產者個人的時候,知識生產者個人的選擇、哪怕是這種選擇被限定在一個最低的限度上面,它也足以使得知識生產組織、知識生產的國家意圖受到有效的抵制甚至消解,抑或受到積極的響應而具有合意的產出。越是具有創(chuàng)造性進行知識生產的生產者個人,就越是具有反向制約知識是才組織的能力。知識領袖的巨大能量,就來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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