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事業(yè)的法治化
發(fā)布時間:2020-05-19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一.我國的教育事業(yè)與政府
大力發(fā)展教育事業(yè)是今天政府和人民的共識,因為教育事業(yè)是我國現(xiàn)代化進程最重要的支柱之一。不少人相信民主能使中國現(xiàn)代化,可很少有人相信能靠民主來發(fā)展教育事業(yè)。教育本是教化民眾之事,實行多數(shù)服從少數(shù)的原則。不僅如此,在中國,教育還是由政府壟斷和經(jīng)營的事業(yè),“社會”力有不及。為什么中國的教育事業(yè)會依賴政府?
解放前,中國的“現(xiàn)代教育”體系曾經(jīng)有兩個主導力量,一是政府,二是西方的教會。也許大家會說我忘記提到中國的民間私立學校。我沒有忘記。傳統(tǒng)的“私塾”與現(xiàn)代的“小學”不是一回事。在解放前,民間辦小學已經(jīng)相當吃力,辦中等教育就更力不從心。少數(shù)海外華人富商曾經(jīng)捐款辦了一些中學,但以中國的人口規(guī)模,那些中學遠遠不夠普及中等教育。所以,中國現(xiàn)代教育體系的形成主要靠中央和地方政府,也靠西方教會的教育系統(tǒng)。(www.yypl.net)
解放后,教會的教育系統(tǒng)被迫退出,教育就只能靠國家獨力支撐,靠官僚系統(tǒng)一家來管理。為了培養(yǎng)“社會主義新人”,國家壟斷了中小學教育,并將所有的大學也納入政府管理體系。對教育事業(yè)的國家壟斷還是計劃經(jīng)濟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結果。
改革后,我國的民間教育系統(tǒng)依然不發(fā)達。國立的小學已經(jīng)普及,私立小學沒有多少空間。進城民工的子弟入學無門,只好從家鄉(xiāng)請幾個中學畢業(yè)生,私下教孩子們識字、算術。可一旦城里的小學全面開放了,那些現(xiàn)代“私塾”只有關門一途。改革以后,有些人“先富”了起來,以盈利為目標的私立中學開始有了活路。但私立中學前景也不太好。以盈利為目的的學校很不可靠,難與國立中學競爭質量。在我國,私立大學也很難有前途,F(xiàn)代大學要求數(shù)以億計的巨額初始資金,并且經(jīng)年累積,不求利潤回報,才能逐漸出色。這樣的富翁,我國今天基本沒有,或者只有鳳毛麟角,不成氣候。即便是海外的巨商富賈,其捐款也主要流向國立大學,不會去另起爐灶。民間社團辦“社區(qū)大學”似乎可能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補充性機構。但是這類大學或者資金不足,或者受到排擠,或者事實上是打著“非盈利機構”旗號的私人盈利機構,是教育事業(yè)所不能依靠的。所以,我國的大、中、小、學教育系統(tǒng)主要靠政府來作主,無法“民主”。
官辦學校有兩個顯而易見的優(yōu)點:(1)不求利潤,投入穩(wěn)定。(2)如果政府有決心,教育就能飛速發(fā)展。官辦學校還有個“特點”,就是維護官方意識形態(tài)。但這很難說是優(yōu)點還是缺點,大約在鞏固新生共和國的時代是優(yōu)點,在今天弊大于利。
當政府是辦學和管理學校的唯一機構,政府的質量就是教育事業(yè)唯一的決定性因素。我國的政府尚未法治化,出現(xiàn)濫用公權現(xiàn)象幾乎是必然的。官辦教育的最大弊端就來自政府主管官員濫用公權,不依法辦教育。法治是治理政府的制度。缺少法治是我國教育事業(yè)幾乎所有弊端的源頭。(www.yypl.net)
這篇文章議論政府教育管理上的種種弊端,倡導教育事業(yè)的法治化,并提出改革思路。
二 .各級政府的基礎教育投入
我國政府教育投入過低,特別是基礎教育投入過低,是個長期解決不了的老大難問題。到了21世紀,連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修繕中、小學危房、挪用教育經(jīng)費等問題都解決不了。政府主管官員們說,這是因為我國太落后,必須以經(jīng)濟建設為核心。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是否應當讓位于建設經(jīng)濟基礎設施的考慮?筆者期期以為不可。沒有人,哪來的經(jīng)濟?沒有受過基礎教育的人才,哪里會有城市化和城市經(jīng)濟?然而,政府結構導致官員急功近利,越貧困的地區(qū),挪用擠占基礎教育資金的現(xiàn)象就越嚴重。政府有錢買小汽車,沒有錢為學校蓋校舍,有錢修路,沒錢給教師發(fā)工資。有了公路,學校不發(fā)達,新一代的孩子們依然缺少文化,還是像長輩一樣守在家里,不敢去城市討生活,繼續(xù)過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小農(nóng)生活。即便他們進了城,也會因為不能識字算術而被淘汰回家。政府官員不是不懂得教育的重要性,可官場不是教書育人的地方,要有看得見、摸得著的政績才能升遷,而且,五年就是一個周期,當然顧不上“百年樹人”之業(yè)。然而,無論我國自然資源是否短缺,人力資源永遠是我國最根本、最重要的資源。沒有普及的、發(fā)達的教育事業(yè),就談不上城市化,談不上現(xiàn)代化。(www.yypl.net)
在我國,人力資源的質量取決于政府的教育投入和管理。教育投資是政府應當做的事情,是人民交稅的一個主要原因。毫無疑問,教育是由政府經(jīng)辦的,只要人民的教育文化水平不高,政府就必須負首要責任。固然,近年來我國政府迅速提高了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得到了“知識分子”的首肯。大學教師占“人大”和“政協(xié)”代表的比例頗高,大學入學率也是得城里人歡喜的政績。可是,我國經(jīng)濟的脊梁不是1200所高校里的750萬大學生,更不僅是北大、清華兩校的少量大學生——這兩所高校已經(jīng)成了出國預備班了。與高等教育已經(jīng)普及了的發(fā)達國家不同,我國經(jīng)濟的脊梁是10萬所中等學校里的9千萬中學生。這9千萬中學生的脊梁是50萬所小學里的1億3千萬小學生。我國有4千萬小學生,即30%的小學生,不能升入中學,不能接受中等教育,這難道不是我國的貧困之源嗎?如果經(jīng)濟起飛靠道路和電信等經(jīng)濟基礎設施,教育賴以起飛的基礎設施是中小學,是分散在我國遼闊領土上的10萬所中學和50萬所小學,是600萬小學教師和500萬中學教師。
在二十一世紀初,我國政府應當痛下決心,迅速而且徹底地解決基礎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這要求遵從發(fā)達國家自近代以來就通行的兩條政府準則。第一,教育開支占政府總支出的比例是法定的,不依賴官員個人的積極性。第二,政府層級越低,負擔的全國性義務越少,基礎教育支出的比例就越高。(www.yypl.net)
我國的教育投入應當在中央政府財政開支里占有一個穩(wěn)定的、合理的比例,比如五分之一。對此,我國要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財政部要依照這個法律規(guī)定來執(zhí)行教育撥款。如果預算撥款達不到法定比例,財政部的負責人乃至總理都要遭受法律制裁。如果教育投入超出了法律規(guī)定,主管官員也要受法律懲罰,因為違法擠占了其他項目的資金。行政當局或許會說,政府預算是經(jīng)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但是,人民代表并不能隨意取消法律,而且人民代表多來自大城市,并不一定有戰(zhàn)略眼光,也不一定是公正的。一旦有了法律規(guī)定,法的權威就高于人民代表的權力,這才叫“法治國家”。同樣的道理,省一級政府也要依法進行教育投入,比如省府財政開支的40%。省政府不得違反類似的地方法律,違反了也要受法律制裁。
地區(qū)一級的政府教育投入也要有法律規(guī)定,比如60%。與此同時,違法挪用、擠占教育資金更要受法律懲罰,對執(zhí)法犯法的官員嚴懲不貸。這就是說,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應當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為什么要這樣?因為完備的基礎教育是我國邁入發(fā)達國家行列的唯一路徑。這是個長期的宏觀戰(zhàn)略,是大戰(zhàn)略,只能靠中央政府來強制實施。(www.yypl.net)
三.教育投入管理的主體
美國聯(lián)邦政府不擁有學校,所以由州政府負責管理和執(zhí)行美國政府的教育投入。中國的情況比較復雜,權責劃分也不太清楚,官員們親疏遠近,搞出了許多令人憤憤的“不公平”。中、小學分成各類“重點”,中小學之內又分成“重點班”。這些形形色色的官辦“重點”犧牲了占絕大多數(shù)的“非重點”,傷害了我國大多數(shù)孩子的利益,也就傷害了我們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大學分成教育部屬,國家其他部委屬,省屬、地屬,還有教育部和省、部“共管”的學校。有些學校還有官府的“級別”,如“副部級”或“正局級”的學校,搞“官本位”,像早年佛寺分“副處級的廟”和“正科級的廟”一樣。高官訪問大學就帶錢去,一給就上億、幾億、甚至十幾億,弄得其他大學流口水,恨自己的學校怎么沒弄出個高官做“校友”。老百姓自然納悶兒,我們的稅錢怎么變成了高官和校友私相授受的“禮品”了呢?教育預算呢,法律呢,規(guī)矩呢,都不頂事了?政府教育支出到底有沒有規(guī)矩,由誰來管理,難道是高官想給誰就給誰,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如果占用了其他教育項目、甚或非教育項目的政府預算,是否違法?(www.yypl.net)
“部屬”高校的功能據(jù)說可以“集中財力辦世界一流大學”?墒澜缟蠌膩砭蜎]有過“部辦”的世界一流大學,將來也不會有!大學的出色在于大學自治,公平競爭。公平導致激烈的競爭,沒有公平競爭那里會有什么“世界一流大學”,只有欽定一流大學!如果衙門的官員能決定世界一流大學,要大學教授做什么?更要命的是,由官府給某個大學吃偏食,破壞的是大學之間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不僅無法可依,而且是不合法的。法治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政府“法無規(guī)定不可行”;
另一個基本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于法無據(jù)的情況下,政府用人民的稅錢搞厚此薄彼,這難道不是執(zhí)法犯法?我真誠地希望,我國主管教育的官員努力學習和理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規(guī)律,尊重這些規(guī)律,不要搞浮夸風,不要在教育界玩“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粗鄙游戲。我更希望,政府官員們應當懂得,依法辦事是官員的本分,手中的權力越大,行使權力就越要謹慎,居高位者的濫用職權會禍國殃民。(www.yypl.net)
竊以為,應當效法美國,取消“部屬”高校,由省政府管理所有的教育投入。教育部的職責主要有三個,一是依照法規(guī)發(fā)放中央政府的教育預算撥款;
二是制定包括各種教育管理條例的競爭規(guī)則;
三是依法定的規(guī)則行使行政權,檢查和懲罰違規(guī)的地方和學校,褒揚成功的范例。其他部委也放棄其主管的高校,僅僅給相關學校發(fā)放教育補貼,以培養(yǎng)其需求的特定人才。從此,省政府成為執(zhí)行和管理教育投入的主體,管理省內所有的大、中、小學的資金投入。有人會說,北京市怎么管得了北大、清華這類全國招生的“世界第一流”學校呢?我看不出浙江省為什么管不好浙大,江蘇省為什么管不好南大,我也看不出為什么教育部能比省政府更好地管理教育投入。教育部是沒有競爭的,但省與省之間的競爭是激烈的,法治之下的競爭是繁榮教育事業(yè)的不二法門。絕對的權力絕對不會導致“世界一流大學”,但絕對會導致腐敗。
省政府的教育投入管理工作必須依法辦事,杜絕厚此薄彼,違法撥款。只要教育部制定了兼顧“質”和“量”的大、中、小學撥款標準,在兼顧“質”和“量”的撥款規(guī)矩面前“校!逼降,余下的就是各學校之間“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公平競爭了。只要有法可依,執(zhí)法和審計機構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教育機構最好管理,因為沒多少要“管”的事情,因為大學應當是“自治”的。(www.yypl.net)
四.大學自治
今日的大學管理,政出多門,缺少規(guī)則,而且教育部權限不清,頗有濫權和浮夸之嫌!安款C教授”、十萬元教授、百萬元教授、具有中國特色的“博導”教授、從3千到5萬元分成九等的教授崗位津貼,加上各種不明不白的人才“工程”和獎勵“工程”,還有一時間沸沸揚揚的“大學合并”、院系合并,都搞得民怨沸騰,決策毫無科學性可言。作為社會科學工作者,我從無數(shù)官方措施里看出了兩個極為粗俗的“官方思路”,一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二是在教育界實行官本位。
給科學家的報酬越高,他們創(chuàng)造的知識就越多?給他們的官位越高,他們的學術水平也越高?這是多么愚蠢和墮落的思想。∷,中國從學而優(yōu)則仕,走到了今天的“仕而優(yōu)則學”,從博士當官,變成了官員當“業(yè)余“博士,還“兼職教授”。我們可以明白地看到,重賞之下,未出“勇夫”,到是出了一大批勇敢的“騙夫”。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學科,沒有一科例外,“士風”之敗壞全世界無出其右。再有,我始終弄不明白,教育部的官員憑什么折騰大學,直接干涉大學的管理工作,包括學銜和教銜的管理工作?有人說這是為了“加強黨的領導”!包h的領導”就是教育部來評定某個大學有沒有招收研究生的資格,可以設什么專業(yè),招收多少學生,能授予什么學位,有幾個“博導”,以及把學校和教員分成三、六、九等?各類教銜和學術評議難免不公,那難道是“黨的領導”不公平?這明明是糟!包h的領導”。如果大學沒有能力管好自己,憑什么讓大學去培養(yǎng)經(jīng)世濟國的人才?說白了,教育部對大學的頻繁干涉是“官本位”在作怪。畢業(yè)沒幾天的大學生,當了教育部的官員,就要“管”自己的老師和母校。非但如此,部里的“政績措施”頻繁出臺,一天一個花樣,(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時不時地扔出幾根骨頭讓學校和教授們來爭,弄得各個大學都要靠“跑部”來“進步和發(fā)展”。這是教育界腐敗的基本原因,因為校方“尋租”,主管就必然“腐敗”。從此,做老師不如當官。沒當上官的,學問自然就不好。尊重知識的國度不應當發(fā)生這樣的事情。
應當像美國、德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學習,依法明確規(guī)定大學自治。讓大學的學銜和教銜價值隨行就市去波動,用不著教育部官員費心。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招生量由省政府和學校統(tǒng)籌協(xié)商,用不著國家“計劃統(tǒng)管”。大學自治之后,教育部就成了國家高等教育款項的發(fā)放機構,并且負起中立的“裁判員”職責,維護大學之間的公平競爭,不再兼競賽場上的運動員,給某些大學吃偏食。當大學的官員和學者們不再需要“跑部”前進,教育部門口不再堆放著無數(shù)大學管理者的小汽車,我們就有了精干的、真正出色的教育部,就有了高教系統(tǒng)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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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義務教育的普及
小學和初級中學構成我國的九年義務教育系統(tǒng)。比起印度,看到那里幾乎一半的女孩不能上學,還自稱“人民有不接受教育的自由”,我深感我國義務教育系統(tǒng)的偉大和官辦教育的巨大潛力。在偏遠落后的山區(qū)辦學不經(jīng)濟,這我非常理解。哪怕是在美國,義務教育系統(tǒng)也不及于一些宗教極端分子,那些偏執(zhí)的人們拒絕接受正規(guī)的教育。我國和美國一樣幅員遼闊,也如印度一樣,偏遠落后地區(qū)的一些貧困家庭不愿讓孩子念書,把孩子當勞動力使用。(www.yypl.net)
然而,我有兩件事不能理解。第一,比起明治時期的日本,中國要富裕得多,我國絕對有能力讓所有的孩子不會因貧困而失學。我們還有比明治政府更強大的政府,絕對有能力像當年的日本一樣,強迫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學。然而,曾幾何時,讓人民捐款辦“希望小學”居然成了值得大張旗鼓的“光榮事業(yè)”了呢?這分明是對義務教育法的嘲弄。國家如此富裕,有以萬億計的政府財政收入,幾十億元不當回事情,居然沒錢給小學建校舍,雇老師?要想做“法治國家”,就不能容許政府把法律當兒戲,演出“希望工程”的情感戲,必須追究有關政府官員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責任。第二,在大城市里,一方面是學!斑^!,正在關閉一些中小學,另一方面,大量“民工”的孩子們在城里上不起小學和中學。美國不僅給本國公民提供十二年義務教育(包括學前班教育是十三年),而且給所有外國駐美人員的孩子也提供義務教育。這完全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對人力資源的重視。沒有中級教育的人非常可能成為社會的負擔,而受過中等教育的人是創(chuàng)造財富的主體,是人均GNP的希望所在。我們的“民工”非但也是公民,而且他們的孩子們是未來城市中國的主體,是我國快速城市化的最大希望,將決定我國城市的規(guī)模和質量。我們怎么能讓他們的孩子離開父母,回鄉(xiāng)接受義務教育呢?對于城市的公立學校而言,在不提供食宿條件的前提下,當然是接受越多的孩子,對國家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貢獻就越大。
因此,在國家的偏遠地區(qū),公立學校要給貧困家庭的孩子提供一日三餐,還要為他們提供簡單的宿舍。這顯然比分散建設許多偏遠的山區(qū)小學合算。我們應當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法,由政府來提供充分的教育設施,從而有理由、有條件強迫所有正常的孩子接受義務教育。如果省政府不能提供充分的設施,如果省政府不能強迫失學的孩子們接受義務教育,那么必須懲罰從上到下的有關政府主管官員。(www.yypl.net)
因此,如果鄉(xiāng)下的孩子們已經(jīng)隨家庭來到城市里生活,他們當然有權利在父母工作的城市享受義務教育。大城市不能僅僅享受廉價勞動力的好處,還必須依義務教育法承擔起教育勞工子女的責任,承擔起將他們轉化成城市居民的義務。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義務教育法是全國性的法律,不能因父母工作所在地而有差異。給“民工”的孩子設置入學障礙的任何措施都是違法的,主管官員必須受法律懲罰。孩子是中華文明的希望,是我們全體中國人的希望。城市化是我國經(jīng)濟發(fā)展的大方向,把人民集中在城市是我國現(xiàn)代化的根本要求,而把孩子們集中在城市里接受義務教育是快速城市化的一條戰(zhàn)略性的捷徑。在二十年以內,今天“民工”的孩子們必將構成我國“城里人”的主體。所以,教育部應當規(guī)定,教育經(jīng)費按學校擁有的在學學生人數(shù)發(fā)放,按學期統(tǒng)計,由省政府管理。如果有意欺詐,一旦被審計發(fā)現(xiàn),校領導要負刑事責任,有關政府部門也要負管理、審計不嚴的連帶責任。如此,教育經(jīng)費將向城市逐漸集中,比散在遼闊鄉(xiāng)村的中、小學要經(jīng)濟得多。
義務教育的法治化必須從上面做起,由教育部主導。工作是繁重的,卻并非不可為。日本、美國能普及義務教育,中國也一定能。如果我們在全體公民中普及了中等教育,我們的國家將能追上日本的人均GDP。我們的國家也將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沒有任何敵人膽敢侵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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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辦教育的“盈利”
最近,自由主義派的文化人大力宣揚應容許不用繳稅的民辦教育“事業(yè)”盈利。其實那并不是“思想解放”,而是對教育的無知,也反映出對市場和利潤的粗糙迷信。這里涉及三個問題,一是“非盈利機構”,二是公平競爭,三是教育的性質。
。1)“非盈利機構”不是不賺錢的機構,而是指賺的錢必須投入本機構的正常運營和發(fā)展建設,不可以作為投資者的利潤取走。因此,非盈利機構的所得可以依法免稅,而且企業(yè)以其利潤投入非盈利機構的部分(即捐獻)也應當是依法免稅的。(2)盈利機構辦教育并沒有問題,不管是公立還是私立的。然而,盈利機構就是“企業(yè)”,不是“事業(yè)”,必須依法納稅,而且不可以得到“事業(yè)”性質的國家資源補貼,如低價的地產(chǎn)、房產(chǎn)和免稅待遇。張三辦一個繪畫學校,李四辦個鋼琴學校,王五辦個MBA培訓班,目的都是給老板盈利,所以是企業(yè),必須按企業(yè)的標準納稅。非盈利機構辦教育也沒有問題,無論是私立還是公立的,都不需要繳納稅收。真正的問題在于公平:憑什么私立學?梢杂,還不交稅,而公立學校就不能盈利?國家憑什么要優(yōu)惠私有的教育機構,歧視公有的教育機構?然而,顯而易見,如果公立學校變成盈利機構,受傷害的是全社會長遠的教育利益,我國的教育事業(yè)就完蛋了。(3)為什么全世界所有發(fā)達國家的私立學校都注冊為“非盈利機構”?有人說,那是因為人家的社會富裕。胡說!人家的教育機構在社會依然貧窮的時代就是非盈利機構了。還有人說,那是因為國家不給教育捐款免稅。得不到免稅待遇,你就不要給學校錢就是了,為什么非要把學校辦成盈利機構呢?把學校辦成非盈利機構有一個極為淺顯的道理,而且只有一個道理:“企業(yè)”和“事業(yè)”性質不同!笆陿淠荆倌陿淙恕,教育事業(yè)的目標是一代比一代更出色的教育機構,一代比一代更出色的人才,所以不是不要賺錢,而是要求永恒的滾動投入,旨在獲取“社會”利益,不是個人的“利潤”。所以,教育事業(yè)乃“樹人”之業(yè),產(chǎn)出的是人才,不是錢財。正因為這個道理,在所有發(fā)達國家從事教育事業(yè)的機構,都注冊為“非盈利機構”。為利潤辦學是“樹木”之“企業(yè)”,而非“樹人”之“事業(yè)”。以盈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最多能曇花一現(xiàn),對教育事業(yè)起不了多大作用。今天有些人掉錢眼里去了,以為老板辦學獲利越高,教育事業(yè)就越發(fā)達。他們不明白,老板把利潤全部兌現(xiàn)了的時候,教育機構不就停滯了、或者垮臺了?誰能阻止老板兌現(xiàn)自己擁有的全部財產(chǎn)呢?這些人已經(jīng)糊涂到分不清錢和人是兩回事了。錢財并不是人才,有了人,才會有錢。因此,想靠辦學賺錢就不要立“事業(yè)”牌坊,既然是辦“企業(yè)”,就老老實實地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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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當然要允許辦民間教育機構。但對于民辦的大中小學,國家應當制定辦學標準,符合標準的學校才能注冊,才能招生,不使之誤人子弟。對于民辦的非盈利學校,國家應當制定規(guī)則,給予投入方免稅待遇。至于那些想通過辦學賺錢的人,也應當允許他們去辦,但一要符合國家制定的辦學標準,二要要求他們依法納稅,不得享受國家對教育事業(yè)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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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教會大學開放
自近代直到1950年,外國教會的教育系統(tǒng)是我國兩大現(xiàn)代教育系統(tǒng)之一,對我國的現(xiàn)代教育事業(yè)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由于帝國主義對我國的侵略,也由于建國之初共產(chǎn)黨與教會之間必然的沖突和誤解,外國教會系統(tǒng)被徹底趕出了國門。半個世紀過去了,中國以嶄新的面貌和強大的自信實行對外開放。我國的教育系統(tǒng)能否再度對外國教會的教育系統(tǒng)開放呢,這種開放是否符合我國的社會利益呢?
我在這里想談三個看法。第一,現(xiàn)代教會學校,特別是教會辦的大學,并不以傳教為目的,不會構成對中國世俗文明的威脅。相反,教會大學是中西方文明交流的最重要橋梁。第二,只要有健全的法治,教會的大學系統(tǒng)將非常尊重我國的體制,不可能威脅我國的政治安定。第三,教會大學是西方“社會”辦大學的主體,也是世界性的、開放的教育資源,構成世界教育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經(jīng)濟落后,高教歷史短,高等教育的資源極為短缺,而且也不應當擠占我國基礎教育的資源。所以,我國應當充分利用世界上現(xiàn)有的高等教育資源,向外國教會系統(tǒng)的大學開放。一旦開放了,我國的高教資源就可能成倍地迅速擴張,中華文明與西方文明的交流也會加速發(fā)展。(www.yypl.net)
(1)在現(xiàn)代世界里,教會辦的大學并不以傳教為目的。這一點,我國哪怕是七十歲左右的公民也不大知道了,最多知道教會學校是非盈利機構。隨著開放和留學潮的興起,教會大學不傳教的常識才又逐漸為我國的少數(shù)人所知。在西方,出色的大學多半是基督教會辦的,包括今天在世界聲望最高的哈佛大學。世界上最執(zhí)著地傳播基督教的團體是教皇直屬的耶穌會,但即便是耶穌會辦的大學也不傳教,比如美國的喬治城大學。在德國,國家向每個公民收宗教性的“十一?”,然后經(jīng)教會之手轉交給學校,成為德國教育事業(yè)的主要經(jīng)費來源。所以,德國的學校都是國立的,卻也都是教會的。教會系統(tǒng)的大學是西方高等教育之母,也是科學進步的重要陣地。在現(xiàn)代,教會不想把系統(tǒng)內的大學辦成傳教基地,除非想自我毀滅。辦教會學校,教人讀書識字,普及關于自然和社會的科學和人文知識,這是今天人們依然尊敬教會的最主要理由之一。教會大學在華人生活的所有地區(qū)都曾經(jīng)培養(yǎng)出了杰出的人才,包括在大陸、臺灣、香港、新加坡和海外其他地區(qū),卻從未導致華人信仰基督教。世界上的確有些華人信仰基督教,但那不是因為念了基督教會辦的大學。我們中國人今天遠涉重洋去西方大學讀書,其中半數(shù)念的是教會系統(tǒng)辦的大學。正因為如此,教會大學是中西方文明交流的最重要橋梁之一。其實,退一萬步說,即便教會的大學傳播基督教,中國也沒有害怕的理由。香港被英國人統(tǒng)治了一個半世紀,中國人入教能得到很多實惠,而且大、中、小學基本上是教會辦的?梢话傥迨曛,香港的基督徒仍不及人口的3%。這就是中華世俗文明的強大生命力所在。中華文明不害怕與西方文明的交流,我們熱衷于同外界的文化交流,因為我們的文明從來就是在這種交流中成長壯大的。(www.yypl.net)
(2)自十九世紀中期開始,西方突然出現(xiàn)了國立大學,迅速構成了對教會大學強有力的競爭。這一方面促進了教會大學的辦學質量,另一方面又迫使教會學校變得比較謙虛謹慎,不能再以其對知識的壟斷來對抗政府,反而要時時小心避免觸犯政教分離和信仰自由的憲法準則,被政府吊銷執(zhí)照。因此,教會系統(tǒng)的學校,特別是在別國生存的教會大學,一般比較保守,傾向于服從和支持當?shù)卣,從而與比較激進的國立大學有所區(qū)別。畢竟,在國立大學的競爭之下,教會學校永遠有生存危機。伯克利加州大學與哈佛大學就很不同,前者出革命家,后者出總統(tǒng)。當年的燕京大學出政府官員,而北京大學出革命家。因此,如果擔心社會安定,政府也沒有理由拒絕教會系統(tǒng)的大學。早年的教會大學并沒有侵犯中國主權,侵犯中國主權的是奉行帝國主義政策的西方國家政府。所以,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向教會大學開放意味著帝國主義又回來了。教會大學在香港、臺灣、日本、既沒有引發(fā)政治或主權問題,也沒有引發(fā)文明的沖突。那些大學對東亞教育事業(yè)的進步是居功甚偉的。(www.yypl.net)
(3)因為教會系統(tǒng)的特點,教會大學一般是國際主義的,開放的,奉行有教無類原則。教會積累有上千年辦大學的歷史,經(jīng)驗豐富,人才濟濟,多有世界一流的教學和科研水平。教會大學還得到了西方信眾普遍的積極支持,資金相當雄厚,機構遍及世界每個角落。這些是我國民間的“大款”們絕無可能相比的特征。張開雙臂,歡迎教會系統(tǒng)的大學重歸我國,充分利用世界現(xiàn)存的高等教育資源,這將體現(xiàn)中華民族的開放、進步、文明、和自信。只要我國政府完善相關的法規(guī)和辦學標準,依法辦事,準許教會學校回歸中國,西方的教會大學必然像二十世紀上半期一樣,積極進入,甚至蜂擁而入,讓我國更多的青年圓其大學之夢,也促進高等教育的競爭,提高我國公立大學的質量。(www.yypl.net)
當然,向教會大學開放的過程應是循序漸進的。我們可以首先向原來就在我國享有良好聲譽的教會大學開放,邀請它們來華復校。目前,哈佛大學代管著燕京大學的巨額基金,并且擁有燕京圖書館,隨時可以來京復校。如果我國政府有開放的魄力,可使北京大學做一象征性的校區(qū)補償,如贈送北大昌平校區(qū)以為燕大復校之用。自此,“相逢一笑泯恩仇”,我國可以立即得到一所堪與北大相比美的哈佛姊妹大學,亦足我國眾多燕大校友之宿愿。此例一開,輔仁、圣約翰等必然隨之跟進,我國的高等教育規(guī)模有望迅速擴大一倍,我國的對外開放程度也會大規(guī)模提高。
我有一個夢:在幾十或百年以后,中國變成了世界的學校,世界高等教育的重鎮(zhèn),吸引全世界的學子來我國讀書做研究——像古希臘的雅典和希臘化時代的亞歷山大里亞、像我國盛唐時代的長安和今天的美國。
我想,推進我國教育管理的法治化是實現(xiàn)這個夢想的第一步,也是最堅實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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