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訓)室廢物處理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11-16 來源: 述職報告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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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技術學院(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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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訓)室廢物處理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廢棄物是指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廢氣、廢液、廢固)物質,實驗用劇毒物品(麻醉品、藥品)殘留物等。
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樹立環(huán)保意識,嚴格遵守國家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
三、對三廢(廢氣、廢液、廢固)處理的一般規(guī)定:
1、廢氣:實驗室應有符合通風要求的通風櫥,實驗過程中產生少量有害廢氣的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廢液:實驗室所產生的各類廢棄溶液不得隨意倒進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廢液應檢測其相容性按標簽指示分門別類導入相應廢液收集桶中,以防混裝發(fā)生化學反應而爆炸。含重金屬的廢液必須全部回收。
3、廢固:須放入專門的收集桶中,待消除危害后,才能改為他用或棄用。
四、醫(yī)療廢棄物:實驗室配備黃色醫(yī)療垃圾筒,消毒液使用時新鮮配制。專人集中處理。如有感染性廢棄物應高壓滅菌后再集中處理。
五、劇毒物品及放射性廢棄物:由各實驗室統(tǒng)一收存,妥善保管,報有關部門統(tǒng)一處理。
六、過期固體藥劑、濃度高的廢試劑必須以原試劑瓶包裝,需定期報相關部門統(tǒng)一回收,不得隨意丟棄或個人處理。
七、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監(jiān)督、檢查有害、有毒廢棄物的管理工作。
八、實驗室須按照規(guī)定設置收集桶,隨時分級、分類收集有害、有毒廢棄物,定點存放,做到有專人負責安全保管。廢液/廢固收集桶存放地點必須張貼危險警告牌、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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