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涌:《語絲》與《現(xiàn)代評論》——以“三一八”事件發(fā)生后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0-05-25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一
1924年末,在北洋軍閥治下的“萬惡貫盈的北京”(郁達夫語),先后誕生了兩個風格不同的綜合性周刊。11月17日創(chuàng)刊的《語絲》,主要撰稿人包括周作人、魯迅、劉半農(nóng)、錢玄同、林語堂、孫伏園等16人,當時大多是北京女子師大的教授,“意見態(tài)度也各不相同”,“但同時也在不意中顯了一種特色,是任意而談,無所顧忌,要催促新的產(chǎn)生,對于有害于新的刊物,則竭力加以排擊,——但應該產(chǎn)生怎樣的‘新’,卻并無明白的表示”(魯迅《我和〈語絲〉的始終》,《中國出版史料》(現(xiàn)代部分)第一卷,山東教育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82頁)周作人執(zhí)筆的《發(fā)刊詞》中明確提出:“我們并沒有什么主義要宣傳,對于政治經(jīng)濟問題也沒有什么興趣,我們所想做的只是想沖破一點中國的生活和思想界的混濁停滯的空氣。我們個人的思想盡自不同,但對于一切專斷與卑劣之反抗則沒有差異。我們這個周刊的主張是提倡自由思想,獨立判斷,和美的生活!保ㄍ,78頁)
《語絲》“大抵以簡短的感想和批評為主,但也兼采文藝創(chuàng)作以及關于文學美術和一般思想的介紹與研究”。雜感、隨筆、散文是它的主要特色。劉半農(nóng)曾說:“就《語絲》的全體看,乃是一個以文學為體,學術為輔的小報!焙笕松踔翆ⅰ墩Z絲》稱為“小品文的王國”。但這不是晚明那種清淡、縹緲、空靈的小品文所能比擬的。大約一年后,從《語絲》第52期—57期,孫伏園、周作人、林語堂等就“《語絲》的文體”等問題有過一番細致的討論。還是周作人說得透,“我們的意見不同,文章也各自不同,所同者只是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亂說!睆母旧险f就是追求思想、言論自由和“美的生活”,“除了政黨的政論以外,大家要說什么都是隨意,唯一的條件是大膽與誠意,……我們有這樣的精神,便有自由言論之資格;
辦一個小小周刊,不用別人的錢,不說別人的話”。(《卷地潮聲——語絲散文隨筆選萃》,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319—320頁)林語堂進一步說:“所以我主張《語絲》絕對不要來做‘主持公論’這種無聊的事體,《語絲》的朋友只好用此做充分表示其‘私論’、‘私見’的機關。”“凡有獨立思想,有誠意私見的人都免不了多少要涉及罵人。”(同上,325、327頁)
12月13日問世的《現(xiàn)代評論》,內(nèi)容涵蓋“政治、經(jīng)濟、法律、文藝、哲學、教育、科學”等等,最初由創(chuàng)造社與太平洋社合辦,撰稿人以北大教授為主,如王世杰、陳源、高一涵、胡適等。創(chuàng)刊號簡短的“啟事”指出:
“本刊的精神是獨立的,不主附和;
本刊的態(tài)度是研究的,不尚攻訐;
本刊的言論趨重實際問題,不尚空談!究,不認本刊純?yōu)楸究酥搲J為同人及同人的朋友與讀者的公共論壇!保ā吨袊霭媸妨稀罚ìF(xiàn)代部分)第一卷,89頁)
從《語絲》發(fā)刊詞和《現(xiàn)代評論》啟事,表面上似乎讀不出什么太大的差別,“不用別人的錢,不說別人的話”也是相同的。但這確實是兩個不同的知識分子群體,代表了波瀾壯闊的“五四”退潮之后兩種不同的精神路向和價值選擇,前者更富有文人氣質、感情色彩,偏重小品文,強調(diào)個人的隨意性,孜孜于“私見”、“私論”;
后者更具理性傾向、研究趣味,學術與文藝并重,倡導責任感,“不尚攻訐”,“不尚空談”,力圖主持“公論”,以“公共論壇”自任。曹聚仁認為《現(xiàn)代評論》比《語絲》“更富綜合性,更富文學意味,更有紳士的氣度,也更有自由主義的氣氛。他們這兩種周刊有時是互相敵對的,但在新文學運動的繼承工作上,卻又是十分協(xié)調(diào)的!保ā段膲迨辍,東方出版中心1997年版,172頁)這確是一番富有見地的評論,但也不盡然。
以“三一八”事件發(fā)生后兩本周刊的反應為例,可以清楚地看出它們的異同。
二
1926年3月18日,北京發(fā)生“三一八”慘案,段祺瑞政府悍然下令開槍,無數(shù)手無寸鐵的學生、民眾倒在血泊之中,其中包括了女師大的學生。消息傳來,魯迅憤然停止了手頭正在進行的寫作,在《無花的薔薇之二》中寫下:“已不是寫什么‘無花的薔薇’的時候了!薄爱斘覍懗錾厦孢@些無聊的文字的時候,正是許多青年受彈飲刃的時候。嗚呼,人和人的魂靈,是不相通的。”(《卷地潮聲——語絲散文隨筆選萃》,27頁)他把這一天稱為“民國以來最黑暗的一天”。
“三一八”后11天(3月29日)出版的《語絲》第72期,在發(fā)表此文同時,還發(fā)表了劉和珍的英文老師、女師大教務長林語堂的《悼劉和珍楊德群女士》一文。在這篇寫于劉和珍她們被難第三天的文字中,林語堂說自己經(jīng)歷了“有生以來最哀慟的一種經(jīng)驗”( 同上,34頁), 他深情地回憶了和學生劉和珍的交往,并記下了劉和珍殉難前3月16日寫的最后一篇英文作文,充分肯定了她“求學的熱心”及“遠在一班喪家狗之文妖與名流之上”的“政治的識見”。(同上,37頁)
同一期發(fā)表周作人《關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這是他在“三•一八”第五天寫下的,他譴責“這回執(zhí)政府的大殘殺”,感嘆生命的喪失,“這回的數(shù)十青年以有用的可貴的生命不自主地被毀于無聊的請愿里,這是我所覺得太可惜的事!薄皯M愧我總是‘文字之國’的國民,只會以文字來記念死。” (同上,39、40頁)
4月5日,《語絲》第73期發(fā)表周作人的《新中國的女子》,表示“最可佩服的是女學生們的勇敢”,對她們的“大膽與從容”給予極高評價,熱情地謳歌這些“新中國的女子”。同一期發(fā)表錢玄同的《關于“三一八”》,以嘲諷的口吻抨擊“屠殺青年學生”的政府和各種流言蜚語。
4月12日,《語絲》第74期發(fā)表魯迅4月1日所寫的《紀念劉和珍君》,“始終微笑的和藹的劉和珍君”、“沉勇而友愛的楊德群君”以及“一樣沉勇而友愛的張靜淑君”永遠停格在歷史的天幕上, “三個女子從容地轉輾于文明人所發(fā)明的槍彈”時“驚心動魄的偉大”,她們“在彈雨中互相救助,雖殞身不恤的事實”感動了世代的人們,也將殺人者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燕京大學的丘玉麟寫下《我們的女旗手》一文,以詩一般的語言表達自己在遺像前的“悵惘無言,沉思幻想”,無比痛心地追念“為國犧牲的女旗手”。
4月19日,《語絲》第75期刊出徐祖正的《哀悼與憶念》,他曾親眼目睹——“那不意識悲哀的棺木鋪伙計們抬起新?lián)Q的厚重棺蓋把兩個難于忘卻的臉面永遠從我們的眼中掩蓋去了!保ㄍ,52頁)“兩個難于忘卻的臉面”就是劉和珍與楊德群,作為認識劉和珍僅三個月的老師,劉和珍君的“好學”、“溫和”、“堅毅”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說劉、楊等“這次之死在血濺的民族史上是決不會淹滅的一個事跡!保ㄍ,53頁)魯迅則在《淡淡的血痕中——〈野草〉之二十二》中,繼續(xù)“正視一切重疊淤積的凝血”。
面對學生的慘遭屠戮,魯迅、周作人、徐祖正都感到深深的無奈,所以,他們才會不約而同地說起“沉默”——
“慘像,已使我目忍視了;
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么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 默無聲息的緣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fā),就在沉默中滅亡。”(同上,31頁)
這是魯迅的名言。
“幾天來確是累乏了,不知怎樣寫才好。就是所寫的也不及所欲寫的萬一。我索性不寫,索性不說了。沉默是惟一的哀悼罷。
因為劉楊兩君早用了沉默來告訴我們要寫要說要做的事了。”(同上,53頁)
徐祖正這樣說。
在“三一八”過去兩個多月后,周作人還是《語絲》80期發(fā)表的《閑話四則》中說:“三月十八日以來北京有了不少的奇跡,結果是沉默,沉默,再是沉默。這是對的,因為這是唯一適當?shù)膶Ω斗!?
此外,如張定璜的《檄告國民軍》等,及劉半農(nóng)的《一人能有幾天活》、周作人的《嬰兒屠殺中的一小事件》等譯作,都以文學筆法表達了對段祺瑞政府的譴責,和對“未完成的生活之破壞”的悲憫,傳達出人類良知的聲音。
三
《現(xiàn)代評論》每逢星期六出版。當“三•一八”慘案發(fā)生時,標明3月20日出版的《現(xiàn)代評論》第三卷第67期實際上已付印,所以對這一重大流血事件沒有任何反映。一星期后(3月27日)出版的第68期可以算是“三•一八專號”,除了幾則時事短評和一篇文章外,從“編者的話”到論文、小說、來信幾乎都與“三•一八”直接有關,開篇即是《悼三月十八日的犧牲者》,標題配有醒目的黑框:
“三月十八日國務院門前的大流血,不只是民眾運動的大劫,并且是人道的大劫……然而忍心害理的政府,勾結著這一個或那一個軍閥,至今還安然的在那兒獰目而視,無絲毫悔過之心!
我們傷痛;
我們在這里,謹對于死者傷者,以及死者傷者之父母,夫婦,兒女,獻我們無限的哀思。我們憤慨;
但是我們相信,殺人者終有服法之一日;
我們恐懼;
但是我們相信,凡從事民眾運動的人,將因君等之犧牲,得著些銘心刻骨的教訓。……”(《現(xiàn)代評論》影印本第三卷,岳麓書社1999年11月版)
悼文代表了《現(xiàn)代評論》對“三•一八”的基本立場。北大法學教授王世杰的《論三月十八日的慘劇》從法律出發(fā),至少提出了四個問題:槍殺為預定計劃;
元首犯罪的制裁;
搜集證據(jù)的重要;
通緝命令的法律效力等。在直言“此次殘殺,是一種預定計劃,不是偶然發(fā)生的事實”后,他這樣寫道:
“惟其如是,段祺瑞以及其他參加殘殺計劃的決定的人,自然要與他土匪式的衛(wèi)隊,同為本案的責任者。元首犯罪,也能與庶民百姓一樣受制裁嗎?
……就是在中華民國的臨時約法之下,元首如果犯罪,除了謀叛行為要經(jīng)特別裁判程序而外,其他犯罪也是要與庶民百姓,同受普通法與法庭制裁的!R時執(zhí)政如果殺人,自然也得償命。
……所以目前最緊要的手續(xù),便是搜集這回慘案的一切證據(jù)。
搜集證據(jù)這件事,我們以為應該分途并進:第一,被害人的親屬可以聯(lián)合起來,搜集各種證據(jù),刊行一種證據(jù)集。第二,各學校也可以聯(lián)合起來,搜集各種證據(jù)。第三,被害人親屬以及各學校,并應敦請社會上與本案毫無關系的中立團體(如律師公會之類),亦出來搜集證據(jù),發(fā)表一種報告(這一種手續(xù),北京國立九校似乎已經(jīng)著手辦理)。將來我們可以訴諸法律的時候,這些就是我們的武器!
最后,他從“司法獨立”與“天賦人權”的角度批評政府“逕自頒布”對徐謙等的通緝令,并指出“社會上的輿論縱無愛于通緝諸人,我們亦不能不反抗這種違法的命令!保ㄍ希
《閑話》是北大外文系教授陳西瀅的專欄,并非這一期有意起了這個標題,“把如此重大的事件也當做‘閑話’來談”。即使這篇曾遭魯迅等厚非的《閑話》,主要也是譴責殺人者,“三月十八日血案的真相已經(jīng)很明了的了。”“群眾到執(zhí)政府,不過是和平的請愿。他們最激烈的行動,也不過是叫幾聲口號!闭娭缚厥裁础氨┩健、什么“拋擲炸彈、潑灌火油”等“完全是憑空捏造,希圖誣賴卸責的話。”——
“可是,衛(wèi)兵無論怎樣的殘忍,無論怎樣的仇視學生,沒有居高位者的明令或暗示,我想他還沒有膽量干出這種慘酷殘暴的行動來。
這主謀是誰,下令的是誰,行兇的是誰?他們都負有殺人的罪,一個都不能輕輕放過。我們希望特別法庭即日成立,徹底的調(diào)查案情,嚴正的執(zhí)行各罪犯應得的懲罰!保ㄍ希
“閑話”如果僅此而已,自然不會引起糾紛,問題是他接著還批評了“民眾領袖”及死傷學生的“父兄師長”,認為他們未免太不負責任了,這便得罪了許多人。
如果說王世杰、陳源不在“三•一八”現(xiàn)場,同一期有“親臨其地,適逢其時,死里逃生,幸免于難”的北大教授陳翰笙所寫《三月十八日慘案目擊記》,前一天民眾團體到段宅請愿,即遭衛(wèi)隊刺刀拒絕,代表數(shù)人受傷。在天安門前集會時曾出示受傷代表的血衣。問題是大會主席徐謙報告之后,“臺上有人向眾謂警察總監(jiān)李鳴鐘已來函聲明愿保護群眾。臺上復有人報告‘府衛(wèi)兵曾經(jīng)解除武裝,府院防衛(wèi)由國民軍接替!藭r賈德耀的代表潘某登臺向眾說,衛(wèi)兵殺傷代表,總理心極不安,特派鄙人前來道歉!比绻皇沁@些信號給民眾以誤導,慘劇也許本來可以避免。
“忽聞笛聲。笛聲未完,衛(wèi)兵舉槍。正在舉槍,群眾已逃。逃未十步,槍聲砰磅。我聞槍聲,立即伏地。槍聲甫畢,我即見血濺滿地。我所聽見的槍聲,都是排槍聲,計共兩次!毡谙掠信又袕椦雠P。西南操坪的‘丘八’來用關刀(非大刀隊的大刀,乃如關公所用的‘青龍偃月’刀)刺入女身,向空中高舉再猛力拋擲!于是該女尸落在一丈遠的地方。東南馬圈內(nèi)叫哭聲很高。(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衛(wèi)兵的手槍聲更高!虮軓椂P地與力弱而倒地者一時堆積至五六層;乙碌男l(wèi)兵和黑衣的警察在東口乘機屠戮群眾,木棍,長凳,刺刀,手槍,步槍,都是他們的武器!欢骺谕膺有散槍的聲音,東口外有排槍的聲音,西口出口有女尸橫陳。頭向門口,腳對衛(wèi)隊,我跑的時候,一陣陣火藥氣和血腥氣幾乎逼著我使我不能好好呼吸!保ㄍ希
這是一個幸存者目睹的“空前之慘案慘劇”,是“目擊的真相”,是實錄,沒有加以評說,不僅真實地記錄了殺人者的兇殘,也記下了一直被有意或無意忽略的一些歷史細節(jié)。
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許士廉在“痛惜之余”,也在這期“通信”欄發(fā)表他3月19日寫的信《首都流血與軍學階級戰(zhàn)爭》,“中國的唯一希望,在智識階級!薄捌堉袊鴩駸o政治知識;
中國的智識階級,無愛國的真心,見利而忘義。則一切的犧牲,一切的流血,一切的‘三月十八’,將不過以暴易暴,有犧牲而無報酬!
4月3日,第69期《現(xiàn)代評論》首篇“時事短評”《慘案的前途黑暗》(署名“涵”),表示與王世杰不同的看法:
“……故我總以為這次慘案決不是法律所能解決的!日螁栴}不能解決,單去訴諸法律,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瓚K案未發(fā)生以前,我們的黨派,我們的政見,盡可以不同;
在慘案發(fā)生以后,那就不管黨派怎樣不同,政見怎樣不同,卻都要消除私見,和衷共濟,一致的主張公道,一致的擁人道了!保ㄍ希
同一期西瀅《閑話》說:“真是,像三月十八日那樣的慘殺愛國民眾,只有在文化優(yōu)異的中國才看得到!
4月10日,王世杰在第70期《現(xiàn)代評論》發(fā)表《京師地檢廳與三一八慘案》文,在段祺瑞的眼皮底下,繼續(xù)討論元首犯罪等問題:
“本月四日,京師地方檢察廳已以公函向陸軍部舉發(fā)三月十八日國務院門前的殘殺事實。……
地檢廳能大膽無畏的舉發(fā)這回慘殺事實,殊值得社會的敬重。不過截止現(xiàn)在,地檢廳還不過認定了犯罪的事實;
他應該更以大膽無畏的精神,對于他職權所能支配的一切犯罪者,實行追訴!
……至于事實上拘傳令之能否生效,判決之能否執(zhí)行,他們盡可不計。審檢廳先生們究竟有這樣的勇氣沒有呢?”(同上)
4月17日,當?shù)?1期《現(xiàn)代評論》出版時,段政府已倒臺,高一涵在《政局的前途》中說:“段政府政策上的責任或可因去職而消滅,可是法律上犯罪,卻不能因去職而擺脫的! 不幸的是,即使段政府倒臺之后,殺人的決策者、同謀者、執(zhí)行者都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
四
與同一時期的《現(xiàn)代評論》相比,“三•一八”之后《語絲》的文章更富有文學性,盡管《現(xiàn)代評論》也發(fā)表了三篇以“三•一八”為背景的小說:楊振聲的《阿蘭的母親》、及泉的《三月十八》(68期)、凌叔華的《等》(70期)。
同樣是道義的譴責,事實的追究,對死者的緬懷,對生命的痛惜,《現(xiàn)代評論》與《語絲》便很不相同!墩Z絲》作者中多為女師大教授,死者中有他們所熟悉的學生,他們的懷念文章因此而更為親切感人。魯迅、周作人、林語堂、錢玄同、徐祖正…….這些劉和珍君的師長們,面對學生的慘死,他們發(fā)出了悲憤的人的聲音。他們的抗議,他們的悲號,他們的吶喊,都已經(jīng)化作了這個流血太多的苦難民族永恒的精神資源。尤其是魯迅,以他無與倫比的文學才華,公開他的道義立場,以充滿感情色彩的語言,表達他深廣的憂憤與悲痛,更富有感染力,七十多年來曾打動一代代讀者的心。
珍惜生命,譴責殺人者,這些都沒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現(xiàn)代評論》以王世杰為代表,注重法律性,因此他的觀點也更為理性。他們追根溯源,希望發(fā)起群眾運動的人也能反省,從中接受教訓,即使“西瀅閑話”關于女師大學生楊德群的一段議論,由于道聽途說有失實之處,可通讀他的“閑話”,也是站在譴責殺人政府的立場上的,并沒有背離一個知識分子的良心。對群眾運動有不同看法,其實屬于正常的不同見解。只有黨同伐異的民族,才容不得半點不同的聲音。一個只有《語絲》的民族是不夠的,停留在感性層面的譴責、緬懷和悲傷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需要《語絲》,同樣需要《現(xiàn)代評論》,當慘案發(fā)生之后,一個不幸民族尤其需要理性的、負責的聲音。
慘劇發(fā)生之后,難道除了痛哭流涕,除了無邊的憤怒,除了文采飛揚的悼詞、挽聯(lián),我們再也不能有別的選擇?正如這些都是需要的一樣,追究屠夫的法律責任,反省慘案發(fā)生的深層原因,難道不是同樣重要,甚至更值得人們?nèi)プ鰡?一個民族不能只有文學的感懷。在這個意義上,法學家王世杰當時的思考,他所提供的清晰的法理思路更值得我們肯定。正如曹聚仁所說:“《現(xiàn)代評論》所發(fā)表的政論,也是第一流的好文字,那是《語絲》社所不寫的!保ā段膲迨辍,173頁)
假如《現(xiàn)代評論》在“三一八”后沒有譴責殺人者,而是一味的批評“民眾領袖”、死傷學生的“父兄師長”,那么對他們的一切指控恐怕都是無所逃的。在沒有讀到1926年的《現(xiàn)代評論》之前,我也曾將信將疑。《現(xiàn)代評論》發(fā)黃的紙頁上,字跡日漸模糊,然而“三一八”并沒有隨風遠去,要揭開一段歷史的真相,不可能靠道聽途說、人云亦云,除了閱讀當年的白紙黑字,回到當時的場境,沒有其他的途徑。
《語絲》和《現(xiàn)代評論》兩個周刊不僅在當時、而且對未來都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它們的同時出現(xiàn)(相距不到一個月),至少標志著當年思想界多元的聲音。在軍閥主導之下、只有槍桿子才有發(fā)言權的年頭,在那個我們從小就知道暗無天日的時代,它們的存在足以溫暖一個苦難民族的靈魂,足以照亮一個個星月無光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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