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超市會議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11-16 來源: 疫情防控 點擊:
商場超市會議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例會、日常工作會議組成。
第二條 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通常情況下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進行研究和做出決策。會議由集團副總裁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裁、副總裁、各部門主任等各級領導班子成員。
第三條 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組織。行政管理部應于會前 3 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與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兩天之內整理、發(fā)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fā):
(1)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管理部整理成文。
。2)行政管理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3)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由與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4)會議紀要發(fā)放前應填寫會議紀要發(fā)放審批單,審批單內容包括紀要編號、發(fā)放范圍、主管領導(或主持會議的領導)審批意見。
。5)會議紀要應有發(fā)文號,發(fā)放時應填寫文件簽收記錄表,并由接收人簽收。
。6)會議紀要應分類存檔,并按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
2.會議紀要作為公司的重要文件,記錄已研究決定的事項,發(fā)至參加會議的全體人員,以便對照核查落實。
第四條 日常工作會議由會議召集者填寫會議申請單,經主管副總裁批準后召開,會議通知由行政管理部根據申請部門的要求發(fā)出。如會議需要撰寫會議紀要,由會議召集部門撰寫完畢后報有關人員及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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