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賁:奉命干臟活的人們
發(fā)布時間:2020-06-06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米爾格倫(S. Milgram)以他的《權(quán)威服從試驗》聞名于世。他說,“好的試驗就如同好的戲劇,表現(xiàn)的都是真實!薄沧1〕直到今天,米爾格倫的《權(quán)威服從試驗》仍然如同一場能沖擊觀眾公共意識的戲劇。在這個富有戲劇性的試驗中,觀眾看到的是美國康州紐黑紋市的平凡而普通的居民,在所謂的“提高學習效率”的試驗中,用電擊方式加害于他人,成為奉命干臟活的人。
米爾格倫試驗清晰明確地向觀眾展示了,在權(quán)威的誘導下,普通個人在不受脅迫的狀態(tài)下,自愿地進行傷害他人的行為。正如米爾格倫的傳記作者布拉斯(T. Blass)在《電醒世界的人》一書中所說,“我們看到,并不需要有邪惡、乖戾之人,就能做出不道德和非人性之事。……米爾格倫的發(fā)現(xiàn)讓我們對社會壓力下人的可塑性變得更為敏感,讓我們對個人道德的觀念有了新的看法。就在我們自以為可以憑借良知解決道德難題的時候,米爾格倫的服從試驗極具戲劇性地告訴我們,在那些暗含著強大社會壓力的情境中,我們的道德感可以多么輕易地被踐踏在腳下!薄沧2〕
就象一個好的戲劇家一樣,米爾格倫總把人的普遍行為特征和心理成因放在具體的情境下來揭示,他是社會心理學界一位名副其實的“情境論者”(situationalist)。一個情境論者總是堅信,人的行為受直接環(huán)境的影響。然而,這還不能充分概括米爾格倫呈現(xiàn)給我們的社會心理戲劇。布拉斯贊嘆道,“米爾格倫名列二十世紀最重要社會學家之列,是因為他的研究如此充滿新意,他能夠穿透顯見的情境影響,進而揭示那些隱秘的情境因素及其出人意料的影響!薄沧3〕米爾格倫的實驗讓我們看到,那些實際上在影響我們行為的情境本身可能是多么曖昧,而在其中運作的規(guī)則又有多么隱晦。
米爾格倫在“權(quán)威服從試驗”中設(shè)計的是一個虛構(gòu)的情境。為了獲得有效的實驗結(jié)果,他只能對試驗參加者謊稱,試驗是為了幫助提高學生的語言學習效能。其實,這個試驗的真正目的是揭示人在服從權(quán)威過程中的社會心理機制。在試驗室的虛構(gòu)情境中,起作用的是“制度”,它的基本關(guān)系就是權(quán)威和服從!皺(quán)威服從試驗”的設(shè)計與納粹極權(quán)對猶太人的大屠殺是有聯(lián)系的。在米爾格倫最早報告試驗結(jié)果的《服從的行為報告》(1963)中,他寫道:“作為人行為的一個決定因素,服從與我們的時代特別相關(guān),F(xiàn)在大家都知道,從1933年到1945年,幾百萬無辜的人是有人命令去殺死的!侨诵缘恼咭苍S是來自某一個人的頭腦,但這些政策之所以能如此大規(guī)模地實施,靠的是許許多多人服從命令!薄沧4〕人們越是有過在極權(quán)統(tǒng)治下生活的經(jīng)驗, 就越是能察覺米爾格倫試驗的虛構(gòu)情境與自己真實生活世界間的聯(lián)系,也就越能夠感受到它的戲劇震撼力。
一、作惡情境沖突和行為決斷
米爾格倫非常善于捕捉顯見情境背后的隱性情境,并以隱性情境來揭示人行為更深一層的社會心理機制。有一次,米爾格倫家里有一個聚會。他岳母來了,向他抱怨,說紐約地鐵上擁擠,居然沒有一個年輕人給她讓座。這是一個顯見情境。在象紐約這樣的大都市里,人與人陌路相逢。相互陌生冷淡的社會心理造成了漠視別人和缺乏互助意愿的公共行為特征。但是這卻并不是米爾格倫感興趣的結(jié)論。他問岳母,你請別人給你讓座了嗎?他岳母象看著一個頭腦有毛病的人一樣看著米爾格倫說,“沒有!
不久后,米爾格倫安排自己的研究生去紐約地鐵做實地試驗。他讓試驗者主動對乘客提出要求,看看他們是不是讓座。結(jié)果發(fā)現(xiàn),有56%被要求者讓了座,12.3%在座上擠一擠騰出空座來,總數(shù)為68.3%!沧5〕由于提出讓座的要求,米爾格倫的試驗進入了一個并非顯見的情境。它因此有可能揭示一些比陌生人表面行為更復雜、更深層的社會心理因素,如在互不相識的情況下,人們?nèi)绾慰朔扒笾钡男睦碚系K,如何主動“開啟”(initiate)“信任”關(guān)系及關(guān)于“需要”的相互了解。了解陌生人間淡漠本身的形成因素,就可以想象,如果散沙型的原子狀態(tài)群眾能主動接近對象,也許就能在相當程度上克服這種相互隔離。
在公共生活中,人們的行為意義是什么呢?最直接、具體的行為意義必須落實到有或者沒有某一行為。米爾格倫的許多實驗都有這樣的特點,先形成一個需要解決的選擇沖突,并為解決或化解這個沖突要求進行一個明確具體的可見行為。在讓座試驗中,必須選擇的行為就是讓座或者不讓座。同一行為后面可能有不同的動機。但是,就這一行為的明顯公共展現(xiàn)而言,動機的差異并不那么重要。例如,當一個人受到了傷害或者不公正的待遇,有人站出來,為他提供幫助,無論出于什么動機,都與袖手旁觀的是兩種不同的行為選擇。再例如,兩個人都接到同一道“干臟活”的命令,服從和拒絕便是兩種判然有別的行為選擇,盡管它們可能包含一些相似的心理動因,例如拒絕的人也會“害怕”,順從的人也會在心里暗暗“抵觸”。
米爾格倫的“權(quán)威服從試驗”同樣是一個構(gòu)建沖突情境,并要求以明確行為來化解沖突的實驗,就象是戲劇情節(jié)由“沖突”到“化解”一樣。米爾格倫把實驗設(shè)計成一個作惡或者不作惡兩種可能選擇的沖突情境(傷害或者不傷害學生),這個情境要求一個明確無誤的行為解決(按還是不按電擊的電鈕)。
米爾格倫試驗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為了保證試驗結(jié)論的普遍有效性,米爾格倫對試驗者采取了“海招”的方式。實驗小組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并寄出許多郵遞廣告信,招募參與者前來耶魯大學協(xié)助實驗。“海招”到的參與者年齡從20歲至50歲不等,包含各種教育背景,從小學畢業(yè)至博士學位都有。
參與者被告知,這是一項關(guān)于“體罰對于學習行為的效用”的實驗,并被告知自身將扮演“老師”的角色,以教導隔壁房間的另一位參與者 --“學生”。然而,學生事實上是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
參與者被告知,他被隨機挑選為擔任“老師”,并獲得了一張“答案卷”。實驗小組并向他說明隔壁被挑選為“學生”的參與者也拿到了一張“題目卷”。但事實上兩張紙都是“答案卷”,而所有真正的參與者都是“老師”。“老師”和“學生”分處不同房間,他們不能看到對方,但能隔著墻壁以聲音互相溝通。參與者有的甚至被事先告知隔壁參與者患有心臟疾病。
“老師”被給予一具據(jù)稱從45伏特起跳的電擊控制器,控制器連結(jié)至一具發(fā)電機,并被告知這具控制器能使隔壁的“學生”受到電擊!袄蠋煛彼〉玫拇鸢妇砩狭谐隽艘恍┐钆浜玫膯巫,而“老師”的任務便是教導隔壁的“學生”。老師會逐一朗讀這些單字配對給學生聽,朗讀完畢后老師會開始考試,每個單字配對會念出四個單字選項讓學生作答,學生會按下按鈕以指出正確答案。如果學生答對了,老師會繼續(xù)測驗其他單字。如果學生答錯了,老師會對學生施以電擊,每逢作答錯誤,電擊的瓦特數(shù)也會隨之提升。
參與者相信,學生每次作答錯誤會真的遭到電擊,但事實上并沒有電擊產(chǎn)生。在隔壁房間里,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學生打開錄音機,錄音機會搭配著發(fā)電機的動作而播放預先錄制的尖叫聲,隨著電擊伏特數(shù)提升也會有更為驚人的尖叫聲。當瓦特數(shù)提升到一定程度后,假冒的學生會開始敲打墻壁,而在敲打墻壁數(shù)次后則會開始抱怨他患有心臟疾病。接下來當瓦特數(shù)繼續(xù)提升一定程度后,學生將會突然保持沉默,停止作答、并停止尖叫和其他反應。若是參與者表示想要停止實驗時,實驗人員以這樣的“權(quán)威話語”下達指示:“請繼續(xù)”、“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xù)進行,請繼續(xù)”、“你繼續(xù)進行是必要的”、“責任由我來召,請繼續(xù)”。
如果經(jīng)過反復敦促,參與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實驗便會停止。否則,實驗將繼續(xù)進行,直到參與者施加的懲罰電流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并持續(xù)三次后,實驗才會停止。
在進行實驗之前,米爾格倫曾和他的心理學家同事們做了預測實驗結(jié)果的測驗,他們?nèi)颊J為只有1 % 到10 % 的參加者會狠下心來繼續(xù)懲罰直到最大伏特數(shù)。結(jié)果在米爾格倫的第一次實驗中,百分之65(40人中超過27人)的參與者都達到了最大的450伏特懲罰,盡管他們都表現(xiàn)出不太舒服;
每個人都在伏特數(shù)到達某種程度時暫停并質(zhì)疑這項實驗,一些人甚至說他們想退回實驗的報酬。沒有參與者在到達300伏特之前堅持停止。后來米爾格倫自己以及許多全世界的心理學家也做了類似或有所差異的實驗,但都得到了類似的結(jié)果!沧6〕
米爾格倫試驗所揭示的不是一般顯見境遇中人的行為特征(如虐待的動機造成傷害行為,或者人因脅迫而服從),而且更是一種隱秘的情境因素(尤其是,為什么人在沒有虐待動機時也會有傷害行為, 雖無脅迫卻照樣會服從)。米爾格倫并不是第一個關(guān)注權(quán)威服從的心理學家。他和以前的權(quán)威服從研究有重要的不同,那就是,在米爾格倫之前,研究者往往從服從者的個人性格或素質(zhì)去理解服從行為傾向,從個人性格來預測服從的可能性和可能程度。從個人性格或素質(zhì)論出發(fā),研究者會預測大多數(shù)的人是“好人”。大多數(shù)人善良而具有同情心,這些是影響大多數(shù)人行為的主要因素。所以,試驗參與者在面臨是否傷害別人的選擇沖突的情境下,一般都會作出不傷害的選擇。只有少數(shù)有傷害欲和硬心腸的人,才會把命令傷害的實驗指示看成是正當行為!沧7〕米爾格倫試驗開始前,心理學家們預測只有1%到10%的人會將電擊進行到450伏,就是出于這樣一種個人性格的假設(shè)。
米爾格倫試驗顯然不是局限在這樣的個人行為顯見情境上。他的試驗是為了挑戰(zhàn)個人性格決定論。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個人性格決定論者)把注意力放在自我完足的個人性格上,而不是放在他所置身于其中的情境上。正因為如此,他們預期只有很少的參加者會照著試驗者的話去做!薄沧8〕米爾格倫所說的“置身于其中的情境”是一種不那么顯見的權(quán)威和服從的關(guān)系。它不僅包括指示者叫服從者做什么,而且還包括指示者用何種方法,以何種理由去誘導服從者的服從行為。而后面的這一部分則構(gòu)成了一種有別于顯見情境的隱秘情境,那就是米爾格倫所說的“組織化的社會環(huán)境”(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
組織化的社會環(huán)境是一種并不一眼可見,但卻深刻影響人們行為的隱秘情境。當人們把米爾格倫試驗稱作為“艾克曼試驗”時,就已經(jīng)觸及到了這個試驗所構(gòu)建的特定隱秘情境。贊巴杜(Philip Zimbardo)所總結(jié)的誘導服從的十因素就是將這情境隱秘化的基本手段(下面還要涉及)。關(guān)注隱秘情境,需要將情境中的行為者“去個性”化。去個性化也就是“角色”化。這種情境是一個“制度”,一旦這個制度被建立起來,它可以自動再生,自動定位與它匹配的角色,從克格勃、運動積極分子到各種打手鷹犬和思想警察,都是如此。
一個人在作惡的制度中扮演什么樣角色,起什么作用,由不得他個人的性格和素質(zhì)來作主,F(xiàn)實中的強制性作惡制度會比米爾格倫虛擬的加害情境更把人角色化和去個性化。一旦作惡的制度建立起來,把任何人放進這個制度,只要他在其中起作用,就不可避免地會擔當作惡的角色。個人性格論者往往對“好人”抵抗或改變壞制度寄予太大的期待。但是米爾格倫不鼓勵這種期待,他的權(quán)威試驗證明他有理由質(zhì)疑和挑戰(zhàn)這種期待。
二、“艾克曼試驗”
在米爾格倫試驗引起的許多爭論中,有一個是關(guān)于科學試驗倫理的問題,那就是,科學家是否可以在參與者不知情,甚至被誤導的情況下將他們作為可能有傷害后果試驗的對象。在《巴甫洛夫的狗》的序言中,劇作家丹尼‧阿布斯(D. Abse)就對米爾格倫試驗從倫理角度作出批評。他寫道,“為了讓參加試驗者有艾克曼的行為,試驗設(shè)計者自己不得不先在某種程度有希姆萊(黨衛(wèi)軍首魁)的行為。”〔注9〕阿布斯的批評無意中證實了米爾格倫關(guān)于壞制度制造壞角色的想法。我們因此可以問:在現(xiàn)實世界中,是誰建立了什么樣的制度,才有象艾克曼(或者康生、四人幫)那樣的邪惡角色?
米爾格倫用試驗與戲劇類似特征反駁了阿布斯的指責。他認為,戲劇能幫助科學家理解與人有關(guān)的試驗目的和方法特征。他說,“好的試驗就如同好的戲劇,表現(xiàn)的都是真實!痹囼炇液蛣鰬騽〉膮^(qū)別僅僅在于,劇作家可以從頭到尾地寫好一個劇本,但試驗者在做完試驗之前并不知道結(jié)尾會是怎樣。阿布斯所指責的那種“試驗者欺騙”,其實是一種“技術(shù)性幻覺”。米爾格倫說,“作為一個戲劇家,你一定知道,幻覺可以起到啟發(fā)真實的作用。戲劇之所以是戲劇,全在于善用幻覺!睉騽〖液驮囼炚叨紶I造人為的環(huán)境,只是在戲劇或在試驗室的不同而已。(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參與戲劇或試驗的人都接受這種人為的環(huán)境?磻虻娜巳舯粦騽「袆踊?qū)χ兴I(lǐng)悟,并不覺得戲劇在欺騙他們。同樣,試驗參與者若知道試驗的目的和意義,也不會有受欺騙的感覺!沧10〕
米爾格倫試驗具有兩種相互聯(lián)系,卻又有所區(qū)別的意義,一種是一般的法律和哲學意義,一種是納粹極權(quán)邪惡的特殊歷史教訓。在法律和哲學上有關(guān)服從的觀點意義重大,但是卻很少涉及人們在遇到實際情況時會采取怎樣的行動。米爾格倫在耶魯大學設(shè)計了這個實驗,便是為了測試,一般普通的市民會因為科學家所下達的命令而愿意在另一個人身上加諸多少的痛苦。后來發(fā)現(xiàn),當科學權(quán)威命令參與者傷害另一個人,即便參與者感受到強烈的道德不安,多數(shù)情況下仍然服從了命令。實驗顯示了成年人對于權(quán)力者有多么大的服從意愿,去做出幾乎任何尺度的行為。
然而,米爾格倫明確表明,他的試驗是為了幫助理解更為現(xiàn)實的極權(quán)邪惡。他曾強調(diào),他的試驗結(jié)果與阿倫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的結(jié)論是一致的。因此常常被稱作是“艾克曼試驗”。米爾格寫道,“那些在高伏特層次上電擊受害者的人們,一般的解釋是,他們是惡人,是社會中有虐待狂的少數(shù)。但是,如果我們思慮到有三分之二的參與者都屬于‘服從’者這一類,而他們又都是一些平常人,……那么稱他們?yōu)閻喝司统蓡栴}了。這種現(xiàn)象的確令人想起漢娜.阿倫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中提出的問題。阿倫特認為檢查官要把艾克曼描繪為一個虐待狂的惡人,完全是錯了。……在我們的試驗中,觀察了好幾百平常人服從權(quán)威,我必須作這樣的結(jié)論,那就是,阿倫特關(guān)于‘平庸的邪惡’的想法比任何人所能想象的更接近事實。平常人電擊受害者只是出于服從,把這當作他的責任,并不是出于什么特別的加害心。這也許正是我們試驗的最根本的教訓:平常人,只是盡忠職守,并沒有什么特別的敵意,卻能夠成為某種可怕的破壞的實行者!薄沧11〕
1960年代是美國公眾思考納粹邪惡發(fā)生重要變化和發(fā)展的年代。在這之前,納粹邪惡大多放在“解放話語”中來敘述,盟軍的勝利把世界從納粹的邪惡中解放出來,正義戰(zhàn)勝了邪惡,世界可以從此充滿樂觀地“向前看”了。1960年代以后,納粹的邪惡,尤其是猶太人大屠殺被放在“人性悲劇話語”中重新敘述,邪惡和正義一樣被看成是人性的一部分。人的邪惡會在邪惡的制度中無限放大,邪惡的制度并不會因希特勒這樣的魔頭滅亡而就此永遠消失。只要“條件”合適,邪惡的制度可能隨時降臨到今天世界的任何地方。
米爾格倫試驗揭示的就是這些“合適條件”中最基本的一條,那就是“組織化的社會環(huán)境”和在這一環(huán)境中的專制政治中權(quán)威。它不僅揭示人有服從權(quán)威的秉性和趨向,而且還揭示這種秉性和趨向到底可能有多么盲目,多么頑固。米爾格倫試驗得到的是一種每個普通人都能運用到自己身上,并以此改變自己行為的發(fā)現(xiàn)。米爾格倫試驗對任何組織化環(huán)境下的盲目服從都具有普遍意義。正如他在《服從權(quán)威》德文本序言中所暗示的,這種具有逼人作惡的“組織化環(huán)境”一旦有了象“集中營”、“毒氣室”的制度形式,就會變得千百倍的暴力和恐怖!沧12〕
毫不奇怪,那些有類似極權(quán)社會生活經(jīng)驗的人們,他們對米爾格倫試驗的啟示有更加刻骨銘心的感受。在米爾格倫去世后的一次紀念會上,他以前的一位學生以自己在拉丁美洲軍事獨裁國家中的親身經(jīng)歷告訴在場的人們,那些在專制獨裁統(tǒng)治下的人深深懂得米爾格倫工作的意義,米爾格倫幫助他們鼓起抵抗暴政的勇氣。
一位名叫Eduardo Grutzky的猶太人感謝米爾格倫幫助他認識了自己的過去。他說,“我是一名猶太人,1970年代在阿根廷的法西斯監(jiān)獄中度過了七年,……折磨我和殺害我朋友的大多數(shù)都是‘平常人’。幾年前我知道了米爾格倫,他開啟了我的思想,讓我懂得這個世界!币粋名叫Vera Gubela的克羅蒂亞心理學家讀了米爾格倫的書,聯(lián)想到眼前社會中正在發(fā)生的事情,“我第一次讀(米爾格倫)論服從權(quán)威的書時,對他在試驗室里的觀察著迷。當我身處于Bosnia和Herzegovina的戰(zhàn)爭中時,我親眼目睹了相同的現(xiàn)象,當然不再是著迷。然而我總是隨身帶著米爾格倫的書,……我一再地閱讀他的書,他對殘忍行為現(xiàn)象的分析令我折服!薄沧13〕
米爾格倫是在美國的民主環(huán)境中帶著與德國納粹極權(quán)直接相關(guān)的問題意識來從事權(quán)威服從試驗的。他作出的一般結(jié)論有的直接與極權(quán)統(tǒng)治制度相似,有的則又與非極權(quán)社會的制度相似。生活在不同制度下的人們在米爾格倫試驗中看到與自己生活環(huán)境的相關(guān)性,側(cè)重點自然會有所不同。米爾格倫中學時的同學,著名的“斯坦福牢獄試驗”的設(shè)計人,社會心理學家贊巴杜在《當好人作惡的時候》一文中總結(jié)了權(quán)威引誘普通人作惡的十個特點或條件因素。它們分別是:
1. 營造束縛性的契約關(guān)系。預先設(shè)計好某種契約或義務形式(口頭的或者書面的),使得指示具有合理性或合法性。米爾格倫試驗中,參加者正式同意“教學研究”的方式和程序。在現(xiàn)實世界中,契約形式便是入組織的宣誓、保證服從上級,等等。
2. 設(shè)計“有意義”的角色。讓參與者可以扮演某種有意義的角色,如米爾格倫試驗中的“教師”。這一角色具有某種先入為主的正面價值和自然行為模式!敖處煛苯獭皩W生”、“體罰是為學生好”、“嚴格訓練是一種關(guān)心,”等等。在現(xiàn)實世界中,領(lǐng)袖站得高,看得遠,迫害是一種幫助和愛護,等等。
3. 制定保證服從的基本規(guī)則:試驗規(guī)則或者組織紀律。
4. 裝飾起冠冕堂皇的說辭。使用委婉語,以好聽的詞語來稱呼行為和行為者。例如,稱試驗的行為是“幫助試驗”,而不是“傷害他者”,F(xiàn)實生活中的廣告和政治語言中充滿了這種委婉語。
5. 預留推卸責任的后路。給參與者留下不必承擔個人責任的后路。米爾格倫試驗中,如果“教師”提出問題,主導試驗者就會說,“由我負責。”在現(xiàn)實世界里,上級說了算,群眾緊跟就是正確。
6. 誘人步步陷入。以看似傷害不大的行為來開始,讓參與者一步步地陷進去。試驗從無害的低伏電擊開始,一步步引向致命的450伏。
7. 加害程度逐漸加強,不知不覺地一點一點增加。
8. 悄悄從“正”轉(zhuǎn)“邪”。權(quán)威者開始時須顯得公正、合理,以后逐漸變得不公正和非理性便不易被察覺。領(lǐng)袖以英明開始,以作惡告終。人們一般以為,“權(quán)威”總是永遠正確,不會自相矛盾,所以他們不會深度懷疑權(quán)威。
9. 高筑有進無退的門檻,不讓參與者有退出的機會。一面強調(diào)退出的“嚴重后果”,一面允許參與者可以少許表現(xiàn)不同意見。在堅持服從的同時讓參與者有舒緩壓力的間息。
10. 強調(diào)宏大的高尚理想。以“宏大謊言”為合理后盾,強調(diào)行為的最終高尚目的。米爾格倫試驗的表面理由是,科學在適度運用體罰的情況下可以增進人的記憶力。在現(xiàn)實世界中,有各種“掩護性的宏大話語”可以用來要求為美好目標作出個人犧牲,如“國家安全”,“實現(xiàn)某某主義”,“將某某斗爭進行到底”,等等!沧14〕
米爾格倫所揭示的這些與“盲目服從權(quán)威”和“好人作惡”有關(guān)的條件,有的可以直接與阿倫特《極權(quán)主義之源》對納粹極權(quán)統(tǒng)治要素的分析相吻合,尤其是“宣傳”(冠冕堂皇的話語,迫害和暴力的合理性,悄悄由正轉(zhuǎn)邪,等等)、“組織”(契約式的束縛,等級服從的紀律和基本規(guī)則,實際上的有進無退,等等)和“意識形態(tài)”(高遠崇高的宏大話語,絕對不容質(zhì)疑的偉大、光榮、正確,等等)!沧15〕阿倫特所分析的極權(quán)統(tǒng)治要素構(gòu)成了米爾格倫所強調(diào)的那種逼好人作惡的最可怕、最極端的“組織環(huán)境”。一個社會一旦成為這樣一種組織環(huán)境,避免作惡就不再是一件單單靠個人保持良知就能做到的事情了。希特勒統(tǒng)治下的德國就是這樣一種情況。對那些參與“集體作惡”的普通德國人不予法律追究正是以此為根據(jù)。但是,“不得已作惡”卻并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理由。“權(quán)威服從試驗”是在這一層意義上被聯(lián)想為“艾克曼試驗”的。這種聯(lián)想向我們每一個人提出了這樣一個令人不安,但又促人深思的問題:我也會是艾克曼嗎?
三、虛構(gòu)的情境和真實的制度
阿倫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一書中提出,艾克曼是一個平常的德國人,他在猶太人大屠殺中扮演了一個“服從命令、盡忠職守”的角色。這個說法引起過很大的爭議。不同意阿倫特看法者提出,艾克曼扮演的是一個遠比“被動服從”要積極,因此也更邪惡的角色。從1963年到1965年,在德國法蘭克福進行對22名前納粹黨衛(wèi)軍成員的審判,這些罪犯們有的把嬰兒拋到空中當靶子來射擊,有的把人活活丟入火中燒死,把活人在墻上摔碎顱骨,這樣的罪行已經(jīng)遠遠超過了“被動服從”的程度。日本侵略軍和紅衛(wèi)兵“別出心裁”的殘害行為也屬于這種“創(chuàng)造性”地“遵命行事”!胺ㄌm克福審判”因此成為“艾克曼審判”的補充,它讓我們看到,盡管米爾格倫試驗揭示了一般情況下好人作惡的情況,但它并不能對那些在極權(quán)制度下特別樂意干臟活、特別積極主動、創(chuàng)造發(fā)揮地干臟活者的惡行作出充分而恰當?shù)慕忉尅?/p>
也許米爾格倫的試驗從一開始就不是為揭示這類特殊作惡行為的實質(zhì)而設(shè)計的。它的目的要普遍、一般得多。在一篇寫于1967年的文稿中,米爾格倫寫道,“在引入(服從)研究的問題時,我是把它放在納粹德國的行為背景上的!,作為人行為問題,服從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為有了納粹的例子。服從問題對于了解社會(和個人在社會中角色)的重要性是超越特殊事例的。把服從與納粹德國的行為過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這甚至可能是錯誤的。即使從沒有過納粹德國,即使猶太人從未成為受害者,服從權(quán)威仍然值得心理學去分析研究。服從之所以值得了解,乃是因為服從是社會生活結(jié)構(gòu)的基本因素。沒有發(fā)達的服從機能,社會無法運作。然而,也正是在服從傾向的作用下,道德消亡了!薄沧16〕
米爾格倫要指出的是,并不只是在顯見的暴行和殘害中,我們才能看到盲目服從權(quán)威,導致道德感在社會中消失的危險。納粹的暴行,日本侵略軍的暴行,中國文革中發(fā)生的暴行,紅色高棉的大規(guī)模屠殺,這類激烈而顯見的暴行畢竟都是一時的。但是,對權(quán)威盲目服從,以致造成道德消亡的情況卻繼續(xù)發(fā)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在這篇文稿的最后定稿中,米爾格倫寫道,“已故的Gordon W. Allport喜歡把這個(服從)試驗稱作為‘艾克曼試驗’,……也許是一個恰當?shù)恼f法,但不要因此對它的重要性有所誤解。無論納粹的行為多么可惡,僅僅注視納粹,或僅僅注視那些公眾關(guān)注的暴行,會完全忽視此項研究的要旨。因為此項研究關(guān)心的主要是日常生活中的人們在執(zhí)行命令時造成的那些平常但卻經(jīng)常的破壞!词箯膩頉]有過納粹德國,良心和權(quán)威造成的困境仍然是社會本質(zhì)的一部分!薄沧17〕
米爾格倫在耶魯大學實驗室里所虛構(gòu)的權(quán)威情境,以及參加這實驗的普通美國公民,都和現(xiàn)實的納粹極權(quán)式制度社會和制度中人有本質(zhì)的不同。極權(quán)制度下日常生活的情境是無法在一個民主國家的大學實驗室里被復制的。米爾格倫自己是知曉這一點的。他寫道,“試驗結(jié)果讓我們看到了這樣一種可能:人性,或者說得更準確一些,也就是美國民主社會所培養(yǎng)的那種性格,在權(quán)威下達惡意命令時,無法讓公民不做出殘忍和非人的行為來。只要以為命令來自合法的權(quán)威,就有相當多的人會按命令去行事。他們不會顧及行為的內(nèi)容,也不會受到良心的制約!薄沧18〕米爾格倫試驗的結(jié)果因此往往被用來試驗在民主法制的國家里,個人如何因為感覺不到個人行為倫理的重要,而放棄了必要的基本原則,因而做出盲目服從的事情。例如,圣地亞哥大學法學教授哈特維爾(S. Hartwell)曾經(jīng)描述過這樣一件事情,他的法律系學生為民事小訴訟的當事人提供咨詢,而他本人則在隔壁的辦公室里隨時為這些學生提供幫助。其實訴訟當事人是哈特維爾教授事先安排好的。訴訟當事人問每個學生的是同一個問題,“到法庭上我該怎么說?”由于哈特維爾在課堂上曾指導他的學生,說只要能打贏官司,可以作偽證,結(jié)果他的24個學生中,有23個對那個訴訟當事人的問題回答道,“可以作偽證!薄沧19〕
為了達到目的,尤其是局部的功利目的,在有“上級”指示的情況下,明明感覺到指示不合道德原則,但卻照樣執(zhí)行的情況隨時發(fā)生在人們的普通日常生活之中。做生意的以“在商言商”為目的,賺錢第一,所以就可以欺騙造假。當官的以“做出政績”為目的,為了討好上級,所以可以欺騙造假,不顧百姓的死活。各部門、各級的公關(guān)人員為了維護形象,以半謊話(不說真話)和全謊話(閉著眼說瞎話)來搪塞公共視聽,(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等等,等等。
在美國這個個民主法制國家里,米爾格倫試驗的科學倫理受到了批評。人們質(zhì)疑,科學家是否有權(quán)利在參加者不知實情的情況下,引誘他們?nèi)プ鲞`背意愿和良心的事情?由于科學界和公眾對米爾格倫試驗倫理的質(zhì)疑,類似的試驗在今天的美國已經(jīng)不允許進行。米爾格倫試驗是否為它的科學發(fā)現(xiàn)付出了過于高昂的倫理代價呢?這恐怕要看人們?nèi)绾握J定米爾格倫試驗的基本認識作用。
如果試驗僅僅是為了證明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有違背道德良心、盲目服從的現(xiàn)象,僅僅是證明公司上級叫下級偷工減料、法律事務所老板叫雇員作偽證,或者政府機關(guān)的上級叫下級對公眾隱瞞真情這類下級對上級的盲目服從,那么米爾格倫試驗對參與者隱瞞試驗真實目的,對他們造成心理傷害,倫理代價是太高昂了。但是,如果試驗的作用是幫助防止或遏制象大屠殺這樣的人類災難,那么這個試驗所付出的也許就是一種必要的倫理代價。
米勒(A. G. Miller)在《服從試驗:社會科學爭議之案例》一書中用許多材料證明,對米爾格倫試驗的贊賞者都是因為它揭示了大屠殺中普通人的作惡心理機制。贊賞者之一,法國著名的社會心理學家莫斯柯維奇(S. Moscovici)自己就的受大屠殺之害的親身體驗,他對米爾格倫試驗的倫理爭議提出了這樣的看法:“米爾格倫試驗引起了一片道德抗議和以倫理為理由的說東道西!挥心切┙(jīng)歷過戰(zhàn)爭恐怖和……集中營的人們才會知道這些批評有多么瑣屑無聊!薄沧20〕
米勒在另一項研究中發(fā)現(xiàn),論及米爾格倫試驗的文章有86%提到了納粹德國,有19%還特別提到了艾克曼!沧21〕從這個角度來評價米爾格倫試驗,基本上都會得出肯定的結(jié)論。這個角度本身就包含著明確的問題意識:如何避免象大屠殺這類特別邪惡的人道災難?大屠殺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暴行和殘害,而是一種從國家最高統(tǒng)治意識形態(tài)獲得合理性、由國家機器和制度組織、由國家官僚體制一層一層貫徹執(zhí)行、以國家暴力和恐怖為手段的暴行和殘害。這種暴行和殘害不僅針對受害者的肉體,而且也針對他們的思想。在這種暴行和殘害的機制中,“權(quán)威”是最高的國家權(quán)威,它貫徹的是一個專制政黨或至高領(lǐng)袖的意志,它的“組織化環(huán)境”不僅形成一個等級嚴密的科層體系,一級一級地強迫貫徹來自最高層的方針、政策,而且還構(gòu)成一部能有效撲殺外來質(zhì)疑和挑戰(zhàn)的暴力機器。這種組織化環(huán)境中最可怕,帶來災難最劇烈的就是極權(quán)主義。
在美國這個非極權(quán)的民主國家里,米爾格倫只能在一個小小的試驗室里設(shè)計一種假想的作惡“組織環(huán)境”。但是,那種發(fā)生在極權(quán)國家中的整體社會服從卻不可能在試驗室環(huán)境中被充分復制和認識。米爾格倫試驗的虛擬情境與極權(quán)國家的真實制度之間不僅有一種“類比”關(guān)系,而且還有一種“對比”關(guān)系。米爾格倫在虛擬情境中用試驗來發(fā)現(xiàn)的盲目服從,其實在現(xiàn)實極權(quán)制度中早已經(jīng)成為千千萬萬人的日常習慣。米爾格倫在虛擬情境中誘導發(fā)生的惡,其實在現(xiàn)實極權(quán)制度中也早已成為一種見怪不怪的"正常"行為。
與極權(quán)國家相比,民主國家的民眾其實已經(jīng)不那么盲目服從,已經(jīng)相當能獨立思考。在極權(quán)國家,民眾普遍忍受著充斥在他們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虛假和謊言。而在民主國家,民眾卻能對科學實驗的真實倫理也有所警覺,不能忍受它的不真實。相比之下,誰更需要米爾格倫試驗呢?當然是極權(quán)國家的民眾。米爾格倫本來為美國人設(shè)計的試驗,得益最多的卻是美國之外的極權(quán)國家中人。米爾格倫試驗在美國受到詬病和質(zhì)疑,卻在其它國家受到重視和贊賞,恐怕也算得上是科學研究在跨國政治情境中的一個李代桃僵的案例吧。
注釋:
1. Stanley Milgram, Letter to Alan Elms, September 25, 1973.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 the World: The Life and Legacy of Stanley Milgram.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4, p. 263.
2.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 the World, p. xviii.
3. Ibid., p. xxiii.
4. Stanley Milgram, “Behavioral Study of Obedience.”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69 (1963): 371-378, p. 371.
5. “讓座試驗”的變化形式及其結(jié)果,參見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 the World, pp. 174-177.
6. 實驗介紹可參見《米爾格倫實驗(權(quán)力服從研究)》(http://www.mediaz.cn/n218c12.aspx, 31/7/2007),我在文字上根據(jù)紀錄片《服從》作了稍許改動。
7. Arthur Miller, The Obedience Experiments: A Case Study of Controversy in Social Science. New York: Praeger, 1986, p. 22.
8.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 An Experimental View.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74, p. 31.
9. Dannie Abse, The Dogs of Pavlov. London: Valentine, Mitchell & Co., 1973.
10. 同注1.
11.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p. 268-9.
12.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p. 269-70.
13. 在《服從權(quán)威》的德文譯文序言中米爾格倫寫道,“由于此書與德國人特別相關(guān),譯成德文應當是‘服從’,畢竟這曾經(jīng)是德國人最愛用的借口。在進行了這一試驗之后,我想,如果美國有同樣的設(shè)施--集中營、毒氣室--找美國人來操作這些設(shè)施一定不成問題。然而,盡管所有的人都可能盲目服從,但這并不能為德國人脫罪,因為他們把一種潛在的可能變成了實實在在的殘忍和實實在在的屠殺!盦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 267.
14. Philip Zimbardo, “When Good People Do Evil.” Yale Alumni Magazine January/February (2007): 40-47, p. 44.
15. 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New York: Harvest/HBJ, [1951] 1973.
16.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 279-280..
17.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 pp. 178-179. 米爾格倫的結(jié)論是,“這是一個(人性)自然設(shè)計在我們身上的缺陷,由于這個缺陷,我們?nèi)祟愖罱K能否繼續(xù)存在的希望都很渺茫!(188) 瑪希(C. Marsh)認為米爾格倫的看法太悲觀。她認為,“服從和不服從都是可以由社會力量來塑造的能力。有的社會命令人民服從,甚至還要盲目服從。但是,對于社會和個人來說,……是否還應該學習什么時候必須質(zhì)疑服從,什么時候必須不服從呢?” 瑪希舉了一個例子,1998年,人權(quán)組織曾為人權(quán)人士和環(huán)境保護人士提供非暴力抗議策略的訓練。來自全世界許多國家的100多位年青人參加了一個6天的訓練計劃,學習公民不服從的策略,斚柕,“如果參加米爾格倫試驗的是這些年青人,試驗結(jié)果將會如何呢?他們是不是會更多地提出問題呢?他們是不是會拒絕服從呢?” 瑪希提出的問題是合理的。但問題是,學習服從和不服從的環(huán)境都離不開特定的權(quán)力制度 。在民主制度下,可以有這樣的人權(quán)訓練,但在極權(quán)制度下呢?在極權(quán)制度下,我們曾經(jīng)見到過這樣的情形:一面鼓勵年青人不服從(對某些人“造反”),一面卻誘導他們絕對而盲目地服從(“理解的要執(zhí)行,不理解的也要執(zhí)行”)。Caryl Marsh, "A Science Museum Exhibit on Milgram"s Obedience Research: History, Description, and Visitors" Reactions." In Thomas Blass, Obedience to Authority: Current Perspective on the Milgram Paradigm.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2000.
18.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p. 189.
19. Steven Hartwell, “Moral Development, Ethical Conduct, and Clinical Education.” New York Law School Law Review, Vol. 35, 1990.
20. Arthur G. Miller, The Obedience Experiments, p. 201. Serge Moscovici, “Social Influence and Conformity.” In The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Eds., E. Aronson, M. Brewer, and J. M. Carlsmith, 3rd ed., 347-412.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85, p. 378.
21. Quoted by Ann L. Saltzman, “The Role of the Obedience Experiment in Holocaust Studies. The Case for Renewed Visibility.” In Thomas Blass, ed., Obedience to Authority: Current Perspectives on the Milgram Paradigm.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2000, p.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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