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大盜為自己的喪鐘落錘】 喪鐘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近日,“中國證券業(yè)界一審死刑第一人”楊彥明重又引發(fā)了公眾的關注。 200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楊彥明死刑。一年半載后,2007年5月15日,北京高院二審判決認定,楊彥明貪污、挪用公款“部分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故撤銷一審裁定,發(fā)回重審。
聽到這一結果后,在法庭上一直閉著眼睛的楊彥明突然睜開了眼睛,愣了一會兒,嘴邊露出了一絲笑意。
出人意表的一愣,意味深長的一笑,盡顯案情的撲朔迷離。個人性命暫且懸于一線,背后懸疑又是否會因此真相大白?
疑犯現(xiàn)身未遂自殺中
。997年7月,楊彥明出任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虎坊路證券營業(yè)部總經(jīng)理(正處級)。此后直至2003年8月,楊彥明一直擔任該營業(yè)部的總經(jīng)理,歷時六年零一個月。
2004年初,上級主管部門要對楊彥明委以重任――調其到中國銀河證券總公司接任更高級別的職務,專事期貨交易的籌備工作。這可是一個令眾多業(yè)內同行眼紅的職位。
然而,面對升遷,楊彥明并沒有絲毫欣喜,反倒是有種無法言喻的恐慌。
在他辦理交接手續(xù)的時候,營業(yè)部財務經(jīng)理章蓉告訴他:賬面上總共流失資金達到了7000多萬元,這都是客戶委托理財資金。
接下來的日子,是楊彥明最為難熬的日子。為7000多萬元的資金缺口一事,他成了熱鍋上的螞蟻,惶惶不可終日。他沒有能力來堵上這個天大的黑洞。
苦思冥想,他決定做3件事:
一是銷毀證據(jù)。他把一些相關的證據(jù)資料全部送進了粉碎機,同時刪除了電腦里的所有相關記錄。
第二件事就是保全家人。他強行和妻子辦理了離婚,離開了家。一個原本很幸福的三口之家就這樣散了。
接下來,他開始為自己找歸宿。
2004年4月23日,在一個秘密住所,楊彥明早早起了床,將一瓶白酒開啟,瓶口對嘴,一仰脖,一瓶高度白酒進了肚子。接下來,他抄起事先準備好的一把快刀,躺在床上,將鋒利的刀刃刺向自己的腕部――一下、兩下……
腕部劃出了十幾道口子,血肉模糊,血流如注……他閉著眼睛,等著去另外一個世界。
然而,他又醒了過來,發(fā)覺自己并沒有死去。他看看被刀割得爛乎乎的手腕,不知道究竟距離死亡還有多遠。于是,他掙扎著起身,下床,走進廚房,打開煤氣的閥門……
一聲猛烈的巨響,煤氣發(fā)生了爆炸,楊彥明被炸昏而休克……
消防隊趕到,撲滅了大火,嚴重受傷的楊彥明被救了出來。
就在楊彥明在醫(yī)院急救室接受搶救的同時,一封來自中國銀河證券總公司的舉報信遞向了警方……
2004年6月22日,楊彥明因涉嫌貪污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逮捕。
股市高手遭遇“滑鐵盧”
經(jīng)調查,楊彥明涉嫌犯罪始于1998年6月,也就是他出任營業(yè)部總經(jīng)理11個月之后。
有人曾這樣描述過楊彥明:聰明過人。當證券市場在改革開放的中國大地上剛剛啟動的時候,楊彥明就已經(jīng)介入其中,并很快就成為證券業(yè)界的行家里手,也因此被銀河證券委以重任。
在中國證券市場初始時期,楊彥明曾經(jīng)在股市中大有斬獲。就因為這樣,他自信滿滿,認為只要自己出手,在股市上肯定是只贏不輸,肯定能賺到大錢。擔任證券營業(yè)部總經(jīng)理,一方面使他自信心更為爆棚,更為關鍵的是,賦予了他掌握了大規(guī)模資金調動的權力。
作為營業(yè)部的一把手,楊彥明顯示出了他的獨斷專行。他指使手下人為他提款,要怎么提必須怎么提,要提多少必須提多少;而且沒有任何手續(xù)?偨(jīng)理助理兼財務經(jīng)理章蓉曾經(jīng)追問過錢款的去向。楊反而斥責她:不該問的不要問!
在1998年至2003年期間,楊彥明瘋狂挪用營業(yè)部賬戶里的客戶委托資金用于個人炒股,先后提款440多次,到最后有6840萬余元巨款不知去向。據(jù)說他為了炒股方便,先后購買過2000多個身份證。而經(jīng)調查查實,僅用于楊彥明個人炒股虛假賬戶就有96個,涉及資金總計2.19億元!
2001年初春,楊彥明獲得重大信息――某兩只股票將被莊家著手炒作。他決定跟莊,全力投入,狠狠賺一筆。
楊彥明采取將大筆資金化整為零,分散出擊的手法。96個賬戶不夠,他就動員手下的工作人員將家人的身份證全都拿出來開戶,集中運作這次具有決定性意義的行動。
然而,這次操作到底還是被莊家識破,一通疾風暴雨式的打壓之下,楊彥明遭到慘敗,幾乎是血本無歸。
外面人揣測,以楊彥明的個性,必然不甘就此罷手,而是會重整旗鼓卷土重來。而此后連續(xù)幾年,直到他離任,中國股市一直萎靡不振,不僅讓他翻身無望,反而是越套越深,也使他在犯罪路上越滑越遠。
東窗事發(fā)以后,經(jīng)調查,營業(yè)部有7000多萬元人民幣下落不明。但對贓款去向,楊彥明“銅齒鐵牙”拒不交待,不免讓人心生揣測;也有人認為,是他動用金額太大、次數(shù)太多、程序太隨意,以致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楚。
人生重錘敲打制度失范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訴書中,對楊彥明涉嫌犯罪事實作出了這樣的認定:被告人楊彥明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7216萬元,單獨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2640萬元,尚有人民幣1270萬元未退還。
200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楊彥明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死刑。宣判后,楊彥明不服上訴。
照說,此刻的楊彥明是不應該怕死的。因為他曾經(jīng)為了自殺做了那么多事。那么,他又何以不服這樣的判決結果呢?
對此,楊彥明有自己的解釋。他說:“我自殺,是我對自己不滿意。我工作失誤,我感覺不論做人還是工作上,我都很失敗。我自殺,我就是要以死彌補自己的過失!彼敢庖运乐x罪,卻不能對自己嚴重罪行進行客觀理性的思考,至死不承認自己有罪。也許,這就是他在犯罪的泥潭里執(zhí)迷不悟,越陷越深,無法自拔而走到人生盡頭的癥結之所在。
綜觀此案,全方位測度楊彥明其人,的確是一個難以捉摸、讓人費解的矛盾體。
他刻苦、勤奮,有過理想和追求。對于家庭、妻子、孩子,他有責任,在事發(fā)前采取一種極端的方式與妻子離婚,至少是出于一種不連累家庭親人的考慮,這在當時他自己的內心世界里或許得到了一種安慰或自我感覺上的“高尚”。工作上,他飛揚跋扈,獨斷專行,這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致命弱點。但他在個人生活世界里又一直恪守著某些法則。他不抽煙、不賭、不嫖,喜歡喝酒,但從不豪飲,也不喝太好的酒,很少進豪華酒店。這些讓人稱道,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迷惑世人的作用。
但思考不僅于此。試想,如果楊彥明的上級主管部門在用人的問題上多一些考察、多一些了解;如果在楊彥明的任職期間,上級領導對其行為多一些調查、多一些監(jiān)督;如果楊彥明身邊的同僚和下屬對其剛愎自用的武斷作風和反常規(guī)的提款方式有一些起碼的抵制或者負責地舉報――那情況將會如何呢?
因此,業(yè)內人士認為,楊彥明案雖被發(fā)回重審,但加強證券公司內部控制不可掉以輕心。近兩年證券行業(yè)貪污、挪用公款事件減少,與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管措施的加強有很大關系。但同時也應該看到,股市的向好可能會掩蓋一些類似問題;一旦股市低迷,此類問題將“水落石出”。因此,加強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完善公司風險控制體系顯得尤為重要!霸绞桥J性揭訌姳O(jiān)管,切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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