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托弗夏恩:道軌上的鮮血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侨f偉 譯)
大衛(wèi)•休莫(David Hume)寫到理性是“感情的奴隸”。但是新的研究結果表明在我們做出道德決定的時候,理性和感情在頭腦里打了個平手。
倫理哲學家和研究人類做出是非選擇的學者常常使用思想實驗來梳理和提煉影響我們決定的原則。一個特別的假設在一些頂尖的心理學雜志上風靡一時。事情是這樣的:一列失控的電車,道軌上5個不知所措的人,一個大塊頭的男人在人行天橋上觀看。他或許撞上或許撞不上頭破血流的命運:你得做出決定。
那是因為在此情況下,你也站在天橋上。你明白如果你把這個大塊頭橋上推下去,他的身體落在道軌上就能阻止電車,以免把道軌上的五個人撞死。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這個人肯定被撞死,F(xiàn)在的問題是:為了挽救5個人,把這個人殺死在道德上是允許的么?
在調查中,多數(shù)人(大概在85%)說他們不會把這個人推下去撞死。
通常,這個情形往往和類似的情形對比。道軌上還是不知所措的5個人,不過這次,你可以搬動道岔讓失控的電車到另外的軌道上,但是那里站著一個人。因此,你仍然可以將死亡的人數(shù)從五人減少為一人,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多數(shù)人會說,他們愿意上前搬動道岔。在這兩種情況下,為什么我們反應差別這么大呢?
老百姓或許不清楚,但是倫理哲學家可以提供微妙的邏輯區(qū)分。在第一種情形中,胖子基本上就是作為工具,一種達到另外目標的手段。這個做法違背了康德認為人是目的,決不能被當作手段的基本原則。而且,在第二個情形里,無辜者的死亡可以被看作防止電車脫軌傷人這個主要目標的讓人遺憾的附帶后果。這個解釋有時候被稱為“雙重影響原則(doctrine of the double effect)”:不管旁邊的道軌上是否有人,你都要搬動道岔。
但是在2001年《科學》雜志上發(fā)表的一篇著名的文章里,當時普林斯頓大學心理系博士后約舒亞•格林(Joshua D. Greene)和其他四位合作者指出不管哲學家怎么說,對普通老百姓來說,主要的問題其實很簡單:把人推下去,不管是接觸他,還是看到他的眼睛,都引發(fā)強烈的感情反應,但是搬動道岔就沒有。
格林現(xiàn)在是哈佛大學的副教授,運用磁共振成像(MRI)掃描儀在實驗對象身上進行這兩個情形的權衡的反應。盡管兩個小組都顯示大腦中負責強烈推理活動的區(qū)域劇烈的活動,但是只有考慮天橋情形的人的大腦中負責感情的區(qū)域發(fā)生明顯變化。
格林和他的同事把他們的發(fā)現(xiàn)描述為英國哲學家大衛(wèi)•休莫的部分勝利,因為他說理性是“感情的奴隸”。但是更準確的說,他們把道德決定描述為理性和感情在思想上平分秋色的過程。他們還說,研究發(fā)現(xiàn)也是對傳統(tǒng)的人類發(fā)展理論的打擊,該理論認為隨著我們?nèi)諠u成熟,我們不再像孩子一樣根據(jù)感情來做出道德決定。
在《心理學》雜志6月那期上,東北大學心理學研究生瓦德索羅(Piercarlo Valdesolo)和東北大學教授大衛(wèi)•德斯迪諾(David DeSteno)進一步指出了感情和道德的緊密聯(lián)系。他們讓79名試驗者考慮電車的兩種情況。但是首先,他們讓一半的試驗者觀看5分鐘的“周末之夜的生活”讓他們情緒非常好。另外的一半觀看關于西班牙村落的乏味的資料片。
瓦德索羅和德斯迪諾發(fā)現(xiàn)觀看“周末之夜生活”的試驗者更傾向于說把胖子推下天橋。他們寫到,很可能是因為觀看碟子造成的興奮情緒部分抵消了直接殺人產(chǎn)生的負面感情反應。德斯迪諾說“通過改變?nèi)说母星榉磻铱梢愿淖兡愕牡赖屡袛。?/p>
哲學家常常警告我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行動,不要考慮實驗室,不應該決定我們應該如何做。但是格林,瓦德索羅和德斯迪諾指出研究結果至少應該讓我們懷疑我們的突然的道德決定,不管這些決定看起來多么自然和明顯。因為它們可能受到我們當時碰巧具備的情緒的很大影響。
格林和東北大學的學者強調和哲學原則不同,把胖子推下橋的行為與個人情緒零接觸(up-close-and-personal aspect)是影響普通老百姓做出決定的最重要因素。但是在《語言與思維》(Mind & Language)雜志即將出版的新一期中,哈佛心理學家和生物人類學家馬克•豪瑟爾(Marc Hauser)和四位合作者反駁說人們實際上都可以說是哲學家,至少在潛意識層次上。
豪瑟爾和他的同事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使在不驚動他們感情按鈕的思想實驗里人們對雙重影響原則也非常敏感。即使把直接把胖子推下橋的不良行為剔除掉,多數(shù)試驗者說他們愿意為了救人不可避免犧牲他人,而不愿意為了達到目的直接把殺人作為手段。他們做出這個區(qū)分即使后來他們也無法解釋自己的選擇。
在他即將出版的書《道德思考:大自然如何設計我們普遍的是非觀》(Moral Minds: How Nature Designed Our Universal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Ecco)和最近發(fā)表的其他論文中,豪瑟爾暗示我們的頭腦中或許有個充當內(nèi)置哲學家的“道德裝置”,可以,在感情或者意識到的理性在發(fā)揮作用之前迅速分析情形。豪瑟爾把這個裝置比作讓人們自然地毫不費力地獲得和使用語言的心理本能。
這個類比含義深刻,引起人們對相似性到底有多大的疑問。人類的道德意識是否像語言一樣是普遍性的(無端的殺人是不對的),但是存在本地特殊性的巨大空間(在有些文化里,殺死結婚前失去貞操的女兒是允許的)?或者說小孩子很容易適應文化特殊性,由他的成長地點和背景來決定,而成年人適應就非常困難,就像40歲的人開始學習一無所知的法語?
豪瑟爾說這種和語言的類比讓我們思考很多問題,能否說它“無懈可擊”或者“非常有用”仍然無法斷定,但是學者們認為對這些問題的答案決不僅僅是學術界關心的問題。格林在他的個人網(wǎng)站上寫到“我希望清楚理解思考的過程會能讓我們更好的思考!
譯自:“Blood on the tracks“ By Christopher Shea
http://www.boston.com/news/globe/ideas/articles/2006/08/06/blood_on_the_tracks/?page=full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