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制約類講話金句
發(fā)布時間:2020-11-12 來源: 實習報告 點擊:
權力制約 類 講話金句
公權力姓公,也必須為公
1.國家之權乃是“神器”,是個神圣的東西。公權力姓公,也必須為公。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制約和監(jiān)督。不關進籠子,公權力就會被濫用。
——2018 年 12 月 13 日,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2.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
——2014 年 1 月 14 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3.沒有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
——2013 年 6 月 28 日,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4.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自覺接受人民監(jiān)督。
——2013 年 1 月 22 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5.要強化對公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督促掌握公權力的部門、組織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嚴格職責權限,完善權
責清單制度,加快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
——2018 年 12 月 13 日,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6.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讓人民監(jiān)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jiān)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jiān)督,發(fā)揮同級相互監(jiān)督作用,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監(jiān)督。
——2017 年 10 月 18 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強調 7.要圍繞責任設計制度,圍繞制度構建體系,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強同黨內其他法規(guī)的銜接,把制度框架確立起來。
——2016 年 1 月 12 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8.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2013 年 1 月 22 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破解監(jiān)督難題,要抓住“關鍵少數(shù)”
9.要加強教育引導,注重破立并舉,抓住“關鍵少數(shù)”,推動各級領導干部自覺擔當領導責任和示范責任,把自己擺
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形成“頭雁效應”。
——2018 年 3 月 10 日,習近平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重慶代表團審議時指出 10.要加強對“一把手”教育的針對性、管理的經(jīng)常性、監(jiān)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級“一把手”帶頭遵守黨章黨規(guī)和憲法法律,認真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不斷增強黨性修養(yǎng),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習近平在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11.要強化監(jiān)督,著力改進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jiān)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jiān)督。
——2014 年 1 月 14 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12.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jiān)督,認真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證領導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2013 年 1 月 22 日,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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