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曉力: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讀
發(fā)布時間:2020-06-18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從蘇力幾年前在法學界討論《秋菊打官司》開始,馮象、江帆、凌斌[1]等等關于這部電影的討論隨后,已經(jīng)把《秋菊打官司》構造成在中國討論“法律與社會”的一個經(jīng)典電影文本。本文權且作為對以上幾位討論的補充。我假定讀者都看過這部電影,具體劇情就不多交待了。
一.說法
《秋菊打官司》讓“說法”這個詞不脛而走。隨便用google搜索一下“討說法”,就會發(fā)現(xiàn)一大堆這樣的新聞,比如,“美容‘美’出‘皮炎’,官司受害者討說法”,“1.68萬億不良貸款要討說法”,“母親為女兒之死討說法被精神病院強制治療22天”,“蛋糕里吃出蒼蠅討說法消費者遭廠家電話恐嚇”,“哥哥討‘說法’討來一頓亂棍”,等等,討說法似乎已經(jīng)成為法律上“爭取權利”的一個通俗說法,或者“要公道”的一個當代表達。
看這些報道,人們在“討說法”的時候,好像都知道自己要討的那個具體“說法”是什么。但是電影里秋菊要的那個“說法”究竟是什么,卻不是很清楚。秋菊第一次要說法,是丈夫萬慶來被村長王善堂打傷之后,拿著醫(yī)院開的檢查證明,到村長家里:
秋菊:村長,慶來有沒有傷,咱說了也不算,這是醫(yī)院大夫開的證明,你看一下,咋辦么?
村長:該咋辦咋辦。
秋菊:人是你踢的,你說咋辦?
村長:要我說,問你男人去,我為啥踢他。
秋菊:你是村長么,再咋說也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
村長:踢了就踢了,你說咋辦。
秋菊:總得給個說法吧。
村長:我給你個說法,你甭嫌不好聽,我叉開腿,在當院里站著,讓你男人還我一腳,咋樣?
秋菊:要是這,就啥也不說了。
村長:那就啥也甭說了。
秋菊:我就不信沒有個說理的地方。
從這段對話可以看出,秋菊要的說法是由某個“理”得出的說法,這個“理”似乎是這樣的:村長把慶來踢傷了,是村長不對,村長就要對慶來的傷負責;
但村長不承認秋菊的“理”,認為自己踢慶來事出有因,是慶來罵人先失了理,踢慶來,是懲罰慶來的不對,兩廂抵消,村長并不欠慶來什么;
秋菊承認,王善堂作為村長,踢慶來本來也沒啥,只是不能往要命的地方(下身)踢。這時村長提出了一個人類學家會稱為“同態(tài)復仇”的解決方案:既然秋菊認為村長往慶來要命的地方踢不對,那就讓慶來也向村長要命的地方踢上一腳,一腳還一腳,兩家扯清。
秋菊不能接受村長的方案,到鄉(xiāng)上李公安那里反映。李公安憑借多年農(nóng)村工作經(jīng)驗,知道“一個巴掌拍不響”,問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秋菊:我家是種辣子的,你知道不?
李公安:知道。
秋菊:我家總想蓋個辣子樓,磚瓦都備好了,村長他就是不批,沒辦法,我就在我承包的地里拾掇了一塊地邊邊,想在那地方蓋了就算了,村長還是不批,他說有啥文件,那我說,你有文件可以,你有文件,你就把那文件拿來給我看一下,他說不用給我看,他說他就是文件,不給我看。
李公安:這你別說,還真格有這文件。這承包地是讓種莊稼的,都在里頭動開土木了,那咱吃啥?
秋菊:那文件上也沒寫打人這一條。他是村長,打兩下也沒啥,他也不能隨便往那要命的地方踢。
李公安:一個巴掌就拍不響,沒個因由他就能隨便打人?到底為啥?(問秋菊小姑)為啥?
妹子:我哥氣不過,罵了他一句。
李公安:你哥罵人啥呢?
妹子:罵他下一輩子斷子絕孫,還抱一窩母雞。
李公安:這就是慶來的不是了。誰都知道,王善堂四個女子沒兒么,這話是糟老漢心窩子,去年計劃生育剛給老漢計劃了,這事就不能提么。
秋菊:再怎么說,他打人就是不對,他是村長,不能隨便往那要命的地方踢。我找他去尋個說法,他說他不管,說踢了就踢了,你踢了,你不管誰管,你是村長,你還打人,你就是不對么。
李公安:就這事,是吧?
秋菊:噢。
李公安:我跟你說,他打人肯定是不對的……
秋菊:就是不對么,往那要命的地方踢,踢壞了,他……
李公安:我剛不是給你說了么,肯定不對么……
秋菊還是堅持自己的“理”,就是踢人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李公安作為國家公安人員,按公家的法律政策辦事,并不認可“要命的地方”和“不要命的地方”的區(qū)分,打了人,不管是不是“要命的地方”,“肯定是不對的”。另外,罵人,尤其是罵只有女子沒有兒、又做了絕育手術的王老漢“斷子絕孫”,也不對。李公安又到村上看了慶來的傷,找村長做工作,按照公家的“理”,給了秋菊一個說法:
李公安:秋菊你看是這,他打人不對,我也把他批評了,可你慶來說的那話也不好聽,雙方要各自多做自我批評,調解結果是個這:醫(yī)藥費、誤工費由王善堂負責,一共二百元,你看咋樣?
秋菊:我就不是圖那個錢。我就是要個說法。
李公安:那是個犟人,又是個村長,你瞎好得給一些面子。再說你慶來那傷也沒啥。
秋菊:那還是沒個說法。
李公安:他把錢都掏了,那就證明你對他錯,這就算個說法了。
在李公安和他代表的公家的抽象意識形態(tài)看來,罵人都不對,罵什么話那是次要的,打人都不對,打什么地方也是次要的。既然罵人打人都不對,那么對罵人打人的都要批評,除了批評,雙方還要做自我批評。這是一。第二,打人造成了身體傷害,要醫(yī)治身體傷害,需要花費醫(yī)藥費,所以打人者要賠償醫(yī)藥費;
身體傷害還造成慶來臥床不起,干不成活,還要賠償這個機會成本,就是誤工費。根據(jù)這個“理”,李公安做出了王善堂賠償萬慶來二百元損失的調解方案。至于秋菊要的那個“理”,李公安給不了,只能含糊過去。
但秋菊顯然不認可這個“罵人不對、打人也不對”的抽象的“理”。打人并不是都不對,村長打村民兩下也沒啥,關鍵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踢人要命的地方,并不是醫(yī)藥費和誤工費能夠彌補的。但在李公安“他掏錢就證明你對他錯”的勸說下,秋菊還是接受了這個調解方案,拿著發(fā)票收據(jù)去找村長。
如果不是村長要自己的面子,事情好像到此就結束了。
二、面子
秋菊拿著發(fā)票收據(jù)去找村長,村長掏出二百元錢來,并沒有直接給秋菊,手一揚,二十張票子散落在風里:
秋菊:村長,你這是啥意思?
村長:啥意思,別人的錢不是那么好拿的。
秋菊:我今天來就不是圖個錢,我是要個理。
村長:理?你以為我軟了?我是看李公安大老遠跑一趟不容易,給他個面子,地下的錢一共二十張,你拾一張給我低一回頭,拾一張給我低一回頭,低二十回頭,這事就完了。
秋菊:完不完,你說了也不算。
李公安設想的由村長掏錢來向秋菊證明“你對他錯”的方案,不幸被村長也識破了。拿錢可以,服軟是不行的。村長仍堅持他的理,就是他不欠慶來家什么;
踢慶來,是對慶來罵人的恰當懲罰。給秋菊二百元錢,是給李公安面子,并不是對萬家認錯。秋菊必須用低二十回頭為代價,拿這二百元錢。
正是秋菊在這個時候的選擇,引起了觀眾對她的欽佩和贊揚。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在大部分情況下,我們都會選擇折腰,拿地上的錢。秋菊替我們做到了我們自己做不到的事情,秋菊的形象,是從這一刻高大起來的。但秋菊不可能理會坐在黑壓壓電影院里觀眾的心理活動。銀幕上的秋菊沒有選擇低二十個頭去拿那二百元錢,僅僅是因為這樣拿到的錢,并不能證明“你對他錯”。
秋菊挺著大肚子來到了縣城。在別人的指點下,花二十元錢,請郵電局門口給人代筆的張老漢,寫了一份材料,要求追究村長“平白無故踢傷我丈夫”的“故意殺人罪”。聽到這里,兩個縣公安笑了。觀眾也笑了。
縣公安局的裁定下來了,內(nèi)容是:“建議由所在鄉(xiāng)的公安員進行調解,雙方各自多做自我批評,求大同存小異,以安定團結為重,經(jīng)濟上仍以第一次調解為主,維持原鄉(xiāng)政府的調解方案,醫(yī)藥費、誤工費由王善堂本人負責賠償!
然而,秋菊去縣里打官司,卻徹底把村長的面子摧毀了。在村長看來,秋菊此舉純粹是到縣里壞他的名聲,讓他以后在村里沒法工作:
村長:這跟上一回一樣么,秋菊跑了趟縣城就弄了個這,我以為縣里要把我槍斃了呢。
李公安:這回你聽我的,回去給秋菊兩口子說些面子話,這事就了了。
村長:面子話,那面子話咋說呢?
李公安:你看你看,大家都忙忙的么,為這事我都跑了幾回了。剛才縣上裁決你又不是沒看么,你不丟面子么。
村長:李公安,你說,有啥事鄉(xiāng)里解決不了,憑啥到縣里臭我的名聲。
李公安:哎呀,她也不想把你怎么樣。
村長:再說,我大小是個干部,以后我在村里沒法工作么。
李公安:她也不想把你怎么樣,她就是要個說法,你回去就給她個說法。
村長:錢我給,說法,說法,我想不通。
做不通村長的工作,李公安只好自己花錢買了三盒點心,謊稱是村長買的,去秋菊家代村長賠不是。
李公安:王善堂那是個犟人,那在鄉(xiāng)上都是有了名的,這回能讓我把這個點心給你捎來,這就不容易了。秋菊,你不是說要個說法嗎,這還不算賠禮道歉?該賠的賠,該報銷的報銷,經(jīng)濟上你們也不吃虧,再說,這個民事調解,咱又不是去法院打官司,縣上裁定這算到了頭了,這也是領導決定下的。秋菊:李公安,這點心真是村長買的呀?
李公安:這話說的,不是他還是誰么?為這,昨天我跟他說了半天,人家是干部,總得給人家留點面子,這個點心往這兒一擱,這就等于來人,把不是給你陪了。
慶來:要是這樣,啥事都好商量。他是村長,咱又能把他咋的。再說,日后都得在一個村里過,沒完沒了的沒啥意思?h里定下的事,我們沒意見。
秋菊公公:我也沒意見,政府定下的,我也沒意見。
秋菊:要是這,那就算村長給咱賠了不是了,錢不錢么,無所謂了。
李公安:該賠的還是要賠哩。那咱這事,就算完了,我也沒白辛苦一回。
要不是秋菊問了代銷員,得知點心不是村長買的,事情好像也就到此結束了。二百元錢不能證明的“你對他錯”,三盒不值二百元的點心卻可以證明?磥,秋菊和村長在這個回合爭的,并不是錢,而是“面子”。李公安在這個回合的調解,圍繞的也是面子的交換。他讓村長看他的面子,給秋菊兩口子說些“面子話”,又讓秋菊家看自己的面子,給村長留些面子。在這個回合,李公安實際上已經(jīng)放棄了自己所代表的國家的“理”,不得不按照村莊的“禮”來運作。國家“罵人打人都不對”的“理”沒有再提起,但“國家”賦予“干部”的身份,還可以轉化為村莊認可的“面子”資源,投入到“面子”的交換中。
然而,在秋菊得知點心并不是村長買的之后,這場面子的交換禮也就失效了。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你不敬我一尺,我也不敬你一丈。秋菊把點心退給了李公安,繼續(xù)到市里要說法。市公安局復議的結果,是維持鄉(xiāng)里和縣里的決定,只是賠償數(shù)額加了五十元錢。看來,市里的決定,基礎仍然是李公安一開始就闡明的國家的“理”,而不是秋菊的“理”,那二百五十元錢,仍然不過是對慶來看得見的身體傷害的賠償。慶來接受了,但秋菊仍然沒有接受!她把慶來拿的那二百五十個元,扔回到村長面前。村長需要低二十五回頭,才能把那些錢拾起來。秋菊叫上妹子,裝上辣子,賣了錢做盤纏,繼續(xù)到市里要她的說法。
三、官司
看電影的人,會忽略這部電影的標題是《秋菊打官司》。這是一場官司。秋菊一開始到村長家,不僅是向王善堂個人要說法,也是向村長這個“公家人”要說法。她向鄉(xiāng)里、縣里、市里要說法,也是在向“公家”要說法。她“不信沒有個說理的地方”,因為她相信說理的地方在公家,在上級。頭一回從村長家回來,她告訴家里人村長說不管,家里人都支持她去鄉(xiāng)上要說法,顯然大家都相信,公家并不只是一層層的官僚結構,還是公道、正義、理的承載者。
秋菊到鄉(xiāng)政府找到李公安的時候,李公安正在斷另一個打架的官司。一方當事人,在向公安員敘說打架的前因后果,而公安員關心的,卻是誰先動手的問題。顯然,公安員們假定,誰先動手,誰就有錯,誰就應該負責。但當事人卻堅持要把事情的起因說清楚,要表明并不一定是誰先動手誰就錯,沒有動手的一方也許有錯在先。這預示了,公家只處理它的“理”能夠涵蓋的那些環(huán)節(jié),并不就事情的整個是非曲直做出判斷。所以,李公安并不關心為什么村長不給秋菊家批蓋辣子樓的地方,而只是說,的確有不許在承包地里動土木的文件。村長為什么不給秋菊家批?這個問題,以后再也沒有提起過。甚至秋菊到縣上告狀的時候,她找張老漢代筆寫的材料,也不再提辣子樓的事,只說村長違反計劃生育這個公家聽得懂的“理”:“村長養(yǎng)了四個丫頭,不僅說明他沒本事,更說明他嚴重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他養(yǎng)不出兒子,就拿普通群眾撒氣,我丈夫順嘴說了養(yǎng)母雞的話,村長就對號入座,認為母雞是指他女兒,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平白無故踢傷我丈夫,(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犯了故意殺人罪,國法難容!
縣公安聽了,卻笑了。秋菊的努力歸于白費。村長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不屬于公安局管理的范圍,公安局只能管歸它管的那一部分?h公安繼續(xù)問秋菊:“鄉(xiāng)上公安員已經(jīng)處理過了,你咋還找我們呢?”秋菊說:“我怕李公安偏向村長,我要求縣上處理。”縣公安接著告訴她,五日之內(nèi)縣公安局會從做出裁決,如再不服,還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復議。
念過中學的秋菊也無法理解這一套程序正義的安排。這套安排再精巧,也打消不了她的一個基本疑惑。為啥她找了這么多地方,這些地方都不理會她要的“理”,而只是拋出一個個和李公安給的沒啥區(qū)別的說法。
在村長眼里,自己遇到的也是一個“官司”。他也關心鄉(xiāng)里的、縣里的、市里的說法,關心“上面”對他的評價。不過在他看來,他給公家干事,公家就是他的靠山,縣里的裁定維持鄉(xiāng)里的調解,市里的復議維持縣里的裁定,都是在為他這個公家人撐腰。他相信他和“上面”之間,存在這種交換關系。在市公安局的復議書下來之后,他得意地對秋菊丈夫說:“市公安局的復議書下來了,……人家認為,縣里的裁決,鄉(xiāng)里的調解,基本沒錯,讓我再加五十個元,這是經(jīng)過認真研究決定的,我按復議書給你們準備了二百五十個元……我聽說秋菊在市里把局長的小汽車坐了,鬧了半天,就是讓我多給五十個元么。跟你說,我不怕你們告,我是公家人,一年到頭辛辛苦苦,上面都知道,它不給我撐腰,給誰撐腰?”
村長對于公家的想象,比秋菊現(xiàn)實的多,他眼里的公家,是所有公家人的庇護者。但實際上他對公家的想象也是一廂情愿的,這一點和秋菊沒什么不同。正在建設法制的公家其實也不是他的庇護者。公家一意孤行照的是自己的邏輯,而不是秋菊或者村長的希望。公家的邏輯不光秋菊不理解,村長也不可能理解。
最先是秋菊發(fā)現(xiàn)了這一點。公家花樣很多,但結果一樣,公家那里,是不是有什么未曾言明的默契?秋菊不服市公安局的復議決定,第二次找到市公安局嚴局長的時候,表達了她的這個懷疑:
嚴局長:我忘了問你,你對復議決定同意不同意?
秋菊:我就是不服,你看這事請,我告到鄉(xiāng)上、縣上,又到你這里,結果都一樣,都沒有讓村長給我認個錯。我就不是圖多給我五十塊錢,我就是不明白,村長咋就不能給我認個錯?我是老百姓,你們都是公家人,誰知道你們是不是在底下都商量好了?
嚴局長:秋菊,你完全可以這樣懷疑,我們的工作也不是沒有差錯,你要是不服,倒有個辦法,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訴。
嚴局長告訴秋菊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向她介紹區(qū)律師事務所的小吳(“這人很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顯然也是為了打消秋菊的懷疑。他準備和秋菊平等地站在法庭上,共同接受法庭的判決,以證明秋菊的懷疑沒有根據(jù)。但站在被告席上的局長,也是公家人。當法院判決維持市公安局的復議決定的時候,秋菊的懷疑仍然有效:“我是老百姓,你們都是公家人,誰知道你們是不是在底下都商量好了?”
四、肋骨
秋菊的懷疑沒錯。所有的公家人其實不用商量都商量好了。鄉(xiāng)上李公安一開始就是按照這一套不用商量的東西做的。打人是不對的,打哪兒都不對;
如何處理,要看有沒有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是輕微傷就按照民事調解來,是輕傷就要治安拘留。李公安來村里專門看了慶來的傷,認為沒有啥;
秋菊上訴后,二審法院來慶來家調查,主要也是看慶來的傷,并讓慶來去市里拍個X光片子。
慶來拗不過,去拍了片子。因為秋菊要生了,顧不上看結果,就回來了。在這期間,秋菊難產(chǎn),是村長在深夜組織人把秋菊抬到了醫(yī)院,母子保全,成了秋菊一家的恩人。
慶來的片子結果出來了。在兒子過滿月那天,公安局來人,把準備去喝喜酒的王善堂抓走了,行政拘留十五天。
李公安:慶來,你那片子拍出來了,是肋骨骨折,雖然已經(jīng)好了,但案情性質發(fā)生變化了,是輕度傷害罪,中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依法把王善堂行政拘留十五天。
秋菊:拘留了?!
李公安:就是讓公安局抓走了。
秋菊:抓走?我就要個說法么,我就沒讓他抓人么,他咋把人抓走了呢?
秋菊跑到了村口大路上,望著遠去的警車,臉上充滿了迷惑。
秋菊不知道,法律有一套關于“人”和“身體”的意識形態(tài),這就是“勞動力身體”的意識形態(tài)。現(xiàn)代經(jīng)濟學已經(jīng)把“人”建構成“勞動著的主體”[2],在當代中國的語境中,農(nóng)民尤其是這樣的主體,或者只能是這樣的主體。秋菊丈夫的身體,只不過是普遍勞動力的具體承載者。所以打擊這個具體身體無非是破壞普遍勞動力,法律重視肋骨的傷,因為是肋骨的傷讓慶來氣短,干不了重活。醫(yī)藥費、誤工費是對勞動力身體的補償。這是用金錢這個普遍等價物,補償那個受損的普遍勞動力。下身?在秋菊看來那才是要命的地方,但相對于數(shù)量龐大,取用不竭的農(nóng)村勞動力總量來說,踢壞萬慶來的下身并不造成勞動力的多大損失,法律完全可以對此視而不見。
慶來是家里的勞動力,這沒有錯。但人僅僅是勞動力么?人僅僅是勞動著的主體么?人活著要勞動,但勞動僅僅是為了活著么?你要問秋菊和慶來勞動為了啥?他們會說:勞動還不是為了咱娃!
五、睪丸
是的,秋菊從一開始要的說法,就是有關睪丸的,而不是關于肋骨的。電影一開始,秋菊和小姑子拉著被踢傷的丈夫找大夫,找的就是“看下身的名醫(yī)”。
村長為啥踢萬慶來的下身?還不是慶來罵村長“斷子絕孫,抱了一窩母雞!倍彘L也的確生了四個女兒,去年又做了計劃生育手術,這不是一般的辱罵,而是戳到了命中已無兒的王善堂的心窩子,老漢最大的傷心事。在四個女兒都出嫁之后,在老兩口百年之后,王家的血脈將從西溝子村徹底消失——甚至在這個世上徹底消失。你罵我斷子絕孫,我也讓你斷子絕孫,善堂飛起一腳,踢向慶來下身的時候,他們都知道那一腳要踢什么。
秋菊第一次到村長家里要說法,帶去大夫開的證明,讓村長看的就是關于下身的部分,而不是關于肋骨的部分。村長提出的同態(tài)復仇的解決方案,也是關于下身的:“我叉開腿,在當院里站著,讓你男人還我一腳”!热磺锞找舱J為那是要命的地方,秋菊當然不可能接受這個解決方案;
再說,踢村長的下身,已經(jīng)失去意義了。
其實,萬家人和王家人都明白秋菊要的是啥說法。如果萬慶來真的被村長把要命的地方踢壞了,如果秋菊生的不是兒子,萬慶來又是獨子,那萬家也將面臨絕嗣的命運!這就是為什么當秋菊深夜難產(chǎn)的時候,慶來和接生婆去找村長幫忙,村長仍然不計前嫌,去王莊叫人,把秋菊送往醫(yī)院的原因。那些正在看戲的村民,二話不說,跟著村長就走。顯然,他們都知道要命的地方在哪兒,要命的事是什么事。要是秋菊沒有生出兒子,要是萬慶來真的被王善堂踢壞了下身,即便村長深夜抬秋菊上醫(yī)院搭救了她,恐怕都無法解開兩家從此結下的世仇!
在這部電影里,可能只有李公安一個公家人明白,這是萬、王兩家一件關于睪丸、關于血脈的爭執(zhí)。但他這個公家人,卻無法將這個村莊的真理納入公家的邏輯。當秋菊拿著醫(yī)院的診斷證明第一次去找他,李公安念診斷證明“右側肋骨軟組織挫傷,左側睪丸輕度水腫”的時候,又把“輕度”兩個字下意識地重復了一遍。是的,公家并不認為睪丸比肋骨重要,也不會認為睪丸是要命的地方。公家的字典里只有“重傷、輕傷、輕微傷”,要命的地方?當然重傷也能是要命的,輕度水腫的睪丸怎么會是要命的呢?公家理解的“命”是“個體現(xiàn)在的生命”,西北鄉(xiāng)西溝子村村民理解的“命”是子孫后代,是命脈,是香火,在這方面,他們并沒有重疊共識,所以,當秋菊鍥而不舍一遍遍向公家要說法的時候,公家怎么可能給她?秋菊打官司遇到了不少好人——有些敏銳的觀眾看到這一點,尤其看到電影里嚴局長不收禮,還拉著秋菊在小攤子上吃飯,總懷疑這部電影在歌頌什么,在討好誰。但我們必須指出,秋菊之所以受到這些優(yōu)待,比如嚴局長用小車把她送回來,在小攤子上吃飯的時候,秋菊說“身子沉,坐不下”的時候,嚴局長會說“那就站著吃!薄@些,其實都是看在她懷著娃、快生的份上。在秋菊眼里,這是些奇怪的公家人,他們似乎也看重她看重的東西,知道她肚中的娃兒要緊,但他們怎么就不理解,她肚中的娃兒,就是萬家的血脈,就是她正在要的說法嘛。
其實喜歡秋菊的觀眾也不理解她。觀眾喜歡她的倔強,認為那是她的性格,但卻不理解她的倔強從何而來。當縣里的公安念秋菊找人寫的材料——“他平白無故踢傷我丈夫,犯了故意殺人罪,國法難容”——縣公安笑了,觀眾也笑了,笑秋菊和代筆的張老漢夸大其詞。但我們何以能斷定,那不是秋菊的真實指控呢?王善堂踢萬慶來“要命的地方”,要的就是萬家一門的命脈啊。
觀眾中的一部分學法律或愛法律的人,則把秋菊想像成一個維權先鋒。如果他們明白了秋菊要的那個說法的實質意義不過是生兒子,他們中的大部分大概會撤回對秋菊的贊美。西溝子村村民想兒子,也疼愛女兒,但兒子和女兒在傳宗接代續(xù)香火的意義上顯然是不一樣的。女兒也是傳后人,但女兒傳的是她夫家的后,就像秋菊生娃傳的是萬家的后——電影中的秋菊,是沒有姓的,也不需要有。在觀眾看來,秋菊作為一個上過中學的女性,一遍遍上訪告狀要說法不過是為了維護西溝子村落后的重男輕女的觀念,這又有什么值得贊美的呢?!
然而,無論如何,最后給秋菊說法的,卻是她肚中的娃兒。秋菊生了之后,幫忙抬秋菊去醫(yī)院的一個村民羨慕地對慶來說:“慶來,你運氣還好,福大,頭一胎就生了個男孩!睉c來掩飾道:“就是個子小了一點,才五斤七兩。”那村民仍然強調:“關鍵還是個兒子嘛。”最后,讓王善堂服氣的也不是秋菊的倔強,而是她生了兒子這一事實。當秋菊抱著兒子去請村長喝滿月酒的時候,王善堂接過秋菊的孩子,罵自己的老婆道:“你看人家,想生兒子,就生兒子,你看你,一撇腿一個女子,一撇腿一個女子,一撇腿還兩個女子(村長有一對雙胞胎女兒——作者注),你真把我氣死了!”
秋菊對村長說:“村長,咱娃能過上滿月,多虧你了。”
村長說:“我沒啥,還是你的本事大。”
在村長看來,秋菊一遍遍到鄉(xiāng)上、縣里、市里告他,那不算啥本事,生出兒子才是本事!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也就明白,是什么動力促使秋菊不辭辛苦地一遍遍往鄉(xiāng)上、縣里、市里跑!
秋菊準備第一次去縣里告狀的前夜,慶來擔心秋菊肚里的孩子,秋菊道:“該掉的咳嗽一聲就掉了,不該掉的,搟面杖壓也壓不下來!憋@然,秋菊相信一種生命力的原始觀念。而張藝謀的這部電影,歌頌的正是這種原始的生命力。從《紅高梁》開始,這就是張藝謀電影的一個基本主題。在那部電影中,他問,中國人還有沒有種?結果,在一幫做燒酒的土匪、寡婦——一些中國的邊緣人那里,找到了這種原始的生命力,這種生命力最終在一場與日本鬼子的殊死搏斗中迸發(fā)出來,證明中國人還是有種的;
在《活著》中,他講述了一個最沒種的普通中國人富貴,在經(jīng)歷了戰(zhàn)爭、革命、運動,賭錢氣死了父親,在大煉鋼鐵中失去了兒子,在“文革”中失去了女兒,仍然頑強地活著、并且鼓勵別人活著的故事。這種生命力到了秋菊這兒,就體現(xiàn)在她一遍遍上訪告狀的行動中。如果說秋菊是一個維權先鋒,那么她要維護的,并不是什么她或她丈夫的個人權利,而是一種普遍的生育的權利,一種對于生殖的古老信仰:破壞生殖是最大的犯罪。在張藝謀的電影里,正是這種原始的生命力,這種老百姓生兒育女的基本的本能(basic instinct),讓我們這個民族度過戰(zhàn)爭、革命、運動的劫難,也度過平凡日常生活中的消耗和殺機。這是這個民族之所以生生不息、無法從總體上消滅的真正原因。
正如《秋菊打官司》片頭曲所唱:“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那個戲謔、自信的調子告訴鼠目寸光的觀眾:什么是暫時的,什么是永恒的。
整個公家的、現(xiàn)代的法律體系可以不承認這種本能,但卻不能無視這種本能的力量。顯然,讓西溝子村村民生生不息的不光是他們種植的玉米或者辣椒,還有這個生兒育女的基本本能;谶@種本能,他們生存、競爭,在孩子滿月的時候,捐棄前嫌,舉村慶祝新生命的誕生。不合時宜的警笛是這場慶典的不和諧音。它按照自己的邏輯飛奔而來,又疾馳而去,它實現(xiàn)了自己的正義,然而卻是和秋菊的要求南轅北轍的方式?h公安局的裁定書曾要求萬、王兩家“以安定團結為重”,但公家不知道,真正讓他們安定團結的,不是公家苦心經(jīng)營的調解、裁定、復議、訴訟這一套程序,而是那個襁褓中新生的嬰兒。他的誕生消彌了所有潛在的仇恨。秋菊生不出兒子來,西溝子村的安定團結就是無望的?梢韵胂竦氖牵诰嚢汛彘L帶走之后,秋菊要做的,就是抱著自己的孩子,去公安局要人——把孩子的恩人放回來。
如果我們的法律真的關心西溝子村的安定團結,那就老老實實放下架子,聽一聽秋菊要的,究竟是什么。你可以不答應她,但你一定要聽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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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00084)。
[1]蘇力:“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爺?shù)谋瘎 保d蘇力《法制與本土資源》,北京: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23-40;
馮象:“秋菊的困惑”,《讀書》,1997年第11期;
江帆:“法治的本土化與現(xiàn)代化之間:也說秋菊的困惑”,《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2期;
凌斌:“普法、法盲與法治”,《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4年第2期。
[2]參見,福柯:《詞與物:人文科學考古學》,莫偉民譯,上海:上海三聯(lián)書店,2001年,頁329-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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