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瀚:鄧玉嬌事件評論之十一:鄧玉嬌的爺爺慘遭代表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今天上午9時許,長江巴東網高調發(fā)表一篇采訪鄧玉嬌祖父的報道:《專訪鄧玉嬌祖父:相信政府一定會依法處理此事》(楚天都市報首席記者鐘楠記者宋枕濤)(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cjbd.com.cn/2009-05/28/cms189427article.shtml)。
看完報道,我對巴東政府的撒謊工作又有了新的認識,前幾天我已經批評過他們,讓他們一定要敬業(yè)一點,不然辱人智商很不好,結果老毛病還是不改,咱們不妨再來奇文共賞析,擇其要者評點一翻,算是我送給朋友們的一件端午節(jié)禮物。
下面打著雙引號的段落是該報道內容,我的評點隨其后:
1.“鄧玉嬌近況究竟如何?昨日,鄧玉嬌的爺爺鄧正蘭在恩施巴東縣接受了本報記者的獨家專訪!
評點:【獨家采訪?】現(xiàn)在其他人都采訪不到,像新京報記者孔璞、南方人物周刊記者衛(wèi)毅今天上午11點還在野三關鎮(zhèn)被鄧貴大的同事們毆打,你們怎么可能不是獨家采訪呢?謝謝政府您告訴我們這一真相:只能是你們獨家采訪了。
2.“鄧正蘭稱,案發(fā)后,由于警方在案發(fā)現(xiàn)場提取了鄧玉嬌治療抑郁癥的藥品,是家屬方提出要將鄧玉嬌送恩施州優(yōu)撫醫(yī)院觀察和鑒定。”
評點:【鄧爺爺被代表了】鄧正蘭是鄧玉嬌的爺爺?shù)拿,上面這話大家看看哪像老人家說的話,張冠李戴,分明是警察說的嘛,看來鄧爺爺被代表了。
3.“鄧正蘭表示,‘警方當時答應了家屬的請求,也是出于人道主義的關心’”。
評點:【繼續(xù)代表】鄧爺爺會用這樣的口氣自稱家屬?完全像是在說外人。
4.“鄧正蘭昨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解除委托合同主要是因為:兩個律師沒有按照委托人的授權,在他們的職責范圍內調查、搜集鄧玉嬌無罪、罪輕或免予刑事處罰的證據(jù);
而是虛構事實,把簡單的案情復雜化了。鄧正蘭表示,去看守所探望時鄧玉嬌并未反映被強奸的情況,律師無根據(jù)的說法,沒有恪守律師的職業(yè)道德!
評點:【繼續(xù)代表,都第三個了】這話不就是巴東警方前段時間通報的話嗎?打死我也不信是鄧爺爺說的,這話怎么聽怎么巴東。也別羞羞答答的,你們主要不就是想說“探望時鄧玉嬌并未反映被強奸的情況,……”這話嗎,真是太巴東了,巴東得不能再巴東了。算了,你們繼續(xù)巴東,我就是不信,你愛怎么巴東怎么巴東,我就是不信,打死我也不信。
5.“鄧正蘭表示,與原聘律師解除委托合同后,為了保證鄧玉嬌在案件偵查期間的合法權利,家人決定立即重新聘請律師!
評點:【繼續(xù)代表,NO.4】我懷疑鄧爺爺弄不好可能要當政法委書記了,這些事那么搞得定,除了這職位,還有誰呢?
6.“鄧正蘭表示,5月26日晚,鄧玉嬌離開巴東縣看守所,到監(jiān)視居住地,為給鄧玉嬌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治療環(huán)境,除警方和鄧玉嬌的近親外,他們不愿其他人打擾。”
評點:【還沒代表完呢】因為不愿其他人打擾,所以我只能接受你們專訪,因為只能接受你們專訪,所以我不愿意其他人打擾。這雞生蛋蛋孵雞的事兒,就是好玩。
7.“結束采訪時,鄧正蘭特別叮囑記者,如果刊發(fā)稿件,一定要借此向所有持有正義感的網民表示感謝,感謝他們的關注、支持、同情和援助,向所有有正義感的人一并致謝。他相信政府一定會依法處理這個事的。”
評點:【總算代表完畢】總算代表完了。又是特別叮囑——是啊,警方當然特別叮囑,這才是全文最重要的嘛。還有啊,主要是政府相信政府一定會不依法處理這個事的,稿子里少了一個“不”字,表達的意思就完全反了,以后發(fā)稿前一定要好好校對再發(fā)表。
鄧爺爺被代表的內容還有很多,我懶得一一羅列,怕朋友們看睡著。有鑒于此,我給巴東官方一點建議,找一個傍你們吃飯的作邪成員或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會理事什么的,讓他們模仿鄧爺爺?shù)目谖,把你們的話說出來,這樣才能保證萬無一失。你看現(xiàn)在這副樣子,我寫文章過于輕松,不用費神,弄得我很沒成就感: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也太巴東了。
不過,這報道也并非毫無價值,它可能也“披露”了目前鄧玉嬌基本正常的健康狀況,但愿都是真話、真實情況。只是鄧爺爺這么被代表來代表去的,弄得我對鄧玉嬌的健康狀況到底怎樣還是忐忑不安,尤其聯(lián)想到此前巴東縣政府種種撒謊之事,沒法完全相信,只是希望是真的,因為誰都希望鄧玉嬌健康良好,別給被精神病了、被俯臥撐了,被躲貓貓了、被欺實馬了,尤其不要被自殺了。
我想最能證明鄧玉嬌健康狀況良好的方法是,讓夏霖、夏楠律師去監(jiān)視居住地探訪一下,順便把委托代理一事弄清楚,并且讓權威的電視媒體全程跟蹤,全國直播,我相信絕大部分支持鄧玉嬌的朋友們都會贊成這一做法的。
2009年5月28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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