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心得體會例文3篇
發(fā)布時間:2022-03-10 來源: 心得體會 點擊:
“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心得體會例文3篇
保護消費者權益,這是個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的的詞,尤其是在近幾年食品安全問題頻發(fā),更是引發(fā)了消費者對于自身權益的關注。下面是由蒲公英文摘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心得體會例文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心得體會例文【一】
縣工商局圍繞“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活動,實施六項措施,扎實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
一、加大宣傳力度。3月15日,該局在縣城太極游園廣場設立宣傳主會場,在各鄉(xiāng)鎮(zhèn)人口聚集區(qū)域設立宣傳分會場。通過設立法律法規(guī)宣傳版面、散發(fā)宣傳單、設立投訴咨詢服務臺、設立真假商品鑒別臺等方式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執(zhí)法人員還在現場為廣大群眾講解新《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現場接受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教育并引導群眾了解消費權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天共懸掛橫幅25條,設立宣傳版面8塊,投訴咨詢臺10個,接受咨詢680余人次,受理消費者投訴7起,現場成功調解1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80余元,發(fā)放消費維權宣傳彩頁10000份,各項宣傳冊1000份。
二、暢通舉報投訴平臺。該局開展12315中心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參觀12315中心,了解消費維權工作情況和受理、處理流程,現場參與糾紛調解,親身感受12315中心消費維權工作。
三、成立應急執(zhí)法分隊。縣局成立應急快速處理分隊,上班時間從早上8點到夜晚11點,吃住在單位,隨時待命,及時辦理中央電視臺“3·15”晚會現場轉辦和該局受理的申訴舉報案件,做到快速反應,查處到位。3月15日晚,領導班子和機關全體人員在縣局一樓大廳、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電視臺播放的3.15晚會直播節(jié)目。晚會期間,縣局12315熱線保持即時暢通,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做好接聽準備。各工商所執(zhí)法人員整裝待命,隨時準備應急處理。
四、開展行政約談。就違法發(fā)布醫(yī)療廣告等問題召開會議,行政約談城區(qū)4家醫(yī)療機構、3家商場、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強化自律意識,樹立依法執(zhí)業(yè)、守法經營、規(guī)范經營意識,提高自律意識,約束其履行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開展集中銷毀假冒偽劣商品活動。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該局在縣局后院和溫縣定點垃圾填埋場集中銷毀了20類假冒偽劣商品,品種涉及酒類、飲料、服裝、鞋、洗化用品、輪胎等共計92092個。
“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心得體會例文【二】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迅猛發(fā)展、市場化程度不斷深入的同時,市場消費空間和消費層次不斷拓展,各生產經營者為了追求利益化而進行市場爭奪,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如雨后春筍般頻頻發(fā)生,消費者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發(fā)展中的一個重大社會問題。人們生活衣食住行和消費息息相關,在消費過程中難免消費者權益遭受侵害,所以如何保護消費者權益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從國家監(jiān)督角度。第一,完善法律法規(guī)。第二,統一行政執(zhí)法主體,權責歸一。第三,建立專門仲裁機構。第四,進一步拓展消費者的權利范圍。第五,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第六,賦予消費者協會代為訴訟的權利。
其次,從商家自律角度來看。第一,堅持誠信經營,保證商品質量。在交易過程中可以做到不缺斤短兩,不以次充好。第二,公平交易,不強買強賣。要遵循消費者自愿原則,不可以使用特殊手段迫使消費者購買商品。第三,不進行不正當競爭。在市場競爭中,商家要憑借產品質量和經營服務來取勝。
最后,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消費者要維護自身權益除了靠國家的監(jiān)督和經營者自律外,消費者的自我保護的意識其實是維護者。作為消費者,在進行消費過中,應特別注意培養(yǎng)以下意識:第一,自我防范意識。第二,權利意識。第三,文明消費意識?傊袌鼋洕焖侔l(fā)展的同時,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不可忽視的,為了讓消費者的權益不受損害,除了靠國家的監(jiān)督、經營者自律外,尤其重要的是消費者的自我保護的意識,消費者應當了解我們享有的權利,用法律的武器主動來維護我們的權益。
總之,消費者權益保護關系到每一個人的權益,也關系到社會經濟的健康發(fā)展,市場的繁榮和社會穩(wěn)定。隨著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發(fā)展,市場的繁榮和完善,對不法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懲罰將更加法制化和制度化,而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也會不斷的提高,維權途徑將會更多,更高效,這些都將促進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的完善。我們應當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fā),順應時代的發(fā)展和要求,借鑒其他國家或地區(qū)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時的先進做法和經驗,使我國消費者權益救濟途徑更便捷和高效,保護好消費者的權益。
“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心得體會例文【三】
保護消費者權益,這是個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的的詞,尤其是在近幾年食品安全問題頻發(fā),更是引發(fā)了消費者對于自身權益的關注。但是還是有很多人缺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了解,以至于當自身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很少有人能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所以,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好好的學習一下法律知識,這樣不但能普及我國的法律,而且也能促進我國法律的發(fā)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經過一學期的學習,我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了一個更加深刻的理解,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很多侵害我們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也懂得了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發(fā)揮了重要作用。該法調整的對象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和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之間的權利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力,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特別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fā)生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做出全面、明確的規(guī)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作用,是與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波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guī)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國現有法律、法規(guī)中有不少內容涉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衛(wèi)生法等等,但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fā)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害的問題,只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確的規(guī)定。(2)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断M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guī)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著重規(guī)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從而也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3)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fā)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fā)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臺,有效的保護了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遇到侵害我們消費者權益的事情時,應該勇于站出來維護自身的權益。記得去年8月份時,我在學校里的中國林業(yè)部門促銷活動點買了一部華為的手機,當時銷售人員只跟我介紹了很多的優(yōu)惠的政策,對于其中的一些條款卻只字不提,比如必須在網兩年等。沒回來有我才發(fā)現里面的很多強制性的附加條款,實際使用費用比促銷人員所說的要高出很多。當時就有種被欺騙了的感覺。學習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后,我才明白中國林業(yè)部門的這種行為已經侵害了我的合法權益,我應該向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他們的違法行為。
其實不單是我一個人有這樣的遭遇,相信很多人都曾遇到過。林業(yè)部門問題一直都是近些年的投訴熱點。林業(yè)部門企業(yè)在競爭中,因競爭需要,為了拉攏消費人群,在做宣傳時,往往對消費者承諾較多,而實際中卻有很多承諾不能兌現,甚至存在很多欺騙消費者的現象。例如有的林業(yè)部門運營商在消費者沒有申請開通某項短信服務的情況下給消費者開通短信服務,同時告知消費者某月某日之前此項服務免費贈送,如果消費者到期既不取消也不續(xù)訂,運營商就一律視為消費者續(xù)訂,向消費者收取費用。這是典型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不平等格式條款。按照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視為合同延續(xù)只有在法律有規(guī)定的情況下才有效,林業(yè)部門運營商是沒有權力單方面認定合同延續(xù)的,經營者的以上行為屬于強制訂閱,是一種嚴重違規(guī)行為。
林業(yè)部門問題之所以會一直成為投訴熱點,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1)由于短信息市場潛力巨大,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少數信息服務業(yè)務經營者在經營中存在不規(guī)范行為,他們不惜以欺騙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為代價,缺乏誠信。(2)林業(yè)部門市場良性競爭不充分,從而導致運營商缺乏客戶至上的意識。運營商對違約、服務質量無保證的不能主動承擔責任。如網絡因技術或升級改造、人為原因導致通信中斷,僅以一紙通知告知消費者,而沒有足額、到位的補償。
在此,我也對林業(yè)部門運營商提出以下建議:(1)運營商在處理用戶投訴時, 2 態(tài)度要誠懇,加強與客戶溝通力度。有條件解決問題的,要堅決為消費者解決;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做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不能單純以“有關規(guī)定”為由生硬地回絕用戶,更不能互相踢皮球,逃避自己應負的責任。(2)運營商在推出五花八門的資費套餐時,要盡到告知義務,不要讓消費者“霧里看花”,掉進各種套餐陷阱。(3) 林業(yè)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還要加大對林業(yè)部門運營商的監(jiān)管力度。(4)盡快建立SP服務商的行業(yè)組織,加強行業(yè)自律。
雖然我國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存在著很多不足的地方,但它的頒布終究體現了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fā)展?傊,消費者權益是關系到社會每一個人的權益,并隨著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政以及經濟的發(fā)展、市場的繁榮會更加完善,對不法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將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將不斷提高,維權途徑將會更多,更高效。這些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健康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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