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際可:說說停車的欠賬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北京市近來公布的數(shù)字,汽車的數(shù)量已經(jīng)超過300萬輛了。據(jù)統(tǒng)計每1.46個家庭便擁有一輛汽車。
車輛數(shù)上升得快,有關部門可以增加稅收和收繳各種管理費用、促進汽車生產(chǎn)、增加就業(yè)崗位、擴大石油生產(chǎn)與銷售等諸多好處。所以有關新聞報道,對這種快速增長,不無欣賞的口吻。更有媒體贊許地稱,這標志著北京進入了快速機動化的“汽車時代”。
對于汽車造成的空氣嚴重污染、噪音污染和大量交通傷亡事故等諸多問題,似乎報道得并不著力。
其中特別沒有引起人們注意的是,已經(jīng)形成不堪重負的停車問題。以至于,人行道上停滿了車,無障礙人行道,已經(jīng)處處停車、到處障礙。大商店、大飯店的門前馬路上停滿了車,有時造成嚴重的交通堵塞。為了解決交通堵塞問題,馬路拓寬了,馬路又變成停車場。居住的小區(qū),汽車堵著門口停。在所有的大機關、大商店、大飯店門口和城鐵站口,不該停車的地方都停滿一長串等待顧客的出租車或黑車。
我們對停車問題欠賬太多了。其所以欠賬太多。首先是由于還是在20年以前,我們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是步行或自行車。一個單位,也就是單位的首長有一部公費車,自有單位的一兩個車位。所以以往建設的不論機關、學校、商店、飯店,都沒有為教、職工、學生、顧客的停車位。而現(xiàn)在居然每個單位都有一批人開車來上班、大量的人開車上商店飯店、上公園。這些地方既然原來就沒有留出停車場,所以汽車只有亂停,或者在馬路上停,或者臨時把原來規(guī)劃的綠地或體育場改為停車場。使整個城市畸形發(fā)展。
其次,我們現(xiàn)行的法律文件中,對城市、機關學校、商店飯店、企事業(yè)單位的建設,至今還沒有關于停車場的規(guī)定。以至于,許多新建的居住小區(qū)、機關學校、商店飯店、企事業(yè)單位也還是沒有留出足夠的停車位。就是說欠賬在繼續(xù)增加。以學校建設為例,我國現(xiàn)行的一般高等學校校舍規(guī)劃面積定額(試行)中規(guī)定的建設用地如下表(表中數(shù)字的單位為人均平方米):
學校規(guī)模(人)|校舍建筑用地|體育用地|集中綠化用地|總的用地面積定額|
。 2000 | 38~47 | 15 | 4~6 | 57~68 |
。 3000 | 35~44 | 12 | 4~6 | 51~62 |
。 5000 | 32~40 | 9 | 4~6 | 45~55 |
注:(1)學校規(guī)模小于2000人或大于5000人時,分別采用2000人或5000人規(guī)模時的定額。規(guī)模不能從表上直接查出時,可用插入法求值。
。ǎ玻┭芯可难a助面積定額不分科別及規(guī)模一律為7~9平方米/生。計算一個有研究生的高等學校的用地面積時,可先把研究生看作本科學生,用上表求出所需的用地面積,再加上研究生的補助面積,即得學校所需的總的用地面積。
你看,這里面并沒有關于停車場的用地。
規(guī)劃中沒有停車場用地,這可不是一個小的疏忽,F(xiàn)今發(fā)達國家的大學,最大的空地,不是體育場,也不是露天會場,而是停車場。購物中心的周圍,最大的廣場面積不是綠地,也不是休歇地,而是停車場。一個容納十萬人的體育場,旁邊一定要有一座建筑面積比看臺面積還要大的數(shù)十層的停車樓。
我們的管理當局,只管賣車收稅,對增加車不加任何限制,又預見不到緊跟著停車問題的出現(xiàn)。實在很難說是正常的。
我們就來為北京的停車問題的欠賬算一筆帳。一般說來,城市里每增加一部車,就要為它準備2.3個停車位,其中一個是在家的停車位,一個是在單位的停車位,還有0.3個是在商店、飯店、公園、體育場等場所的停車位。北京市現(xiàn)在一共有了300萬輛汽車,都按小車來算。每一個停車位大約需要10平方米的面積。所以僅停車位總共就需要7500萬平方米!也就是75平方公里的面積來停車。我們北京現(xiàn)在的四個城區(qū)的面積分別是:東城區(qū),24.7平方公里;
西城區(qū)30平方公里;
崇文區(qū),15.6平方公里;
宣武區(qū),16.5平方公里。算一算,僅所欠的停車位的面積,就要接近四個城區(qū)面積的總和了。而北京市原來的建設中并沒有停車位的空間,于是這所欠的帳就要以侵占居民其他必要的設施和用地來抵償了。這就是為什么無障礙人行道盡是障礙、商店門口堵車、學校教室門口亂作一團以及市容觀瞻不雅的緣故。
最后,還有一筆最大的欠賬是關于停車管理的欠賬。
首先是對于亂停車聽之任之。該罰的不罰,該管的不管。
亂停車造成的市容不雅觀、影響交通、對人們造成的行動和生活不便,遠遠超過了街頭擺小攤所帶來的不雅觀。不過我們的城管人員,對擺小攤的執(zhí)法很嚴,甚至蠻橫執(zhí)法,大打出手。而對亂停車,則多是視而不見。究其原因,恐怕能有車而亂停的“有車族”,雖不見得有權,但至少是有錢的。這一族人是城里的上層。而擺小攤的,不是下崗失業(yè)者便是剛進城謀生的外地人。這種執(zhí)法不公,恐怕至少含有對弱勢的歧視和欺生的嫌疑。
在國外每個大城市,通常都有一支管停車的隊伍。一輛車只要停車不是地方,立刻就是一張罰單貼在車窗上,F(xiàn)在交警對于行車超速或闖紅燈已經(jīng)管得比較嚴了,這是一種進步。但對停車的管理似乎還是空白。城管人員是否應當把管理的重點,從小攤販轉(zhuǎn)移到亂停車呢。
其次是對停車費征收得不合理。一個人買了一輛車,便意味著隨時都在比沒有車的人多使用一份國家的土地資源,停車收費是理所當然的事。問題是,我們的收費過低,是造成市中心車多、交通堵塞的主要原因之一。以北京寸土寸金的商業(yè)中心王府井來說,據(jù)說商鋪的租金已達到每平方米每月1500元,即每天50元。如果用來停車,按每天停車10小時計,每輛車占用10平方米,則每小時的停車費不應當少于50元。而我們現(xiàn)在的停車費在王府井才5元。即使是這樣還有的人喊太貴。對比美國的紐約,它的市中心停車費最貴是每小時25美元。所以美國人很少自己開車到紐約市中心上班。都是把車停在紐約的遠郊區(qū),然后坐公共交通進城上班。遠郊區(qū)停車便宜許多,每小時還不到一美元。通過價值法則,使城市交通自然緩解。
再有就是,城市管理,應當對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可以不可以停車,要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標志,不允許停車的處所停了車,應當有一支執(zhí)法隊,予以重罰。對于大商場、大飯店,自己沒有又不建設停車場的,在它的門口占用公共行車道上下車停車妨礙交通的,例如中關村的海龍大廈,應當勒令關閉或搬遷。
對于今后建設項目。應當無例外的審查它的停車場所以及會不會妨礙主干行車路的暢通。
中國,有句古話,欠賬是要還的。同樣,停車的欠賬也是要還的。如果主管部門就沒有還賬的打算,那么北京就會越來越亂丑陋無比。不僅在即將到來的奧運會上不會給人以美好的印象,倒是很難免于給人以臟亂的印象。
亡羊補牢。本文的目的是想喚起各方面對這個問題的注意。從現(xiàn)在抓起。任何管理總會觸動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的,這是一定不易的定律。同樣,筆者也預料得到會引起一些人謾罵。為了北京好,希望共同探討。(2007,06,11)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