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與西門慶性生話活 假如潘金蓮活在明朝
發(fā)布時間:2020-02-29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明史》里有這樣的記載,“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藥者!闭f的是老公生了重病難逃一死,但是還躺在床上有口氣,在這將死未死的時候,媳婦已經(jīng)可以接受他人送來的聘禮,準(zhǔn)備嫁作人婦了。只不過接了人家的禮,并不能馬上成婚,在老公還沒咽下最后一口氣之前,還得在家做飯煎藥好生伺候。至于這番伺候是表演還是出于恩情,恐怕要因人而異了。
擱在宋朝,這種事兒壓根通不過,當(dāng)時社會流行的“妻以夫為天”觀念,讓女性的頭頂上根本沒有自己的天空。假使丈夫死了,老婆至少要守喪三年才能再嫁。這種悲慘的局面到了明朝,隨著社會風(fēng)氣的不斷開放開始大大改變了,婦女是守節(jié)還是改嫁,開始由自己作出決定。這種選擇權(quán)在《溫氏母訓(xùn)》中就有所體現(xiàn),里面說“少寡不必勸之守,不必強(qiáng)之改”,意思是寡婦的未來寡婦做主,是獨身堅守還是二次選擇,一切聽她們自己的。
如此看來,假使潘金蓮生活在明代,她完全可以與武大郎和平分手。至于轉(zhuǎn)而投身西門慶的懷抱,還是另外開始―段嶄新的婚姻生活,那就不是王婆李婆以及武二郎能夠干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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