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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杰進:國際制度緣何重要——三大流派比較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摘要]國際制度緣何重要? 現(xiàn)實主義、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都對這一問題做出了回答。現(xiàn)實主義認為,國際制度背后有一只“權力之手”在起作用,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xiàn)在對權力的服務作用上;
自由主義從理性功能主義的角度出發(fā),有力地論證了國際制度重要性的問題。羅伯特·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取得了里程碑性的成就,后經過莉沙·馬丁等學者的補充完善,進一步發(fā)展成為以四種基本博弈模型為分析框架,以理性主義為基底的功能主義國際制度需求理論,初步回答了國際制度重要性的問題!皣H制度理性設計”、“制度治理”等開始成為這一領域新的研究綱領。建構主義認為國際制度必須有規(guī)范基礎,國際制度的重要性不僅體現(xiàn)在促進行為體利益實現(xiàn)的功能上,還體現(xiàn)在對行為體身份和利益的建構上。通過對三大流派關于國際制度重要性的比較研究,本文認為,三大流派在“理論范式”的層面上會繼續(xù)爭鳴,在“具體研究綱領”的層面上會不斷融合。

  [關鍵詞]國際制度;
新現(xiàn)實制度主義;
新自由制度主義;
建構主義

  

  羅伯特·基歐漢把國際制度界定為“國際社會中一整套相互關聯(lián)并持久存在的約束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規(guī)定行為體行為角色(Prescribe behavioral roles)、限制行為體行為(Constrain activity)并塑造行為體預期(Shape Expectation)”[1](P1-20)。具體來說,國際制度包括正式的政府間或跨國性組織、國際機制和國際慣例三種。其中國際組織是指設有官僚機構和領導成員的,并使他們能夠對各種國際事務做出反應的目的性實體;
國際機制是指得到政府一致同意的、涉及國際關系特定問題領域的有明確規(guī)則的制度;
國際慣例是指包含著默示的規(guī)則和理解、塑造行為體預期的非正式制度[2](P28-29)。另外關于國際機制,還有一個被大家廣泛接受和引用的定義,那就是斯蒂芬·克拉斯納在1983年《國際機制》一書中提出的,“國際機制是在國際關系特定問題領域里一系列明示或默示的原則、規(guī)范、規(guī)則和決策程序,行為體的預期以之為核心匯聚在一起。原則是指關于事實、因果和公正的信念;
規(guī)范是界定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標準;
規(guī)則是指導或禁止行動的具體指令;
決策程序是指做出和執(zhí)行集體決策的普遍實踐!盵3](P2)

  在以無政府為根本特征的國際關系中,“國際制度是否重要、如何重要”一直是各種不同理論范式辯論的焦點之一。現(xiàn)實主義、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是當前國際關系理論中“三足鼎立”的主流派別[4](P5-45),分別都對國際制度重要性的問題做出了自己的回答[5](P194-199)[6],F(xiàn)實主義認為,權力是國際關系中的核心變量,國際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xiàn)在顯示、維護和增加權力上,任何國際制度背后都有一只看不見的“權力之手”在起作用,當然,其中古典現(xiàn)實主義和新現(xiàn)實制度主義①的看法也有些差別;
自由主義主要是從理性功能主義的角度,對國際制度的重要性做出了解釋。認為國際制度具有幫助國家克服集體行動困境、促進國家采取合作行為的功能,是一個不依附于權力的“獨立變量”,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建構主義認為,制度不僅具有解決集體行動困境的服務功能,而且具有塑造行為體身份和利益的建構作用。制度不僅可以改變行為體博弈的收益矩陣,影響行為體戰(zhàn)略互動的方式,而且可以形成導致行為體合作的規(guī)范,改變行為體戰(zhàn)略互動的風格。

  

  一、現(xiàn)實主義:
國際制度背后的“權力之手”

  

  現(xiàn)實主義對“國際制度緣何重要”的研究可以分為古典現(xiàn)實主義和“新現(xiàn)實制度主義” 兩個階段。這兩個階段,對國際制度重要性的認識有所不同:
前者強調國際制度是國家權力與利益的“附屬品”,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xiàn)在其對權力的服務作用上;
后者認為在權力結構保持穩(wěn)定的前提下,國際制度能夠促進合作、增進相關各方的利益,所以是一個在權力結構與國家行為之間起“干預作用”的變量。

  古典現(xiàn)實主義者很少直接提到“國際制度”這個詞,他們更多談論的是國際組織和國際法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愛德華·卡爾認為,“國際法和國際組織是權力與國家利益的副產品”[7](P170-171),漢斯·摩根索認為,“如果國家遵守國際法或國際組織規(guī)則的話,要么是出于權力的考慮,要么是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從本性上說,國家總是急于擺脫國際法的約束,并把國際組織當成是實現(xiàn)國家利益的工具”[8](P277-328)。除了這些現(xiàn)實主義大師們總結性的理論研究外,還有一大批現(xiàn)實主義者做了扎實的經驗研究,他們主要是對聯(lián)合國、關貿總協(xié)定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這些二戰(zhàn)后最重要的國際組織展開了分析。

  到了20世紀70、80年代,“新現(xiàn)實制度主義”開始嶄露頭角,這是現(xiàn)實主義關于國際制度重要性研究的一個高潮,其巔峰之作就是斯蒂芬·克拉斯納在1983年主編的《國際機制》。在這本書中,克拉斯納提出了一個國際機制研究的“基本力量模型”(Basic Force Model)[9](P355-368),認為古典現(xiàn)實主義把國際關系看成是一個“撞撞球的游戲”(Billiard Balls)是不恰當?shù)模‘數(shù)谋扔鲬撌前褔H關系看成是地殼的“構造板塊”(Tectonic Plates)。他的邏輯是:
國家之間不完全是零和博弈的游戲,只要相對優(yōu)勢能夠維持,國家愿意進行有限的合作,國際機制就是為這種合作服務的。機制一旦建立起來以后,相對于變化較快的權力結構也就是“構造板塊”會有一定的“時滯”,這種時滯會給現(xiàn)存機制帶來壓力,當壓力集聚到一定程度時,會導致機制的崩潰和重新塑造。

  在克拉斯納看來,雖然國際制度有一定作用,但最終是依附于權力結構的“干預性變量”,這種說法被現(xiàn)實主義者廣泛接受。以蘇珊·斯特蘭奇(SusanStrange)為代表的一批現(xiàn)實主義者認為,吉爾平的霸權穩(wěn)定論就是這方面一個很好的例子,二戰(zhàn)后一系列國際制度的建立、維持以及變遷的歷程生動地詮釋了二戰(zhàn)后權力結構的變遷[10](P337-354),奧蘭·楊(Oran Yong)也認為,權力結構是理解國際制度形成過程的關鍵變量,特定的國際制度之所以形成,主要是因為那些擁有充分實力的國家認為有必要建立這樣的國際制度[11](P351-353)。但與此同時,克拉斯納的“基本力量模型”也大大激發(fā)了以基歐漢、斯奈德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關于國際制度重要性的研究[12][13][14](P923-942)。

  冷戰(zhàn)后,現(xiàn)實主義國際制度研究逐漸轉入防守的地位,更多地以“批判者”的角色來出現(xiàn)。約瑟夫·格里科(Joseph Grieco)和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Mearsheimer)認為,國家對相對收益的關注會阻礙國家間合作,從而使國際制度的作用受到限制[15](P485-507)[16],因為國家擔心其他國家得到的收益比自己多,并有可能在將來把多得到的收益轉化成軍事上的優(yōu)勢,這樣的話,制度化合作就不僅需要解決效率問題,還必須解決分配問題②。喬治·唐斯(George Downs)、戴維·洛克(David Rocke)和彼得·巴爾蘇姆(Peter Barsoom)也認為,國家之間不可能進行深入持久的實質性合作,在對國家關系不大的細節(jié)問題上,國家比較容易進行政策調整,但在涉及諸如安全之類的實質性問題上,制度化合作是很難實現(xiàn)的[17](P379-406)。勞埃德·格魯伯(Lloyd Gruber)指出,自由主義關于“國際制度有利于實現(xiàn)集體利益” 的假定值得懷疑[18],在權力政治的現(xiàn)實中,往往是大國憑借自己的權力把國際制度作為一個“既成事實”強加給小國,迫使小國做出相應的政策調整,在這個過程中,小國的利益不僅不會因為國際制度得到增加,反而會因為它們加入國際制度而受到損害。因此,在這個過程中制度所起到的作用反映并加強權力,同時提供權力表演的舞臺。

  但與此同時,所有的現(xiàn)實主義者都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是,如果行為體都不愿意被它們集體建立的國際制度所束縛的話,那它們?yōu)槭裁雌鸪踹要花費那么多時間和資源來建立國際制度呢? 而且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在當前的國際社會中,國際制度無論從數(shù)量上還是質量上都有了突飛猛進地增長。在這個問題上,現(xiàn)實主義顯然缺乏說服力,因此我們有必要轉入另一個理論范式—— 自由主義,來尋求對這個問題的解釋。

  

  二、自由主義:“集體行動難題”的解決

  

  自由主義從理性功能主義③的角度對“國際制度緣何重要”的問題做出了回答。理性功能主義的實質是堅持人的理性具有根本作用,人在本質上趨向合作,但由于理性發(fā)揮作用的過程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所以人們可以通過建立制度的方式來克服這些因素,制度的功能就在于解決理性的難題。這個思想主要來源于自由主義的經濟學。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闡述了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在經濟生活中的巨大作用。他的基本邏輯就是以人的理性為基礎,充分發(fā)揮市場的作用來進行資源的配置。但實際上,斯密理論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市場是完全競爭的”,也就是說,市場上要有無數(shù)的競爭者,以保證誰的決策也不會影響其他人。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的話,就可能會導致個體理性的決策變成集體的非理性決策,因為每個個體決策的后果不可避免會受到其他個體決策的影響。這就是所謂“市場失靈”的現(xiàn)象。面對“市場失靈”,自由主義經濟學及其對立面干預主義經濟學提出了兩種全然不同的解決辦法,干預主義認為,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政府干預的方式也就是借助于權力來解決,而自由主義則堅決反對,認為我們可以在進一步發(fā)揮個體理性的情況下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是建立制度,滿足個體理性同時達到集體理性。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主要的思想來源就在于此。

  與上文中克拉斯納認為國際制度在權力結構與國家行為之間起干預作用不同,基歐漢指出,制度是一個獨立于權力結構的“自變量”,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xiàn)在其促進國家間合作,實現(xiàn)集體利益最大化的功能上。在無政府的國際體系中,每個國家都傾向于合作,實現(xiàn)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那為什么國家往往不合作,也不能實現(xiàn)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呢? 這就是曼庫爾·奧爾森(Mancur Olsen)所稱的“集體行動的難題”;鶜W漢認為,“信息不足”與“背叛動機”可能是導致集體行動難題的主要原因。怎樣能夠克服這兩個問題呢? 那就是建立制度。制度具有提供信息和阻止背叛的功能④,能夠降低交易費用、增加透明度,幫助國家克服“短期背叛的誘惑”,把國家的期望匯聚到“長期合作的考慮”上來!扒敉嚼Ь持皇羌w行動難題中的一個”,這是阿瑟·斯坦(Arthur Stein)、鄧肯·斯奈德、莉莎·馬丁等自由主義學者在研究中提出的問題[19][14](P23-42)[20]。他們認為,基歐漢的回答過于籠統(tǒng),在現(xiàn)實中國際制度的重要性有多種不同的表現(xiàn)。莉沙·馬丁在總結斯坦和斯奈德等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創(chuàng)造性地將集體行動的難題分成協(xié)作難題、保證難題、協(xié)調難題和勸說難題四種,并分別用“囚徒困境”、“獵鹿游戲”、“情人戰(zhàn)”、“霸權下合作”的博弈模型來予以闡釋⑤。

  莉沙·馬丁認為,“囚徒困境” 的博弈模型指出制度促進合作主要是通過提供信息和懲罰背叛來實現(xiàn)的,而在“獵鹿游戲”的保證博弈中,合作沒有背叛問題,只有信息問題;
在“情人戰(zhàn)”的協(xié)調博弈中,合作之所以難以進行,不是因為信息不足,也不是因為背叛問題,而主要是因為“分配問題”;
在勸說博弈中,博弈方“權力不對稱”成為集體行動能否進行的新變量。通過這些補充和完善,莉沙·馬丁將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值得指出的是,這些補充和完善吸收了克拉斯納、格里科、米爾斯海默為代表的現(xiàn)實主義國際制度研究的很多成果。

  在此基礎上,芭芭拉·凱里邁諾斯(Barbara Koremenos)、查理斯·利普森(Charles Lipson)和鄧肯·斯奈德(Duncan Snidal )于2001 年第4 期《國際組織》專刊里提出了“國際制度理性設計”的研究綱領[21]。他們進一步把集體行動的難題歸納為:(1)執(zhí)行問題,這主要是指背叛動機的問題;
(2)分配問題;
(3)博弈者數(shù)目及力量對比的問題;
(4)對其他行為體行為、意圖以及博弈后果的不確定性問題。不確定性一直就是阻礙合作進行的主要難題。凱里邁諾斯們在繼承和超越前人成果的基礎上,(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把不確定性進一步細分為對行為的不確定、對意圖的不確定和對后果的不確定三種。對行為的不確定主要是指當博弈者采取合作行為時,不能確定其他博弈者是否也會采取合作行為,這實際上還是一個信息的問題。對意圖不確定是指博弈者很難確定其他博弈者的真實想法。這就不完全是信息的問題,而是一個涉及到彼此認同的問題。對后果的不確定是指由于科學技術或其他相關知識缺乏的緣故,博弈者很難對博弈后果有一個確切的把握。

  我們怎樣通過制度來解決這些問題呢? 他們認為我們可以在國際制度設計的過程中,運用五種不同的手段來解決這些問題:(1)成員資格。通過采取限制性或開放性成員資格,來解決執(zhí)行問題、分配問題以及不確定性問題;
(2)議題范圍。通過擴大或縮小議題范圍,來解決執(zhí)行問題、分配問題以及博弈者數(shù)目問題;
(3)集中程度。通過加強或降低集中程度,來解決執(zhí)行問題、博弈者數(shù)目以及不確定性問題;
(4)控制方式。通過采用對稱或非對稱的控制方式,來解決博弈者數(shù)目及力量對比問題、不確定性問題;
(5)靈活性。通過加大或減小制度的靈活性,來解決博弈者數(shù)目問題、分配問題以及不確定性問題。

  凱里邁諾斯等人把這五種手段,也就是設計出的制度五個特征作為因變量,把四大類集體行動難題作為自變量,建立了一系列假設,從而對國際制度發(fā)揮作用的形式進行了具體闡釋,進一步從理性功能主義的角度論證了國際制度的重要性。國際制度可以促進“全球治理”是自由主義論證“國際制度緣何重要”一個新的理論增長點。全球治理的一種方式就是“多層制度治理”(Multi—LevelInstitutional Governance),它強調在不同的問題領域內,通過在全球、區(qū)域、國家、次國家等不同的層次建立各種類型的國際制度來解決全球公共問題。其實,自由主義認為國際制度具有促進全球治理的重要功能,與建構主義強調國際制度通過建構作用來進行全球治理具有某種程度的融合。畢竟,對于國際行為體來說,作為多層治理手段的國際制度不僅包含了利益共贏的因素,而且不可避免地帶有觀念共享的成分。

  

  三、建構主義:“國際制度的規(guī)范基礎”

  

  建構主義認為,國際制度的重要性主要是通過制度的規(guī)范基礎表現(xiàn)出來的,規(guī)范是行為體共同持有的關于彼此適當性行為的穩(wěn)定預期和共有信念[22](P887-918)。約翰·魯杰(John Ruggie)、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維爾(Friedrich Kratochwil)開創(chuàng)了從制度規(guī)范基礎視角來研究“國際制度緣何重要”的先河[23](P229-254)。魯杰和克拉托赫維爾指出,傳統(tǒng)的國際制度研究有“本體論”的缺陷,一味強調制度的客觀性與實體性。實際上國際制度既具有通過相應組織和機制形式表現(xiàn)出的實體性,又有匯聚行為體期望的主體間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行為體之間的一種共識,這一點對理解國際制度在國際關系中的重要性是有相當啟發(fā)意義的。

  在魯杰與克拉托赫維爾之后,更多學者開始從建構主義角度對國際制度重要性進行了研究⑥。他們認為,國際制度與國際行為體是一種互構的關系,一方面,行為體建構了制度,另一方面,制度也建構了行為體。制度建構了行為體的身份、利益,從而影響了行為體的行為[24](P142-147)。正是這樣,制度的建構作用可以三個角度來理解:
參與制度的行為主體是社會建構的、行為主體的利益是社會建構的、行為主體對制度的理解是社會建構的[25](P127)。馬莎·芬尼莫爾(Martha Finnemore)和凱瑟林·辛金克(Kathryn Sikkink)具體探討了作為國際制度基礎的國際規(guī)范形成與擴散的過程[22](P887-918)。她們認為,規(guī)范有一個生命周期:
興起、普及與內化三個階段。在規(guī)范的興起階段,規(guī)范的倡導者可以利用國際制度作為其組織平臺,來推廣他們所倡導的國際規(guī)范;
在規(guī)范的普及階段,規(guī)范可以“內嵌”到一些國際制度中去,而國際制度又是國際合法性的重要來源,也是國家追求聲望以及自尊心的重要對象,所以國際制度對于規(guī)范的普及也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規(guī)范的內化階段,規(guī)范可以通過制度化的方式變成一些具體的指令,從而對遵守和違背規(guī)范的行為進行明確區(qū)分,并施以相應的獎勵和懲罰措施,從而大大促進規(guī)范的內化。

  三大流派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探討了國際制度的重要性。現(xiàn)實主義認為對制度重要性的探討不能離開“權力”,權力是制度背后“一只看不見的手”;
自由主義主要是從制度具有哪些功能的角度,來論證制度具有促進國際合作,解決集體行動難題的重要作用;
建構主義主要是從制度規(guī)范基礎的角度,來探討國際制度對國家身份與國家利益的建構作用。

  關于未來的發(fā)展趨勢,本文認為很可能是三大流派在“理論范式”的層面上繼續(xù)爭鳴,在“具體研究綱領”的層面上不斷融合。彼得·卡贊斯坦、羅伯特·基歐漢與斯蒂芬·克拉斯納把國際關系理論研究分為兩種:
一種是一般性理論研究;
另一種是具體研究綱領[4](P6)。一般性理論提供了相關的變量,表明相關變量之間可能存在的關系,類似于托馬斯·庫恩講的“理論范式”;
具體研究綱領是在一般性理論的指導下提出的,將原因性變量與一組結果聯(lián)系在一起(亦即將自變量與因變量聯(lián)系在一起)的研究議程。

  一方面,理論范式是很難證偽的,因為國際關系中不存在“決定性試驗”,F(xiàn)實主義國際制度研究永恒的生命力在于,現(xiàn)實中的國際制度不可能徹底擺脫權力因素的影響;
自由主義國際制度研究則抓住了人的理性在國際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同時,博弈論的研究方法與理性選擇的邏輯推理,也使它的分析顯得簡約嚴謹、清楚明晰;
建構主義國際制度研究,用約翰·魯杰的話來說,就是“無論現(xiàn)實中的國際制度繁榮還是蕭條,理論研究中的國際制度都會生機勃勃,因為研究焦點已經轉移到‘ 國際制度的規(guī)范力量如何促進全球治理’上來了”[23](P229-254)。另一方面,在具體研究綱領的層次上,現(xiàn)實主義、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開始融合了。建構主義思考作為國際制度基礎的規(guī)范是如何產生的,又是如何影響理性的;
自由主義考慮由規(guī)范界定的利益是如何影響理性行為體戰(zhàn)略選擇的,現(xiàn)實主義考慮在這個選擇的過程中權力因素是如何發(fā)揮作用的。

  

  注釋

  

  ①"新現(xiàn)實制度主義"是由維諾德·阿格瓦爾(Vinod Aggarwal)在1998年出版的《復雜世界中的制度設計》一書中首先提出的,這一提法可以把那些對國際制度感興趣的現(xiàn)實主義學者如克拉斯納等,與沃爾茲等對國際制度不感興趣的現(xiàn)實主義者區(qū)分開來,同時也可以把他們與基歐漢等自由主義的制度研究學者區(qū)分開來.因為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影響較大,所以有學者干脆把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等同于"制度主義",這樣可能導致"制度是自由?主義的研究專利"的錯誤觀點,因此"新現(xiàn)實制度主義"具有兩方面的區(qū)分意義.參見:Vinod Aggarwal,Institutional Design for a Complex World:Bargaining,Linkages and Nesting,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8.

  ②自由主義在這個問題上也進行了反駁,認為可以在制度框架內解決分配問題,比如"問題聯(lián)系戰(zhàn)略",但現(xiàn)實主義者強調,安全問題具有特殊性,國家往往不愿意在安全問題上進行"問題聯(lián)系",所以現(xiàn)實主義強調的相對收益問題一直是后來自由主義無法回避的"軟肋".可參見:Duncan Snidal,"Relatire Gains and the Pattern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5,No.4,1991,pp:70126;
Robert Powell,"Absolute Gains and Relative Gain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5,No.4,1991,pp:1303-20.

  ③理性功能主義邏輯實際上是一種"生物學的隱喻",例如:人為什么要長鼻子,因為要呼吸,它是從滿足需求的角度來論證它的合理性.這種邏輯有它的解釋力,當然也有它的不足。

  ④鑒于羅伯特·基歐漢及其"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已為學術界耳熟能詳,本文在此不再贅述。

 、蓐P于這幾種博弈模型,蘇長和博士進行了詳盡的述評.參見:蘇長和:《全球公共問題與國際合作》,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第143-163頁。

 、薹夷崮獱柡托两鹂税堰@種現(xiàn)象稱為國際制度研究的"理念主義"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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