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翔:“帶病提拔”癥結何在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帶病提拔”這個詞,是近些年才出現的一個新詞匯。它的意思并不是說提拔了身體不健康的人,而是指提拔了在德才方面都有問題,甚至有嚴重問題的人。比如,對一些貪腐分子(即有病患者)不僅未能按黨紀國法予以查處,反而提拔升遷,予以重用了!皫Р√岚巍边@個詞匯好像幾年前首先出現在中共中央組織部一份關于對干部提拔任用的管理條例的文件中。這是因為近些年來,隨著黨內和社會上貪污腐敗風氣的蔓延發(fā)展,“買官”“賣官”的市場也在黨內黨外出現了。這種市場,對我黨一貫以來“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和“德才兼?zhèn)洹钡倪x拔干部的標準,產生了極大沖擊。許多地方或許多單位,在對任用干部的選拔上雖也履行了考察、調查、公示乃至民意測評等程序,但幾乎成了形式,只是作作樣子。而真正起決定作用的并非被考察者的“德”或“才”條件如何,而是他們能給對提拔有直接或間接有決定權的人,提供多少鈔票或多大經濟利益!這就是“買官”和“賣官”。這樣一來,想當官或想升官者,不論他們的德和才的條件是否夠格,甚至是個嚴重的貪腐分子,即患有嚴重的“疾病”者,往往也會照常被任用,被提拔,甚至破格重用!因此,近些年來,黨中央、中組部在許多會議上,在許多文件中,都把杜絕和嚴防“帶病重用”,作為一個必須嚴肅對待的重大原則問題提出來了。
令人意外的惡性蔓延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盡管近些年來,黨中央、中組部以及國家人事部門,對嚴防“帶病提拔”問題,下了很大決心,三令五申,而“帶病提拔”的現象,不僅沒有減少,卻反而發(fā)展得更嚴重了;
不僅基層有,上層乃至高層也有;
不僅企事業(yè)單位有,黨政機關也有;
不僅經濟或文化系統(tǒng)有,司法、紀檢系統(tǒng)也有。
筆者近十年中走得比較多的一個省,有人提供了該省的一個不完全的數字,近十年來,這個省先后被提拔的地(市)和廳局以上領導干部近三百名,其中有經濟問題、有生活作風問題(主要是包二奶)的竟占到一半以上!其中,由于為省上大官(包括其親屬子女)牟私利作出過貢獻并還在繼續(xù)作貢獻的就有近百人!還有一個特征是:不論是一個地區(qū)還是一個單位,只要主要領導(特別是一把手)是個貪官或是個掌握人事大權的貪官,那這個單位選拔任用干部的實際標準就是貪腐能力如何,是對他牟私利的虔誠度如何,等等。凡是這些地區(qū)或單位的貪官不是成“伙”就是成“窩”;
凡是這些地區(qū)或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的職能也變了:由對貪腐行為的監(jiān)督變成了庇護,變成了保護傘。我所熟悉的那個省在前幾年的情況就是這樣,省委的組織紀檢部門,宣傳系統(tǒng)的省報、廣播電視單位,省司法系統(tǒng)的公安、檢察、法院等單位,以及信訪部門等等,幾乎多數被省的“一把手”的親信所掌控,以致于這位“一把手”十年來在這個省所做的大量嚴重違法亂紀的行為,被封鎖得幾乎滴水不漏,難以向上反映,以致于這位“一把手”敢于在調離該省前夕,同他的一位也將調離的“志同道合”的組織部長一起,私自突擊提拔了40多名德才條件差而能效忠他們的人,成為廳局級的“高干”。此事雖在該省引起公憤,但由于通往北京的信息渠道,皆被“一把手”的親信所把持,無法向上反映。而且,在被這些貪官把持的地區(qū),經他們多年經營,不僅腐敗者互相利用互相保護的機制己經形成,而且黨風社會風氣也向著有利于貪腐勢力階層轉變。諸如:“貪官有能耐有本事”、“舉報者是傻子”、“被打擊報復是自找的”等等這類混淆是非的流言蜚語,在這個省的許多地方頗為流行。就在這個省的一個省轄市,原來的一個先任市長后是市委書記的人,受到該市一位副局級的共產黨員的舉報,雖由于得到中央一位領導同志的支持,而受到省紀檢委的調查,發(fā)現該市委書記的問題確實嚴重,正準備采取進一步審查措施時,該省的一把手竟公然出面阻擋,把這個面目真相已暴露的貪官,搞成省一級的領導干部!于是,這個貪官又繼續(xù)把那位舉報者的官職免了。然而,這位鐵骨錚錚的共產黨員,繼續(xù)堅持舉報,終于中紀委出面調查,現已把這個貪官送交司法機關。按道理,原市委書記的貪腐罪責被查處后,因舉報而被錯誤撤職的副局長的職務應該恢復,卻遲遲無人過問,直到中紀委有人出面說話了,才勉強同意恢復?墒菂s不想讓他回原單位,提出的理由竟然是“愛舉報的人是不安定因素”;
更令人可氣又可笑的是,這位舉報者官復原職后即送市委黨校學習,學員們一致推選他當學習班長,可是黨校領導竟不敢同意,理由是“不敢重用愛舉報的人”。
透過窗口看究竟
這個窗口,就是那個省的一個城市。這個城市,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到今年初的十幾年時間里,出現了一位“從小貪到大貪,從小官到大官”的被“帶病提拔”的著名人物:他是從中央機關的一個副處長的崗位上,下放到這個城市中心的一個區(qū)當區(qū)委書記的。他在這次下放后的工作安排中,初顯了他善于鉆營的能耐。不長的時間,他就與當地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八大金剛”結為團伙,濫用職權,以“國企改革”的名義把國有資產無償交給那幫團伙去糟蹋,自己也私吞了四百多萬巨資。就在這位區(qū)委書記貪腐“政績”堪稱顯赫的時候,卻被晉升為市委常委、副市長了。就在他晉升后不久,他當區(qū)委書記時一手提拔的一個區(qū)檢察長的殺妻案發(fā)生了,而且還進一步暴露了這個區(qū)檢察長的官位是花15萬元向這位貪官買來的。就在這位人物貪賄嫖賭等新問題不斷暴露的同時,還暴露了一起令人發(fā)指的事件:還在他當區(qū)委書記期間,區(qū)法院一司法人員向省上寫信舉報區(qū)法院院長和區(qū)委書記貪贓枉法的問題,他竟然勒令區(qū)公檢法機關把寫舉報信者打入冤獄,對此新聞媒體通過調查,在公開和內部報道中都先后揭露曝光了,中央領導也要求對事件主要責任人“嚴肅查處”,可是“查處”的結果,他卻又被晉升為市長、市委書記!
這位貪腐分子的“帶病提拔”并未到此為止。就在這個貪官從小貪到大貪,其官位也隨之從區(qū)委書記到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之后,手中權力愈來愈大了,胡作非為的膽量也愈來愈大了:他不但要求全市各縣區(qū)各部門必須以高薪聘用他的老婆當法律顧問(年收入達數百萬元),而且他還可以不顧企業(yè)職工的死活,強行把一個又一個好端端的可以持續(xù)生產的工廠,讓他的“八大金剛”和他的老婆,勾結開發(fā)商,拆廠建房搞房地產;
他甚至還把價值近兩億的一個區(qū)的黨政機關的房產和數十畝土地,僅以五千來萬元的低價“轉讓”給中央一位部級官員的兒子搞開發(fā),轉手就讓那位公子賺到過億巨資。也許就是這些堪稱已是大貪官的“新政績”,又讓他的官位晉升了一大步:在全國各省換屆前,他竟成了那個省的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此消息一傳出,那個省就像發(fā)生了大地震!反對聲、責罵聲響徹全省。盡管如此,這位大貪官,只是到了另一個省,還是當上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院長!
這樣一個可以說已經“病入膏肓”的貪腐分子,不僅是一般的“帶病提拔”,而是“病”愈重,提拔得愈快,“病”愈大,晉升的官位愈高,為什么?問題究竟在哪里?還是透過這個窗口來看看吧!
中國工人出版社不久前出版了一本《檢察官手冊》,是一位資深檢察官長期從事反貪腐斗爭經驗的總結和論述。他在這本著作中提出了我國近些年來雖然反貪腐斗爭取得了重大勝利,但有一些地區(qū)由于權力失控,由于對權力的監(jiān)督體制失效,使貪腐勢力得到惡性發(fā)展,從而變成了貪污腐敗的災區(qū)或重災區(qū)。而在這些災區(qū)或重災區(qū),一個突出的象征就是“買官”“賣官”的市場幾乎公開化了,“帶病提拔”比比皆是。這些現象在我長期考察的那個省和那個城市,幾乎全都存在。不過最突出的有以下幾點:其一,上層領導大權為“一把手”為首的貪官團伙所把持;
其二,對權力的監(jiān)督體制已基本失效或失靈;
其三,貪腐勢力互相保護互相支持的網絡機制也已基本形成。在這里,不僅“帶病提拔”比比皆是,而且到了“無病難提”、“無錢難上”的嚴重地步。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