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允若:言論自由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
發(fā)布時間:2020-06-14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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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在胡耀邦等老一輩革命家的倡導下展開的關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的討論,是一場重大的思想解放運動。這場討論,結束了長期禁錮中國人頭腦的教條和迷信,推動了全國上下的撥亂反正和觀念更新,開啟了改革開放的序幕。這場討論的意義是重大而深遠的。
但是,這場討論的著重點在于明確檢驗真理的實踐標準,在于指明檢驗真理的標準并不是經(jīng)典著作的現(xiàn)成結論、更不是某個偉人的金口玉言,而是人類的社會實踐。這場討論并沒有更多地探討人們怎樣在實踐中認識和判別真理的問題。實踐應該是判別真理的唯一標準,但是面對同樣一種實踐,人們可以有不同的認識、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有人把成功的實踐視為失敗,有人把失敗的實踐視為成功,有人把罪惡的實踐視為善舉,有人把造福的實踐視為罪行。那么,究竟應該依據(jù)哪一種認識、哪一種結論來判別真理呢?
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只有一個途徑:必須保證人們有獨立思考和自由討論的權利。只有讓和實踐有關的人,都能秉承獨立的精神,對實踐進行自主的認知、分析、思考,并且在不受壓制、不受干擾的情況下,進行相互之間自由的交流、討論、爭辯,這樣才能得出比較客觀、比較符合實際的結論來。只有這樣,人們才能逐步接近真理乃至充分把握真理。也就是說,人們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
沒有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必然會堵塞通向真理之路。
(二)
這一論斷,不僅為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所反復證實,而且也為我國人民近百年來的經(jīng)歷所反復驗證。
遠的不說,就說二十世紀后半葉的幾件大事。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毛澤東及其追隨者雄心勃勃,舉起了“三面紅旗”,發(fā)動了超英趕美的“大躍進”。他們依靠反右的政治高壓開路,鼓動狂熱的群眾運動,浮夸吹牛瞎指揮,企圖在三、二年內把糧產(chǎn)量和鋼產(chǎn)量翻番,強使各項工農業(yè)指標突飛猛進,結果事與愿違,弄得國民經(jīng)濟瀕臨崩潰,出現(xiàn)了三年空前的大饑荒,餓死災民三千七百萬。災難發(fā)生之初,黨內已有不同見解,彭德懷等人為首的務實派已經(jīng)對“大躍進”中的種種問題提出警告和規(guī)勸;
可是毛澤東及其追隨者陶醉于各種假象,專橫獨斷,不僅不思調整,反而變本加厲地大反右傾,在錯誤的道路上繼續(xù)“躍進”。在災難發(fā)展的過程中,某些有責任感的省區(qū)干部,冒著政治風險,開倉賑災,解救了部分災民;
某些社隊試行包產(chǎn)到戶,發(fā)還社員的自留地,遏止了餓死人現(xiàn)象的擴展?墒沁@樣的善舉馬上被視為離經(jīng)叛道的惡行,遭到嚴厲的批判和處罰。迨至災難后期,全國農村已是餓殍遍野,并且出現(xiàn)了河南信陽地區(qū)死人百萬、甘肅通渭縣死人三分之一的惡性事例。材料送到毛澤東的案頭,御筆竟然批示說這是“民主革命不徹底”所致,下令要搞“民主革命補課”。于是各地就在基層干部中大挖“階級敵人”,關的關,殺的殺,進一步擴大和加重了本已十分慘烈的災難?傊瑥1959年到1961年、從“大躍進”到大饑荒,三年實踐的成敗是非本是十分清楚明白的,可是在專制體制下竟然會黑白顛倒到如此程度,實在令人咋舌。即使在事過境遷之后,幾代執(zhí)政者仍然對這段災難躲躲閃閃,輕描淡寫地把這三年說成是“自然災害時期”或“困難時期”。可見在缺乏言論自由的環(huán)境里,要揭示實踐的真相和真諦,簡直是與虎謀皮。
隨后發(fā)生的“文化大革命”,情況更加糟糕。自詡為“馬克思加秦始皇”的毛澤東,提出了無產(chǎn)階級專政下繼續(xù)革命的“理論”,借反修防修之名,排斥異己,大整對他有過異見的“黨內走資派”,把一切有頭腦的知識分子統(tǒng)統(tǒng)打翻在地,還挑動群眾“橫掃一切牛鬼蛇神”,折騰了十年,“死了二千萬,整了一億人”,把國家陷于嚴重的混亂和災難。面對這種亂象,黨內外不是沒有抵制的。1967年懷仁堂的“二月事件”便是領導層不同意見的一次攤牌;
至于在民間,張志新、遇羅克等志士都有過石破天驚的質疑和批評。可是這些聲音連同聲音的發(fā)出者,全都被扼殺以至消滅。在毛澤東及其追隨者看來,這種全國性的動亂是“形勢大好而不是小好”,聲稱這樣的“革命”今后還要進行多次。他們不以這種荒唐的“實踐”為惡,執(zhí)意要把這種惡行延續(xù)到永遠。要不是毛澤東壽終正寢,要不是作惡多端的“四人幫”覆滅,這種荒唐的“實踐”還不知要持續(xù)到哪年哪月?梢,沒有思想和言論的自由,再清楚明白的實踐,都無法自動昭告任何真理的。
和上述情況相反,一旦突破了思想的禁錮和政治的專斷,有了一定的思想和言論的自由,人們就能很快透過種種謊言和假象,找到真理,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抉擇。
在這方面,“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一論斷本身的命運就是個例證!皩嵺`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是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是一條十分樸實的真理?墒窃诩瘷鄬V频恼误w制下,在領袖的金口玉言被視為“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的迷信盛行的環(huán)境下,這條簡明而樸實的真理是被視為離經(jīng)叛道的謬論的;
即使在粉碎“四人幫”的初期,在兩個“凡是”束縛著人們頭腦的氛圍下,要公開地主張并傳播這條真理也是大有風險的。只有經(jīng)過全黨上下一年多的努力,從中央黨校的《理論動態(tài)》到光明日報、人民日報以及各地報紙的廣泛討論,使得兩個“凡是”的禁錮被逐步消解、言論自由的窗戶被逐步打開之后,這條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才得以重見天日、廣為傳播。
人們都知道,1978年底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是中國歷史的一個重要轉折點,這次會議拋棄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方針,提出了以經(jīng)濟建設為中心的正確路線,重新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到現(xiàn)代化建設的軌道上來。而這樣一種撥亂反正、回歸真理的轉變,就是在有了相對的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取得的,就是在全會之前舉行的長達38天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經(jīng)過與會者敞開思想、激烈而又自由的爭辯以后才得以實現(xiàn)的。
1979年安徽鳳陽小崗村農民包產(chǎn)到戶的實踐,開辟了我國農民擺脫貧困的正確道路。這樣的實踐,在五、六十年代是被視為危險的資本主義道路而嚴厲批判和嚴格禁止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思想和言論的開放,這樣的實踐才逐步得到認可。從1979年到1981年的三年間,圍繞這一實踐,黨內黨外、媒體上下,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光是在《人民日報》上就發(fā)過大量的讀者來信和討論文章。而正是這種自由的爭論才使更多人看清了這項實踐的利弊和意義,使得更多的干部接受并支持這項變革,從而促使中央在1982年的文件里最后確認了它的合法地位。以此為發(fā)端,也開啟了全國農村改革以及城鄉(xiāng)全面改革的征程。
綜上所述,結論十分清楚:我們在確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命題時,必須同時確認“言論自由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的命題,必須高揚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旗幟,才能揭示實踐的正確答案;
否則,實踐的真諦不明,真理是無法判明的。
(三)
言論自由是當代社會公認的公民權利,它具有放之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不過,本文主要不是從政治學的角度來談論它,而是側重于哲學的認識論的角度、來說明它對探索真理的意義。
在我看來,言論自由是個總題目,它涉及諸多方面和諸多領域。首先,它和思想自由是互為表里的。言論表達思想,言論自由以思想自由為必要前提,思想自由以言論自由為外在體現(xiàn)。其次,言論自由的實施,有語言形式(語言、文字)和非語言形式(音響、圖像、體語、其他符號),主旨全在于表達和交流思想,所以言論自由也可以稱為表達自由、交流自由。再次,言論自由指的不僅是人們正面直接的表達交流,它實際上涵蓋所有精神生活領域的表達和交流,諸如科學技術領域的學術自由,文學藝術領域的寫作自由、表演自由,大眾傳播領域的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人際往來中的通信自由等,說到底都是言論自由的具體體現(xiàn)。
總之,言論自由是人們通過各種語言和非語言方式表達思想觀念的自由,它是人們從事精神活動的基本自由。只有充分保障這種自由,人們才能通過各種精神活動,有效地認識外部世界和社會實踐,才能有效地認識和把握真理,整個人類社會才能在不斷認識真理的過程中向前發(fā)展進步。作為社會管理機構的國家,可以通過立法和教育,規(guī)范和引導人們在精神領域的種種活動,但是決不可以非法地壓制、限制或剝奪人們的言論自由;
因為這不僅違背普世公認的人權原則和公民權利,而且必然會妨礙人類社會對真理的認識和探索,堵塞整個社會通向真理、通向進步的道路。一個言論不自由的社會,決不會是個公正、平等、和諧的社會,決不會是個充滿生機、科學發(fā)展、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社會。
經(jīng)過三十年的發(fā)展,我國公眾已經(jīng)普遍認可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觀點?墒,有些人卻把這一觀點作為套話來背誦,他們不愿或者不讓別人對“實踐”進行獨立的思考和自由的討論。對于已經(jīng)成為歷史的、以往的“實踐”,能回避則回避、能掩蓋則掩蓋,還把某些重大的社會事件,列為敏感話題,設為政治禁區(qū),不許反思、不許談論。對于當今正在進行的“實踐”,更是要確定調門、保持一致,不許說三道四、多所議論(要議論也只能在設定的框子里議論)。于是,從方針到路線、從理論到體制,存在就是合理,只能肯定、不能質疑。據(jù)說,“實踐”已經(jīng)證明了這種中國特色的路線是無比正確的,這種中國特色的體制是無比優(yōu)越的,這種中國特色的理論是要傳承千秋萬代的。那末,為什么還要舉“改革”的旗號呢?因為“實踐”已經(jīng)證明了這個旗號的必要性,所以必須繼續(xù)舉下去,反正退也“改革”、進也“改革”。一旦這樣的“改革”付諸實施,“實踐”檢驗的結果必然又是正確的、優(yōu)越無比的?偠灾皩嵺`”的解釋權完全壟斷在某些人手里,所有媒體和出版物都要和他們保持一致,大家都要競相唱響這曲既定的“主旋律”。
這種做派,顯然同三十年前倡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時的初衷南轅北轍的。當年用以解放思想的口號,如今卻被某些人用作壟斷真理、索縛他人思想的手段。因此,為要推動新的思想解放,就必須從舊的論斷前進一步,解決如何正確認識實踐的問題;
就必須明確宣告:言論自由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
就必須鄭重呼吁:還公民以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沒有公民普遍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只會讓少數(shù)人壟斷對“實踐”的解釋、把他們宣傳的所謂“真理”強加于人,只會使我們的國家永遠在禁錮思想、集權專斷的老路上踏步徘徊,而不能真正走上民主自由、繁榮昌盛的康莊大道!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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