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風:朱熹新道統(tǒng)說之形成及其與易學之關系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大學章句序》和《中庸章句序》是朱熹四書學的代表作,這兩部作品的內容之一,是將伏羲、神農(nóng)和黃帝引入道統(tǒng),置于堯舜之上,并將道統(tǒng)心傳之原上溯至太極。在儒家經(jīng)典中,羲、農(nóng)、黃三位圣王見于《周易•系辭傳》,而太極范疇亦出于《系辭傳》,故朱子的新道統(tǒng)說乃是根植于易學的。朱熹在其四書學代表作品中推舉伏羲,又將太極觀念作為道統(tǒng)之原,說明其四書之學乃是以易學為依據(jù)的。朱子學中《易》與四書的這種關系,說明朱熹沒有將五經(jīng)的權威地位移除,也沒有將四書置于五經(jīng)之上。朱熹一生常常論及五經(jīng)與四書之關系,仔細考察相關文章和語錄,可知他在為學次第上把四書置于五經(jīng)之前,而在價值判斷上則把五經(jīng)置于四書之上,從未試圖貶低五經(jīng)的權威性。
一、易學思想之躍進與兩《序》之寫作
朱熹晚年改定了《大學章句序》和《中庸章句序》,這兩篇四書學重要作品之完成,是以其易學思想之重大飛躍為背景的。具體說來,在改定兩《序》之前數(shù)年,朱熹的易學思想完成了從“《易》本卜筮之書”到“伏羲先天學為易學綱領”的躍進,這次思想飛躍促成了兩《序》的修定。
朱熹在四十六歲(淳熙二年,1175)前后提出了“《易》本卜筮之書”說,主張用占學方法解讀《周易》。所謂占學方法,是認為《周易》每卦每爻各為太極,包含無窮義理,主張將《周易》卦爻辭看作某種暗喻,讀者應根據(jù)不同情境,給予不同解說。朱熹用此方法解注《周易》,用不到兩年的時間草成《易傳》。但是,用占學方法解注《周易》,遇到了難以克服的困難,即“《易》中有象”而“象已失傳”之兩難困境。在《易傳》草成之后的數(shù)年間,朱熹一直苦悶于找不到合適的方法突破此兩難困境,于是邵雍之學逐漸引起了他的注意,蓋邵雍之學追問易象之所自來,提出所謂先天之學。
朱熹在五十歲左右曾印刻邵雍之書,表明他在這一時期特別關注了邵雍之先天學。[1]邵雍自稱其先天學為伏羲學,朱熹接受了這種說法,并在研究先天學的過程中逐漸確立了“伏羲先天學為易學綱領”的思想!吨祆浼肪硭氖濉洞鹩菔颗蟆返谝粫唬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者,一理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一畫者二也!皟蓛x生四象”者,兩儀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也。“四象生八卦”者,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也。爻之所以有奇有偶,卦之所以三畫而成者,以此而已。是皆自然流出,不假安排。圣人又已分明說破,亦不待更著言語,別立議論而后明也。此乃易學綱領,開卷第一義,然古今未有識之者。至康節(jié)先生,始傳先天之學而得其說,且以此為伏羲氏之《易》也。(《朱熹集》,第2137頁)
這封信寫于淳熙十二年(1185)即朱熹五十五歲前后,[2]信中評價伏羲先天學為“易學綱領”、“開卷第一義”,表明朱熹易學思想發(fā)生了一次重要飛躍,即從“《易》本卜筮之書”跨躍至“先天學為易學綱領”。此后,朱熹找到了解《易》的新進路,從后天象的研究轉向了伏羲先天學之研究。
談到朱熹五十五歲前后易學思想的此次躍進,有兩事值得一提。第一事,他和袁樞討論《易學啟蒙》之《先天圖》時,作過一首詩:“忽然半夜一聲雷,萬戶千門次第開。若識無心涵有象,許君親見伏羲來!保ā吨祆浼肪砣耍1686頁)所謂“無心涵有象”,是說伏羲畫卦,只是據(jù)其所見所想者隨手畫出,當時未必存想到極多極深的道理,而所畫之兩儀、四象、八卦,卻已蘊涵無窮的天地自然之理,后世文王之《易》、周公之《易》、孔子之《易》,乃至王弼、程頤之《易》,都是發(fā)揮伏羲所畫之卦的內蘊。該說將自古以來的所有易學看作是天理的漸次呈現(xiàn),而且天理之無窮無盡的內蘊,亦必將在后世不斷開顯乃至無窮。在朱熹看來,這無窮無盡的天理,本來就具備于人心之中,只要“玩之久熟,浹洽于心”,則天地變化之神、陰陽消長之妙將“瞭于心目之間”,而其可驚可喜,可笑可樂,“必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而然者矣。”(同上)而伏羲之偉大,就在于他挑開了人文機關,打開了人類認識天理的大門。第二事,朱熹曾塑伏羲像,欲奉之于武夷精舍。《朱熹別集》卷六《答黃商伯》云:“所問《先天圖》曲折甚善……近塑得伏羲象,欲奉之武夷精舍,恨賢者不能一來觀之耳。”朱熹一方面提出“無心涵有象”說,指認伏羲先天學蘊含著無窮無盡的天理;
另方面塑造伏羲像,欲供奉于武夷精舍,以便率弟子時時參拜之;
這兩個舉動,顯示出他已有把伏羲奉為儒家始祖之意。就是在此種情境下,他改定了《大學章句序》和《中庸章句序》。
二、從新道統(tǒng)說看易學在朱熹理學中的地位
朱熹首次為《大學章句》和《中庸章句》作序是在淳熙四年(1177),十余年后,又對兩《章句》作了全面修訂,并于淳熙十六年(1189)改定了兩書之《序》。[3]當時,他曾寫信給詹體仁說:“《中庸序》中推本堯舜傳授來歷,添入一段甚詳。”(《朱熹集》卷二十七,第1163頁)說明當時對兩《序》的修改,主要體現(xiàn)在道統(tǒng)說方面。朱熹在兩《序》中“推本堯舜傳授來歷”,當包括兩方面內容,即一方面確定道統(tǒng)圣王之排列,由堯、舜上溯至伏羲,另方面確定歷代圣王遞相傳授的內容,由“十六字訣”、“四字訣”上溯至伏羲學。先來看第一個方面,修改后的《中庸章句序》云:
《中庸》何為而作也?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而作也。蓋自上古圣神繼天立極,而道統(tǒng)之傳有自來矣。(《四書章句集注》,第14頁)
《大學章句序》有云:
此伏羲、神農(nóng)、黃帝、堯、舜所以繼天立極,而司徒之職、典樂之官所由設也。(同上,第1頁)
《大學章句序》寫定于淳熙十六年二月,《中庸章句序》寫定于該年三月,二篇乃一時之作。《中庸章句序》之“上古圣神”顯即《大學章句序》之伏羲、神農(nóng)、黃帝、堯、舜。兩《序》把道統(tǒng)向上追溯至伏羲,是對道統(tǒng)說的重要發(fā)展。
道統(tǒng)說由孟子最早提出,孟子首倡的大道傳授之序為堯、舜、禹、皋陶、湯、伊尹、萊朱、文王、太公望、散宜生、孔子,其中以堯為最古。然而,縱覽五經(jīng),堯并不是最古遠的圣王,《周易•系辭下傳》云: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包犧氏沒,神農(nóng)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神農(nóng)氏沒,黃帝、堯、舜氏作……(《十三經(jīng)注疏》,卷八,第74頁)
根據(jù)此說,在堯以前尚有羲、農(nóng)、黃三位圣王,分別肇始漁獵、農(nóng)耕等原始文化。孟子的道統(tǒng)說始于堯而不始于伏羲,可能由于當時《周易》在儒門中的地位比較低,影響比較小。也不排除其它可能性,例如《系辭》上下傳成書可能較晚,孟子未及見到。
孟子之后的三百年間,《周易》在儒門的地位迅速上升,于是《系辭傳》之羲、農(nóng)、黃開始受到關注。兩漢之交,古文經(jīng)學大師劉歆作《世經(jīng)》,追溯古代帝王世次,即明確以伏羲為首,其說曰:“《易》曰‘炮犧氏之王天下也’,言炮犧繼天而王,為百王先。”(說載《漢書•律歷志》,見《漢書》第1011頁)并開列出伏羲、神農(nóng)、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堯、舜、禹、湯、武王之圣王譜系。劉歆以伏羲氏為百王先,與他推崇《周易》的經(jīng)學思想是一致的!稘h書•藝文志•六藝略》取自劉歆《七略》,其中將六經(jīng)之序定為《易》、《書》、《詩》、《禮》、《樂》、《春秋》,云:“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
《詩》以正言,義之用也;
《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
《書》以廣聽,知之術也;
《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與天地為終始也。至于五學,世有變改,猶五行之更用事焉!保ā稘h書》,第1723頁)在劉歆那里,《易》在經(jīng)典系統(tǒng)中之六經(jīng)之首、五經(jīng)之原的地位,與伏羲氏在帝王譜系中之“百王先”的地位顯得十分協(xié)洽。
東漢以降,《易》為五經(jīng)之首、伏羲氏為百王之先已成多數(shù)學者之共識,而韓愈、程頤等人所述的道統(tǒng)說,仍延襲孟子的始于堯、舜的舊說,這在理論上當然是一種瑕疵。朱熹修訂道統(tǒng)說,把伏羲列為首位,使道統(tǒng)說前五位圣神及其次序,與《周易》所述完全一致,表明道統(tǒng)說所依據(jù)的經(jīng)典系統(tǒng),已由孟子的《詩》、《書》、《禮》、《樂》轉為《易》、《書》、《詩》、《禮》、《春秋》,從而使道統(tǒng)說與東漢以來儒家經(jīng)典系統(tǒng)相協(xié)洽。
朱熹之新道說還有另一方面的貢獻,即追溯道統(tǒng)遞相傳授內容,由“十六字訣”溯至“四字訣”,由“四字訣”溯至伏羲學。《中庸章句序》云:
蓋自上古圣神繼天立極,而道統(tǒng)之傳有自來矣。其見于經(jīng),則“允執(zhí)厥中”者,堯之所以授舜也;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zhí)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堯之一言,至矣,盡矣!而舜復益之以三言者,則所以明夫堯之一言,必如是而后可庶幾也。(《四書章句集注》,第14頁)
序文認為,古來圣賢前后遞相傳授之內容,經(jīng)歷了由伏羲學到堯傳舜之“允執(zhí)厥中”,再到舜傳禹之“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zhí)厥中”的由微至顯的過程。其中伏羲學屬于無文字階段,“四字訣”和“十六字訣”屬于有文字階段。紹熙五年(1194)十二月,朱熹筑成滄洲精舍,率諸生行釋菜之禮,祝文曰:“恭惟道統(tǒng),遠自羲軒。集厥大成,允屬元圣……周程授受,萬理一原!保ā吨祆浼肪戆耸,第4446頁,《滄洲精舍告先圣文》)察祝文之意,前圣后圣之心傳雖各有面目,卻是“萬理一原”的,自伏羲、黃帝挑開人文機關,歷代圣賢各自開顯“萬理一原”之內蘊,到孔子得以集厥大成,周子程子遙繼孔子,又使道統(tǒng)不墜。后來,朱熹大弟子陳淳鋪陳朱熹之意云:“粵自羲皇作《易》,首辟渾淪,神農(nóng)、黃帝相與繼天立極,而宗統(tǒng)之傳有自來矣。堯、舜、禹、湯、文、武更相授受,中天地為三綱五常之主。皋陶、伊、傅、周、召又相與輔相,躋天下文明之治。孔子不得行道之位,乃集群圣之法作六經(jīng),為萬世師。”(《北溪大全集》卷十五,《師友淵源》)直截揭出“羲皇作《易》”為道統(tǒng)傳授之始。在朱熹師弟的觀念中,后世儒家經(jīng)典,無不是“萬理一原”之漸次展開,而伏羲氏首辟渾淪,畫卦作《易》,乃是“萬理一原”之曙光初露。在此種觀念下,儒家之全部經(jīng)典,都可追原于易學中之伏羲學。
三、朱熹關于五經(jīng)、四書之先后、上下次序的論說
朱熹整理和研究的儒家經(jīng)典當包括三部分,即五經(jīng),四書,以及北宋周敦頤、程顥、程頤、邵雍、張載等諸子著作。關于這些經(jīng)典之間的關系,朱熹曾有論述,一曰:
四子,六經(jīng)之階梯!督间洝罚淖又A梯。(《朱子語類》卷一○五,第2629頁)
文中“四子”即四書,“六經(jīng)”即五經(jīng),《近思錄》即北宋諸子之說。全句意思是說,四書的地位高于北宋諸子著作,五經(jīng)的地位又高于四書,學者治學,應當由《近思錄》上升到四子,再由四子上升到五經(jīng)。二曰:
上古之書莫尊于《易》,中古后書莫大于《春秋》。(同上,第1659頁)
文中“上古”指伏羲、神農(nóng)、黃帝之世,“中古”指文王、周公之世,“中古后”指孔子以降。[4]全句意思是說,《易》、《書》、《詩》、《禮》、《樂》諸書以《易》為尊,其后之書以《春秋》為大。今以下表,表示朱熹的經(jīng)典系統(tǒng):
經(jīng)典 作者或編者
《易》 ︱伏羲、文王、周公、孔子
《書》《詩》《禮》《樂》 ︱周公、孔子等
《春秋》 ︱孔子
《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等
北宋諸子著作 ︱周子、張子、二程等
由這張表清楚地看到,經(jīng)典之次與道統(tǒng)圣賢之次相吻合,從而構成一富于邏輯性的系統(tǒng)。在這一系統(tǒng)中,太極是最終根據(jù),伏羲是最早圣王,《周易》是最高經(jīng)典。
有學者認為朱熹有意把四書置于五經(jīng)之上,這些學者嘗征引朱熹《書臨漳所刊四子后》中的一段話:“河南程夫子之教人,必先使之用力乎《大學》、《論語》、《中庸》、《孟子》之言,然后及乎六經(jīng)。蓋其難易、遠近、大小之序,固如此而不可亂也。”作為論據(jù),其實,這段話恰好是朱熹推崇六經(jīng)的證據(jù)。我們來看《書臨漳所刊四子后》全文:
(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圣人作經(jīng)以詔后世,將使讀者誦其文,思其義,有以知事理之當然,見道義之全體而身力行之,以入圣賢之域也。其言雖約,而天下之故,幽明巨細靡不該焉。欲求道以入德者,舍此為無所用其心矣。然去圣既遠,講誦失傳,自其象數(shù)名物、訓詁凡例之間,老師宿儒尚有不能知者,況于新學小生,驟而讀之,是亦安能遽有以得其大指要歸也哉?故河南程夫子之教人,必先使之用力乎《大學》、《論語》、《中庸》、《孟子》之書,然后及乎六經(jīng)。蓋其難易、遠近、大小之序固如此而不可亂也。故今刻四古經(jīng),而遂及乎此四書者以先后之。且考舊聞,為之音訓,以便觀者。又悉著凡程子之言及于此者,附于其后,以見讀之之法,學者得以覽焉。抑嘗妄謂《中庸》雖七篇之所自出,然讀者不先于《孟子》而遽及之,則亦非所以為入道之漸也。因竊并記于此云。紹熙改元臘月庚寅,新安朱熹書于臨漳郡齋。(《朱熹集》卷八十二,第4255頁)
朱熹于淳熙十六年(1189)十一月改知漳州,紹熙元年(1190)四月抵郡,十月刊《易》、《書》、《詩》、《春秋》四經(jīng),十二月又刊行四書,故有此跋之作。梳理跋文要點,大致有五:一、六經(jīng)難讀,四書易讀;
二、程子教人,以六經(jīng)為標的,以四書為階梯;
三、既刊四經(jīng),復刊四書,是為輔助漳州子弟按序為學;
四、以程子之言附四書后,作為研讀四書之一助;
五、建議學者先讀《孟子》,而后讀《中庸》。這篇三百余字的跋文,以六經(jīng)為標的,以四書為進路,以程子之書為佐助,其思想與“四子,六經(jīng)之階梯。《近思錄》,四子之階梯”完全一致。[5]謂朱熹在為學次第上把四書置于六經(jīng)之先則可,謂朱熹在價值判斷上把四書置于六經(jīng)之上則不可。
朱熹倡導的教育程序,是先小學,再四書,再《詩》、《書》、《禮》、《樂》,《易》和《春秋》沒有列入,[6]但這絕無貶低《易》與《春秋》的意思。蓋朱熹之意“非教人之書”、“是圣人事,非學者可及也”(《朱文公易說》卷十八)。
綜結上述討論,朱熹不但把伏羲學看作是易學之綱領,還把伏羲學看成四書學乃至整個儒學之剛領,他在《答呂子約》中曾說:“伏羲、神農(nóng)見《易大傳》,乃孔圣之言,而八卦列于六經(jīng),為萬世文字之祖,不知史遷何故乃獨遺而不錄,遂使《史記》一書如人有身而無首。”(《朱熹集》卷四十八,第2334頁)推廣此意,可知朱熹一旦置伏羲和《周易》于道統(tǒng)之首,其理學便如人身有首一樣了。
參考文獻
《四書章句集注》,1983年,中華書局。
《朱子語類》,1994年,中華書局。
《朱熹集》,1996年,四川教育出版社。
《朱文公易說》,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原本周易本義》,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十三經(jīng)注疏》,1980年,中華書局。
《漢書》,1962年,中華書局。
《北溪大全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勉齋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
[1]《朱熹集》卷二十六《與曹晉叔書》:“近刻康節(jié)書納一本,他無可寄也!本矶摹洞饏尾А罚骸翱倒(jié)刻成甚久,何故不曾寄去耶?今往五本!标悂硐壬吨熳訒啪幠昕甲C》考證兩書皆作于淳熙七年,時朱熹五十一歲。
[2] 在該信中,朱熹批評了時人趙善譽所著《趙氏易說》。趙善譽事跡見于樓鑰《攻媿集》卷一百零二《朝奉郎主管云臺觀趙公墓志銘》,據(jù)銘文,我們知道趙善譽在淳熙十一年(1184)至十三年(1186)曾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而《朱熹集》卷四十五《答虞士朋》第二書恰好說道:“昨承寄示趙倉《易》、《論語》說,足浣愁疾。”宋代稱提舉常平茶鹽為“提倉”,信中稱趙善譽為“趙倉”,說明朱熹見到《趙氏易說》并發(fā)表議論是在趙善譽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期間,即淳熙十一年至十三年。因此,《答虞士朋》第一書的寫作時間當在淳熙十一年至十三年之間。
[3] 參見束景南先生《朱熹年譜長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585-588頁、第955-956頁之考證。
[4] 朱熹《原本周易本義•易五贊•述旨篇》曰:“昔在上古……乃生圣人……始畫奇偶。……降及中古……穆穆文王……系此彖辭。……爰暨末流……大哉孔子……乃作彖象,十翼之篇!眲t伏羲在上古,文王、周公在中古,孔子以降為中古后。
[5] 黃榦《勉齋集•復李公晦書》云:“先《近思》而后四子,卻不見先生有此語。陳安卿所謂‘《近思》,四子之階梯’,亦不知何所據(jù)而云!比弧稌R漳所刊四子后》的思想與“《近思》,四子之階梯”不悖,陳淳所記,不為無由。
[6] 朱鑒編《朱文公易說》卷十八:“人自有合看底書,如《大學》、《語》、《孟》、《中庸》等書,豈可不讀?此四書便知人之所以不可不學底道理,與其為學之次序。然后更看《詩》、《書》、《禮》、《樂》。某才見人說看《易》,便知他錯了,未嘗識那為學之序。《易》自別是一個道理,不是教人底書!
(該文發(fā)表于<哲學研究>2004年第11期)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